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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再遇故人

自从出了泽西皇城,过了无数的城池,无数的集市,看过无数的风景,却都没有停下脚步好好欣赏,而眼前的面具、糖人、剪纸、花钿都是我不曾见过的,于是拖了笙歌一摊一铺地逛过去。

一群提着花灯的孩子从身后跑过来,将我和笙歌挤散在道路两边,正要回身去找笙歌,却被一只手拉到一个巷子里。虽然上弦月的光线太过微弱,街道上灯火又透不进来,但是还是能看出一道修长的身影。

看不清服饰的颜色,看不清脸色与神情,但声音却是很久以前听过的。隔了时光的间隙,不再清晰,依然能够分辨。

“别来无恙?”

“你认错人了!”

“若茵的样貌与你七分相似!”

“还没祝贺你新婚,祝你们白头偕老,早……”

“你不是也要和白锦钰成婚了吗?”

“冥婚!现在全天下人都知道我死了!”

“未必……”低低的笑声传来,推开周围的热闹,在盛夏的夜晚,冷清、寂寥。

我靠到墙上,不愿意去看对面的人影,记忆中白鱼君不常笑,就算笑也是嘴角一弯,倒是和顾妍一起的时候真正笑过。而这时清清冷冷的笑声让我觉得嘲弄,可悲的是,我不是没有惭愧,不是没有难过,可是就是没有后悔!

原来,一个人的义无反顾,是将另一个人的包容执着撕碎。

“小苇,当初在金北,你试图接近我,我不是没有感觉的,还是那时的你是最可爱!”

“那时候年轻不懂事,喜欢自作聪明!”

望向巷外的灯火,想起去年的那个夜晚,秋风正好,月色正好,而你,就正好错过。

“我知道那时候你明明很讨厌白锦钰,明明是想嫁给我!”

是啊!那个时候的确不爽金鱼君来着,不然也不会打了他,又偷了他的玉佩,而那个时候想嫁的是你承诺的后位。

事实证明,幸福的路,和你走岔了道,就和别人做了同路;有时候,错的人,后来还是错的。

“你和白锦钰一起逛妓院,喝酒我都知道,只是想你们贪玩。”

对面的人影微微靠近,叹了长长的一口气,又是低低地笑了一声。“那时候边境纠纷,你是肯定知道的,我以为你真的会懂我,会体谅。”

懂?或许是懂的,所以在懂得的这个过程中,等来的人不是你。

“可我没有想到会这样!你们会这样!他有什么好?最多就是个闲散王爷,只会依仗他大哥,依赖他父王母后!”

“可我觉得他好!”的确不是什么都好,可就算你什么都好,你也不是他!这么编排金鱼君,老娘会不开心的!

面前的人又笑了,声音越来越大,那种压抑的感觉让我不得不转开目光。

“你来这里做什么?”

“想看一看白锦钰对你怎么个好法!让你放弃一切,想看看你又有多好,值得他做到哪一步!也想看看,你究竟有什么好,让我来到这里!”

“我没有什么好,你也不曾对我认真过!”我不是不懂,只是装作不懂,而装也是一种习惯,习惯会演化成惰性,一懒就装不动了。就如此时,我根本不会花心思去猜测你的用心,我很肤浅,但当金鱼君不在身边,我不再涉水。

“不曾认真过?我有认真过,只是你没有看到!”面前的人突然弯腰用双手握住我的肩膀,“我的确迫于形势,对你曲意婉转,可是后来觉得身边有个你,兴许是件幸福的事情,我想娶你为妻,想让你看看我泽西的皇天厚土!想让你同我看尽盛世繁华!”

“可见,我并不懂你!”你的焰火再美,也没有在我的天空中留下痕迹,什么叫盛世繁华?我只愿小桥流水。

“是的!所以我恨你,恨你们!”

“所以你派人追杀我们,只怕此刻让人知道你在这里,也不得脱身!”

“既然能来,怎么会走不掉!小苇,你可曾想,以后怕是再也不得相见了!”

“那就此别过吧!”

“你!……”

“阿书!阿书!”笙歌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我挣脱肩膀的手,往外走去。

“小苇!我只当你是真的死了!”

一瞬间,呼吸一滞,抬头望了望夜空,走出小巷。

也好!死就死吧,我也搞不清自己被死了几次了,那就,再多一次好了!

走到街道中间,几人之隔的笙歌看见我,焦急的走了出来,紧紧拉住我的手。

“吓死我了!把你弄丢的话,我就完了!我全家都要完了!”

“我这不是站在这里吗?没人能拐了我去!”笑着捏了捏她的手,其实,硬是要拐的话,我也没辙。同样是皇子,泽西的的确要比东乾斯文,必须承认金鱼君家上梁不太正啊!

“你怎么在巷子里,里面有人吗?”

“不小心被挤进去,然后就出来了,没看到人。”回首望去,灯火阑珊,人影何处在?

情不知所起,故不得而终。

你要江山如画,我求伉俪如诗。

你恨我背叛,弃你弃信义,我应你骂名,欠情欠婚约。

人生在世,不负过债,不欠过情,岂能有勇气感叹债多不愁,情深不寿!

