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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大结局(二)

现在想来,林若已经平静了很多,当初写第一封信时候心中的伤痛,现在想来恍若隔世,可能是因为有了宝宝的关系,她不敢情绪波动太大,起初是控制着,现在已经习惯了。

把信仔细地叠起来,从中又抽出一封:

致老公的第23封信:

朝阳映轩窗,暖屋浸清香。

最喜欢在这样的情景下,邂逅一位远古的佳人,任她青丝三千,随意飘扬。那挡不住的秀发拂过我的掌心,留下必然是一缕沁人心脾的女儿香,美好的情愫在心间袅袅徘徊,定格的只是那醉人的背影或是珠光熠熠的步摇。

寒冷的窗外,没有几处婀娜身影,步履匆匆的行人里也寻不到几点嫣红。晨辉中,轻柔的手指掠过我的黑发,对着镜子开始打理,一丝一丝,柔软顺滑。一直钟情于柔软如丝的长发,多年来不曾剪掉,也算是我锦瑟年华里最亮丽的风景。

想起小说《十里红妆女儿梦》中的一句话:“待我长发及腰,少年你娶我可好?待你青丝绾正,铺十里红妆可愿?”

我早已长发齐腰,不知你能不能知道?或许只是轻轻的一声“喜欢”,就让我耗尽光阴,许了一世长发不剪。

同学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镜前轻描淡写,梳理发丝。她直言不讳地说:“记得高中的时候,你那飘逸的长发可没少领走男生的视线啊!哈哈!”

还记得,那个时候为了过高考这座独木桥,多少女孩子剪掉了心爱的长发,唯我一直保持如初。当黑色的七月过后,我突然产生一种冲动,剪掉长发。后排的男生尴尬地告诉我,不要剪掉,这样会失去光彩,我一直在关注它。我愕然!原来,那个上课偷偷卷我头发的人,不是捣乱而是欣赏。犹如欣赏一幅画卷,偶尔碰触,缘于青涩灵魂的感染。

或许,我该感谢那个卷我长发的男生,他的一句话为我留下了一头齐腰的长发。若干年后,除了那一次和你置气,后来我只是简单修剪,不曾真正剪短。似乎那黑发底下,蕴含着我的女子心思,有待一个人在岁月里去读懂它。

初秋的街道异常热闹,特别是一些新式的婚纱影楼,门前总是停满各色轿车。不用问,又是谁家女子新婚大礼?披散着秀发进去,出来高高的发髻挽起,精致动人。设计师们的手真是灵巧,任何发质经他侍弄,都充满了诱惑。想来这样的新嫁娘,哪个新婚男子不动心?桃之夭夭,繁花一场,一场盛大喜悦的婚礼。人生的幸福从今天开始吗?我宁愿相信是。

每个女子,一生都会碰到一个为你挽起长发的人,青丝注定为他而飘逸,直到变成白发。而能够把青丝变成白发依然爱如当初,这又是何等的令人羡慕?

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一位白发的老婆婆,她每天清晨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站在家门前,向着山下崎岖的小路张望着,等待着……只有村里人知道,她是在等丈夫回家,一等就是七十多年。结婚刚刚三天,丈夫就参加红军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临走前,他走了几十里的山路,去山下的县城买了一面镜子给妻子,也用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

以后的几十年,这面镜子,就成了她唯一的念想。她每天对着早已锈迹斑斑的镜子,洗漱打扮,梳理那一头乌黑的秀发。长发为君留,可是,他走了几十年,音讯全无。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流光容易把人抛。镜子里的人一天天的老了,花样容颜,在光阴的河流中,渐渐的枯萎、憔悴、凋零。

待君归来,为我挽起长发。这一等,便是一生。岁月经不起等待,爱情也变得沧桑,我不再是那个秀发齐腰的娉婷女子,你还会爱我一生一世吗?

可能是教书那段时光给了我太多的影响,也可能是你女儿太能折腾,我现在喜欢听秦腔。《铡美案》中,秦香莲为了给丈夫凑够殿试的盘缠,卖掉了家里的田地,谁知丈夫陈世美一去三年无音信。家乡连年灾荒,公婆饿死了,为了埋葬他们,卖掉了房子,也卖掉了自己的一头秀发。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岂可变卖?她能有什么办法?当她带着一双儿女,沿路乞讨走到京城,换来地却是丈夫的狠心杀害。对于陈世美来说,一边是给予他荣华富贵的美娇娘,一边是替他孕育儿女照顾父母的结发妻,他连犹豫也没有,一刀斩乱麻。

