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值钱的财产,就是位于金融街的公寓,3室二厅。提起房子,就不得不提到我父亲。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份财产愈加贵重,也显出父亲在投资上的某种眼光。
这是我父亲对于我主动搬离共同生活房子的临别馈赠,也是他唯一给我的物质产品。他早认定我是个败家子,给我钱都得被我造光。
无论怎样,今后我头顶都将有一个屋顶,可以遮风挡雨,还不用交高昂的房租。
此外还有一样,算是无形资产,有否价值尚未确定。迄今为止,还未表现出可看好的端倪,那就是我的生命。
提起我的父亲,他其实算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对于我和母亲而言。
对于这个深爱的丈夫,这个女人从恋爱伊始,就频频处在受伤、被哄骗、和好;然后继续受伤、被哄骗、和好的怪圈。
可惜,这个美丽温婉的女子看不破,以为一个孩子就能让他意识到为人父、为人夫的责任感。滚床单就滚床单吧,还很不负责任的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我对美丽的母亲匆匆离世,一直对父亲耿耿于怀,心里也为她早早解脱而庆幸。我内心一直很疑惑,这样的结局,能否抚慰那个以泪洗面、为一个混蛋无私奉献十几年的痴心女子。
不过,广大的女性朋友们喜欢这样的混蛋。他是如此英俊风趣,大概滚床单也滚得很有水平,而且小有产业。
自我成年有记忆以来,这个混蛋一直在换女人,今天玫瑰,明天安妮,后天苹果,胃口罕见的好。
不过六年前,终日打雁的他,终于被一只家雁啄伤了双眼,从云端掉了下去。故事情节并不新鲜,与一个混蛋而言,就有几分狗血的意思。用小白文说,就是情场高手遇到了一个很厉害的女人,于是手指上再度套上了一个戒指。
他再婚后,我们就只是每年定期在节假日见面,只要都在北京,见还是要见的。一般都约在金融街的高档餐厅,我步行即可到达的范围。
我们父女都不说两人之外的任何话题,他从不谈再婚的妻子,我也从不谈秦尉。
即使我和秦尉最缠绵的时候,宁可要他在门外的车里饿着肚子等我,也不要他两人见面。潜意识里,秦尉见了我爸,就会成为那样一个噩梦般的男人,女人的噩梦。
我们会象久违的朋友一般寒喧着:哦,你胖了。哦,你瘦了!胖的是他,瘦的是我。所以吃饭的时候,一般只有我吃,他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他精心保养的身材抗不住衰老的本能,开始持续地发福,节食,减肥,运动,收腹……成天忙乎不停,但成效了了。他不间断地抱怨,我不间断地奉上充满同情的笑笑。
他和小老婆嫌恶的孕妇肚子,在我看来是广大妇女朋友们的福音。有个情场浪子终于不得不在时间的物理作用下,无奈地退出江湖了。
“他是谁?”睿兰双手叉腰,凶巴巴地问我。
我张开嘴巴想了想,然后看着身后一脸茫然的男人,问:“你是谁?”
“什么?”睿兰惊讶地瞪着我,“你不知道他是谁?”
“是的。我从停车场捡回来的。”
“靠,你又捡东西,不是告诉你不要乱捡东西吗?”睿兰摆着脸开始训我,“你忘记上次捡回来的爱丽丝是怎么死的吗?还有文文,死的真惨。最可怕是的奔奔……”
我当然记得,爱丽丝跑进洗衣筒里,结果我没有发现而开了洗衣机,这只可怜的猫就活活淹死了。
我也记得文文一如其名,一只肥胖的小仓鼠。只是有个不良爱好,喜欢在睿兰的鞋子里睡觉,结果……。往事不堪回首,而睿兰心中也留下了永远的阴影。
但我坚决不同意睿兰对奔奔的定性,尽管它每天要吃掉近半斤牛肉,代价相当大。最坏的后果就是吃饭的时候,只要我们筷子上挟块肉,它就会挟着一股劲风扑过来。
睿兰的话将英俊保安吓着了,他看着我们两个,露出警惕的神色。“你们究竟是干什么的?”
我奸笑,指着敞开的大门,说:“你现在还来得及后悔。”
他思索了一会儿,看着我们两个体重不超过50公斤的女人,意识到即使是打架我们也绝对赢不过他,终于定下心来,说:“你说过要给我一份工作。”
说完,他自动自发地去沙发上坐下,一副赖在此地绝不离开的态度。聪明的睿兰领悟到了,望着我说:“你究竟惹了什么麻烦?”
