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妮那你现在做什么?”
“在找工作。”
“不回美国了?听严吟君说不是有绿卡了吗?”
“本来是想在美国的,可老实说那里的工作不好找,而且人家看你才来美国几年对许多东西都不熟就更不会用你了,倒不如回国找工作,国内公司看你有国外的生活学习经历就容易多了……至少在语言上没问题,你说是不是?”
确实中国人在美国吃不开,相反的去美国回来的中国人在国内却受欢迎。
“那顺利吗?”
“在找呗,不急。”
梓健点点头看她向肉铺老板要了牛肉,温妮的每个动作都显得生涩,但又尽量的表现出亲切,就连付钱时都会礼貌的朝对方微笑。
“真的饿了,我去吃点东西,一起骂?”
“好啊。”
“那去喝粥吧,这家店我从小就喜欢。”
“恩,我知道。”
坐进十年前来过一次的粥店,店内装饰一新,重新的环境重新的菜单。温妮要了份皮蛋瘦肉粥,梓健要了同样的。
“梓健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哪不一样?”
“不活泼了。”温妮笑起来,“感觉像个男人了。”
“没办了,都十年了。”
“时间好快一下子过了这么久,总觉得其实没这么久……哎,你结婚了吗?”
“结婚?没有。”
“那女朋友总有了吧。”
“有。”
“对她好吗?”温妮的声音变轻了,因为她正摸着自己新修的指甲,“怎么了?”
“没什么,对她还不错。”
青花瓷碗装的皮蛋瘦肉粥端上来,温妮又另加了荷包蛋,听她说“加个荷包蛋”时梓健仿佛觉得时间倒流一般,时光推回到十年前,差不多的季节,只不过外面下着蒙蒙细雨。那时温妮正陷于梓健与张智的纠葛中,梓健对初恋感到疲惫而沮丧,他萌生了主动退出将温妮让给张智的念头。
然而十年后没想到再同温妮坐在这家店吃着几乎同样的东西时,她已成为了张智的妻子,而也真的与梓健相隔了十万八千里。
他们非常有默契的谁也没提起过去的那段情愫,仿佛那段感情是双方的梦魇,一提及气氛将会降到冰点。
其实谁都回想起了那时的情景,可谁都没说出口。
梓健觉得温妮的演技很好,那每一笑、每一句台词都充分掩饰了心中的情感。在外人看来他们就像是对萍水相逢,关系不温不火的普通男女。没人会想到他们曾经深深相爱过,一如再深的感情也会被时间磨尽,然后在心底沉淀成沙石。
再看见时,也只不过是过去的浮光掠影,当下的他们都成为演技派的人物,回避过去、回避每一次的悲欢离合。
梓健灌下碗粥,涨的点起了烟。温妮定睛看了他几眼,一丝失落划过眉间。
“你会抽烟了哦?你以前不抽的。”
“你不喜欢人家抽烟?”
“很讨厌。”
“没办法,这工作没办法。”
她点点头又吃了几口,梓健深吸几口望着她的头顶,最根部新长出的头发是黑色的,而余下的全染成了栗色。梓健清楚心中还有着温妮的位置,不然他此刻不可能这么心情不佳,想抽烟缓解。
只不过那个位置所在的地方,已不是爱了。那仅仅是回忆,而回忆的也不是眼前这个女人,而是十年前,也曾坐在这里的那个十七岁的女孩。是那个女孩留在了梓健的心中,而非她。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这次他和温妮的偶遇,除了刚见面五分钟内的惊愕与不安外没有任何值得再去在意的地方。说穿了,这样子的“重逢”——倒不如不如不见。
见了也是互相比拼演技,为心中记忆中的他(她)增添一抹尘埃。
耳边响了了一首《耳朵》,梓健求温妮回到自己身边时听到过这首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