而当溺挥舞拳头,看见的镜子惨像依然是同样挥舞的拳头。
我们往往通过照爱情这面镜子来鉴别别人,更多是鉴别自己。
当你爱上一个人,一切细碎的声响、影像、味道、颜色,都开始有了意义。
那是一座桥梁,你因此爱上了整个世界。
总有一天一切水落石出,而你微笑不语。
痴情是一种很难治愈的病
闲暇时翻开几本杂志,篇篇都是死去活来的爱恨情仇。也许女人真的是为感情而活的动物,再理性、再成熟的女人一旦陷入感情,便会失去理智。裴多菲一首为呼唤自由而写的名诗,经过许多痴情人的使用之后,只剩了前面两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痴情,已经演变成了一种怪病。
痴情这种病也如其它病一样,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爱情来到时,没有人会追究其原因。任何的逻辑推理与科学公式都不适用于爱情,爱的魔力使得无数人常常“明知不能为而为之”。然而,爱情逝去后,刨根问底、穷追不舍或者日省百遍、沉沦自虐几乎成了一种通病。尤其是失爱的女人,心里都有十万个为什么,诸如“他为什么不爱我了”之类。这些为什么让女人们在爱的独角戏里沉迷、沉沦直至沉没。
我们每个人都曾有过生病的经历。当你在病中时,虚弱的身体、憔悴的面容、痛苦的表情会让爱你的亲人们充满怜惜并尽心照顾。但是,你会因为眷恋这种怜惜和照顾而愿意留在病中吗?同样,我们也都有过大病初愈的感受。那时候,亲人脸上欣慰的笑容比医院外的阳光还灿烂。为了这笑容,谁不愿意早点康复呢?
但是,这一切逻辑对于病在痴情中的女人却不适用。她们总是希望用自己的怨和恨来触动一颗已经不属于自己的心。何其难也!且不说这样做是多么的无望,既便那颗心还有一点你的位置,难道他的痛苦会比他的快乐更让你高兴和满足吗?很欣赏张晓风的一句话:“无论何时,我最爱的,都是你的笑。”真爱,莫过如此。台湾著名时事评论员、节目主持人,被李敖称为“台湾最聪明的女人”的陈文茜说过这样的话:“我不一定有能力与别人长久相爱,但我很有能力和别人分手,不论是我负人还是人负我。”她让我叹服。
治疗痴情,必须学会忘却。谁也无法抹去生命的烙印,但我们可以选择忘却伤害记住美好。清理人生路上丛生的杂草,留下鲜花和绿树,那么,无论何时回首,你看到的都是美丽和阳光。“爱情只是生命的中的插曲,不是生命的唯一,更不是生命的全部。生命,永远高于爱情。”这是一位社会学家的名言。
是的,痴情是在亏待生命。生命,永远高于爱情。
什么是痴情?梁山泊和祝英台?或者罗蜜欧和朱丽叶?其实都不是,他们那叫专情。专情和痴情的区别在于——专情是两情相悦者的同甘共苦共沐爱河,不管他们能否终成眷属;而痴情大多数情况下指单恋,不管明暗,也就是说,完全是自作多情。
痴情是以“痴”为前提的“情”,本身就带有贬义。痴呆或者傻冒,为了自己心目中所谓的爱情,固执地吊死在一颗树上,呆呆地守候一辈子,有刻舟求剑之嫌。有过上吊经验的人都知道,当绳子卡住脖子的时候,会两眼翻白,视线模糊。在一颗树上吊死的人就是这样,从上吊的那一刻起,就再也看不到眼前的其他爱情。而紧拽的那份爱情只不过是回忆里的一场骗局,确实爱过,只不过在它产生之后,就夭折了,像一个死胎一样停留在那里。即便是有一天能如愿地拾起,也会发现,原来是死的。
痴情是一种病,但是它很容易被外人吹捧成某种意志或者信念。也许是很多人都会有同情弱者和失败者的心态,对痴情者容易带有某种认可或者赞扬,即便是不赞同也不忍心落井下石。正如所谓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痴情者会在这种环境下得以维持,并最终作茧自缚,被自己编织的爱禁锢一生。鼓励痴情者,就如同支持他吸毒,只能会让他越陷越深。
痴情是一种病,一种害人害己的病。爱情是自私的,但它绝对是两个人的,不管它是否是两个人的结晶。爱人者不能得到爱,自然是痛苦不堪,但同时又摆出一副大无畏的姿态,有一种“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气概。精神固然可嘉,但越是这样,就越会给被爱者已沉重的负担,折磨他们的良心,以至于对方也无法轻松的追求自己所爱。就如同赶路的时候,总觉得后面有个影子,如何能安心?这其中会有人因为心软,回过头来安抚痴情者,结果被误认成“接受”的信号,从而加重了痴情者的病情,同时加剧了自己的不安。还有的选择委曲求全,在爱没有萌生的时候,被动接受,结果成了一辈子都无法摆脱的错误。而且痴情者在费尽千辛万苦之后得来的爱情,往往不是自己所憧憬的,这种可悲的落差,会瞬间毁灭心中完美的爱情。
痴情是懦弱的表现,停滞不前,不死进取。爱需要准备,也需要创造,而不是凭一颗“痴心”苦等或坚守。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爱情也是如此。
痴情是一种病,唯一的解药就是鼓起勇气,不带任何杂念地寻找一份新的爱情。
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大四快开学了,我提前了几天来学校,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功;我提早来学校,把床铺好,把蚊帐挂起来,把厕所弄干净,把寝室打扫一下。
寝室里只有我做这种打扫的事情,寝室有三个人,我一个,丸子一个,还有就是山贼。除了我是一般懒的以外,其余两个人都是奇懒无比的。
丸子是我们寝室室长,值日表上礼拜一到礼拜天,全都是写丸子的名字。
山贼是管外联的副室长,他负责一切外联活动,从组织打牌,到借碟片等等
我是管后勤的副室长,虽然值日表上只有丸子,但真正打扫寝室的只有我。
懒的后果就是很恶心,当然恶心只限于寝室里,走出寝室们大家都是很体面的。
丸子自从上次(一年多前)在澡堂洗澡晕倒以后,就再也不敢在澡堂洗澡了,这就意味着他在寝室的一个冬天不洗澡。。。
丸子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就是“妈的!为什么我每次洗衣服的时候都下雨!”
