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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心生怜爱(1)

有——种欺骗叫真爱

有个男人下岗后,每天靠蹬三轮车养家糊口,在热闹的路旁等客,他总是用鹰一样的眼神搜寻着顾客,起初,同行们还以为他在积极地抢生意,后来才知,他只是因为怕遇到乡下的熟人而难为情。

逢到过年过节,这个男人整天不出车,而是溜达大小集贸市场,跟摊贩讨价还价,最终用三轮车驮回米油呀,粉丝、花生米……第一次男人买这些农产品回家,他的妻子很不解地训斥他“家中乡下老人刚送来这些,你又买回,放着不怕坏呀!”男人没有理睬妻的唠叨,只是用以前单位发福利的大米袋装米,尔后缝口,油也用10斤的油壶装满,花生米也是6斤称秤,粉丝也不例外。他的妻子见他这样傻举,更是气急败坏,脱口而出“你有时间在家闲着发神经,还不如出去拉几个客!”面对妻这样咄咄逼人的话语,他欲怒无言,眼中蓄满了浑浊的泪水。妻一时感到自己有点过分,心生怜爱,想想男人本来有不错的单位,突然下岗了,还能吃这样的苦,没日没夜蹬车挣钱,鼻子一酸,泪下来了,从后背抱住男人,请他原谅刚才过激的话语。男人转身,拥着妻,吞吞吐吐说出他“傻举”的目的。

原来,男人曾经有工作时,每年过节,单位总发放大米、油、粉丝和花生米,他总跟妻子商量送一半给乡下父母。尽管父母在乡下不稀罕这些,但老人因儿子在城里工作有东西发,自然乐意接收,原因儿子有个好单位自豪。如今,男人下岗了,他不想告诉父母,只是怕他们担心,所以才……?

男人的妻子被他的细腻感动了。以后再过节,她总帮着男人做着同样“傻举”欺骗乡下的两位老人。

这个男人,就是我的大哥。

不是,也要寻找爱情

风是个孤儿,从小就受尽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可是,不知是否天性如此,她依然能在经历了太多苦难之后对生活充满信心和渴望,依然能够拥有对实现梦想的意念与坚定。

可能是遗传吧,她和父亲有着相同的爱好,那就是对音乐的热爱。如果爸爸不是过早离世,也许风会学到更多学得更好。于是身边人对深陷音乐王国的风的不理解和嘲讽几乎漫天飞舞,又没有什么知己,所以风只是一个人摸索着在去往音乐的天堂艰难爬行。又因为生活的困境,买不起更多与音乐相关的东西,所以风的手里也就一把古老的六弦琴和一支横笛,以及几本书籍。这些对外人来说只是一堆垃圾风却视为宝物的东西,始终带在身边,一晃十几年。

本来就天生丽质,再加上音乐的熏陶,以及自身注重精神的充实,使得风尽管衣衫朴素,却依然能够迷住男人的眼,领受女人的嫉妒。而风又是个不在乎世俗谣言和社会潜规则的女孩子,她觉得生活是自己的,没必要太在意外界的是非。只要不害别人,不昧着良心做事就好!单纯,善良,容易相信别人,相信这个世界,有一朋友说过,风是不属于这个世间的,她是天上下来的天使,这个社会没有她梦想的立足之地。朋友的话也许是无意,却是风一生的写照。

风不知道,正是这种性格害她一生坎坷不断,苦难不断。

快25岁了,同龄人多数都已结婚生子。而风依然徘徊在婚姻与爱情之外,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想。没有人知道,只要一想到结婚,风内心的恐惧就紧紧纠缠着她已经伤痕满布的心,那不堪回首的往事便夜夜梦里折磨着她。

那还是年少无知的年龄,刚刚16岁的风和比她小三岁的玲意外重逢。玲是风以前的邻居,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后来玲搬家了,再后来当兵。也就失去了联系,此次重逢自然少不了去她家坐坐,认认门。如果风不去玲家,不在玲家住一晚,也许就不会发生让风终身无法原谅自己的事情!

