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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追风筝的孩子——成长心事(3)

罗小涛本来想去卫生间给我弄点凉水洒在脖颈后面,结果,查票的又来了。

罗小涛刷地钻到座位下面,从书包把自己的白T恤递给我说,兄弟,先捂着,撑两分钟就好了。

温热的鲜血给了我无限的勇气。说实在的,长那么大,我还是第一次对鲜血那么淡定。我觉得自己都快成荧幕上的英雄了。

穿工作服的检票员在我旁边停下了,检票,检票啊,喂,把车票拿出来看一下!

我看不见他的脸,我只能听到他刺耳的声音。他的大皮鞋倒是擦得锃亮,在我眼皮下晃来晃去。我的心差点从嗓子眼里跳出来。我真怕他忽然发神经弯下身四处查看。

他走后没多久,我又昏昏沉沉地睡着了。半夜,罗小涛把我捅醒,喂,喂,我们是不是搞错了?从地图上看,昆明没那么远啊。而且那卖地图的说了,几个小时就到了,你看,这都快第二天了。

罗小涛把他的那块夜光电子表递给我看。我又被吓了一跳。

最后没办法,他只得探出脑袋去问座位上的一位乘客,阿姨你好,这趟车什么时候到昆明啊?

娃娃,你是不是坐错了?这趟车不到昆明啊,这是开去四川的车哩!

我和罗小涛只能硬着头皮坐到终点站。

到终点站成都车站的时候,我和罗小涛差点没饿晕。要不是那位好心的阿姨给了我们两个面包和一瓶水,我估计我早就牺牲了。

没想到,出站也要检票。我和罗小涛彻底疯了。

罗小涛说,走,咱们顺着铁路一直走,肯定有出路。就这样,我们俩人迷迷糊糊地顺着铁轨一直朝前走,走出好远之后,总算看见了小路和民房。我们穿过小路,绕过民房,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饭馆。我说我要吃鸡腿,罗小涛把我骂了一顿,他说那两千多块钱是去香港才能用的钱,现在得节省开支,不然,人还没到香港就身无分文了。

我同意他的说法。于是,我们厚着脸皮各自吃了三碗最便宜的酸辣粉。吃完之后,罗小涛愤愤地说,比我们云南的米线少,卖的却比我们的米线贵,真是流氓!

吃饱喝足之后,新的问题又摆在我们面前了,从成都去香港,到底该怎么去呢?问了好几个路人,人家都不知道。

我们故技重施,又去了成都的新华书店。新华书店的售货员说,得先从成都坐车去广州,然后才能去香港。还有就是坐飞机也可以,但是我们没有身份证。

罗小涛说,咱们接着逃票去广州吧。我点点头同意了。只是,我补了一句,这次无论如何都得买点吃的。

到车站的时候,去广州的火车已经开了。最快也得第二天下午。

当夜睡哪儿成了我们头等问题。睡大街,我没意见,但罗小涛觉得害怕,因为他包里还装着救命的两千多块钱。住旅店,貌似太贵。最便宜的那间,都够我们吃十几碗酸辣粉了。

罗小涛想来想去,最后带我去了一家网吧。我们开了一台机子,通宵,两个人换着玩。

凌晨三点的时候,我和罗小涛被几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小痞子叫出去了。虽然我们已经在《古惑仔》的剧情里看过很多类似的场面,但是真碰上了,还是觉得很害怕。

罗小涛才说没钱,那染黄头发的小伙子就给吃了狠狠的两巴掌。罗小涛嘴角汩汩地冒出血来,我害怕极了,不知该怎么办。

罗小涛学电影里的口气说,兄弟,别为难我们,大家都一个道上混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就当交个朋友,如何?

