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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评点《种植部》(5)

【评】

芍药之美,的确不亚于牡丹。百花园里,各呈其美,不必把人间“争名争位”的恶习加于其上。李渔为芍药鸣不平,谓“芍药与牡丹媲美,前人署牡丹以花王,署芍药以花相,冤哉”,诚是。这里又表现出李渔一贯的幽默:“每于花时奠酒,必作温言慰之曰:‘汝非相材也,前人无识,谬署此名,花神有灵,付之勿较,呼牛呼马,听之而已。’”在李渔那里,花草竹木皆有生命,皆有灵气。

《兰》等二款原文并评:作为一种文化符号

兰【原文】

“兰生幽谷,无人自芳”,是已。然使幽谷无人,兰之芳也,谁得而知之?谁得而传之?其为兰也,亦与萧艾同腐而已矣。“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是已。然既不闻其香,与无兰之室何异?虽有若无,非兰之所以自处,亦非人之所以处兰也。吾谓芝兰之性,毕竟喜人相俱,毕竟以人闻香气为乐。文人之言,只顾赞扬其美,而不顾其性之所安,强半皆若是也。然相俱贵乎有情,有情务在得法;有情而得法,则坐芝兰之室,久而愈闻其香。兰生幽谷与处曲房,其幸不幸相去远矣。兰之初着花时,自应易其座位,外者内之,远者近之,卑者尊之;非前倨而后恭,人之重兰非重兰也,重其花也,叶则花之舆从而已矣。居处一定,则当美其供设,书画炉瓶,种种器玩,皆宜森列其旁。但勿焚香,香薰即谢,匪妒也,此花性类神仙,怕亲烟火,非忌香也,忌烟火耳。若是,则位置堤防之道得矣。然皆情也,非法也,法则专为闻香。“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者,以其知入而不知出也,出而再入,则后来之香,倍乎前矣。故有兰之室不应久坐,另设无兰者一间,以作退步,时退时进,进多退少,则刻刻有香,虽坐无兰之室,若依倩女之魂。是法也,而情在其中矣。如止有此室,则以门外作退步,或往行他事,事毕而入,以无意得之者,其香更甚。此予消受兰香之诀,秘之终身,而泄于一旦,殊可惜也。

此法不止消受兰香,凡属有花房舍,皆应若是。即焚香之室亦然,久坐其间,与未尝焚香者等也。门上布帘,必不可少,护持香气,全赖乎此。若止靠门扇开闭,则门开尽泄,无复一线之留矣。

蕙【原文】

蕙之与兰,犹芍药之与牡丹,相去皆止一间耳。而世之贵兰者必贱蕙,皆执成见,泥成心也。人谓蕙之花不如兰,其香亦逊。吾谓蕙诚逊兰,但其所以逊兰者,不在花与香而在叶,犹芍药之逊牡丹者,亦不在花与香而在梗。牡丹系木本之花,其开也,高悬枝梗之上,得其势则能壮其威仪,是花王之尊,尊于势也。芍药出于草本,仅有叶而无枝,不得一物相扶,则委而仆于地矣,官无舆从,能自壮其威乎?蕙兰之不相敌也反是。芍药之叶苦其短,蕙之叶偏苦其长;芍药之叶病其太瘦,蕙之叶翻病其太肥。当强者弱,而当弱者强,此其所以不相称,而大逊于兰也。兰蕙之开,时分先后。兰终蕙继,犹芍药之嗣牡丹,皆所谓兄终弟及,欲废不能者也。善用蕙者,全在留花去叶,痛加剪除,择其稍狭而近弱者,十存二三;又皆截之使短,去两角而尖之,使与兰叶相若,则是变蕙成兰,而与“强干弱枝”之道合矣。

【评】

梅、兰、竹、菊被称为中国花鸟画中的“四君子”--喻君子之品德高洁、情操美好、文质彬彬、堂堂正正。而兰之特点在于幽香、素洁、高雅,绝无半点俗气。它成为中国的一种文化符号。

