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翎,最后,我以剑神信徒的身份,希望你成为剑神信徒。”
踏上回家路的刘翎脑中回想起高老板最后对自己说的话,高大的身影仿佛真的高大了起来,刘翎也是第一次见他这么严肃地说话,语气中带着期待、期望,却没有强求,仿佛春初融化的冰水,一脸的清澈。
虽然搞不懂为什么高老板这次会这么严肃,但是刘翎还是微微一笑,这次的语气虽然不再是冷冰冰的,但是依旧的坚持,不容改变。
“我拒绝。”
外面已经不再下雨了,似乎是因为这场雨下了很久的缘故,天空被很好地洗刷了一遍,天空中的星星格外的多,格外的亮,很多以前无法用肉眼查别到的星座,现在也明亮得很。
就像一直遮着天空的幔布一下子撤掉了一样。
刘翎既不是天文爱好者,也不会根据观星看时辰,更不会传说中的观星术。他对于天空有一种单纯,或者纯粹的本质的敬畏、好奇、欣赏的心情。所以他单纯的以一种审美的心理来观察天空、欣赏天空。
但是,既然不是天文爱好者,刘翎自然也不会连忙准备一台天文望远镜然后连夜观星,记载每个星座的形状,记下每颗星辰的动态。他是个武夫,不是文人,也不会见到繁星而大发诗情画意,而去准备笔墨纸砚,也不会观星起舞,剑影烁烁。
他也和平常人一样,抬头看一眼天空,心理默默说一声“很漂亮啊”“好久都没看见这么清澈的天空”之类的话,然后放下头,趁着星光月光灯光赶路而已。
但不知道为什么,刘翎现在很心烦意乱,就像做错事的孩子,担心被家里人知道,提心吊胆地尽力隐瞒那样。心脏就像颠簸的水球,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裂开。
“刘翎,最后,我以剑神信徒的身份,希望你成为剑神信徒。”
高老板这样说,他说的很清楚,不是以剑神干事的身份,而是以剑神信徒的身份,就像风梨社长一样,单纯的以剑神信徒,不是干事,也不是下任剑皇的候选人,除此之外他的话没有任何改变,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期望的眼神,刘翎有一种立刻答应下来的冲动。
但是,还是拒绝了,并非自己有别的信仰,并非自己不信仰任何神灵,只是,自己不能‘信仰’罢了。
剑神,据说古时候是最强大的神灵,那个兵荒马乱、短兵相接的年代,剑神的信徒拥有最强的战力,就像是战场的绞肉机,没有任何的神灵势力可以和他相媲美。
就算现在,信徒可以从神灵意志中更好地感悟到神力,但是剑神却依旧没有落伍,哪怕只沦为辅助战斗的手段,但是剑术依旧代表着武力的最强,而剑神哪怕沦为了小众神灵,但是每一代剑皇,都代表着这个世界战力的最巅峰。
只要刘翎成为剑神的信徒,便可以阅览无数的剑术秘籍,学习剑神留下的剑术,而且有高老板这位干事和现代神话、下任剑皇候补风梨的帮助,就算进入中央剑室亲自阅览剑神笔记都不是没有可能的,那时候刘翎的剑术突飞猛进,凭借刘翎的资质,甚至也可以和风梨一样,成为下任剑皇的候选人。
这些刘翎心里都十分清楚,他对剑神的了解甚至比高老板更清楚,但是刘翎却对剑神抱有钦佩之情,钦佩他可以创造出如此精妙绝伦的剑术,但是却没有信仰的感情在。
就像知道土是不能吃的一样,刘翎知道自己对剑神的感情绝对不是信仰。
信仰应该是一种比剑术更加精妙绝伦的感情。
“其实这么想想,风梨社长能这么厉害,和剑神传下来的典籍有很大的关系呀,单凭他自己肯定不可能达到这个层次。”刘翎丝毫不嫉妒地说道。
但是他也知道,风梨社长靠的完完全全是自己,并非剑术家族出身,仅仅是靠着自己的努力,从一个信奉剑神的信徒,成长为剑皇的接班人,他也是在名声大噪之后,才被上层看中,授予了参看剑神典籍的资格。
不过既然每天都把刘翎教训得连站都站不起来的风梨社长都没能让刘翎加入剑神的阵营,就更别想高老板这个被教育的废物了。