原本以为他们会就此罢手,可没想到,听完这些话,他们不但把我和罗小涛狠狠打了一顿,还把书包给抢走了。

我和罗小涛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抱头痛哭。我们忽然不知道可以去哪儿。

他说总有一天他要把刚才那群人打得跪地求饶。我信了。可怎么找到他们呢?这是个问题。最要命的是,我不但浑身疼,还饿得发晕。

我们坐在路旁的大树下哭着聊着睡着了。醒来之后,饿得只想弄点东西吃。

罗小涛说,怎么也不能饿死。可没钱,吃什么呢?天下又没有免费的午餐。

走了好久,罗小涛在一家大超市门口停下了。他想了半天说,要不,咱们划拳吧,谁输了,谁就进去偷两个面包。

虽然我心里很害怕,但我还是希望自己输,因为罗小涛昨晚被小痞子们打到了腿。想是这么想,可一出拳,我就赢了。

罗小涛让我等着。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天桥上。时间过去一秒,我的担心就增加一分。我总觉得罗小涛这次会被逮住。

果不其然,十几分钟后,罗小涛狼狈不堪地从超市里冲了出来,手里提着两袋面包,嘴里一直冲着我狂喊,跑!快跑!快跑!

我始终记得罗小涛被超市保安按在地上的场景。他使出最后的气力把面包扔出老远老远,然后故作从容地冲着我笑。

那是我第一次学会勇敢。我跑过去,捡起面包来,塞进他的嘴里。我们狂吃几口后,就被送进了派出所。

我们把事情的原委始末交代了一通后,派出所的公安决定把我们送回老家去。

临走那天,超市的老板娘送了我们一大堆零食。罗小涛趴在车窗上,哭得好惨。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哭得这么动情。

回去之后,罗小涛变了很多。他不再想去香港,不再想当老大,不再看《古惑仔》,他只想有点出息,以后去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很多年过去,我一直记得这段叛逆出走的故事。在回程的警车上,罗小涛问过我一个比较艰深的问题,他说,成长到底是什么颜色?我回答不上来。

今天,如果可以,我真想回去告诉当年的罗小涛,成长,其实和叛逆是同一种颜色。因为那次事件之后,我们就真的开始懂事了。

(选自《中学生博览》2012年9月)

异爱

马盼盼

我十四岁的时候认识了我的偶像。那时候我刚读完初中,正准备开始高中生活。而他也只有十八岁,但已经退学多年,靠写小说过着四处漂泊的生活。

他只在我所在的城市待了三个月,那三个月里他在一所奶茶店帮忙。店主好像是他的女朋友,但也可能只是关系暧昧而已。

我那天只是路过,有些口渴,就去买了杯奶茶。那是一家很小的奶茶店,只有他和店主两个人。店主给我做奶茶的时候,他就在一边看着,像个学徒一样。

一杯奶茶喝完,我起身要走,却看到门口来了个邮递员,高声喊着他的名字。季沐阳,写出来应该算是很好看的名字。但是喊出来,却让我想起那种叫四季沐阳的太阳能。

原来是一张汇款单。我听到他向店主解释说那家杂志社发稿费只能通过邮局,不能直接打在银行卡里。店主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压低了声音说,以后,还是不要把这里的地址告诉别人吧。

那阵子我刚刚接触学习之外的图书和杂志,兴趣挺大的,于是就问他,你在哪里发表文章了么?

他张口要说,嘴里却被店主及时塞上了一块苹果。等吃完苹果,他笑了笑说,没有,没有在哪里发文章。

可是我刚才明明听到你说杂志社和稿费之类的。

那大概是你听错了吧,不好意思,我要去忙了。

他对店主说,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然后转身就出了奶茶店,我随即跟了上去。他走路时只看脚下,偶尔抬一下头,我跟着他走了两条街,他也没有发现我。

他在一家邮局门口停住了,我想他大概是要取汇款单上的钱,于是就在门口等他。十几分钟后,他出来了,看到站在邮局门口的我,他笑了笑,说,在等人?

在等你!

等我?等我做什么?

