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无论结局悲喜,似乎都能让人成长。
钟情又一次梦到初见傅斯年的场景,那是在医大的开学典礼上,傅斯年着一身制作考究的手工西装,星目剑眉,长身玉立,站在演讲台上,为新生演讲,他说:“埃莉诺·罗斯福曾说:“每一次你停下脚步与恐惧对视,你都会收获自信、勇气和力量,这样你便可以告诉自己,我已经经历过这一切了,我有勇气面对下一个挑战”。正所谓Everything that didn't kill me makes me stronger,所有熬过的等待、走过的低谷、流泪的瞬间,都是我们活着、闪耀着的证明”那一刻的傅斯年在钟情眼里是光芒万丈,闪闪发光的。钟情很清晰的听到自己如雷般心跳的声音,那种感觉就像是在沙漠中行走已久的旅人,突然见到绿洲的时候,那种冲击感,令人一瞬间发抖,她想接近他,靠近他
一开始她以为傅斯年是离校的学长,被邀请回来演讲的。后来听到大二的学姐在谈论他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是因为他为学校捐赠了两栋教学楼,才被邀请来演讲的。同时,也知道了关于他的传奇故事,傅斯年,傅氏集团的太子爷,身价百亿,A市杰出企业家代表,这样的成就却并不是靠他背后的傅氏家族,他在21岁创立J&M,三年间把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发展到现在集房地产,医疗器材,服饰,饮食各种行业的集团。今年年初以市值50亿美金的资产在纽交所上市后,成为炽手可热的新兴企业家。有家世有能力有才有权的男人,不知道要吸引多少女孩子去追逐。
可是钟情觉得即使没有身世背景,傅斯年只需要站在她面前,即便不开口,只需要轻轻一瞥,那种不经意流露出来的,举手投足的气度,就能够令她折腰。第一次感觉自己竟然这么花痴。初次见面傅斯年给钟情带来的除了心动之外,也让她三年的大学生活有了期待,有了目标。她想追逐这个男子,想靠近他甚至,想要他
后来。。。后来她真的如愿接近他了。她在他的医院实习,每天都能见到他,每天都能跟他说话,时间一天天过去,她对他也从最初的倾慕慢慢变成深爱。。可是终究不是对的人,一直觉得,她对他是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员,最后终于信任。。。在爱情里,先动心的人,注定是输的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