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付谦阳一起同居后,晓曼才终于领教了,什么叫做真正的洁癖。
他的每件衣服,都要分颜色深浅,依次排序,在前一晚,他会选好要穿的套装,然后吩咐佣人熨烫整齐,如若不然,用家中佣人的话来说,那会影响付谦阳一整天的心情,都连带着乌云密布。
接着,他的牙刷,从来都是三天一换,多一天都不会再用,用付谦阳的话来说,东西放多了会有细菌,更何况牙刷这种东西,是直接接触口腔的,更是不能掉以轻心,晓曼早已忘了当她听到付谦阳的这句解释时,她是以什么样的表情来做出的回应,她只知道,现在的她,只有一个感受,那便是——土豪就是土豪,简直就是烧钱啊!
再来,他的枕头被套,每天都需高温杀毒,通俗来说,也就是晒日光浴。
对于晴天来说,或许他的这个要求,很容易满足,但是对于阴雨天来说,家里的帮佣就开始犯愁了。
最终,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去付谦阳指定的品牌,指定的地点,购买指定类型的被褥,全部换新。
对此,晓曼曾一度嗤之以鼻,也试图改变过付谦阳这洁癖到让人以为他患上了强迫症的怪癖,可结果却是,付谦阳回家随意一闻,就发觉了问题,朝着佣人们挨个训话过后,任凭晓曼日后怎么担保,再也没有一个人敢听从她的话,打乱付谦阳的习惯了。
更可怕的是,付谦阳基本上一天至少要沐浴三遍以上,有一次,晓曼实在是忍不住了,哭笑不得地反问他,“付谦阳,你是身上长了虱子还是怎么?一天用得着洗那么多次吗?”
但搞笑的是,付谦阳并不觉得这是个什么了不起的大问题,反而异常平静地反问了苏晓曼一句,“你不觉得若是到了身上真的长了虱子再来洗澡的地步,就已经晚了吗?”
好吧,她给这人跪了,当她什么也没说。
当然,在付谦阳的生活中,这样洁癖的例子,简直就是数不胜数,有时候,晓曼甚至会怀疑,为何付谦阳不是女儿身,却比她这个正宗的女性同胞还要讲究,真是糟蹋了他那铁铮铮的男子气概。
除了太有洁癖以外,付谦阳其他的生活习惯还是极为健康的。
比如,他每日的作息时间都很准,早上六点起床晨跑,一个小时候后,会回来吃早餐,半个小时内搞定早餐,然后在七点半左右的时候,就会穿戴整齐地出门上班。
晚上若是没加班,他也会很准时地回家,然后看会儿财经新闻,大概是八点左右的时候,他会进书房批阅文件,或是处理一些公司里的事,再然后,他会准点在九点半前上床睡觉。
在没有认识付谦阳之前,苏晓曼一直都认为,凡是商场上那些叱咤风云的主儿,哪一个不是今天这个饭局,明天那个饭局,喝的醉醺醺,今夕不知是何年的回家,有时候甚至会夜不归宿,这也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了解了付谦阳的生活习性之后,她才猛然发觉,她从前的那些个猜想全都是错误的认知。
眼前的这个男人,完全是拥有着标准时间观念,饭局能少则少,严于律己的大好青年。
他们两人的相处很平淡,也很和谐,明明从未一起生活过,却自然得犹如老夫老妻,已经就这么生活了几辈子似的,不存在半点的违和感。
有时候,晓曼也会想,或许是老天爷看到了她上辈子那般悲惨的命运,赐予了她这么一个全能的男友,不仅头脑好,本事高,连厨艺也好得令人称赞。
在付谦阳家里住了两个月后,她足足涨了两斤肉,称体重时,她吓得直接从称上跳了下来,指着付谦阳哇哇大叫,“付谦阳,你这个祸害!我要是真成了个大胖子,你得负全责!”
在卢家与付家针锋相对了三个月之久后,卢陈树终究还是找上了门。
晓曼总记得,那一天,阳光很足,开门的那一瞬间,卢陈树笼罩在一片晨光之中,却宛如一道冷气开关,将整个街道都冰冻如冬,冷得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外公,您来了?”晓曼挤出了一丝笑容,移开了几步,给卢陈树让出了一条过道。
他的眼神依旧犀利,左右观望了一会儿,鼻尖轻哼,看不出喜怒地道,“怎么?看你的样子,最近应该是生活得极好,这脸色倒是比三个月前,红润了不少。”
晓曼拿不准卢陈树的心思,只能眼观鼻鼻观心地跟着他走进了客厅。
“付谦阳人呢?舍得留你一个人在家吗?”
一听这话,晓曼的心中更是嗤之以鼻。
原来,这只老狐狸,今日来,就是为了试探她与付谦阳之间相处得如何,以便继续利用她这个所谓的“外孙女”,来缓和卢、付两家的矛盾。
看来,这只老狐狸是真的被付谦阳给逼得有些急了,才会趁着付谦阳出差不在家的日子,来找她谈判。
“他出去了。”虽然猜到了卢陈树的来意,晓曼也并不急着点明,只是牵动着唇角,朝着他淡笑了一声。
“哦?”卢陈树明明早已掌握了付谦阳的一切行踪,却是装得滴水不漏,“出差?”
“嗯。”晓曼低垂着眼帘,如实回答。
叹了口气,卢陈树倚靠在沙发上,故作无奈地道,“晓曼,你可知付谦阳为了你,都是怎么对付我们卢家的吗?”
果然,卢陈树终究还是绷不住,露出了狐狸尾巴。
“怎么对付的?”晓曼故作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