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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带字的金条

(“怎么说呢?我的运气一向不错,哈哈!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多笑笑,运气就会变好的哟!”摘自《我的江湖我的路——殷不通自传》)

深秋,天已经渐渐转凉,万物凋零,过客的旅人们行色匆匆,而一个衣服华美的男人就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起向着城东走去,男人面色白净,再加上腰间的一块玉佩价值非凡,像这样的公子哥不应该骑马乘轿,怎么会如此悠然行走在闹市中,男人脸上没丝毫的不耐,反而微眯的双眼,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浅笑,似乎,很享受周遭的一切。

姬俊,人如其名,他长得确实还不赖,这不是他说的,东陵人给这位的评语就是是仪表非凡,处事不惊,为人谦和这十二个字,其中的四个字就能看出他确实长得不难看。

他更不是一些腹中无物的草包,幼年即有天才之名,后来随着年岁长大,年少的名气并未曾随风散去,一个博闻强识更乐于好学的姬家公子总是经常出现在某些人的书案前,后来更是师从东陵城城主宋斫,如今年不过三十的姬俊已经是东陵官道上核心实权人物。

每天在东陵人们想象中年少有为的大忙人如今正悠哉悠哉的往回赶。

他很喜欢像现在这样,一如过往二十余载的人生一样静静地行走在东陵的路上,他眯着双眼,享受难得的阳光笼罩在他的身上,心里想着,这次回家要走的慢一些才好!如今已是深秋,过不了几天,便是白露为霜,按照往年大雪形势来看,今年估计不差也得阴雨连雪下个不停,下雪天好啊!下雪天,就可以围在火炉旁,温一壶清酒,看着房前屋后银装素裹,看小孩子无忧无虑的打雪仗,这些都是生活的气息,冬天好啊!但就是很难晒到像今天这样的太阳了。

“真是的,一晒太阳就喜欢胡思乱想。”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胸腔中灌满了闹市特有的味道,这一刻,沐浴阳光的他想到了一些别东西,所以,他停下他的脚步,良久,似乎在做什么艰难的决定一样,皱着眉头的他犹豫不决,原本挺胸抬头的他不经意间伏下头颅。

吐出一口浊气,静静思考回过神来的姬俊露出笑容看着自己周围车马,看着周围人来人往的集市。

我喜欢这里。

……

白飞雁已经离开了两天,殷则也已经无所事事了两天,突然从一种状态转变成另一种状态的他更是有些茫然无措,对比生活有目标真的是件好事啊!短时间的不适应倒是小事,但白飞雁走的时候留下一个不算问题的问题,姓白的横部都督临走前给了他两条金条和一个水晶球。

金条诶!那是金条诶!

这是能随随便便丢出来的吗?

看白飞雁的神色,似乎没有什么不舍,很平静,仿佛不值一提,这是一笔小数目吗?显然对于殷则来说,不是!

从菏泽到东陵,这是他过往十八年来第一次有属于他个人的金子,对于金银之间的换算比例不清楚的殷则掂量手中沉甸甸的金条,

对于每个月五两银钱就足够生活某狱差来说,这是一笔从天而降的巨款了。

殷则现在握着金条突然叹了口气,今天早晨,衙门那儿送来了纹银五十两,说是补偿殷则这些天的照顾,这让他有些怀疑,没事有人送钱?哪来的好事!他多问了几句,才知道这钱原来是城主府拨出来的。

城主府?殷则皱着眉,想想为什么城主府会给予他这么多银子,要知道,这可是他一年的工资。

难道是奖励自己照顾白都督?最近好像就这一件事能和城主府赶上关系了。

怎么想都觉得不对,这钱来的诡异,让殷则有些不安,他从来不是那种期望天下掉馅饼的人,他也不指望路上捡钱过活,他知道,自己所获得的东西是与自己的付出息息相关的,就像自己体内流转的气,那是一千多个日夜,吞吸吐纳,一点一点,如雨水汇聚山间形成跳动的山泉,一日复一日,在枯燥中泉水终聚于河,他相信,通过努力,他有机会让这条还是很小的小河变成大江!变成大海!他想,等自己气海内的小河变成大海,肯定很有趣!

对于心中有着将体内小河拓展成大江大海的宏远志向殷则,他不知道,这条路是多么艰难而漫长,这已经不能算是有趣,这是心理变态啊!

多么执着于练气的人才会期望把自己练成个气筒!

其次,他不知道他将自己体内的气海比作小河是多么错误的事情,一年前还没出狱的常逢生若是知道这件事,肯定会提醒他,以后行走江湖别说这么欠揍的话!

你那个练出来的气海算是小河的话,你那个气海都拿小河当比喻,那这武林不得少几个响亮的名称了!

没想那么远的殷则现在却也有些烦躁,倒不是考虑到宏大的理想与操蛋的现实之间有些难以逾越的鸿沟,而是这一金一银包含的意思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到底是怎么花呢?