然而,日前新闻媒体不断报道云南等地炒卖兰花,据说“名贵”品种要价数百万元以至上千万元不等,渗透着铜臭气。这又是“异化”的一个绝好例证。

中国兰,分为春兰、蕙兰、建兰、寒兰、墨兰五大类,上千品种。中国许多古籍写到兰,如孔子《孔子家语·在厄》中说:“芷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改节。”宋代是中国艺兰史的鼎盛时期,有关兰艺的书籍及描述众多。还有许多研究兰的着作,如世界上第一部兰花专着是南宋赵时庚《金漳兰谱》(1233年),之后有王贵学《王氏兰谱》,明代张应民《罗篱斋兰谱》,清代嘉兴人许氏《兰蕙同心录》,袁世俊《兰言述略》,杜文澜《艺兰四说》,冒襄《兰言》,朱克柔《第一香笔记》,屠用宁《兰蕙镜》,张光照《兴兰谱略》,岳梁《养兰说》等等。

蕙是兰的一种,却历来不受人们待见。其实蕙也是很漂亮的一种花,不必贱蕙而贵兰。自然界缺了哪一品种,都是重大损失。

《水仙》原文并评:李渔嗜花如命

水仙【原文】

水仙一花,予之命也。予有四命,各司一时:春以水仙、兰花为命,夏以莲为命,秋以秋海棠为命,冬以蜡梅为命。无此四花,是无命也;一季缺予一花,是夺予一季之命也。水仙以秣陵为最,予之家于秣陵,非家秣陵,家于水仙之乡也。记丙午之春,先以度岁无资,衣囊质尽,迨水仙开时,则为强弩之末,索一钱不得矣。欲购无资,家人曰:“请已之。一年不看此花,亦非怪事。”予曰:“汝欲夺吾命乎?宁短一岁之寿,勿减一岁之花。且予自他乡冒雪而归,就水仙也,不看水仙,是何异于不返金陵,仍在他乡卒岁乎?”家人不能止,听予质簪珥购之。予之钟爱此花,非痂癖也。其色其香,其茎其叶,无一不异群葩,而予更取其善媚。妇人中之面似桃,腰似柳,丰如牡丹、芍药,而瘦比秋菊、海棠者,在在有之;若如水仙之淡而多姿,不动不摇,而能作态者,吾实未之见也。以“水仙”二字呼之,可谓摹写殆尽。使吾得见命名者,必颓然下拜。

不特金陵水仙为天下第一,其植此花而售于人者,亦能司造物之权,欲其早则早,命之迟则迟,购者欲于某日开,则某日必开,未尝先后一日。及此花将谢,又以迟者继之,盖以下种之先后为先后也。至买就之时,给盆与石而使之种,又能随手布置,即成画图,皆风雅文人所不及也。岂此等末技,亦由天授,非人力邪?

【评】

这是一篇妙文。在李渔所有以草木为题材的性灵小品中,此文写得最为情真意浓,风趣洒脱。从此文,更可以看出李渔嗜花如命的天性。

李渔自称“有四命”:春之水仙、兰花,夏之莲,秋之秋海棠,冬之腊梅。“无此四花,是无命也。一季缺予一花,是夺予一季之命也。”李渔讲了亲历的一件事:丙午之春,当“度岁无资,衣囊质尽”,“索一钱不得”的窘境之下,不听家人劝告,毅然质簪珥而购水仙。他的理由是:宁短一岁之命,勿减一岁之花。

李渔之所以对水仙情有独钟,自有其道理。除了水仙“其色其香、其茎其叶无一不异群葩”之外,更可爱的是它“善媚”:“妇人中之面似桃,腰似柳,丰如牡丹、芍药,而瘦比秋菊、海棠者,在在有之;若水仙之淡而多姿,不动不摇而能作态者,吾实未之见也。”呵,原来水仙的这种在清淡、娴静之中所表现出来的风韵、情致,深深打动了这位风流才子的心。