“我不会信仰没有理由信仰的神灵。况且这些神灵有谁见过,是不是还活着都不知道。”
“但是剑神真的存在,依旧高高在上,等着我们去寻找,去追赶,去超越。你没看见的,并非就是不存在,你所看见的,并非存在。”
这是风梨当初的回答,不愠不火,不闹不怒,就像刘翎说的话和他毫不关系一样。
“或许,你才是最有可能达到和剑神并肩程度的人,甚至是成为剑神的人类。”
“你不要用剑神教义来应付我啊。”
剑神教义第一页就写着:剑神真的存在,等待后者的追随。
虽说,神灵教义都属于秘典,除了自己的信徒外人根本不可能看得到,但是如今信仰自由的年代,为了拓展信徒,不得不拿出最外层的教义来宣传。
虽然不信仰剑神,但是刘翎对剑神可是很了解的,或许是源于和剑神一样对于剑术的热爱,所以对这样的教义,刘翎甚至都可以背出来一些。
成为剑神刘翎想都没想过,他并不信仰剑神,成为剑神什么的并非是他的目标。
但是风梨完全没有应付的意思,他冷冰冰地看着刘翎,就连眼睛中的光都像是舞剑的影一样,他用一种极其自豪的态度说:“这不是应付,我见过,见过剑神,我正在追赶他。”
后面的事情刘翎记不太清了,只记得那个时候的风梨真的很风华绝代,就像初生的朝阳那样光芒四射,令人心向往之。
就算如此,就算剑神真的存在,但是刘翎依然找不到信仰剑神的理由,这并不是剑神是否存在的问题。
不仅如此,刘翎还有一种古怪的脾气,就是你越是强调,他便越是倔强。你越是强调剑神的强大,剑神典籍的厉害,他便越坚定地走自己的路,用自己的方式强大起来。
这种行为的民间说法就是叫作“唱反调”。
所以在高老板提起招揽之意的时候,刘翎就立刻把问题岔开,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深究,对于高老板要说什么,刘翎心里是一清二楚,无非是说剑神的强大和信仰他的好处。在学校里,风梨也和他说过很多遍,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不管高老板怎么说,哪怕说得天上无双,地下无二,其实他一直都在这么说,刘翎也就是三个字“我拒绝”。
“说起来,这次还真要感谢这些平时烦人的粉丝们。”
刘翎言不由衷地表示感谢,要说世界上最烦人的两种生物的话,其一就是苍蝇,另一种就是狗仔,而狗仔可不仅仅是新闻媒体、报社书屋的小道记者,也有狂热的粉丝,而这种为了偶像甚至连他的身边人都不放过的变态的粉丝。
刘翎甚至有一次上厕所,都看到隔壁栋大楼的顶端驾着的望远镜,想想真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不过刘翎也很想拥有自己的粉丝,这样的话,自己也会像风梨一样,每天课桌里都会被各种爱意的信给填得满满的,这也是刘翎最嫉妒风梨的事情。
“明明自己也不差。”相比于风梨黄金比例,十分匀称的身材,刘翎是属于那种偏瘦的,但是刘翎却比风梨高半个头,所以就算瘦一些,也不会太难看,而且略略有一种剑走偏锋的锐利感。
“肯定是发型的原因啦!”
毫无骨气的刘翎开始把一切的罪孽归咎于自己的发型。
至于被刘翎抛弃,丢在剑术馆等死的高老板,刘翎则丝毫没放在心上,虽然在刘翎的眼里,高老板的剑术真心很渣,但放在外面也是个了不起的强者,对付那些平日里不学无术的狂热粉丝,还是没有什么压力的。
“……呃,估计会有一点伤的吧?”刘翎怀疑地望向身后剑术馆的方向,把高老板一个人丢在那里,多少还是有些内疚的,只不过刘翎已经走开很远了,而且拐了很多次的弯,除非那里爆发了巨大的火灾,这里还可以看到那里的滚滚熊烟,否则根本不可能看到任何东西。
“啊咧?好像确实着火了。”
刘翎的视野,被鲜艳的红色布满,一如曾经。
脚重重地踩在地上,身体瞬间跨了出去,脚边水花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