殷则弯弯的眼角告诉我们他其实很高兴,很开心。

可不是吗?从没钱到有钱这个过程可不是开心吗!

指肚轻轻摩挲着这两块金条,明明是感受着凉凉的触感,心里确是火热一片。他睁大眼睛,仔仔细细的看着属于他的金子,仿佛怎么也看不够。

突然,他似乎发现了什么,微眯着双眼,双手托着金条,手里微微的调整金条的方位,同时眼睛死死的盯着上面。

透过斜射的阳光,原本金灿灿的表面却有一丝难以察觉的痕迹。

有规律的痕迹,仿佛是……文字!

另一边,帝都长安,一行黑衣人正在埋头赶路,整个队伍满是压抑的气息,透露出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统一的黑衣,统一的黑冠,整齐划一的步伐,甚至不经意的目光交汇中透露出的那股子漠然冷意都隐隐的相似。每个人腰间挎着一把细细长刀,一行人有默契的埋头走路,似乎并不想吸引他人注意,但他们也知道这是无用功,他们是帝都里特殊的一群人。

夜卫!

本来人数众多的一条街道因为这群人的到来而让出了一条大道,害怕也好,不想惹事也罢,无论什么乱七八糟的理由,反正现在没人敢拦着他们。

其中的一些人心里不禁有些唏嘘,捎带着心理也放松了些,这里是帝都,是长安,是天子脚下,更是汉阳王朝的“心脏”!这里,回到了这里,自己应该算得上比较安全了吧!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原本嘈杂的街道因为他们这一列人的到来而显得格外安静,也很好的让他们思考。

韩武就是其中一个,看着自己周围的一切,韩武有些感慨,鼻间充斥着属于闹市的香气,明晃晃的阳关撒落在他的眼眸上,他因此闭上双眼狠狠地吸了一口气。

“他妈的,活着真好!”他情不自禁在心底呐喊,无聊的看着旁边的行人避之不及的身形,随即移开了目光,目光里只有平静,身为一个老兵,一个夜卫老油条,他表现得很自然,穿上这身衣服的他已经熟悉了街头人的态度,他低着头挪开了目光,一转眼就看到走在前面的那道身影,稳健的步伐和整理的一丝不苟的衣服,孤独而坚定,看这样的背影他却忍不住叹息。

前面的那位自然就是从东陵回来的白飞雁,跟在她后面的韩武看着那道身影有些失神。

原来这次任务跟着他的老部下有两人,一人自然是他韩武,另一位就是那位一整天板着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他钱的伍仁,他们二人,再加上还在夜卫中的二人,还有还活着的几人刚刚好十人,他原以为他们这十人能够活的好好的,他自己也知道这个想法有些奢望,但近两年十个人不是没死过人了吗?按他来说,人活着就得有个盼头,而他的盼头很简单,但就在前些天,这个原来的队伍又少了一个人。

伍仁,在最近的一次任务中死了,他们去东陵是探寻那位进京城的刀圣的过去,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对于夜卫这种特务机构来说,情报必不可少,原本,这一次行动在韩武看来没什么危险,毕竟只是去调查那位的过去,又不是什么杀人灭口的勾当,不至于吸引太多仇恨,而且这一次行动完全是突发性的,先前没有任何征兆,毕竟,在夜卫发现那位行踪后立刻就采取了措施,派出一行人调查,调查任务是尽量避免流血的,可是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云中龙!让他们这一群夜卫兜一个大圈子,自己这死了人,可他们却连面都没见着,这里唯一见到凶手的只有那次事件唯一一个活下来白飞雁。

看着前面那人的背影,已经认识了有十年了吧!原本十年他认为已经很了解他,而就在这位上司身上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现在他却感到一股陌生感,那是不同的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他不经意间想起前面的白都督,他的上司,从东陵离开时放在那小子桌子上金印,似乎还留了一封信?他虽然不知道那两块金印是什么来历,但是绝对是对于都督很重要的东西,从当年战争的时候都督就时常把玩,多少次,陷入敌阵,九死一生的时候,都督就是站在中军帐前,一只手紧握着那两块类似金条的东西,另一只手在沙盘上指点着明天的进攻,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有点羡慕那小子,虽然是后来自己这些人都知道是那个弱不禁风的书吏救了自家都督,单此一项,什么东西都不过分,对于把命栓在裤腰带上的夜卫来说,有什么比生命更廉价,又有什么比自己这条命更宝贵的呢?正因为看到太多悲痛离别,太多的身不由己,所以夜卫的他似乎更加惜命。

但是,算了吧!那小子好运,或许那玩意真的只是一块普通的金子,韩武心道,但在自己这些老部下眼中,即使那是块烂木头,那也是千金不换的信念,是情分,是沙场一次次准确冷静判断积累出的权威,因为一个人的权威,导致他手里的东西也不在普通,哪怕东西原本真的只是普通而已。

“不过,那小子真的真的太走运了!”韩武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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