住了一晚,打算第二天就回家的风经不住玲的苦苦相求,同意和她一起去逛街,然后又去公园玩了一会。正准备和玲回去的时候遇到了风的妹妹同学的朋友,风是个随和的女孩子,只要是认识的都当作朋友一般看待,单纯的心思,稚嫩的想法,让风万劫不复。

因为和妹妹的同学有过几次往来,所以看到是妹妹同学的朋友,风并没有一点防备之心。看看玲也露出很开心的样子,风也没来得及多想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他们一起去玩。这不是风的一贯作风,事后风也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就失去了戒备之心。

虽然心里隐隐有不安的感觉,几次想走开,但看到玲很开心的样子,大意的风还是忍住,随他们去了。就这样,还来不及明白什么,悲剧已经拉开序幕。面对着那闪着阴森森亮光在胸前脸上比划的匕首,风选择了放弃挣扎,她怕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她怕脸上被划破让自己无法见人,她还不想死,尽管生活的苦难一直跟着她。

那个下午,在陌生的一间房里,风被三个年纪轻轻的恶魔般的男人轮奸,而玲却毫发无损。这让风心里多少有点安慰的同时也恨透了自己的犹豫,如果当时不顾及玲的安危,她肯定会想办法逃脱的,因为窗户一直开着,想逃的话只能逃掉一个。凭着风有点狡猾的头脑,还是很容易逃走的。但风不忍心扔下玲不管,自此,风开始了在各色男人之间周旋,却不肯嫁人,不肯爱上谁。也从不轻易将自己的身子交付与哪个男人。她要报复所有的男人,她要慢慢增加自己的实力,然后去找那三个恶魔,让他们用血来偿还当年加在自己身上的耻辱。

但,不知道老天是否惩罚她,就在她为自己死守着这份内心里永远也无法抹去的耻辱时,故乡的角落里却开始流传开她被强暴的故事,添油加醋者有之,冷眼旁观者有之,落井下石者有之……风却咬紧牙关一一挺住,不说一句话。甚至面对那些恶意攻击者,她依然能笑若春花,灿如夏花!

终于,累了,烦了,风感觉到内心深处极度的厌倦。多想找个真心疼她的男人,有个属于自己温馨安静的家园。然而,爱情在哪里?谁敢娶她?她多想昭告天下,不是,也要寻找爱情!不是,不是她的错!她在等待,用真心的善良,纯真的本性,等待属于她的爱情,等着有个相爱的男人,给她温暖的家……

爱不起的

陈晓是一个漂亮的姑娘。首先,我必须招认,当我第三次见到她时,确实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不要说我爱上了她,不,我不敢爱,也爱不起。可是我又舍不得放弃。我曾经狡辩地对自己说:别******谈尊重不尊重了,面对一个如此迷人的女人,作为男人,你不打她的坏主意,不想跟她亲热,那才叫不尊重呢!因为,你无动于衷无异于否定这个女人的价值。女人的价值靠谁确定,这个问题正如男人的价值靠谁确定,显然不言而喻。什么是孤独?人类是孤独的,男人找不到女人,或者女人找不到男人更是孤独。当然,孤独总比置身于一群面目可憎的人中强,所以在认识陈晓之前,我宁肯选择孤独,过着平淡、安宁的日子。

我离婚多年,带着一个8岁的女儿和母亲过。我这人随遇而安,渐渐竟领悟到了一种“清苦之美”。我发现当一个人求生存,独自承担抚养孩子的重任时,他就会兢兢业业,努力工作,然后得到温饱,庆幸自己和孩子不曾饿死、冻死,比起那些无家可归者实在幸福有余。我从不指望荣华富贵,但凡日子过得去,特别是身体健康,孩子平安,我就谢天谢地了。

