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晴先一步进了家门,却马上被周炜天反超。
周炜天自己去鞋柜里拿出了拖鞋,不请自进,直接步入林子晴家的客厅,很快脱掉外套随手丢到沙发上,随后自己又拿起茶几上的水杯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完整杯后,旁若无人的坐在了沙发上,慵懒的向后重重地倚靠过去。
林子晴不可思议的站在门口看着周炜天全然把这里当成自己家的一些列动作,她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对这个男人,她无奈到无解。
看到他慵懒靠在沙发上的样子,林子晴一句话也说不出,不再看他,溜溜的钻回自己的卧室,把背后那道炽烈的注视迅速关在门外。
子晴的卧室就在客厅的对面,哪怕隔着一道墙,子晴都能强烈的感受到周炜天的存在,想着他就坐在一墙之隔的地方注视着她,子晴的心无节奏的乱跳着。
子晴按着自己的心,问自己在期待着什么?期待他还记得自己?还是期待和他更加靠近?
林子晴与自己狂跳的心对峙,不想出去面对周炜天。
超市的人已经把他们买的东西都送了过来,她听到周炜天前去开门的声音,便子继续把自己蜷缩在床上,就是不想下床,不想动。
“林子晴,你十秒钟内不出来,我就进去把你揪出来!”周炜天不再给林子晴机会,在接过超市送来的食材,把食材送到厨房后,直接走到林子晴卧室门口,扣响了子晴卧室的房门,大声威胁到。
在周炜天扭动把手的那一秒,子晴开门走了出来,不高兴的撅起小嘴巴,越过周炜天,直直向厨房走去。
她像昨天一样,穿了一条牛仔裤,配了一件玫红色小一字领半袖T恤,虽然该盖的地方都盖上了,凹凸有致的身材却还是尽显无遗。
林子晴已走去厨房,周炜天坐回沙发,闭上眼睛,却想到了他曾看过两次的林子晴胸口的那两团雪白……
初夏的燥热从窗外传进来屋里,带动着屋里的一切都跟着热了起来。
周炜天解开衣扣和袖口,本想去窗台边吹吹风,迎来的却是一阵小热浪。
周炜天暗叫一声该死,这样的天气让人身体不热都难!
还好,手机声和邮件声响起,工作很快让他躁动的心平静了下来。
“你电脑借我用一下!”周炜天推开厨房门的时候,林子晴正在剥蒜。
听着周炜天的声音,林子晴回头望去,周炜天一手还撑在门上,一只手臂慵懒的高高举过头顶倚在门边,一脸慵懒,没有了往日的阴沉、冷峻和戒备。
夕阳正浓,那缕缕闪耀的柔和光晕正好洒在周炜天的脸上,就在那一回眸间,林子晴仿若看到了十四年前那个站在她窗口向她招手,对着她微笑的大男孩。
刹那失神。
“你说什么?”子晴掩饰着眼里迸发出的闪烁,不确定的问周炜天。
周炜天维持刚才的姿势,“电脑借我用一下。”
不耐烦的语气让他秒回现在的周炜天,打碎了子晴的幻想。子晴“哦”了一声,洗洗手走出厨房。
子晴的电脑在书房,也就是弟弟林子豪的房间,子豪现在在美国留学,她便把这里改成了临时书房。
在进书房前,子晴犹豫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
“你去客厅等着,我拿给你!”
林子晴这是明显不想让他进入这个房间的意思,即便他们现在已经站在了书房的门口。
“你该不会是在里面藏着个男人,怕被我看见吧?!”看着她一副想藏着什么的表情,周炜天的不悦便嗖嗖的升起来。
“你想象力还真丰富!是,里面有个男人,我要先去藏一下!”林子晴撇了他一眼走进书房,不等周炜天反应,啪得关门上锁。
子晴进去后马上把姐弟俩以及和他们母亲的照片收起来,果断放到柜子最下面的一个抽屉,还不忘用2本书盖在上面。
不管周炜天还记不记得他们,虽然现在他没认出她来,但是看见母亲和弟弟,他一定会一眼就认出来的,她现在还不能恢复到莫临溪的身份,也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她就是莫临溪。
林子晴的心快速的跳动着,她的眼睛在用最快的速度扫过房间里的每一个可注视到的角落,最后她把有周炜天报道的,她经常翻看的那2本杂志也随便插到了一堆杂志中间。
确定没问题了,林子晴打开电脑,走出房门,对已经坐回沙发的周炜天说,“你去用吧!”