《芙蕖》原文并评:芙蕖于人,乃一大功臣

芙蕖【原文】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劲叶既生,则又日高一日,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时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评】

芙蕖,即通常所谓荷花,也是李渔之一命,而且李渔说在“四命之中,此命为最”。为什么呢?李渔说它“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诚哉,斯言!芙蕖从出生到老枯,不是给你悦目之娱,就是给你实用之利,对人,它真是“服务”到家了。倘若不信,李渔会把芙蕖的好,从头至尾,一条一条说给你听。其初也,荷钱出水,点缀绿波;继之,劲叶既生,日高日妍,有风既作飘摇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此讲花未开即有无穷逸致。及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至秋,开个不停。此讲花之娱人。花之既谢,蒂下生蓬,蓬中结实,婷婷玉立,与翠叶并擎,可与花媲美。此讲花谢之后,莲蓬翠叶仍给人美的享受。以上讲其悦目之娱。荷叶荷花之清香异馥,还能给你退暑生凉;莲实与藕,能满足你的口腹之欲;即使霜中败叶,亦可供你裹物之用。这是它的实用之利。于此可见,芙蕖于人,乃一大功臣。

李渔还有一首《忆秦娥·咏荷风》词,赞美荷花之香:“披襟坐,冷然一阵荷香过。荷香过,是花是叶,分他不破。花香浓似佳人卧,叶香清比高人唾。高人唾,清浓各半,妙能调和。”

林语堂在《谈花和养花》一文中,对荷花有类似的称赞,也许是受了李渔的影响。他说,荷花是“花中最美丽者,只要想想它是那么连枝带叶整个浮在水上。没有莲花在近旁,简直不能享受夏天的滋味”(见华艺出版社2001年版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他还赞美荷花在池塘里“延长到半里远那种美景”,散发到空气中的清香,宽阔的荷叶上尖头红色的莲花的丰姿,点缀着水珠的大绿叶互相辉映的妙趣……而从实用的观点看,莲花的各部分都可利用:根可制冷饮,叶可包东西,花的形状和香气可供人玩赏,莲子被视为神仙的食品。

《罂粟》等三款原文并评:花之美与意识形态含意

罂粟【原文】

花之善变者,莫如罂粟,次则数葵,余皆守故不迁者矣。艺此花如蓄豹,观其变也。牡丹谢而芍药继之,芍药谢而罂粟继之,皆繁之极、盛之至者也。欲续三葩,难乎其为继矣。

葵【原文】

花之易栽易盛,而又能变化不穷者,止有一葵。是事半于罂粟,而数倍其功者也。但叶之肥大可憎,更甚于蕙。俗云:“牡丹虽好,绿叶扶持。”人谓树之难好者在花,而不知难者反易。古今来不乏明君,所不可必得者,忠良之佐耳。

萱【原文】

萱花一无可取,植此同于种菜,为口腹计则可耳。至云对此可以忘忧,佩此可以宜男,则千万人试之,无一验者。书之不可尽信,类如此矣。

【评】

罂粟在李渔生活的清初只是一种好看的花,李渔还将其与牡丹、芍药并列,赞曰:“牡丹谢而芍药继之,芍药谢而罂粟继之,皆繁之极、盛之至者也。欲续三葩,难乎其为继矣。”然而一、二百年之后,它在人们心目中改变了形象,成了“恶毒的美人”。为什么?其果乃提炼鸦片的原料也。鸦片对中国人的毒害尤甚,故林则徐烧鸦片,成了中华民族的大英雄。正因此,现在一提罂粟,顿觉毛骨悚然。人们很少再欣赏这种花了。