我压低声音,说:“快帮我把这个人弄走。”
看到我陷入困境,她十分高兴,说:“自己的屁股自己擦。”说完,她撇下我,冲沙发上的男人打招呼:“嘿,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张冬键!”英俊小伙倒是有点适应能力,有点处变不惊的潜力。
“不会吧?”睿兰尖叫,“跟我的偶象同名!”看韩剧是睿兰唯一的业余爱好,什么蓝色生死恋,什么洛城生死恋,她看的兴致勃勃,哭得稀里哗啦。
我不胜其扰,曾设想把所有喜欢韩剧的女人们送到沙漠,也许撒哈拉从此成绿洲。可转念一想,这许多单身女人在那里,没有男人这种魔兽存在,不知道要多出个多少怨妇来,理想宏图只能作罢。
不过张东健主演的电视剧《夏娃的诱惑》我追过的,他的气质犹如秦尉,也是我喜欢的一类男星。
英俊小伙未等睿兰话音落定,立刻摇手说:“不是,不是,我的冬是冬天的冬,键是关键的键。”
这个乡下男人居然也知道张东健。其实现在农村孩子也一样享受义务教育了,而我恰恰有偏见。
我冷冷地插了一句话:“当然,一个张东健那样的男人不会想着赖着一个女人。”
他不笨,幽怨地看我一眼,反驳我:“是你说给我一份工作的,别言而无信。”
睿兰听出了门道,看着我笑,说:“哦,夭夭,你又骗人了。当年你就是这么骗了我的,看我今天混得这么惨……”
她转头对张冬键说:“这个女人呀,你别看她表面斯斯文文象个好人,其实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东西。当年她可是跟我许诺一年就住别墅开大奔,你看看现在我,不仅寄人篱下,身上的钱不超过三十三元,每天还得被她当成丫环使唤来使唤去,相信她不如去上吊……”
可爱的睿兰终究是绕着弯子在帮我,但她说的也基本是事实,我一直为了这些难以兑现的承诺而内疚着。
张冬键若有所动,上下打量我几眼,我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对他翻了翻眼皮。他在沙发上挪了下屁股,想了想说:“我会小心的。”
真是咬定青山不放松呀,工作工作,我去哪里找份工作给这个男人呀?现在手头的事儿,我们俩个尽够了。再说,他显然不会有一个网页设计的大学文凭等着我。
在我苦恼的一瞬间,脑海里灵光一闪,有个绝妙的主意诞生了。
“好,我会给你工作的,可不许你挑三拣四。如果你表示一丁点的不愿意,不配合,我就只能炒了你!”我打了个响指,趁机威胁了一下小保安。心情陡然好转,施施然往自己房间走去。
客厅里睿兰与张冬键大眼瞪小眼,尤其睿兰,对我用口型发问,“这又是哪一计?”。
“三十七计之美男计!”我也用口型回答,可睿兰显然段位没我高,没看明白。
打开卧室门,奔奔挟着一股劲风扑了过来,一天中第一次,我露出真心的欢笑,被它扑倒在地板上,一通非礼般的狂舔,以此表达它的思念。
我紧紧抱住它粗短的脖子,躲闪着它非比寻常的热情,它丝毫不在意我的呵斥,伸出紫色的舌头舔了我一脸口水。
奔奔是我在街头捡回的,但它可不是毫无身价的流浪狗。它有着良好的血统,是一条纯正的松狮犬。
当时它蹲坐在街角,虽然看起来有些无所适从,可也并没有被抛弃的丧家犬之态,琉璃般的眼球似乎流露着忧郁和悲伤,但依然保持着高贵的姿态。
就那一眼的对视,我觉得自己坚如磐石的心脏被洞穿。我似乎又看见母亲去世的那天,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那样悲哀而又无助的画面。
当我走向它时,它既没有逃走,也没有冲我吠叫,只是冷淡地看着我。
显然它从小在人群中长大的,并且习惯人类的宠爱与赞美。难以想象这样的一条狗会孤伶伶地站在街角,眸子有着深深的哀伤。不过,低头看到它膝盖上硕大的肿瘤,我就明白它为何会在街头。
我将它送到了宠物医院,手术及恢复的费用不低,花了我7000大元。不知道那个无良的主人,是不舍得这个手术费,还是不想面对生离死别。采取了这种极端的方式,令我不齿。
我和睿云半年的伙食都受到了这件事的影响,它半生不死地躺了个把月,终于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且恢复良好,每天忙着跟我与睿云抢肉吃。
我不知道它从前叫什么,只好另取了一个名字,奔驰。我对睿云说,既然暂时买不起真的,过过嘴瘾也是好的,睿云就简称为奔奔。后来长安汽车出了一款微型车,居然也叫奔奔,我俩深以为憾。
它喜欢这个名字,无论高尚卑微,每次我与睿云叫它,它总是欢快地奔了过来,将你扑倒一阵乱舔。
松狮是冷清的狗,又懒又贪睡,亲热完毕,立刻就倒在窝里睡大觉去了,很快就鼾声四起。
我站起来,倒在床上,疲倦地吐了口气。最近我常常觉得疲倦,有种心力憔悴的感觉,莫非是老了?岁月催人老,尤其是艰苦岁月。
睿云推门进来,锁上门后,推推我的肩膀问:“到底是什么计呀?难不成你真的要给他一份工作?”