周炜天不紧不慢的起身,很不满意的看了一眼林子晴走进书房。
林子晴则回到厨房继续和鱼虾肉蟹打交道。
周炜天进了书房后,直到林子晴叫他吃饭前他都没出来过。
林子晴中途从厨房出来到餐厅开了一瓶红酒,提前倒入醒酒器中,返回厨房时,她不禁停下脚步从书房打开的门中看了周炜天一下,他正全神贯注的在“奋笔疾书”似的敲着键盘。
子晴只看得到周炜天俊硕的背影,但就是这个背影,让林子晴觉得周炜天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加高大帅气!认真的投入工作男人所展现出来的魅力,总是能大到超乎想象。
从林子晴进入厨房开始到一道道菜端上餐桌,一个半小时的时间。
虽然从昨天第一次吃到林子晴做的菜,周炜天就已经断定这个女人已经成功拴住了他的胃,但是这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林子晴每次都需要花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待在厨房里,这点周炜天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忍受的。
周炜天的工作结束,林子晴的召唤声也传来。
这种感觉何其美妙,这曾经就是周炜天幻想和另外一个女子所过的生活。恬静,安适,夜晚的万家灯火中,有他们的一盏,无论他多晚回家,都有她在等她,无论他工作到几时,她都会为他烹制菜肴,在他疲惫时为他送上一杯清茶……
一个与其他寻常情侣、夫妻无异的普通生活,他却连幻想都都得渺茫无力。
曾经幻想无数次的感觉,今天却像第一次实实在在的感觉到。
带着淡淡惆怅,周炜天走到餐厅,却心头一惊。
餐桌上的桌垫被林子晴换成了田园风情的整块桌布,餐桌的正中心的插着一株百合的透明玻璃,被换成了一个中高白瓷花瓶,花瓶上插着开得正好的栀子花,栀子花的幽香轻轻传来,时有时无的萦绕在周炜天的鼻息间,动人心魄。
餐桌的两侧,放上了两盏复古烛台,竹筒大的两跟蜡烛轻轻摇曳着,在棚顶明灯的照耀下发出孱弱的光。
林子晴正拿着醒酒器向两个高脚杯里倾倒红酒,她已经把刚刚做饭时盘起来的如瀑的长发泄下,乌黑的长发正松散的散落她的肩头,映衬得她本就精致的小脸愈发娇艳动人,此刻,她的垂眸、凝视,甚至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引得周炜天阵阵遐想,在周炜天的眼里都美到让他可以发狂的地步。
看着此刻的林子晴,他恨不得冲上去亲吻相拥。
周炜天眼睛一刻不离林子晴,他的手却不自觉的抬起去关了餐厅的灯,蜡烛的光芒瞬间在黑暗中放射出巨大的光亮,世界也在这一瞬间里更换了氛围,屏住了呼吸,让这个世界只有他们,这个时间只属于他们。
烛光淡淡,却足够让他们可以看清彼此,看清餐桌上的每道菜肴。
“周少爷,请用餐吧!”林子晴先开口,半是戏谑。
“蠢女人,你知道你是在干什么吗?”周炜天拉过椅子,斜靠上去,玩世不恭的看着林子晴,眼里闪烁着炽热的光。
“今天晚上的主题是:‘最后的晚餐’,所以你可以不必大惊小怪,尽管享用就是了!”子晴伸手指了指餐桌上的菜肴。
周炜天不语,邪邪一笑,目光转向了林子晴刚刚忙活了一个半小时的作品上,铁板烧鸡、红烧鱼、椒盐虾、全味火腿、西芹百合炒腰果、果蔬沙拉,望之诱人,一如林子晴的人。
周炜天拿起酒杯,放置鼻尖,浅浅的嗅了一下,随即品尝了一口。
算是上等的葡萄酒,配上这些菜,也算刚好。虽未入口,仅凭se相,周炜天已在心里给出了高分。
喝了一口红酒,周炜天更显慵懒和不羁,拿着酒杯,突然抬眼看向林子晴,问她,“林子晴,我们~以前见过吗?”
这句话,周炜天一直闷在自己心里,即便今天问出来,他也像是在问自己,一边等待林子晴的回答,一边在自己心中搜索答案。
子晴也拿起了红酒杯,幸好还没喝,不然一定会呛出来的。
这个问题,让子晴愣怔了一下,已平静的心脏又开始活蹦乱跳起来。
子晴全力在保持着冷静和平静。
当记者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这个职业可以很好的锻炼一个人的心里素质和心里承受能力。某种程度来说,内心如击雷而外表如平湖的心理状态,子晴早就练就了,只有这次遇到周炜天,她的‘心’的自控力才开始有所变化,开始一点一点趋向瓦解。
子晴听了周炜天的话,装作若无其事,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继续刚才未完成的动作,举杯品尝了一小口红酒,然后慢悠悠的打开唇瓣回答他:“见过啊,上辈子,我们是冤家。”
“冤家?!很好~”周炜天悠然一笑。
不是没见过,也不是见过,林子晴,你越来越让我觉得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