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砂城成为抵抗地狱军团的第一线后,将城内的地标式建筑——三百年前由当时的宫廷建筑师所设计的荒原大教堂——当做了守军的军械库。原因有两个,一是这座教堂够大,能够装下足够的物资,二是这座教堂连接着集市与工业区,便于物资的运送又靠近军营。
柏妮丝每次来到荒原大教堂都会感到心慌意乱,这座教堂充满了叛逆的狂野气息。她的设计者名为波伊斯,是个自称艺术与神学素养领先了世界一千年的自恋狂,经他之手设计的教堂永远充斥着一股浓重的杀气:十字架在他手中变成了十字剑,两块无害的木板被锋锐的双刃剑身取代;他设计的天使总是拿着长矛和利剑,身上不是披着光明与云彩,而是猩红粘稠的鲜血;他笔下的天空永远涂满了棕色,他笔下的大地上开满红莲,而那是地狱裂口的象征——当时地狱裂口还未打开,地狱军团也没有入侵人间。地狱在波伊斯的时代,还只是教会用来恐吓世人信奉神明的完美道具。
后世的学者们普遍认为波伊斯是个精通占星术的大预言家,他在三百年前就预见到了地狱的入侵,才会在人间各地留下象征着末日与地狱的意象。
而荒原大教堂便是波伊斯的代表作。就如名字一样,这座教堂完美复刻了热砂平原万里寂灭的独特气息。她通体由土色的砂石制成,看上去破旧不堪、摇摇欲毁,偏又结构复杂无比。她在东西南北各开了一扇大门,无论站在哪个门前,看到的教堂侧影都一模一样,甚至连光线都完全一致——在教堂顶部的钟楼里,以不可思议的巧妙计算安置着一百多块小镜子,使教堂成为一个白昼中的灯塔,将耀眼的自然光线折射到波伊斯需要的角度:三百六十度。
于是残缺与完美同时出现在了荒原大教堂身上,人们觉得这座教堂历经风霜、垂垂老矣,可光却会毫不留情的射进他们的眼里,告诉他们——光明就在此处,上帝就在此处。
路西法站在荒原大教堂东门前,定睛注视着热砂城最具文化气息的建筑,不禁为人类的智慧与创造力感到惊叹。遗憾的是近一百年间,人类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战争中,早已不再出现艺术大师了……他显然没有自己就是罪魁祸首的自觉。
“用如此杰作来堆放物资,真是浪费。”路西法看了一会儿,给出了自己的评语。
“我还以为你会觉得艺术是废物。”柏妮丝再次感到惊讶,她没想到路西法会看重这座教堂的艺术价值。
“为什么你会这么想?”
路西法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人过度理性的感觉,而这一类人通常抱着“艺术无用论”。问题是,他不认为柏妮丝有足够的阅历和智慧来看出这一点。如果她能,路西法就要重新评估这个小姑娘的价值了。
“因为利迪亚大哥就是这么说的……”柏妮丝犹豫了一下,鼓起勇气回答道,“而你们很像。”
“看来你已经开始学习观察和分析,但你要记住,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而我和那匹驽马的区别就是我比他聪明,他的看法太肤浅了。”
“那……艺术有什么用处?”
这是个没有艺术家的末日时代,年轻的军人们自然会认为艺术无用。他们的家园还有地狱生物肆虐,他们亲人的生命危在旦夕,他们可能上了战场就不再回来,而艺术作品不会解决任何一个问题。如果好看能拯救人间,派出几个美女去打败地狱军团不就得了?
“艺术中凝聚着人类的智慧,而且她能够让人感动,让人敬畏,人活着总要有一点慰藉才行,否则就会被压力击垮。”
“喝酒吃肉一样是慰藉。”
“那是不健康的慰藉,这么做的人往往活不了多久……我猜德莱文千人长一定是热砂城里最经常光顾荒原大教堂的人。”
“他的确是!”柏妮丝捂着嘴巴惊呼,“你是怎么知道的?”