有一天,我的母亲批评我安于现状,她说:“你既有一技之长,何不南下找一份儿体面的工作?你瞧瞧你的同学,发财的发财,发福的发福——”

我明白母亲的意思,她是为我的前程忧虑,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其实我又何尝不想去广东找我的老同学,请他们帮忙为我介绍一份儿好工作?我相信以他们的地位和交游不难办到,只是我那苦命的孩子怎么办?她不能再失去另一半爱了。我知道母亲心疼我这个没出息的儿子,但我也心疼我的女儿呀!我的去留直接关系到她的健康成长,无论如何,我得先把孩子拉扯成人,至于我的前程却顾不得了。

话说回来,我也有心理失去平衡的时候,毕竟父女之情不同于夫妻恩爱。瞧见别人成双成对亲亲热热,我也会蠢蠢欲动。我是一个身心健康的男人,与其他男人一样食而必色,我想,承认这个事实不必难为情。如果有什么不对,尽管怨上帝好了。亚当和夏娃当初偷吃禁果,多半就是老奸巨滑的上帝设下的圈套——赋予他们以性意识不就省却他以后造人的麻烦了吗?自从人类被逐出伊甸园,上帝就不管不顾,一任我们自生自灭,于是我们干出了无数桩恩恩怨怨的傻事。

现在我该说说为什么我不敢爱,也爱不起让我想干傻事的陈晓了。陈晓是一个26岁的大姑娘,脸蛋漂亮,体态丰满,正是我喜欢的那种女人。当介绍人告诉我她同意与我交往,并给了我她的电话号码时,我乐得屁颠颠的,对,就像一只快乐的小狗。我一下子变得格外温和、善良、通情达理,人也年轻神气多了。我意识到是她给我的生命注入了活力。我立即打电话约定晚上见,我记得那是去年6月19日,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日子。我以不惑之年找到了一个美艳的对象,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吗?我喜气洋洋,一个劲儿臭美,冲着莫名其妙的女儿做鬼脸,帮助母亲做饭,因为吃罢饭我要去见一个漂亮的姑娘,她很可能成为我未来的新妇。饭菜端上了桌,我却跑到厕所蹲着抽烟,我就是这样,逢到大喜大悲总是躲到厕所猛抽烟。

我买了一大堆食物和饮料,提前半个小时来到约定的地点,心情既兴奋又焦急。我来来回回走动、张望,我信不过我的手表,几次走进附近一家药店看挂在墙上的石英钟,我这么沉不住气,准让药店的伙计和来来往往的行人看出了我的心事。天呀,女人真够磨人的,我胡思乱想,想必样子傻乎乎的,我决定在这个昏暗的街角再傻乎乎等上半个小时,如果八点仍不见她的踪影,我便,我,我,我还得等下去。

谁知陈晓如同仙女下凡,突然降临在我的面前,难为她仅迟到四分钟,这时我又像一只快乐的小狗了,什么焦急呀,怨尤呀,统统一扫而光。陈晓仍是一披长发,身着一条牛仔裤和一件绿色的衬衣,清清爽爽。我打趣道,我有一间“爱的小屋”,距此不远,现在无人居住,她倒十分大方、顺从,随我来到了我差不多住过十年的旧居。

进门我便关门,我鬼鬼祟祟,生怕院子里的人跑来围观我的未婚妻——什么未婚妻呀,八字还没一撇呢!我再次提醒自己,别臭美,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就别说。我有一个臭毛病,一旦头脑发热,交浅言深,恨不得把心掏给人家看。

我能不头脑发热吗?面对陈晓,我始终处于兴奋状态,有一搭没一搭混说,不过我对自己的表现还算满意。我猜她一定佩服我的口才,我的博学,我们真是开心极了。我敢说,才子配佳人,必然产生奇妙的效果。陈晓一往情深注视我,她大概从未见过我这种善解人意、风趣无比的男人,我像挠痒痒似的逗得她哈哈大笑。真的,那天夜里,我没有任何邪念,除了进门时我打过如意算盘——要是她不反对,我便把生米做成熟饭,可是在爱的小屋,我们光顾得说说笑笑,直到深夜一点多才想起回家。回家同样必须穿过两条马路,来的时候我不敢碰她,现在则大胆地拉着她的手。她的手又光滑又柔嫩,过了马路我舍不得放手,到了她的家门口我就更舍不得分手了。

