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676500000011

第11章 回忆

刚打算起身要去赵府时,大叔竟一时激动的扯住赵云的脚跟,要赵云将军收他做侍卫,赵云看着他的脸,一脸真诚的样子,竟收了大叔但要求他先待在赵府由一名家丁做起。莉婷美牟望着大叔那沧桑的脸庞,心底不由感触,又看着一旁一脸茫然样子的颜艺现在的赵燕儿又不知命运该如何。

来到赵府,府内设置简约,了了数房,没有关府的庭院缭绕,房屋错综,没有张府的气势磅礴,文香墨客,有的只是庭前杨柳,亭中宁静。

赵云打点了下府中事物,与莉婷,大叔交谈了几句,看了下低着头的赵燕儿,不语,大步走出赵府跟随张达一起上马去了议事厅。

莉婷牵着赵燕儿的小手,问道,“能告诉我,你是怎么认识赵云将军的吗?还有你这些天都经历了什么事?”

颜艺也就是现在失忆的赵燕儿看了看莉婷,“我只记得我醒来时身边躺了很多尸体,血脏了我的衣服,我的脸,我的全身,是义父从这些山贼手中救了我一命,带我去看大夫,但他们都说我失忆,我什么也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谁,是从哪里来的?后来就是这样子的。”燕儿转了转留仙裙,美妙身姿说道,“义父帮我重新买了件新衣服,说他现在膝下无女让我做他干女儿,我知道义父是真心要帮我的”

莉婷鼻子一酸,抑制住眼泪,“那你想起我是谁吗?可莉,我是林可莉啊,你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还记得我们一起打过的窃贼大叔吗?他就在这里,就是这位。”莉婷拉着大叔说。

“我有名有姓,别老叫大叔,还窃贼大叔,我叫沈政。”自称沈政的大叔开始发话道,“姑娘真不记得当日就是你打的我差一点跪地求饶。”赵燕儿摇了摇头,“你再仔细想想那日的场景,闭上双眼仔细想想,看能不能想起一些,慢慢去回忆。”

赵燕儿闭上眼睛,努力回忆着却毫无记忆,奋力摇摇头,思绪一片慌乱。

莉婷看着燕儿痛苦的表情,上前抱住燕儿道,“不想了,不要去想了,只要记得现在也就足够,我是你的好友,我不会去欺骗你,对你撒谎,只希望你能记得我这位一生一世的朋友。”

赵燕儿晶莹的眼眸看着莉婷的脸庞,清楚的知道我相信她的真心话,因为她的眼眸是清澈见底的,没有瑕疵,不会对我说谎言,而我应当认识她,即使过去不记得,将来我也应当记得一辈子的挚友。

沈政不再言语,转过身看着阳光,看着赵府的一切,他会记得他所崇拜的英雄交给的任务,“赵府就拜托你了,燕儿,拜托你保护她”,只因一句话,让他不再失去信心,他坚定的眼神告诉他,他是值得信赖的,不能再如此生活,自己告诉自己。

莉婷跟燕儿在漆红色雕有龙纹席坐上,几案上摆着茶几,两人盘卧着,夜色的烛光通明耀眼让人有着无尽的话题,无尽的述说。

“还记得那日在训练馆内也是黄昏时,我们两人刚要离开,却被九名学姐挡住去路,那时她们竟要求我们交出钱来,不交就等着挨打,但是我们没打算交出,你知道,后来怎么样了。”莉婷露出洁白的牙齿笑了笑问燕儿。

“我们两是不是被打的很惨,毕竟对方九人而且还是学姐级别。”燕儿说道。

“是打的很惨,但我们两人没倒下,因为我们都不服输,打的她们各个趴下,我们也是一身酸痛,鼻青脸肿的像尖嘴猴腮似得,难看死了。”莉婷笑了笑,惹的燕儿也跟着露出笑脸,“那一次之后很多人都怕我们,叫我们俩是真正女汉子。”

莉婷不自觉的牵着燕儿的手,“我不希望这些我们美好的记忆变成我独家的记忆,你也有份,而不是让我一个人独自回忆,知道吗?”