从这句话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丸子洗衣服频率小于等于下雨频率。
从北方到了上海,虽然很不习惯这里冬天的雨,但是,更不习惯丸子洗衣服的频率。
打扫完寝室以后,我决定出去逛逛,因为进了大学以后,从来没有雅兴在学校里逛,从来都是走向食堂,走向教学楼,走向校门,是走,不是逛。
逛啊逛,发现地上有个硬币,五毛的,捡起来,放进口袋,环顾四周,没人看到,松了口气。
我捡了五毛钱的事情千万不能让寝室里的人知道,否则,他们两个一定会让我请他们吃火锅的。
这时候,听到一个声音:“对不起”
我想,完了,失主找到我了,五毛钱要还给人家了。。。
回头一看,是一个小女生,一副怯生生的样子,看来,她是丢了钱了,又不知道是不是我捡的。
看到这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我想起了以前经常在电视里看到的贫困人家的小女孩,拿着卖掉家里唯一一头小羊羔换来的一个大洋,去给病重的父亲抓药,结果半路上被小偷偷走的故事。
我能做这种人吗?我的良心在谴责我。
于是我很不好意思的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五毛钱给她。
她没接,反而笑了起来,说:“我又不是乞丐,你给我钱干吗啊?”
既然她不是失主,我立即恢复了常态,把钱放回口袋,问她:“有什么事吗?”
她还在回味着被当作乞丐时幸福的感觉,一边笑一边说:“我只是想问你,艺术学院在哪儿?”
感情现在乞丐很流行,山贼买了条新牛仔裤还特意在牛仔裤上剪一个洞,再弄脏一点,就很像乞丐穿的了。而那个小女生,很乐意被当成乞丐。
我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个喜欢当乞丐的女孩——纯粹出于对一个似乎有点傻的女孩的好奇。
观察的结果是:她看上去不傻,而且很漂亮很优雅。脸很白,白里透着点红,不是非常红,不知怎么的,我突然联想起了一种水果——桃子,桃子也是白里透着红的。
既然是美女,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我说,我也不太熟悉你们学校,不过我总比你熟悉一点,这样好了,我帮你一起找吧,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
她同意了。
我心里暗自高兴,可以同美女一起逛校园罗!
于是我带着她,向远离艺术学院的方向走,绕了一个大圈子,一边向她介绍学校里各幢建筑物的历史,以及有关于这建筑物的有趣的传说。她听的呆掉了,她说你对我们学校比我还熟悉嘛。
我说,那当然,我有很多同学在这个学校。
说曹操曹操就到,发明这句话的人,一定很怕曹操吧?
一帮子哥们迎面走来,见到了我们,远远的就喊:“何员外很久不见,最近在哪儿发财哪?”
又说:“你女朋友啊?”
还有人说:“你这么早就来学校了啊?一会儿到你寝室上网去!”
就被这几个哥们一喊,我穿帮了
她顿时剑眉倒竖:“啊?你就是我们学校的啊?还冒充别的学校的人!你带着我兜圈子吧?”
我说我也没说自己不是这个学校的呀,我说我有很多同学在这个学校,他们就是其中一部分呀
我说好好好,我马上带你去艺术学院好不好
她的脸这才阴转多云,不过生过气以后,脸更红了,像成熟的水蜜桃。
于是我就决定再让她的脸红一下,我对哥们说:哥们我有事,再见,这是我女朋友桃子,以后帮忙罩着点。
小女生的脸果然更红了,她说,你你你怎么这样啊?她喊,你们不要听他胡说啊!
哥们都笑了,说,一定罩着嫂子~
于是我带着一个低着头的红着脸的小女孩一路无言径直往艺术学院走去。
到了艺术学院门口,她说:本来想谢谢你的,但是你骗了我,就扯平了,不过,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我说,我再次强调一下,我没骗你,是你自己理解错误了呀
我说,我觉得你脸红的时候很像桃子,所以我随手帮你取了个名字叫桃子,没想到你真的叫桃子!
她说不和你说了,你这个坏蛋,我走了,有空在学校里再见~
我看着她走进了艺术学院的大楼,自己也怅然若失地回寝室上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