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着想也不忘他人的权益,谋求两全其美之策,这种关系自然令人满意,乐于合作。
人际关系的观念可归纳为六大类:利人利己、损人利己、损已利人、两败俱伤、独善其身、好聚好散。
为自己着想也不忘他人的权益,谋求两全其美之策,这种关系自然令人满意,乐于合作。一般人看事情多用二分法:非强即弱、非胜即败。其实世界之大,人人都有足够的生存空间,他人之得不必就视为自己之失。
损人利己。以百慕大之旅引发竞争动机,无疑将助长“你输我赢"的观念。秉持此种信念的人,难免会运用本身的权势、财力、背景或个性来压迫别人,达到目的。一般人从小就浸浮在"损人利己"的观念中。在家里,手足之间有高下之分,乖孩子会获得更多宠爱与特权。这岂不正是告诉儿童,爱是有条件的,要得到父母的爱,就得与兄弟姊妹竞争。年龄稍长,同龄团体更是以成败论英雄,而在朋友间的地位最受青少年所重视。学校教育也是以分数、名次定优劣,必须有成绩差的学生才能衬托出名列前茅者的光采。至于个人的潜能发挥了多少并不重要。教育以竞争为尚,所谓合作往往只是假象。运动比赛也强化竞争的观念,提醒观众与选手,人生同样是一场比赛和游戏,必须分出胜负,而且惟有击败别人才能成就自己。法律则硬把人区别为敌对双方,打官司就为分出我是你非。所幸,目前司法界鼓励当事人庭外和解,这表示兼顾双方利益的观念已逐渐受到重视。
的确,人生不可能处处笼罩在竞争的气氛下。如果随时随地不忘与配偶、子女、同事、邻居……一次高了,生命将多么可怕。因此,惟有互助合作才能增进幸福。
有些人生性消极,习惯于委曲求全,这比损人利己的想法更要不得。这种人无所求,无所欲,也没有原则,只亟于讨好别人,容易受人左右。他们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或感受,深恐得罪人,惟有借别人的接纳来肯定自我,这种习性正中损人利己者的下怀。可是被压抑的情感并不会消失,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反而以更丑恶的方式爆发出来,有些精神疾病就是这样造成的若是一味压抑,不能把愤懑情绪加以升华,自我评价将日趋低落。到最后依然会危及人际关系,使原先委曲求全的苦心付诸流水,得不偿失。一般人通常在“损人利己"和“损已利人"两个极端之间摇摆。低姿态摆久了心有未甘,就换上咄咄逼人的态势。久而久之,又觉得有罪恶感,还重拾与人为善之心。但总有一天忍无可忍,再度回复高姿态。为了报复,不惜牺牲本身的利益,却不问是否值得,这只有不够成熟、掌握不了人生方向的人,才会如此。
又有一种人,利己但不一定损人,“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是他们的哲学。当不涉及竞争时,这种想法相当普遍。损人利己的人固然一时取得优势,但另一方受害,对双方长期的关系有害无益。举例来说,供应商以胁迫方式逼使客户接受条件,下次客户还会光顾吗?
换个角度来看,倘若供应商不得不屈服于客户的要求之下,又岂会忍气吞声,恐怕难免要另觅机会加以报复。不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是在同业间宣扬客户的恶行。到头来不论是占上风或下风的一方,都得不到好处。
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爱一切的力量。
——奥斯特洛夫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