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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一转身就是痛(2)

一滴眼泪落下,需要多少时间

异想天开/文

我知道,这问题问得太白痴。那么轻盈的一滴,流过脸庞,常常只在瞬间。如果是那些琼瑶苦情戏里的演员,几秒钟就可以泪流满面。又何必问,一滴泪,落下的时间?

可我常常觉得,流下一滴眼泪,需要很久很久。人越长大,就越习惯于压抑内心的真实感受,不再放声大哭放声大笑,什么都只是淡淡的点到为止。好像越来越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伤心到立刻落泪,像是传说中丢失了泪腺的骆驼,再也找不出释放伤感的出口。于是一滴泪,在渗出眼眶之前,早已在心中酝酿了许久,甚至可能在落下之前,已经悄悄蒸发。

一个朋友前阵子和男朋友分了手,两个人都平静友好,顺理成章得让人吃惊,几乎要怀疑他们是否早有默契,只是要等到合适的时机来水到渠成。一帮死党本来是要赶来安慰她受伤的心的,可她却笑阿拉太八卦,生生把电影里的伤感离别当成了现实。女孩天天照常上课、自习、吃饭、讲荤笑话,活得滋润而充实,好像比分手前还要容光焕发。

然后一个朋友过生日,几个死党开玩笑,把蜡烛放得老远,说这样都能吹灭方能如愿以偿。几个人嘻嘻哈哈都成功了,轮到了她的时候,偏偏那烛火顽强起来,如何奄奄一息都能死灰复燃,在那里挑逗般地摇曳,于是众人起哄说你没戏了死心吧……

她的眼泪一瞬间喷涌出来,滚滚而下,还在兀自拼命吹着不肯罢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种汹涌的哭泣,那不是在流泪,简直是飞流直下三千尺,仿佛她身体里的水突然决堤。

她就那样泪如泉涌地哭了很久,终于承认,她还喜欢他,她是在悄悄不争气地许愿,可以破镜重圆。

她一直辛苦地忍着忍着,不愿那么软弱,不想给人同情的借口,她不愿让他以为她没有了他就不行。于是那么多悲伤的水,就在心里长久地堆积。她其实一直在流泪的,只是阿拉看不见,它暗暗流淌了那么长时间,终于在那一刻可以一泻千里。

有些怀念还是个婴儿时,那样随心所欲地哭泣,畅快淋漓。不仅如此,那时的眼泪,还往往会为阿拉换来温暖的抚慰和精心的呵护。其实一直以来,哭泣都是人类缓解忧伤保护自己的本能,不论男女,都同样需要如孩童般,用哭泣来发泄感情,湿润干涩的眼睛。只是阿拉终究是不敢不愿不甘心,在人前就这么示弱,落得当众撒娇之嫌。何况就算哭了又能怎样,擦干眼泪依然不得不独自承担,何必浪费时间?

有的时候感到难过,就一直对自己说,先不要哭先忍着,现在要去上学要去和同学去吃饭,等过一会儿,回了家再关上门哭。于是很辛苦地仰起头深呼吸,仿佛把那滴眼泪又狠狠压回心里,神色如常地奔波、忙碌、寒暄、微笑。可是好不容易回到家,已累得筋疲力尽,除了困也顾不上其他;还是洗洗睡吧,还是不要再这么多愁善感,明天眼睛哭肿了会有多么难看,就让神经粗糙一点坚硬一点吧,我不哭。

有一天早上,天气很凉,披件长衣站在阳台上看,下雨了。我就一直那么站着,莫名其妙地伤感,难得有这样一个时刻,气氛如此阴郁,世界如此安静,我一个人站着看雨,在冷空气的侵袭下有些瑟瑟发抖。我对自己说不如就现在吧,和雨一起煽情一把,然后没有犹豫没有酝酿,泪就真的来了,心也开始尖锐地痛了,仿佛所有的感觉突然间复苏了。如同用锋利的刀划开饱满的橙子,刹那间汁水四溢无法停止,那柔软的果肉就这么暴露在空气中,一切脆弱都无所遁形。

我不知道这是隐忍了多久的泪水,但它终于在这样一个湿润的早上,急速地落下、嚣张地释放。

我想还可以有时间有机会自由地哭,总是好的;还可以狠狠地流出眼泪,就说明心还没有干涸;还可以感觉到痛,那是因为灵魂还没有苍老麻木。

一滴眼泪,要用多长时间,才可以自由释放?

