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西
二十年前他进入了我的生活。他靠在二0二教室的门柱上,我在那儿教五年级。他穿一双比自己的脚码大了三号的运动鞋,和一条膝部裂了口子的格子长裤。
我姑且叫他做丹尼尔,但那并非他的真名。丹尼尔便是以这个不怎么风光的样子来到这古雅湖滨村庄的学校就读的。这村子以家族世传的财富、殖民时期白色家宅和黄铜信箱著称。他告诉我,他读的上一所学校就在邻县。“我们家是采水果的,”他干脆地说。
这个来自流动工人家庭男孩衣衫褴褛,态度友善,脸带微笑,我想他还不知道自己投入了一群从未见过破裤子的五年级学童中间。如果说他发现有人在嘲笑,他也假装没有看见。他不是一个好问人。
那天下午举行棒球比赛以前,班上的二十五个学童都以怀疑的眼光打量着丹尼尔。但球赛一开始,他在第一局就率先击出一个全垒打。从此以后,二○二教堂那些以服饰取人的学童才对他稍微有点敬意。
下一个轮到查尔斯上场。查尔斯是五年级班上最没有运动细胞、身体超重最甚的学童。对方投手出两好球他都落空之后,全班同学无不叹息着朝他翻白眼。这时,丹尼尔慢慢走上前去,朝着查尔斯沮丧着拱起的背部低声说道:“别理他们。你一定打得中的。”
查尔斯受了鼓舞,脸上露出笑容,昂然挺立,一下子打中了来球。其实也就是在这个时刻,丹尼尔已默默地向他所进入的这座叶林的社会秩序宣战,并且开始令一切——以及我们——悄然改变。
到了暮秋,我们都非常喜欢他了。他教给我们各式各样的常识:如何叫唤野火鸡;如何在咬水果之前分辨它熟了没有;如何叫对待别人,甚至如何对待查尔斯,或者说特别是查尔斯。
他从不直呼我们的名字,只叫我“老师”,对同学则以“小家伙”称呼。
圣诞假期前一天,学生总会带礼物给老师。打开一件件百货公司的礼盒,捡着看昂贵的香水、围巾或皮夹,谢谢送礼的学童,已是老规矩了。那天下午,丹尼尔走到我的书桌前面,俯身靠近我的耳朵。“我家的行李纸板箱昨晚又搬出来了,”他不动声色地说,“我们明天就要离开了。”
等我明白了这话里的意思,不禁泪眼汪汪。他打破尴尬的沉默,跟我谈起有关搬迁的事情。
接着,等我恢复平静,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灰色的石头,郑重其事又落落大方地把石头轻轻推过书桌。我意识到这非比寻常的东西,可是一向看惯了香水及丝绸的我却呆呆地不知道这该说什么好?“这给你,”他直视着我的眼睛,“我特地把它磨光的。”
我从来不会忘记那一刻。”
从那以后,一晃眼就是好多年。每年圣诞节,女儿都会要我讲这个故事。我总是在她拿起那块书桌上的小石头、舒舒服服地躺在我怀里的时候开始讲。故事的开场白没变过。“我最后一次看见丹尼尔时,他给我了这块石头,并且跟我谈起了他的行李纸板箱。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你还没有出世呢。
“他现在已经长大成人,”我说完了故事。两人都知道他如今人在哪儿,变成什么样子的人。
“我敢说,一定是个好人,”女儿说道。她接着又说:“谈谈故事的结尾吧。”
我知道她想听什么——一位教师从一个一无所有、却又样样都有、足以与人分享的男孩身上学到了爱和关怀。一个居无定所的男孩。我摸着石头,重温着这一切。“嗨,小家伙,”
我低声说,“我是老师呀。希望你已经安顿下来,不再飘泊天涯了。无论你在哪里,祝你圣诞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