等你告诉我你在哪里发了文章呀。

他再一次笑了,我发现他挺喜欢笑的,在他十八岁的时候,虽然生活上有时会很窘迫,但他的心情总是非常明媚。他指了指街边一家书店门口的宣传海报,说,就是那上面宣传的那个杂志。

有了答案之后,我就没有再跟着他。我们在街边分手,他回了奶茶店,我去了那家书店。翻看当月的那本杂志,当时我并没有看到上面有季沐阳的文章,我翻看了几页,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杂志,可莫名其妙的,我还是买了。

这是第一次因为他而买杂志,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在之后很多年里,只有看到他的书或者有他文章的杂志,我都会买下来。直到他不再用那个名字。

因为那家奶茶店离家并不远,所以几天后我又去了一次。店主看到我之后,眼神和言谈总是躲躲闪闪的,我觉得他们像是私奔出来的小情侣,但又好像没这么简单。

我对偶像退学的事情挺好奇,就缠着他问。他招架不住,最后跟我讲了一个故事。原来偶像小时候学习成绩特好,被誉为神童。后来念了初中,就有些贪玩。有一次回以前的小学拜访过去的老师,刚好遇到一个小学生向那个老师请教一道数学题。于是那老师就让他去给这个小学生讲解,他看到那题,脑袋里一片茫然,他发现自己已经忘记这些数学题的解法了。

回到家后,他想了很久,突然发现其实自己是在浪费生命。既然那时学的时候以后是要被忘记的,又何必去学呢?要学就应该学那些不会忘记,或者是自己热爱的东西呀?

于是他选择了退学。

可是同龄人都在上学,父母又在上班,他一个人待在家里,刚开始还好,时间长了,就空虚起来。他买了很多书来看,买了电脑来玩,还是不行。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无论做什么,在他看来,也都是浪费生命。

怎样才能在有生之年做更多值得去做的事儿呢?想了几天后,他决定流浪去。父母肯定是不同意的,只能离家出走。

我所在的城市不知道是他到过的第几个城市了,但肯定不是最后一个。事实上没过多久,他就离开了奶茶店。

我并不十分相信他讲的故事,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是我的偶像,所以他的话我还是半信半疑的。怎么会这么简单呢?想退学就退学?想离家出走就离家出走?想流浪四方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就流浪四方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如果没有过人之处,怎么能这样?

我还想问问他那天跟我说的杂志上为什么找不到他的文章,可是这时候,店主走过来,拉起他往操作台那边走,边走边小声说:“干吗对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被她看穿了,我们就不能在这里待了。”

“我故意说那么多的,如果我们都冷冰冰的,不是更让人怀疑么?”

他们声音压得很低,但我还是听得很清楚。从小就有过人听力这件事并不令人愉快,起码我是觉得挺烦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难得糊涂。如果我没要听到那些恶意的言论,那些背后的中伤,我就可以有很多的朋友。起码我可以心安理得地跟很多人在一起。

而听到之后,就不能置之不理,再联想到那些朋友当面时媚笑的嘴脸,就觉得她们很虚伪。就像现在,听到偶像和店主的对话之后,我虽然更好奇他们的身份了,但我不得不劝自己离开,再待下去,就太不识趣了。

之后的几天,我又故意从那家奶茶店门口路过了几次,但都没有进去买点什么或者坐一会儿。如果我有个朋友就好了,这时候我就可以安排她进去帮我探听点什么,可惜我没有。我想我永远也不会有真正的朋友了,如果这过人的听力一直陪伴着我的话。

其实我如果卑鄙一点的话,集中精力,是可以隔着店门,隔着几十米的距离听到他们在奶茶店里发出的任何声音的。可是我没那么做,我以前并不是没有这么干过,只是对他们,我不想这么做,或者,内心深处,我是担心这么做之后会发生让我无法承受的后果。