厌倦这样的男人,让人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去描绘他。他不懂什么是结发?从青丝走到白发,他走了几年?当真是枉费了秦香莲卖掉的秀发。结局,陈世美也没有好下场。如今,提到他的名字,已经成为负心汉的代名词。然而,那卖掉的秀发还会失而复得吗?我想,头发可以长出新的,情感不会回到原来了,“结发”已失去了意义。

原来,若我蓄发为君,君却不珍惜。又一别,却一生。

女子因发而美,倘若失去了那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即便是多么时髦的帽子也无法映衬你的美丽。帝王家的后宫,不乏三千娇媚,她们个个青丝妩媚,云鬓高耸,步摇熠熠。随着位分的升高,发髻自然升高,发饰也在增多,这是一种尊贵的象征。宫墙内的女子,为爱、为利争宠,秀发何尝不是一个侧面取胜点?

如今,各色时髦的发型已经没有了国籍之分,看看周围黄头发、红头发,更甚者黄绿红三色均染的发型比比皆是,很多人开始怀念起了最原始的发髻,自然、清爽、柔美,演绎着中国女子的情韵。

的确,我留恋那蓄发的年代,即便是感情的表露也是含蓄的,但,却可以一生相偎。

在温婉的光阴里,纤尘不染的文字间,我不奢求尘世的一记烟火,只愿在一个暗香萦绕的黄昏,有人愿为我飘柔的长发来挽一个发髻,然后轻轻地说:喜欢!

然而,今日,我却不得不减掉长发,为了女儿能够更好地牺牲营养,为了我,能够更好的爱你。

妻子:若若

致老公的第100封信:

今天已经是你睡着的第二百天。老公,你怎么还不醒来?我,凡凡还有肚子里的宝宝都在等着你。宝宝还有一个月就要出生了,你怎么还不醒过来呢?

冬,盈满了一怀寒凉,在季节的枝头眺望。清晨的雾,未来得及睁开惺忪的睡眼,便已被急不可待的霜替代。站在时光的路口,捡拾一路诗心问语,流年,氤氲过往,一些沧桑,便在指尖盛开淡淡的疼。时光荏苒,若水穿尘,淡然回眸,岁月静好。铺一纸经年,拈一缕过往,始终相信,一些情愫,纵使零落成泥碾作尘,仍是香如故……幸福是如此美好,如此绚烂,那些过往,即使被风干成了故事,也总会在某一个合适的时间,某一个合适的地点,于隐忍不禁间,被悄悄拿出来晾晒。

人说,有一种遇见,不曾邀约,却心有灵犀;有一种目光,不远不近,却一直在守望;山水相逢,相约陌上,你明媚的笑脸,是我心中倾城的暖,你在,我在,最美好的懂得也在,便是用一朵花开的明媚,见证了整个春天。

纤薄的春风撩起季节的裙袂,我在窗前的阳光下,看着细微的尘粒缓缓飘落,用寂寞的文字,书写浅浅的情愫,任思念的羽翼,渲染着光阴的漫长,让满满的柔情,在心中,缱绻,心事,便如一江春水,在风中倘佯。

想念一个人的滋味,有望眼欲穿的期盼,有怦然心动的欣喜,有千回百转的惆怅,有心心相印的回味,更多的还是幸福,如三月暖阳于心,明媚,温暖,还有丝丝缕缕的甜蜜。

于千万人中能够与你遇见,真好。有你的日子,我怀抱着一份欣喜,将明媚镌刻,让快乐挥洒,因为有了你,平淡日子有了色彩,日出日落有了温暖的回味。感谢今生与你相遇,从此我的心不再孤寂;感谢这样的一个你,丰盈了我的岁岁年年。

月缺为诗,月圆为画,我执手书香,你心满芬芳,眼里是柔情缱绻的情意,心中流淌着烟火尘世的幸福。心与心的距离是相知;爱与爱的距离是懂得;情与情的距离是欣赏,最温暖的爱是陪伴,纵然人间有百媚千红,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任时光荏苒,心中最爱的,还是最美的你。

常想,你就是从唐诗宋词中走来的翩翩少年,我就是江南蒙蒙细雨中那个姑娘,撑一把油纸伞,款款走出千年梦的水乡,只为与你邂逅怦然心动的瞬间。你一袭白衣随风而舞,我一曲琴音温婉绵长,我们定是有前世的渊源,注定了今生的相遇相知,不然为何你是如此的懂我,懂我眉宇间的惆怅,懂我文字中的淡淡的忧伤,懂我素心若雪的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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