我点了点头。
“你疯了?我们根本不需要人,更何况是一个这样的农民…”睿云几乎要叫嚷出来了!
我一下子坐起来,“嘘!”将手指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同时点了点客厅的方向,提醒她隔墙有耳。
睿云的意思我当然知道,她大学本科毕业,学的专业是计算机,网站的事务全是她在打理。
我们另有一名文员叫何英、一名网络工程师、两名兼职的网络工程师和一名兼职的财会,无论如何配备,一个毫无学历的保安都是没有用场的,我们楼里有物业配备的保安了。
我的公司租用最便宜的小区裙楼办公,35元/平方米,离我当初的创建口号——都市俏佳人的心灵家园,显然隔着一个银河系的距离。
“不用担心。”我懒洋洋地说。
“靠,我能不担心,次次都是我帮你擦屁股。”她斜飞了我一眼,这是林睿云的强项。典型的良家妇女,还是一个没开封的处女,偏偏多了些风尘女子的小动作,显得愈加魅惑风情。
“睿云,帮我一件事呗!”我抓住她的手臂,扭糖般的摇晃,希望将她摇昏晕了,好答应我的要求。
她警惕起来,一个劲要甩开我的手,且连连后退:“姚淼,你饶了我吧,往事不堪回首,不帮!”
我跳下床一把扯住她,说:“不帮就扣你工资。”
睿云冷哼一声说:“这招不灵,你已差我三个月工资了。”
我一时无语,转动着眼珠子,说:“亲爱的,相信我,这家伙是我们的一张王牌。”
睿云在我面前转了个圈子,从鼻子里发出声来:“看看,这就是我相信你的下场。”
“反正你都这个样子了,再相信我一次又何妨?”我一幅讨好的样子,寄望于她能莫名心软一下。
“说的很有道理。”睿云转头就想走,“但我不想帮你,行吗?”
果然,孤寒的睿云!我再次拉住她,说:“难道你真不想知道,我想让这个男人干什么吗?”我给她抛了一个媚眼。这招我不常用,用了还是有一定效果的。
林睿云最大的弱点就是好奇心十足,可能也是搞IT的通病,人类如果没有好奇心,世界将会怎样荒凉呢?果然我这话一说出口,她眨巴着眼睛顿住了脚步。
“帮我嘛!嗯?”我拉长了音调,然而我的眼睛则一直盯住她的眼睛,把自己的大概设想说了一下。
她瞪大眼睛,也张大了嘴,纤指在我脑门点了一下:“你,你,你果然是个诡计多端的人!”
我奸笑几声,软硬兼施:“所以我是领导呀!听我的没错,帮我吧!”
睿云白了我一眼,我清楚那意思就是同意,搞定一个!她问我从哪里入手。
我想起珍妮花说过,温玉伦在英国攻读英国文学,开口闭口总是莎士比亚,灵机一动说:“莎士比亚吧,就莎士比亚了!”
睿云痛苦地哼了一声:“我最恨莎士比亚那贱人了!”
她出身于书香世家,家中藏书过万。因为那些宝贝藏书占用了太多的房间,可怜睿云这个宝贝独女,只能一直睡在阁楼上。
她的父亲研究戏剧,对莎士比亚十分着迷。看到日出,他说:太阳啊,把你广大的天宇燃烧起来吧。给睿云打电话,他开口就是:我亲爱的女儿,你在他乡还好吗?
在这么一个文艺细胞泛滥的父亲熏陶下,也许就是逆反的原理作祟,睿云对莎士比亚的几大悲剧几大喜剧了如指掌,但均嗤之以鼻,对于老莎同志开口闭口以贱人呼之。
我常说,如果莎士比亚真的泉下有知,且还没有投胎转世,一定会从冥界穿越过来追杀她,如果莎士比亚也像我这样睚眦必报的话。
不过,她显然对我的计划开始好奇,居然接着问我从哪一剧入手。
我说:“喜剧,十二夜。”
睿云诧异的看我,幽幽地说:“有位哲人说过,悲剧令人深刻,喜剧令人轻浮。”
我傻乎乎地问她,哪位哲人说的,说得如此精辟?她指指自己的鼻子。我登时明白被她耍了,不屑一顾地说:“去,我不喜欢悲剧,就从喜剧开始。”
睿云静静地看着我的眼睛说:“通常自身是悲剧的人,都喜欢喜剧。”说完,在我给她一拳之前飞快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