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法一直都醒着。他之所以装睡,是因为他觉得被卷入拉罗彻与利迪亚的争斗中是件麻烦事。在他看来,拉罗彻污蔑利迪亚是出于幼稚的嫉妒,而利迪亚不理会拉罗彻则是由于无谓的自尊。
两个人都是白痴,他可不想变成第三个。
直到拉罗彻将话题引向了柏妮丝,路西法才感到一丝不爽。路西法不是某个处于懵懂青春期的小孩子,他感觉得到柏妮丝对自己有好感——尽管他觉得爱情只是幻影。而拉罗彻在试图用权力与物质去强迫柏妮丝投入自己的怀抱,这触到了路西法的逆鳞。
在地狱之王的面前抢女人,哪怕是路西法不想要的女人,也绝不会有好下场。更何况他在试图用权力去强迫别人,这同样是路西法最痛恨的事情。因为这事儿连上帝都死了,拉罗彻难道比上帝还难杀?
“哦,抱歉,我看错了。”路西法缓缓睁开眼,看着被他一句土狗激的脸色铁青的拉罗彻,“原来是三只土狗。”
“你是什么人?”拉罗彻并没有立刻爆发,而是咬牙切齿的质问路西法,他布满老茧的双拳青筋暴起,本来就细长的眼睛彻底眯成一条线,弥漫着骇人的杀气。
拉罗彻的嘴贱,但一个嘴贱的人能在鱼龙混杂的军营里混成百人长,而没被人在深夜里一刀捅死扔进水沟,这本身就代表了一些东西。他是个有急智的军官,剑术水平直追堪称热砂平原第一人的利迪亚,为人谨慎小心,坏事做尽却从不给教会的审判所留下一点证据。
因此当他意识到这个称自己为“土狗”的人与利迪亚躺在同一个病房,他选择了谋定而后动。利迪亚在德莱文千人长面前可是红人,他要是留了把柄在利迪亚手里,就没有机会接任千人长了。
“我叫路西菲尔,是利迪亚在前线救回来的遗民。”路西法平静地回答。
“呵,原来是一条蛀虫,我劝你在热砂城还是老实一点,这里和东部的蛮夷之地可不同,如果被教会的监军听到什么不好听的话,你就等着被绑上十字架烧死吧。”拉罗彻冷笑一声,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
他的态度,实际上是大多数人类对遗民的普遍看法。教会对遗民无微不至的关怀引起了普通人的嫉妒,凭什么遗民就能有房子住、有面包吃而不用工作?凭什么遗民就能领取教会的经济补贴?要知道教会给遗民的钱,都是从平民手里征走的税!教会愿意赎罪,愿意赡养逃难而归的遗民,可不代表人民也愿意。
“吾友利迪亚,还记得半年前那个为了去神佑之城定居而跑到前线来的倒霉鬼吗?他长着一头黑发,就敢自称丘陵之国的遗民,结果在回神佑之城的车队里被家乡人认出来了!啧啧,现在我还记得他被烤熟时的味道,比烤鬣狗的味道好多了。”
“拉罗彻,我劝你小心点,这人你惹不起。”利迪亚终于开口说话了,他是怕路西法真的一气之下把拉罗彻给杀了,擅杀军人可不是闹着玩的,拉罗彻还是个百人长。即便是正当防卫,也要面对教会审判所长达数年的调查与审问,那无论对精神还是身体都是种折磨,许多无辜者都因此成了废人。
路西法不会生气,也不会杀了拉罗彻,他现在的第一目标就是想办法进入人类的军队中,理智如他怎么会做出破坏自己目标的事情?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不打算惩罚一下拉罗彻的无礼,有时候除了拳脚之外,想伤害一个人还有许多办法。
对莽夫来说,杀人就是杀人,而对智者来说,杀人不如刺心。
“看来你受伤之后胆子也变小了,看看这位东方遗民瘦弱的身体,恐怕他连热砂城刚学会走路的孩子都打不过,我惹不起他?真是笑话。喂,你叫路西菲尔是吧?你拿过剑吗?你把我的佩剑拿起来,我就给你一个银币,如何?”
拉罗彻大笑着解下了自己的佩剑,凑到路西法的床边递了过去。柏妮丝见状立刻将拉罗彻推了个趔趄,像大猫护崽一样张开双臂挡在路西法前面。
“离他远一点!否则我真的会杀了你!”
“哼...”拉罗彻整理了一下衣角,讪讪的退开了,他似乎还是有些忌惮柏妮丝,而这一切都被路西法看在了眼里。
“柏妮丝,让开一下,我想和土狗说几句话。”路西法拍了下柏妮丝的肩膀,示意她坐下来,柏妮丝虽有些不情愿,但她还是乖乖地听了话。在见证了路西法引发的奇迹后,她觉得自己无论何时都可以信任路西法。
“你再说一次土狗试试看。”拉罗彻嘴角抽动着威胁道。
“土狗,你爱上柏妮丝了吧?”
路西法语出惊人,谁都没想到他怎么忽然把话题引到这上面来了。拉罗彻也懵了,张口结舌好半天,才磕磕巴巴的说:“她...她是热砂城守军里最漂亮的女人,我会爱上她有什么奇怪的?只有我能配上她,也只有她能配上我!”