看着宛若雕塑的南茜,你才会读懂什么叫”风采”,一个女人如此衰老了,但依然风采不减当年。

那—天,那—眼

佚名/文

那一天,那一眼,是一对儿夫妇最后的告别——2004年6月11日,美国前总统罗纳德·里根的灵柩在国葬后离开教堂时,前第一夫人南茜透过她乘坐的豪华轿车的后窗,深情地凝望远去的丈夫。

他,只是远去了……

那一天,和平常一样风和日丽,街上的人们忙于奔波自己的生活,阳光温情地抚摸着树木、房屋、墓地,还有平静的河流。然而,在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阳光照不到的角落,一对儿年迈的夫妻在生命的阴影里,彼此失散。

那一眼,仍然是柔情似水的。在南茜的脸上几乎察觉不到悲伤了,她的脸色是红润的,她的唇角儿竟然有浅浅的微笑。可是,可是,那一双幽深的眼睛啊——像是穿越了生死相连的冗长的隧道,径自抵达了那个没有岁月的所在。

告别的时刻,一切静默。

谁知道安睡的丈夫是否还有遗感?谁知道凝望的妻子是否心生波澜?谁知道车里车外是怎样的繁华与凄凉?谁知道一扇明亮的后窗竟然无情地隔开了两个截然的世界?

去者去矣,生者留下来,终会离开——离开告别的地方,离开一条街,离开一条河,离开一座城市,离开共同的生活,最后奔向——奔向半个世纪前的花好月圆,奔向历久弥新的记忆之港,奔向浓雾深锁的蓝桥,奔向一双张开的臂膀,奔向一束期待的目光。

从此,成双成对,不离不弃。当永远即将来到,眼下的小别还是可以忍受的,不过是孤星冷月,形影相吊——至少还有烟花一样的回忆,层出不穷,永不凋零。

执手相看的那一眼,是叮咛,也是安慰。

让我们略过他们叱咤风云的前半生,好吗?让我们掠过他们身上曾经耀眼的光环,将他们还原成普普通通的老夫老妻,和你我身边在夕阳中漫步的老伴儿没什么两样。那一刻,他们只是人间无数离合中的一对儿一匹夫匹妇。

半个世纪的烟云在玻璃窗上浮光掠影,遮掩了南茜脸上的皱纹。深深的眼窝里,眼眸依然是清澈的,不然怎么能透过云烟,深刻下无言的永别?她一袭黑衣,犹如盲人的夜。耳垂和脖颈戴了华美的首饰,那可是她的丈夫为她置办的呢?宁愿是这样的——多少年前亲自系在她项间的那一条金链,如今依然簇新,而生命兀自老去了。

人,是如此经不起时光流转的,不堪,也无奈。

里根和南茜的故事是不必细说的。他们的传奇好像恒河之沙,他们守住了一份坚贞,共同经历了荣华和寂寞,荣辱不惊地相携夕阳。里根与老年痴呆症抗争了十年,直到记忆完全丧失之前还给国民写了一封公开信,算作谢幕了。

他们彻底隐退到世人的追逐之外,在“一条人生的日落之路”上度过了风烛残年。什么风光,政绩,毁誉,名利都逐一熄灭了。只余一盏灯,那也是彼此的目光吧。

临别那一眼——是不再守望的守望,是不想告别的告别,是没有泪水的思念,是不曾谱曲的骊歌,是万语千言的沉默。

我景仰所有相伴到老的夫妻。所谓“真情”于他们而言,只是一餐饭,一勺饮,一粒药,一句嘱咐,一种依靠了。他们甚至不再谈及感情,青涩或盛年的爱早已融会在一点一滴的日子中了——就在你我身边,就在你我面前,有多少相濡以沫的老伴啊!他们何曾说过朴实的爱情?又何曾忘了昔日牵手的承诺?