“你之前说我们不是这里人但来到了这里,我们是未来的,但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去相信这些话,很多让我一时无法接受,我们去亭里散散心,解解闷,好嘛?”燕儿恳求道。

莉婷望着燕儿清澈的眼眸点了点头,两人散步于庭院内,忽然月光发出异样彩色光芒,芒星四射,照的庭院通明如白昼,七彩光芒耀眼夺目,使得赵燕儿与张莉婷两人睁不开双眼,燕儿努力睁眼却在不经意间看到光芒里的回忆,“这是……”燕儿头脑苦苦挣扎着似乎看到一些过去的记忆,在光芒消失的一刹那,莉婷看到燕儿倒在地上,赶忙搀扶。

“可莉。”燕儿叫道,莉婷美牟看着燕儿,“你是颜艺吗?你记起来了?”

“恩,我记起来了,可莉,我全部都想起来,你一辈子都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赵燕儿美牟晶莹眼皮留不住泪滴,顺着脸颊滴落。两人相拥,莉婷抚摸着燕儿道,“不哭,记起来就好,记得我就好,我们是一辈子的。”

记忆就像断了线的风筝,盲目飞行,重新接上风筝才会有了方向。

同类推荐
  • 清穿之四爷嫁到

    清穿之四爷嫁到

    意外撞见男友和‘煤’二代滚床单,还被贱男一脚踹到魂穿,有谁比她悲剧?可更悲剧的是,咋就好死不死滴穿到那堆儿数字阿哥党中间捏?俗话说的好,要想死得早,阿哥丛中跑!加上狠毒姨娘一枚,腹黑妹妹一个,宅斗?不怕,斗斗更健康!可是,四爷,你能不能不要那么可怕啊啊!--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重生古代职业小三

    重生古代职业小三

    选男人,一定要帅气的、英俊的、健硕的,总之,一定要极品的;对男人,一定要媚惑的、温柔的、笨笨的,总之,一定要用尽一切办法搞到手;踹男人,一定要冷酷的、无情的、惨忍的,总之,绝对不能留半点情;一句话:上了他的人、要了他的身、掠了他的心,三更可以来,五更必要走,否则,杀无赦。
  • 凤凰瑕

    凤凰瑕

    一场全天下都注目的婚礼,天上烟花,地下欢哗。她情已了,身半死,被锁在磐石上,仰天哀嚎。曾经高贵如云端,最终卑微如尘泥。标志身世的凤凰……
  • 妖孽夫君之狂帝傲妃

    妖孽夫君之狂帝傲妃

    她,威震特工界弑杀不下千人的魔女,生杀予夺,我行我素。他,妖魅到让人晕厥的绝艳腹黑霸道男人。杀伐果断,铁血冷酷,威震天下。当现代嗜血特工杀手,穿越时空,跟命中的他追杀中相遇。当他用傀儡之物将她捆绑在身边。当月色下她不着寸屡。男人对着她狂傲不羁的道;“你,本主要了。”究竟是狐媚狡诈她降服他?亦或是狂傲妖孽的他降伏她?
  • 相公久等了

    相公久等了

    重生之后,老天眷恋她,没有了那乌烟瘴气的家,遇上一个温润淡雅的少年。初踏江湖,什么都新鲜,四处闲逛,美名在外。杀手来访,魔教来劫,皇子也来凑热闹!就混混,她竟然也是这么的了得。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热门推荐
  • 路南同学是网游高手

    路南同学是网游高手

    这是一个年轻人攀登荣耀巅峰的故事。这是一个年轻人攀登荣耀巅峰的故事。
  • 千回百转遇见你

    千回百转遇见你

    这儿一只初中狗九君,九君先在这说一下,这本书书呢没有你们喜欢的玄幻穿越离奇以及情情爱爱的,它特别普通平凡,记述较为真实的事件,人物都是以九君现在的同学塑造的,也是九君幻想构造的十年以后的我们。九君知道现在应该没有多少人喜欢这种类型的书书,但九君想说,不苏真实带入自己情感的才是最能感动人心的小说。尽管知道应该没有多少人喜欢这种类型的书书,九君还是想写,因为也许真的分开以后,真正十年以后的纪录片与自己幻想的,会有多大的区别呢?九君觉得这样也挺好玩的,因为九军现在初三马上就毕业了,写这本书书也算是一种留念。好了废话不多说,九君在这儿抱大腿求支持,希望还是有人喜欢这种类型的书书的,么么哒!
  • 0~3岁宝宝完美早教百科