大概半个月后,我又故意从那家奶茶店门口经过,却发现店门关着,门上挂着“转让”两个字,字下面是一个手机号码,我拨了一下那串号码,响了一声后挂掉。然后将号码存在了我的手机上,名字那一栏填的是季沐阳。

但也许并不是他,更可能是那个店主,或者是他们的朋友,但是无所谓,我只要知道这个号码可以找到他们其中的某一个就行了。

我想他的手机上应该是有一个未接来电的,如果他的好奇心和我一样,大概会回过来问问是谁打的。但可惜一天过去了,那个号码没有打给我。也许他是被那些广告或抽奖电话骚扰怕了。

我在电脑上百度这个手机号码,号码归属地竟然是离我所在的城市千里之遥的D市。我愈发好奇,也许我这种好奇是长期无聊培养出来的,但无所谓,我已经习惯了。我甚至百度起了季沐阳这个名字,可惜相关搜索太多了,也许没有一个是他,也许都是他。

玩腻了电脑之后,我又拿起了那本杂志。我突然想起来,也许他是用笔名发表的文章,那就对了,可是这杂志上十多篇文章中哪一篇才是季沐阳的呢?简直像一个推理小说,如果要找出他的话。可我只有过人的听力,逻辑推理能力差得离谱,只能先咬着牙将这十多篇煽情的文章读上一遍再说了。

十七岁之前我都是在我的出生地读书,十七岁之后,在家人的安排之下,我到了D市,在一所国际知名的大学混日子。

也许是我装扮得太像个男人的缘故,在集体发情的大学时代,我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倒是有跟我相同性别的人靠近我,但弄清楚对方的需求之后,我就识趣地闪开了。

和读初中以及高中时没多大区别,只是D市更大一些罢了。我还是习惯漫无目的地在街头闲逛,累了就找条长椅躺一会,看看远处的天空,近处的落叶,一天过得很快。

有时候也会带本偶像的书,带杯奶茶,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坐上一天,用想象力跟着偶像的遨游四方的感觉也很爽。

如果这些都玩儿腻了,我就玩跟踪,或者窃听。像小时候一样,随便跟着一个人,观察他的生活,只要我对他还有兴趣,就是他躲在房间里,我也能隔着墙听到他发出的任何细微的声音。

没有人知道我这项可以称作特异功能的能力,我也不想让人知道,异类是受排斥的,弄不好还会被人利用。这一点我从小就知道。更何况,我也不知道,这一次发烧带来的超能力,能陪伴我多久。

我突然又想起了十四岁那年暑假在奶茶店遇到的那个叫季沐阳的人,为什么他和那个店主要躲躲闪闪的,而且很快就消失了。

难道他们也有超能力,也怕被人发现?我被我的想法吓了一跳,但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他们的行为举止那么奇怪呢。

当然,我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之后才觉得他们奇怪的,如果是正常人,想必不会对他们有什么怀疑。季沐阳除了过早退学之外,并没有别的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而像他这么大就主动或者被动退学的人,现在也挺多的。

我突然想到,那天我在后面跟踪他去邮局的路上,他一直是低着头走路,好像怕被别人认出,又好像怕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难道他是通缉犯?难道他的眼睛有问题?

那个归属地是D市的手机号码我已经不记得了,存那个号码的手机也在一次逛街的时候被小偷偷了。其实后来我打过一次那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个老头的声音,我说我找季沐阳,他说没有这个人,我打错了,然后就挂了电话。

想起季沐阳之后,我逛街的时候多了一件事,就是开始留意那些低着头走路的人,也许他就在D市,也许他就在我身边。

我十四岁时的偶像,就是那个小说写得很棒的人,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成了大众偶像。他的小说拿了很多国际大奖,他还办了自己的杂志,那杂志也很畅销。

但是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样子,他从来不接受采访,也不拍照。以他的知名度,如果他愿意的话,很多城市的街头都会挂满他的巨幅海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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