在南茜的眼里,有着天下所有母性的光辉,像母亲——看着离家的丈夫,盼着风尘仆仆的孩子,心底的爱都在这里了。

“与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备受摧残的面容。”有多少男子向苍老的爱人说过着番话呢?作为男人,哪怕他十分平凡,但因为有情有义,也是伟岸的。

看着宛若雕塑的南茜,你才会读懂什么叫“风采”,一个女人如此衰老了,但依然风采不减当年。临别那一天,那一眼,她竞如此美丽。

想当年,他们曾是俊男美女,贵为人中楚翘,总也逃不脱世人的生离死别——没有了我的这一路,你要走好啊——最后,相信她的心已经和面容一样平静了。爱人离去了,死亡也就不再可怕了。那儿,已经有至亲的人在等待了。

一辈子的夫妻,到了这个时候,应该是无怨无艾的。耳边似乎传来一首歌——那一天,你一天,我丢掉了你……那一天,那一天,留在我心里,已烙上了印,永远无法抹去。

所谓永远,仅仅是送别的那一眼了。

她没有落泪,站起身来,看着那一张曾经无比熟悉、突然变得陌生的脸。慢慢抓起他的手,轻轻地贴在自己唇边。

最后的牵手

这一次,是他的手握在她的手里。

这是一双被岁月的牙齿啃得干瘦的手:灰黄的皮肤,像是陈年的黄纸,上边满是水渍一般的斑点;不安分的筋,暴露着,略略使皮与指骨问,有了一点点空隙。那些曾经使这手显得健壮和有力的肌肉消失了。这是长年疾病的折磨所雕凿出来的作品。

可是,她仍然紧紧地握着这手。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坐在他躺着的床边,看着他瘦削失形的脸,听氧气从炮筒一样的钢瓶里出来,咕咕嘟嘟穿过水的过滤,从细细的、蓝色的管子里,经过鼻腔慢慢流进那两片已被癌细胞吞噬殆尽的肺叶里,样子有些木然。很久都是相对无言。突然,她感到那手在自己手心里动了一下,便放松了它。那手立即像渴望自由的鸟,轻轻地转动一下,反握住她的手。

“要喝水吗?”她贴近他的脸低声地问。

他不回答。只是无力地拉着她的手。她知道,他实在是没有力量了,从那手上她已感到生命准备从这个肉体上撤离的速度。不过依着对五十多年来夫妻生活的理解,她随着那手的意愿,追寻着那手细微的指向,轻轻地向他身边移动着。到了胸前,她感觉到他的手指还在动。又移到颈边,那手指似乎还在命令:前进!不要停下来!

一切都明白了,她全力握紧那干枯的手,连同自己的手,一齐放在他的唇上。那干枯的手指不动了,只有嘴唇在轻轻嚅动。有一滴浑浊的泪从他灰黄多皱的脸颊上滚落下来。许多记忆一下子涌上她的心头。

从这两双手第一次牵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这样大胆而放肆地,把她纤细的手拉到自己的唇边。那时,他的手健壮、红润而有力量。她想挣脱他的手,但像关在笼子里的鸟,冲不破那手指的门,直到她心甘情愿地让自己的手停留在他的唇边。

习惯是从第一次养成的。这两双手相牵着,走过一年又一年,直到他们的子女一个个长大,飞离他们身边。贫困的时候,他们坐在床边,他拉过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唇边;苦难的时候,他拉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唇边。手指好像是一些有灵性、会说话的独立生命,只要握在一起加上轻轻一吻,就如同魔术师神奇地吹了一口气,什么就都有了。信心、勇气、财富,一切都有了。

他们有时奇怪地问对方,什么叫爱情,难道就是这两双手相牵,加上轻轻的一吻?或许这只是他们自己独特的方式。短暂的离别也罢,突然的重逢也罢,甚至化解任何一个家庭都绝不可少的为生活而起的争执,都是这一个程式化了的动作。

可是,他们彼此听得懂这手的语言:关切、思念、幽怨、歉意、鼓励、安慰

现在,生命就要首先从他的一双手走到尽头了。曾经有过的青春、爱情,曾经有过的共同的幸福记忆,都将从这一双手首先远去了。

她的手在他的唇上只停留了短暂一瞬,便感到那只干枯的手不再动了,失去了温度。屋子里突然一片静寂,原来那咕咕作响的氧气过滤瓶不再作声了。时问到了!