李渔把罂粟和葵放在一起比较,说:“花之善变者,莫如罂粟,次则数葵。”又说:“花之易栽易盛,而又能变化不穷者,止有一葵。是事半于罂粟,而数倍其功者也。”则葵在某些方面又优于罂粟。然而,今天人们对葵的好印象,却并非它“易栽易盛,而又能变化不穷”,也不是受了荷兰画家梵高所画的燃烧的《向日葵》之影响,而是多半起于政治意识形态--它的“向阳”的品格,象征着忠于我们的“红太阳”,文化大革命中尤其如此,就像疯了一样。

如果说向日葵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走红是由于“愚爱”、“愚忠”,那么萱在中华民族传统中则真是母慈儿孝的象征。萱,在中国有着特殊寓意,即忘忧,故又名忘忧草。古时候,游子离家,先在母亲居住的北堂种些萱草,冀其减轻思念而忘忧也。故“萱”和“萱堂”成了母亲的代称。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萱就是金针菜,也即我们经常吃的黄花菜。

《鸡冠》评:何似在人间?

鸡冠【原文】

予有《收鸡冠花子》一绝云:“指甲搔花碎紫雯,虽非异卉也芳芬。时防撒却还珍惜,一粒明年一朵云。”此非溢美之词,道其实也。花之肖形者尽多,如绣球、玉簪、金钱、蝴蝶、剪春罗之属,皆能酷似,然皆尘世中物也;能肖天上之形者,独有鸡冠花一种。氤氲其象而叆叇其文,就上观之,俨然庆云一朵。乃当日命名者,舍天上极美之物,而搜索人间。鸡冠虽肖,然而贱视花容矣,请易其字,曰“一朵云”。此花有红、紫、黄、白四色,红者为红云,紫者为紫云,黄者为黄云,白者为白云。又有一种五色者,即名为“五色云”。以上数者,较之“鸡冠”,谁荣谁辱?花如有知,必将德我。

【评】

鸡冠花,肖鸡冠,何必以“云”名之?地上比天际更亲切。苏东坡词《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有云:“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轻影,何似在人间?”

《玉簪》等二款原文并评:乡土的质朴美

玉簪【原文】

花之极贱而可贵者,玉簪是也。插入妇人髻中,孰真孰假,几不能辨,乃闺阁中必需之物。然留之弗摘,点缀篱间,亦似美人之遗。呼作“江皋玉佩”,谁曰不可?

凤仙【原文】

凤仙,极贱之花,此宜点缀篱落,若云备染指甲之用,则大谬矣。纤纤玉指,妙在无瑕,一染猩红,便称俗物。况所染之红,又不能尽在指甲,势必连肌带肉而丹之。迨肌肉褪清之后,指甲又不能全红,渐长渐退,而成欲谢之花矣。始作俑者,其俗物乎?

【评】

玉簪和凤仙,乃中国古代女性(主要是普通百姓)之宠爱物。何也?可作化妆之用。李渔特别赞扬了玉簪,谓“花之极贱而可贵者,玉簪是也。插入妇人髻中,孰真孰假,几不能辨,乃闺阁中必需之物”。我看是过誉了。而他对凤仙的贬抑,说“纤纤玉指,妙在无瑕,一染猩红,便称俗物”,却又过甚。玉簪和凤仙在古代女性中的这两项用途,是下层妇女或女孩子带有游戏性质的一种妆饰活动而已。记得我小时候在农村姥姥家,就见表姐和她的小朋友们以凤仙染指甲,以小鲜花(包括玉簪之类)插在头发上做妆饰。好玩儿而已。虽是游戏,她自己、她的同伴,却也真真觉得漂亮;就连我这样的小屁男孩儿,当时还不甚懂得什么是女孩的美,也懵懵懂懂觉得好看。而且与今天城市女人用高档化妆品不同,感觉不到乡村的表姐们太多的忸怩作态的脂粉气,而是带着泥土的质朴,有着清水出芙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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