    0~3岁宝宝完美早教百科

    本书根据0~3岁年龄段宝宝每月的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提出科学的早教指导,智力开发及情商培养等知识,帮助父母达到理想的育儿效果,让宝宝走好人生第一步。
  • 狂莽战帝

    狂莽战帝

    亘武纪有五洲三陆,武道为尊,弱肉强食。宇宙浩瀚,共有五条星河,亿万星辰。相对于五大法性。每个人都可以沟通星辰,接引入凡尘。少年重生意外获得白石,得蛮荒古帝传承,掌控万类生兽,从此一人征魔屠道,逆天崛起!
  • 梦幻神尊

    梦幻神尊

    一名内心憨厚、天生就神经反应迟钝的青年,被忽然从天而降的神雷劈中糊里糊涂的被师傅赐予的法宝带到了种族繁多的梦幻大陆重生去了;原本没有上进心身藏华夏魂的他为了重回故乡在见恩师发奋图强,最终登上了至尊强者的宝座荣归故里.
  • 我们的青春在流逝

    我们的青春在流逝

    我们的时间在流逝,我们的青春在流逝,所有的一切都成了回忆。还记得它嘛?在曾经的回忆里,我们想想就会心痛,但就算再心痛我们也愿意去想。长大以后,想起曾经为自己爱的那个人做的那些傻事,就会傻傻的一笑而过。翻出曾经为自己爱的那个人写的情书,仔细看看,笑笑自己,原来自己可以这样傻的为一个人做那么多事。在以后的以后,我们想起曾经的爱,想起曾经的情,才明白我们的青春在流逝。
  • 炎护

    炎护

    断魂幽林,一个魔兽横行的世界,一个尸骨堆积的坟地。可是,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年仅六岁的温远,却不得不以生命为赌注,从死神的手下讨食吃。几经危险,几经风霜,且看温远如何以断魂幽林为跳板,从此踏上了修行之路。一杆长枪,九五战炎。与天斗,与人争。演绎一段,少年英才的惊世传奇。
  • 我爱的少年他叫易烊千玺

    我爱的少年他叫易烊千玺

    他总是沉默寡言、行事低调、高傲冷漠总是让人难以接近,且心疼。这是江童对易烊千玺的第一印象,但总会被这样的他吸引。舞台上的他是闪耀的,是璀璨的,酷帅的舞步和那少见的暖心笑容。直到一次偶然,江童误打误撞成为了TF家族的练习生,女扮男装的各种心酸事,让她顶上了个“爱哭鬼”的称号。“江童,别怕。”他牵着她的说着,这是最暖心的话。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黑界地

    黑界地

    《黑界地》是我生长的鄂尔多斯高原,秦汉时期曾有过极其灿烂的农业文明,那时郡县林立,直道横穿,后又沦为沙漠草原,成为鄂尔多斯蒙古族的好牧场。成吉思汗的灵寝就供奉在鄂尔多斯高原,成为蒙古民族的圣地。我的长篇小说《黑界地》就是写的一百年前,清王朝开垦鄂尔多斯高原,在草原上建起了无数垦局,洋人、商人、王爷、军阀、地主组成利益团体,他们用尽权力、才华和智慧,掠夺民脂民膏,糟蹋蒙古人的牧场,疯狂种罂粟,用钱欲鼓动庄户人的野心黑心,最后,黑界地被搞得面目全非,一塌糊涂。结尾之时,我让金老万即书中的主人公悲壮地扒开了黄河口子,把五里垦局和吞噬人良知的黑界地泡在了滚滚黄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