她没有落泪,站起身来,看着那一张曾经无比熟悉、突然变得陌生的脸,慢慢抓起他的手,轻轻地贴在自己唇边。她觉得沿着手臂的桥,那个人的生命跑了过来,融会在自己身上。她相信自己不会孤单,明天,依然会是两个生命、两个灵魂面对这同一个世界。

黑夜很静很静,楼下的车声仿佛是天上传来的,我迷迷瞪瞪在想,他是属于自己的吗?为什么我总似在别人手上讨爱?

明天我要嫁给你了

佚名/文

得知他太太终于答应离婚时,我的眼泪啪啪往下掉,完全没有战胜的欢欣,也许我根本就不想战胜谁。恍恍惚惚的我在想,不愉快的结束会不会是愉快的开始?他是我同事的丈夫,对他爱得越多,非议就越大。在人群里他偷偷地伸手过来,紧紧地捏一下我的手,随即又松开。我懂,我不曾要求过什么,每次他说委屈了我,我就会长长地叹一口气。我从不敢审视自己,怕遭到自己的唾弃,也害怕听到插足的字眼,我总觉得那两个字刺在脸上,历历在目。

想过很多次要离开他,但我抗拒不了他的呼唤,因为爱他。

其实,这段隐情,藏得很深。他的妻子每日见了我,总是笑眯眯地打招呼,她的笑更令我心痛。因为毫无保障,男人反显得较有诚意。每天中午,他都会打电话过来,我们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我是那种活在心里头的女孩,从小父母离异,我跟着母亲,母亲再婚之后,我越发懂事了,是那种让人心酸的懂事。

有个从部队转业回来当警察的表哥,年纪刚好比我大一轮,每天骑摩托车接我上学放学,只有对着他,我才一扫少年老成回复本身的天真。表哥被卡车撞死那年,我15岁,姨父姨妈哭得昏天黑地,我一滴泪也流不出,静悄悄地拿走了表哥生前的所有日记和信件。那以后,我就很少说话了,少得让母亲有时怀疑我是不是哑了。

这段往事,我只跟他讲过,讲起来仍泪流满面。他拍着我的背说,别哭,有我呢。他太太终于放弃了他和上中学的女儿,一个人去了加拿大。他说他终于可以给我一个家,我却有很多不适应,一向颠簸,安定下来了,反而不习惯了。

他女儿冷眼看我的表情,令我看到自己的从前,我总想退缩。以前两人无处可去,总似在逃难,他说我们是有伴的无头苍蝇;现在,有家可归,我更感到无处可去,这个家和我从前的家一样不属于我,我是入侵者。以前我们只有彼此,现在关系扩大了,连表面的平静都难以维持。他的家人朋友都不太喜欢我,我亲耳听到他母亲在说,怎么这个女孩子一脸薄命相。而我仍要笑着称她伯母,挽着她的胳膊陪她逛街,好在我从小就习惯了这种卑微。

因为卑微,我愈发孤傲愈发让人无法亲近,我庆幸遇着了他,我以为他懂我。晚餐时他女儿要吃鸡蛋炒西红柿,他不由分说地要我去菜市场买,语气很生硬地问:“你不晓得她没有西红柿炒鸡蛋就吃不下饭吗?”华灯初上,我一个人慢腾腾往菜市场走——只为买几个西红柿。我心里很迷糊,为什么每出戏唱到私订终身后花园,就轮到我去扮演丫头?以前是为了讨好继父,现在是为了讨好“继女”?回头看灯光灿烂的小区,找不到哪一盏灯是为我而亮,我觉得自己就是《聊斋》里面的书生,上山探亲出来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那地方已经化成一座坟墓,哪有家的影子?我提着西红柿回来时,饭桌上一片狼藉,酒足饭饱的父女俩正兴高采烈地玩着游戏机,他头也没抬,叮嘱了声赶紧吃饭,他的女儿瞟我一眼,流露出狡黠的得意。我的心抽了一下,这是她挑战的第一步,而败下阵来的又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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