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440200000003

第3章 农民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与其他合同相比,劳动合同有着特定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与其他合同相比,劳动合同有着特定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作出的明确规定,为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保障。根据这一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临时工,还是农民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平等是指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协商一致是指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文本的具体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

3.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达成一致的条款进行签字,使劳动合同成立。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统一格式,用人单位也有依据劳动部门的合同格式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仅就需要协商的事项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逐项填写并签字盖章即可。劳动合同一经书面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4.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我国的劳动合同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协商条款。必备条款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共同遵守的条款;协商条款是根据工种;、岗位的不同特点,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具体条款。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确定协商条款。

5.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怎么回事?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查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在企业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原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再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不是独立于劳动合同期限之外。

6.怎样确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按照《劳动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7.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征得对方的同意。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8.怎样确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9.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几种?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当前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主要是指临时性工作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完成工作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0.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这三个条件是: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即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10年。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应把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计算在内。

(2)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愿,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愿望也是不能实现的。

(3)劳动者必须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要求。只有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才可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上述两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劳动者则无权提出这种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11.临时工能不能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12.农民工能否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995年10月27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一条提出:“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农民工,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在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人的身体健康,避免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除在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轮换工外,对其他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问题,应当遵照《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3.招用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应怎样认定?

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认定劳动关系的参照凭证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

15.如何严格执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损害农民工权益。

16.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怎样依法签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农民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7.相关部门如何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2005年4月1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为重点,明确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职责,切实把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摆到重要日程。建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不断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政策,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内部劳动合同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劳动合同动态管理。

18.怎样规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

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协商一致,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

19.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期限如何确定?

《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的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明确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起始和终止时间。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半年以内的,一般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半年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1至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20.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同类推荐
  • 校园防火防电安全法律法规

    校园防火防电安全法律法规

    本书精选了最新的、权威的和全面的。但有部分法律法规有些条款不适应当下情况了,却没有颁布新的,我们又不能擅自改动,只得保留原有条款,但附录却有相应的补充修改意见或通知等。众多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内容和受众特点,经过归类组合,优化配套。整套普法读本非常全面系统,具有很强的学习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非常适合用于广大农村和城乡普法学习教育与实践指导。总之,是全社会“七五”普法的良好读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为了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加强对英烈姓名、名誉、荣誉等的法律保护,本法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开放和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公司卷一(下册)(第二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公司卷一(下册)(第二版)

    本书所选案例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为主,同时,精选了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直接裁判的具有指导性的案例。通过对案件争议焦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评析后形成的并为裁判结论所确立的规则,是案例的核心内容、灵魂所在,对法官在同类案件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具有启发、引导、规范和参考作用。作为本书核心内容,突出对所提炼裁判规则解读的指导意义,以超越个案审判的视野,研究案例所体现的法律规则、法律原理、法律精神以及裁判方法、裁判理念等核心价值,达到将裁判规则适用于类案的效果。对与裁判规则相关联理论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探讨,以期能够较为全面地阐释裁判规则的精髓,推动对法律的理解、阐释与适用,从而拓宽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公安行政法原理与实务

    公安行政法原理与实务

    在我国,公安与警察两词经常混用,且都有两层含义:一是表示公安(警察)机关;二是表示公安(警察)人员。但二者实际上是有所区别的。
热门推荐
  • 恶作剧精灵

    恶作剧精灵

    听说了吗,大恶魔进入轮回之境转世了!又不知道要去祸害谁,整个地狱被她闹得天翻地覆,又要去现世惹一场祸端吗?谁知道呢,总会惹一身麻烦,成为普通人的她一定会被仇家报复,到时候就是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那可不一定,听说那大小姐找到了靠山,依旧威风,也不知道是那个可怜人竟然落到了大魔王手里,也只能祝他早日逃离魔爪。林小米仗着有死神宠爱,在他脸上吧唧一口,顺手吃了豆腐,“一辈子,就在本小姐的魔爪下,不准离开!”——————∠(?」∠)_关于一个恶魔和死神的故事展现给大家,本文是作者第一本有不足之处请见谅,甜宠无虐,喜欢的小伙伴可放心食用。
  • 九天至上

    九天至上

    世人皆言天有九层,达至九天之上者,皆可超脱轮回,证无上大道,不死不灭!天下修真者更是逆天改命,与天相争!欲破灭虚空,直达九天之上!奈何天命浩瀚,天机难测!有心之人,皆殒于天道大路。逆天改命?逆天改命!九天之上,究为何物?凌风奇遇得灵戒,内藏有一修真典籍,名为《九天修神录》!方得知世上确有九天,分别为:梵众天、赤郝天、苍伝天、朱炎天、中更天、善现天、大梵天、无色天、自在天!更得知,有人超脱天地之外,运用大神通,夺天地造化,改天变地!将赤郝天、苍伝天、朱炎天合为一天,名为众陨天!将中更天、善现天、大梵天合为一天,名为神陨天!至此,九天化为五天:梵众天、众陨天、神陨天、无色天、自在天!削九为五,此是为何?且看凌风踏上修神之路!
  • 异常生物的快乐日常

    异常生物的快乐日常

    这是一群不正常的人类的蛇精病日常。(欢乐日常向,不柴刀老虚,是猛男就该看这本书!)
  • 秦先生白小姐

    秦先生白小姐

    沅汐你可能不知道我是喜欢你,才把你娶回家的。深夜里的秦淮望着床上娇小的背影暗想。“秦淮,我明知道你不爱我,可我还是要嫁给你,因为我爱你”白沅汐躺在床上看着窗外想着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医道保镖

    医道保镖

    林尘,他是校花千金的金牌保镖,是童颜萝莉的大哥哥,是女总裁的炮…咳咳咳,合伙人,是神秘天圣女的小人皇,是女杀手的守护者……外表人畜无害,一脸正派的林尘,内心却是个超级无良的家伙,让人又爱又恨。林尘:他人笑我太无良,我笑他人不开放,无良不是我的错,全是你们逼得我。女主:林尘,你个无耻的混蛋,我才是你的雇主!我才是!林尘坏笑道:是啊,雇主,雇主,不是你雇我来当主子吗?女主:你个无良的家伙,居然重新定义雇主的含义!
  • 我能美梦成真

    我能美梦成真

    灵气复苏,肉身变异,体质觉醒。有刀剑体质,有水火体质,有时空体质……体质时代,体质至上。少年顾天,能够美梦成真,心想事成,各种体质,拥有尽有。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新晋娇妻:腹黑总裁,爱不够

    新晋娇妻:腹黑总裁,爱不够

    他是江城最神秘的存在,手握着江城的经济命脉,一夜误惹,他食髓知味,从此迷上了做运动,天天拉着她花样解锁新姿势,无论——何时何地。“老婆,我饿了!”彼时,她正看着电视,无暇顾及,便随口应道:“饿了你就去吃!”“遵命!”“……”事后,她扶着小腰,浑身酸痛的看着吃饱喝足的男人,怒摔!TNND又上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