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清晨,阳光明亮而透彻。
不知道为什么,每天恨不得晚上再起床的我今天却醒的特别早,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这不科学,被子是我妈前两周刚寄过来的,盖上就不想拿开。
可能是我心里一直惦记小金和南忆吧,人心里一有事,生物钟就特别敏感。
草草吃过早饭后,我简单收拾了一下,把南忆的外套装在袋子里,准备给他送过去,本来想着我是不是应该先给他发个短信问问,这也不知怎么的,行动老是跟不上想法,顺手拿着袋子就下楼了。
上午九点。南忆家门口。
“叮咚~”我按响了门铃,心里又开始紧张起来了。
过了一会儿。
“谁啊?”是南忆的声音。
“是我,晓晨。”
南忆一打开门,我的视线就离不开了,一直不由自主地看着他。
看样子他应该是被我弄醒了,头发蓬松但没乱,身穿浅灰色的短袖T恤和睡裤,暖暖的日系风配上他这么个脸蛋,这么个身材,真的像是活生生的从二次元里走出来的美男子。
“哦?把你吵醒了?”我定了定神,问道。
“没有,刚起床,进来吧。”一如既往的温柔语气,但是语气很弱。
我进了门,“小金还好吧,哦,对了,这是昨天你借我的衣服,我洗干净了。”
他冲我笑了笑,接过袋子,但整个人看起来都很虚弱,无力,脸色也很不好。
“你生病了?”我忽然担心起来。
“没什么事,可能是昨天着凉了,有点感冒。”
没来得及多想,我伸手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很烫。
“还说没事?烫的都能烤地瓜了,你赶紧进屋躺着去吧。”
他依旧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笑的很无力,我顺势推他进卧室,只见他床上被子枕头乱七八糟一堆,唉,肯定是被我吵醒的。
“你先躺下,没吃药吧,药在哪呢,我去拿,把药吃了,看一会要是还不行就去医院。”我着急的罗七八嗦说了一堆。
“在桌子右手边的抽屉,咳咳。”他躺下了,昏昏沉沉的样子。
我拿着杯水喝退烧药走过去,“先把这药吃了,慢点。”
南忆慢慢地又半起来吃药,然后我又让他测了个体温,嚯,38。5度。
“高烧啊,肯定是昨天淋雨淋的,看来你的体质还不行啊,好在你碰上了我这么个好心的人,来,把被盖好。”我一边罗七八嗦的不知说了堆啥,一边帮他掖好被子。
我这个人一紧张,要不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要不就说个没完。
“这被太薄了,还有厚点的被吗?”我问。
“在衣柜里。”
我又去衣柜搬被子,一股脑的给他压上,看他皱着眉头,我赶紧说,
“我小时候一发烧,爸妈就这么处理,一片扑热息痛,一床被子,睡一觉,出身汗,就好了。”
“恐怕睡不着,实在太热了。”南忆无奈的笑着。
“那就躺会儿。你没吃饭吧,我去弄点吃的。”奇怪,我在人家反倒成了这的主人似的,做什么都轻车熟路。
小金看到我来了,一直在那欢腾,看来它没什么事了,健康得很。
“小狗的体质都比你好。”我一边逗着小金,一边自言自语。
“嗯,它昨天还无精打采的,看到你来就好了。”南忆说。
“魅力太大我有什么办法,你好好躺着吧,我去做点吃的。”
我走进厨房,他的厨房虽不像我家的五脏俱全,但十分干净,估计平常根本不怎么做饭,对,一个只会做意面的人,怪不得老喜欢蹭饭。翻着冰箱,除了点蔫蔫的青菜,发了芽的土豆,剩下全是速冻饺子,速冻混沌,方便面,罐头之类的速食品。唉,单身汉的生活,你长得再帅不会做饭,生活依旧很凄凉。
民以食为天,在我眼里,饭吃的好不好直接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活品质,一个真正的吃货,不光要能吃,会吃,还要能做,会做。唉,可惜,这年头像我这样的人才不多了,碰上我算是南忆上辈子积来的福,他真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人,以身相许都不为过。
咳咳,我一兴奋想法就特别多,当然,我的兴奋点肯定不是南忆生病,他生病我担心得要命,我是兴奋能在他家照顾他,能照顾你喜欢的人也是件幸福的事。
一个小时之后,我做好了一锅煮得烂烂的小米粥,炝拌土豆丝,清炒青菜,还蒸了一盘饺子。
二十一世纪缺的是什么——人才。
我悄悄地进卧室看看他睡没睡着,只见他闭着眼睛,呼吸均匀,估计是睡着了,刚要转身走。
“好热啊,你忙完了?辛苦了,坐下来歇会。”南忆忽然说。
“你没睡着?”
“全身都是汗,睡不着的,我能不能不盖着被子了。”
“啊,好吧,把那层厚的撤掉,盖薄的,再量量体温。”
我递过温度计,转身去打盆水,好让他擦汗,去热。
“嗯,37。2度,我家祖传的方法从未失过手,把汗擦擦,起来吃点东西吧”
餐桌上。
“虽然没什么胃口,但还是要多吃点。”
“做这么多,看着就很好吃。”
“我还以为你要说看着就没什么胃口呢,呵呵呵。拿出你曾经蹭饭的精神。”
“怎么能呢,哎呀,我没那么弱的。这几天老是麻烦你,谢谢。”南忆一脸歉意地说。
“都是朋友,客气什么,这就叫远亲不如近邻。”我笑嘻嘻的说,受不了他那双老是让人觉得在暗送秋波的眼睛。
“现在还有点低烧,吃完饭你再去躺着,捂汗,睡一觉,保证你明年都不感冒!”我说。
他依旧是冲我笑了笑,没说什么。南忆这个人,笑的永远比说的多,微笑永远挂在脸上。
吃完饭他准备刷碗,我赶忙站起来阻止:“你快躺着去吧,要是再发烧,我直接打120了,前功尽弃啊。”说完把他撵走了。
收拾完厨房,照顾完小金,抬头一看表,下午3点了。我转身去卧室,恩,他这下是睡着了。不打鼾,挺好。
突然觉得好疲惫,我坐在角落的沙发上,看着他,他的呼吸,他的眉目。阳光透过窗帘,打在了被子上。虽然坐得离床挺远,但我从未觉得离他是如此的近,心跳可以不再加快,时间就这么慢下来,慢到停止。这一刻,很幸福,很温暖。
可是,时间并没有停止,我睁开眼睛,夕阳西下,晚上5点多了!我擦,我竟然在人家里睡着了!不是说好坐一会就走的吗,什么自制率,说睡就睡啊······恼火中,偷偷看了眼南忆,好在他还在睡,太好了,赶紧走吧。
我站起来,蹑手蹑脚的,刚走了一步。
“都已经晚上了。”南忆忽然说道。
又来!!
“啊,你醒了,还难受吗。”我慌慌张张的说,走过去快速的碰了一下他的额头,“恩,不热了,看来差不多了。”
“不难受,应该是好了。”南忆说。
“那我就该走了,你自己多加小心。”哎,不能再掩饰下去了,快走快走。
刚一转身,忽然,南忆拽住我的手,
“别走,我需要你······”温柔的声音。
what?刚才发生了什么?出现了幻觉?脑洞开大了?我呆呆的站在那,像触电了一样,大脑一片空白。
他的手很暖。
“啊?”我大脑短路中。
“苏晓晨,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黄昏,日落,晚霞,明天会是个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