你看,我唠唠叨叨这么久仍未表明为什么我不敢爱,也爱不起让我想干傻事的陈晓。我无意卖关子,皆因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发展过程,不交待清楚读者便难以理解我后来的所作所为。

说来这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儿。第四天,我偶然从一个认识陈晓的朋友嘴里获悉,陈晓在读高中时因失恋患了精神分裂症。我顿时如雷轰顶,脑袋里一团糟。我起初不相信,说什么也不相信,介绍人从未提起这件事,如果确有其事,她会向我讲明白。我一口咬定我的朋友弄错了,然而,他是那么肯定,劝我赶紧脱身,免得愈陷愈深。他说:“你别看她现在好好的,发起病来哭哭啼啼,到处乱跑,甚至打人毁物,你何必又背上一个大包袱!”

是呀是呀,此事非同儿戏,我从前不听别人劝告,结果造成婚姻失败,留下一笔孽债,我不能一错再错。回想起来,陈晓是有点可疑。论外貌,论年龄,我压根儿配不上她,好死了我不就糟践了她吗?我还想到她对她的过去、职业讳莫如深,似有难言之隐。她老是回避我的询问,连我和我的前妻目前的关系她也不问一问,按说这是最敏感的问题,然而她漠不关心,很快接受了我这个又老又有家累的男人。

我的情绪一落千丈,苦笑得直摇头——世上哪有这种好事,她居然看中了我!我觉得我太可怜了,连******介绍人也欺负我,给我介绍一个前精神病患者,不必说,我在众人眼里一钱不值。陈晓什么病不好得,偏偏得过这种病,也是红颜命苦啊!我感到惭愧的是那天夜里我信誓旦旦,一再向她表白,从今以后,她的不幸便是我的不幸,才过几天,我却准备开溜,这种强烈的反差不要说她,便是我自己也无法接受。推己及人,倘若我是陈晓,我要放声诅咒天下的男人,没有一句真话,没有一个好东西!

我的心沉甸甸的,又开始猛烈地吸烟。女儿正在做作业,有几道难题求助于我,我心不在焉,弄了半天才弄清楚题意。打发了女儿,我开始考虑明晚要不要赴约。我左思右想,总想找到一个不太伤害陈晓的脱身之计,由于我不敢面对她,最后竟决定采取失约的办法,真******孬种!

我和陈晓失去了联系,心中自是闷闷不乐。每次经过那个街角,想到我们在爱的小屋度过的美好夜晚,我便深深叹息。她的阴影时刻笼罩着我,弄得我常常精神恍惚。有几次我想给她打电话,向她忏悔,求她宽恕,终因勇气不足而作罢。咳,为人就是这样,此一时彼一时,过去的烦恼反倒成了今天温馨的回忆。

然而,我的日子还长,有一个孩子嗷嗷待哺,我不能沉湎于一个破碎的梦,误了我应该做的事情。我觉得要彻底摆脱陈晓的阴影就必须接受母亲的批评,出去闯一闯,闯出一条路是我的本事,闯得头破血流只好自认倒霉,横竖比在家赖活着强。

“妈。”我终于对母亲说,“孩子拜托您了,此去不干出一番事业我便客死异乡!”吓得母亲双手掩住我的乌鸦嘴,连连呸呸呸。

我一边打点行装,一边望着女儿梦幻般的小脸儿。宁静,像一个美丽的光环绕着她,她睡得那么香、那么沉,她哪里知道爸爸这回出远门,一年半载是回不来的,今后她不得不与奶奶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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