“德莱文千人长训斥拉罗彻的时候提到了教会的罪,经常把‘罪’这个字眼挂在嘴边的人一定信仰虔诚。哪怕荒原大教堂变成了储藏室,他也会坚持来祷告和忏悔。”路西法顿了顿,“有信仰的人才能活下去,无论信仰的是什么。柏妮丝,想活下去就为自己找到一个信仰吧,让你的心与灵魂坚强起来。”
“……”
柏妮丝感觉到了路西法的关心,脸红了起来。她被路西法欺负一万次,只得到了这么丁点的回报就把前帐一笔勾销,恋爱中的女人果真往往是盲目的。
心情大好的柏妮丝主动跑上台阶,与守门人交谈一番后打开了教堂的大门。腐朽与生铁的味道从门内一涌而出,让柏妮丝与路西法都捂住了鼻子。
大门内便是壮观的礼拜堂,正前方的墙壁上以彩色玻璃绘着光芒万丈,那是人间用来代表上帝的意象,而波伊斯的恶趣味让这些光芒的顶端都带了一抹殷红。礼拜堂中央,本应放着一排排长椅的大理石地面摆满了竖着长枪与利剑的武器架,安置教典的讲台也未能幸免,为一台损坏了的重弩让出了位置。头顶二十米高的天花板上刻着波伊斯亲手绘制的壁画,数十个全副武装的天使飞舞在五彩的祥云中,他们造型各异,表情各异,唯有目光汇聚于一处:每个天使都怒视着刚刚走入大门的人。
美丽让人感动。
威严让人畏惧。
“那是什么?”路西法快速的将礼拜堂扫视了一圈后,被东南角堆着的一堆铁桶吸引了注意力。军械库里有什么奢侈到需要拿铁桶来装的?如今每一块铁都比象征着财富的金子值钱。
“哦,那是沥青,热砂城附近有个沥青湖。沥青可以敷在皮肤上治疗伤口,为食物保鲜,还能使铺路的石板更加牢固,非常有用的。”柏妮丝难得卖弄了一下,开心的不行,她也知道自己能回答路西法疑问的机会不怎么多。
路西法当然知道沥青的作用,但他觉得能让柏妮丝开心也不是件坏事,就没再开口说话,而是在数以百计的装备架中绕起圈来。
他打算以一个弓手的身份进入军队,这样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他惊人的操控力,另一方面,弓手进阶为神箭手的印记试炼要比剑士简单许多,只要射箭够精准就可以,而他能够用风魔法调整箭矢的走向,印记试炼将变得易如反掌。
武者的印记式样不同,效果却是相同的,都是打开一扇通往天界的小门,为拥有者提供无坚不摧的斗气。因此路西法以弓手的身份得到印记后,再转为大剑师或圣骑士也完全可行,其他人不这么做是由于光是练好射箭就够艰难了,让一个神箭手同时有大剑师的剑术?大部分人想都不敢想。
因此他需要领取一套皮甲,一张弓,外加一把长剑——弓手多以短刀为副武器,因为他们长期拉弓所锻炼出的肌肉不适合挥剑,但路西法马上要进行一场决斗,他在决斗中总不能用弓箭和匕首去战斗。
“这里的装备都是旧的。”路西法绕了几圈后停了下来,十分不满。
“当然,能被放进军械库的都是从战场上捡回来的装备,新装备可贵得很,直接就分给正规军啦。”
也就是说,礼拜堂里所有的装备都失去了它们原本的主人。
每一柄剑上的裂痕中,都藏着无数亡灵。
路西法暗叹了一口气,不再抱怨。他可不会像某些异想天开的年轻人一样,幻想着自己有英雄传记中主角们的好运,在这个位于前线的军械库中偶然得到一把神兵利器,从此大杀四方无往不利……他只希望自己能拿到一把弦不会一拉就断的弓。
他在绕圈的同时就记下了自己看上的装备,算是一大堆残次品中少数能用的。几分钟后,路西法就换了一身新的行头,他直接将还有尘土味的皮甲套在了麻布衣外,佩剑也挂到了腰间,单手提着弓。除了身材太过瘦削以外,看上去还真像个军人了。
“恩,现在你装备也选好了,接下来该去训练了吧?我可以做你的助手。”柏妮丝看着路西法穿上军装的模样,觉得有点眼晕,有点小鹿乱撞,连忙顾左右而言他,提出自己的建议。
“为什么要训练?”路西法反问道。
“呃……因为拉罗彻很强?”
柏妮丝不是在长敌人威风,而是拉罗彻真的很强。一个能在剑术决斗中未尝败绩的人是十分可怕的,这代表他不仅有实力,还有一颗从不轻敌的心,不会允许任何一个失误破坏他的战绩。
甚至有些人认为,号称热砂平原第一剑士的利迪亚之所以从不接受拉罗彻的挑战,正是因为利迪亚知道自己无法打败拉罗彻。
一个活着的贱人,往往是有点真材实料的,因为没有能耐的贱人早就被愤怒的群众给干掉了。
“不必,我说过了,杀狗并不难。”路西法拍了拍自己的佩剑,“只要能够找准狗的要害就行了,记住我的话。”
“好吧……那离决斗还有一天半的时间,我们该干什么?”柏妮丝放弃了劝说路西法重视决斗的打算,她只能相信路西法真的有恃无恐。
“当务之急,是去酒馆吃一串烤土拨鼠。”
“你不会是沉迷了吧?”
“笑话,我会沉迷于食物……”
“口水!你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那是眼泪。”
“眼泪之所以叫眼泪,就是因为它是从眼睛里流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