“刚才好像看到里面有人的?”笙歌伸个脖子,往里面瞅。

“再望,人没看到,就要看到鬼了!”

“吓我!世上哪有鬼?”

“有,你都见过了!”

“在哪里?在哪?”

我以为侠女都是胆大气量大的,而现在我只得抽出被笙歌握得死紧的手,扶了扶头发,然后咧嘴笑了。

“看我,在这里!”

“……”

第二日带着零嘴上路,笙歌还为昨晚吓她的事情闹脾气,不愿搭理我。哎!这大户千金有个刁怪的脾气也正常,闷头吃零嘴,顺便把果壳直接从窗户吐出去。那个谁说的啊,砸到路边的花花草草也不好!我默默地伸出头去探看可怜的小野花。

没看到被砸坏的花,却看到外面挺直腰身坐在马车上护院们,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太过具有同情心。多热的天,多热的风,一个个汗流不止,也不吭一声,不管住店还是打尖,从来动作整齐,服从笙歌使唤。

果然,这是多么显贵的门庭啊!一个有脾气的大小姐,身后总有一群任劳任怨的护卫!

还好这小姐的脾气到傍晚时就消了,自此又是有说有笑的一路。到达京城的西门时,我已经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巴不得跑到门楼上大声喊:老娘来了!老娘千里迢迢的来了!仪仗队何在?!

想了想,还是决定矜持些好,便抿了嘴巴,倚在车门口。

城门口依然是显眼的告示,只是比别的地方多了几个,最显眼的是一则,三日后誉王冥婚,城民无需挂白幡,也无需穿丧服,穿红戴绿不做限制!

这下我不高兴了!你令堂的!这是对一个死人的侮辱!没设令堂,没哭丧,没立冢就算了,连让百姓为我穿下丧服都不行!你没死过,你懂死人的心情吗?!

于是,之前所有的激动,紧张,向往,期待,等等好心情,死绝了!

胤川的建筑有一点比较特别,就是窗户大了接近一倍,街道也较宽,原因是东乾靠海,容易起大风,起风时窗户开的越大,对房屋的损伤越小。

更为稀奇的是,每家每户每个窗台上都摆了盆栽,据笙歌的解释:皇后娘娘喜欢花草,一日悟得花草既能延年益寿,又能净化空气,让皇上颁布圣旨,每家都得养盆栽,不管是草是花,只要是能浇水开花的就行,还专门成立了监查办,不养者按窗户数目罚款。

闻言,我望了好久的天空,其实,这个旨意还可以深入,比如由监查办来配发花种,一溜排的窗户上开同样的花,更好看些!

住进京城最大的客栈,笙歌居然不回家,硬说感情好,再陪我两天,住进了隔壁。于是两人聊聊天,分分零嘴,便各自洗洗睡了。

一大早,我便坐到了客栈大厅,胤川居然是不喝粥,不上小菜,没有茶叶蛋的,整碗漂葱的面条伺候!于是,坐在桌前挑了小半个时辰的葱段,发了小半个时辰的呆。

被扔在桌子上的小青葱很抑郁,而我比小青葱还要抑郁!出席自己的冥婚,好歹算个新娘子吧,可又是个死了三个月的新娘子!是该穿大红嫁衣,还是白色丧服?

挑了一根面条含到嘴里,然后吸,用力吸,直到全部吸进嘴巴,才嚼起来,哎,没味了!东乾只种葱,不炸油,不晒盐的?!怨念!

“阿书,这么早啊!小二,给我来碗皮蛋瘦肉粥!”笙歌打个哈欠,直接坐到我对面。

“这里不是只有面条么?”我挑起一根面条示意。

“怎么可能!京城就吃的东西多,面点小吃,炸串豆花,随便点!哦!忘了告诉你,你要是不指明了点哪样,统统给你上面条!”

“为什么?”太不尊重人权了!我给钱,给钱是大爷,大爷腰杆直!

“皇后娘娘说早点花样太多,很多人挑早餐,往往挑得没胃口,不如在选不好的情况下,直接一碗面条,省事!这里所有的客栈、铺子、大排档都是这么默认的!”

是很省事!我以为和别的地方一样,住房包早餐,无需再点,也是清一色的小米粥、豆花、咸菜,再来几碟子小菜。可见一碗面条是有多省事,皇后娘娘,您真调皮!

“小二,给我换一碗南瓜粥,加咸菜,加油条!”将面条推到一边,难怪我没胃口!

“少吃点,一会儿我们去逛街,我带你吃这里的小吃,保管你撑破肚子!”

笙歌美人啊!你是有多爱吃!

“你觉得我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最好看?”

“呃……”笙歌从碗里抬起头,上上下下将我瞄个透,然后无辜地摇摇头。

“不知道!”

“其实我想去观看誉王的婚典,就是不知道穿什么衣服好呢?”

“誉王的婚典啊,你随便穿,大家都随便穿!”笙歌突然笑着凑过来。“不过我刚发现,你穿红色好看!”

“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保证!”

事实证明,男子对女子的保证作不得数,而女子对女子的保证,也作不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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