“可你的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对吧?土狗。你喜欢把眼睛眯起来,这样可以防止别人从你的眼神中猜测你的心思。你时常把佩剑带在身上,因为你需要武器来带给你安全感。你把双手负在背后,是因为你想要掩盖自己紧张时喜欢攥起拳头。你走到房间的中央,是希望能吸引他人的注意力,真是可悲。你需要跟班儿,是希望证明自己的能力。你无法控制自己欺负弱者的欲望,只有这样你才能感到自己的强大。你为什么一定要确认自己的强大?我猜你的父亲是个混蛋,他经常揍你,对不对?因为你的童年受过父亲的虐待,所以你需要靠虐待别人来释放你的愤怒,你觉得这个世界对你有所亏欠,你小时候一直被亲人冷落,渴望他人的关爱...”
路西法慢条斯理的说了一大堆,然后给出了自己的结论。
“所以你自卑,你害怕,你故作粗鲁只是为了掩盖自己软弱的本性。你爱上了柏妮丝,但你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你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只会让柏妮丝厌恶自己,却难以控制,倒不如说,你就是在期待柏妮丝讨厌你,这样你就有了伤害柏妮丝的借口。土狗,你这是典型的自毁型人格,我建议你离开军队,早日就医,教会温柔的修女可以帮助你。只需要三十年,你就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屋子里静的只剩下雨水敲打窗棂的声音。利迪亚暗叹了一口气,怜悯的看着拉罗彻,三贱客头领的表情现在可以说是精彩万分,就像个玩具被抢走的小孩儿,让人觉得他马上就要嚎啕大哭。
回想起路西法剖析自己性格的那天,利迪亚无比庆幸自己算是个好人,像拉罗彻这种混蛋,一旦被人把心里的黑暗面全都挖出来扔到脸上,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被人看透的感觉就如同一个姑娘被扒光了衣服,让人痛苦而羞愧。
许多人在做错事、在犯罪时会被兴奋杀死了理智,但他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吗?他们只是选择性的去遗忘,去蒙蔽了自己。而路西法则扯下了拉罗彻的遮羞布,指着他的鼻子说“我不仅要骂你是个懦夫,我还要证明你是个懦夫!”
“我告诉过你了,这人你惹不起。”利迪亚疲惫的揉了揉太阳穴,感到无比厌烦,他一年里有四分之三的时间都在执行任务,其实并不在意拉罗彻的诽谤。况且他和路西法的观点差不多,也觉得拉罗彻挺可怜的。
拉罗彻如同一条在雨中汪汪直叫的小狗,渴望过路人能够看他一眼。而当他发现自己始终得不到关注时,只好跳出来四处咬人。
世界上有许多和拉罗彻一样的人,只不过拉罗彻比其他的小狗的牙更尖。
“这都是...胡说八道!”拉罗彻红着眼圈,好半天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声音凄凉的连柏妮丝都有些于心不忍。
路西法非常满意,他在天界俯瞰人间无数年,见证了无数个人类的人生。他不在乎那些人生中包含着怎样的情感,他需要的只有经验与知识,通过无数个人生的投影,他可以轻易推断出一个人背后藏着怎样的故事,将人心中最脆弱的地方残忍的揭露出来。
这比杀死一个人痛苦的多,让一个笨蛋意识到自己是笨蛋、让一个混蛋意识到自己是混蛋,让一个靠着自我欺骗勉强度日的人无法再欺骗自己,恐怕拉罗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要受到灵魂的拷问而睡不着觉。
“你死定了!路西菲尔,你死定了!利迪亚也救不了你!我保证一个月之内就把你病怏怏的身体挂在城墙上晒成肉干!”刚才还勉强能保持冷静的拉罗彻终于暴走,歇斯底里的大吼大叫,连他的两个跟班都面色尴尬的退到了墙边,生怕拉罗彻激动中拔剑把自己砍了。
“哦?利迪亚也救不了我?那热砂城城守,德莱文千人长能救得了我吗?”
“他也不行!谁都不行!我一定会杀了你!”
路西法听罢点了点头,深深地为拉罗彻的愚蠢而感动。他并不认识德莱文千人长,但他知道千人长在人类军队中的意义,那是仅次于将军的职位,更何况德莱文还兼任着城守,这说明德莱文是个强者。
就在半分钟前,他看到一只右手正在推动病房的门,却在听见拉罗彻的怒吼之后停住了。
那只右手指节粗大,皮肤粗糙灰暗,布满了皱纹与疤痕,如同一棵百年老树的树皮。最重要的是,路西法看到那只右手的手背上露着一小块纹身——一柄赤金色长剑的剑尖,那是大剑师的印记,全貌是一柄双刃长剑,从手背一直延伸到手肘。
大剑师印记是一扇门,将充盈在天界中的力量导引至人间的门,人间一般将这股力量简单地称之为“斗气”。印记的颜色会随着斗气的强弱而变化,由低到高分别是铁色、青铜色、银色与金色,如果印记的颜色相同,那么颜色越是纯净的力量越强。
赤金色的大剑师印记,说明这个大剑师几乎达到了凡人的巅峰,用膝盖想也知道这号人物必定是热砂城守军的老大。
如路西法所料,听到拉罗彻的最后一句话,那只右手终于将门推开,一个挺拔却老迈的男人走进了病房,随即以严肃的声音问道:
“拉罗彻,你是想要杀死一位遗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