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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我这样的人(水天一色)(5)

“现场的情况是这样的:死者趴伏在地,右手紧攥着一支笔,身周散落着一些纸张。一般这种情况,我们都会特别留意,因为死者有条件留下一些什么。果然,经过悉心的搜证,在一张纸的边缘空白处发现了三组数字:3011、4233、1404。没错,这就是我们要找的,死亡留言。”

死亡留言?对,书里写过这个,好像是说,一个人临死前拼着最后一口气写下点东西指证凶手。自己看到时觉得和这件事不沾边,都没往那上想。而现在,警察显然误会了,这一定会将他们引上歧途,抓谁也抓不到自己了。他努力自制着不要露出喜出望外的表情,一时百感交集。

“这些数字好比密码。既然写在那份英文资料上,想来它就是密码表。我们来破解一下:3011,第30页,内容好像是根据实验鼠体重的不同增减药量,第1行第1个词是big;4233,第42页,说到这种新药目前已发现的四个副作用,第3行第3个词是four;1404,第14页,用药过程中病灶在X光下的演变,第4个词是X。这组密码表示的是三个单词,让我们联系中文想一想,一个‘大’字加上‘四’个‘X’,是什么字?‘爽’字!研究所所有人员里,只有你的名字,包含这个字!”

魏南通用力坐回椅子上,往后一靠,二郎腿一翘:你反驳吧。我看你敢反驳?你要是敢说“那是死者被袭击前写下的”,我就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等待着这个对话的发生,等了许久没动静。扭头一看,好,刚才的晴天霹雳过于惊人,嫌疑人的瞳孔有些散大。他不是狡猾异常又定力过人,而是根本没这个反应能力。魏警官不禁深感失落:硬骨头固然难啃,但狠狠一口下去咬着块豆腐,也得把牙迸了。

“你可以否认这个事实,你可以认为那些数字根本不存在,即使存在也不是这个意思,这套说辞只是我凭空捏造、审讯中唬人的手段——哦,我也希望是,这个方法不错,受此案的启发,我决定将这样的神来之笔用在以后类似的案件中。但我保证,这次不是。你不得不承认,这世上确实有巧合,非常巧合的巧合。有这么个留言在手,我可以把它当成证据钉死你,弄个冤假错案出来,赶紧给上边一个交待。但我不会那么做。”魔术师一般,他话锋一转,“因为,我从来不认为,那是一个死亡留言。”

眼前的瞳孔“咻”地一下缩小了,人也恢复了些生气。

“你想啊,死前那么一丁点时间,死者哪有工夫翻资料去查找那些词?而他又不可能把全文内容加上每个单词的位置都记在脑子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认为,他不会知道并记得你的名字叫‘爽’,这比他记住全部资料加所有单词还不可能。”

他心里激烈冲突着,搞不清该感激还是愤怒。这人在说自己无辜,不是吗?他说的也是事实,不是吗?靳连城的嫌弃,救了他一命;魏南通的嫌弃,又要救他一命吗?他一辈子活在别人的鄙视中,现在居然要靠别人的鄙视才能活下去。

“哈哈,我开个玩笑。其实原因是这样的:第一,密码的解法实在没道理。不足一百页的资料,用前两位表示页数还说得过去,但每页44行却只用一位表示行数,每行可有20个词也用一位表示词数,纯属胡闹。然而哪怕是这胡闹的规则,要表示第14页第1行第4个词也是1414,而非1404;第二,那页留言纸发现的地方,离靳连城的右手有段距离,如果是死前写的,应该就在笔尖下面;第三,那些数字的每一笔,都有两到三条压痕,显然描过。死都要死了,能写下来就不错了,还描?综上所述,我认为那完全不可能是死亡留言。至于它为什么会出现,我也搞清楚了,我们在现场找到了死者的手机,调取了通话记录,回溯了案发时间附近接听的三个电话,发现那不过是他们谈话的内容。”

咣当!一块石头落了地。

魏南通缓缓站起来,一手撑着桌面,身子斜立,意态风流:

“你看,我虽然外表凶猛了点,却是个讲道理的人。我有机会冤枉你,但我没有;不但没有,还帮你找到了洗脱罪名的证据。客观上讲,等于给我自己的工作添了麻烦。将心比心,大家相互理解,你也帮我一回。”砰!他的腰塌下来,一条胳膊横在桌面上,“把你杀人的经过,告诉我吧。”

哎呦!落地的石头砸在了脚面上。

“怎么,不说?哦,我知道,在生我的气,是吧?这我可要澄清,那个见鬼的死亡留言可不是我整出来的。我在现场看见那张纸,就知道不是,可一个新来的同事非说是,劝也不听。没办法,总得给年轻人自己犯错误的机会嘛。”年纪也不到三十的魏警官虚情假意地说,“他愿意碰钉子,就随他钻研‘死亡留言’去。我关注的不是这些没营养的东西,而是全局的关键,一个矛盾,一个贯穿始终的矛盾——这个案子,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蓄意谋杀?

“两种推测,本案中都有相应的证据。例如,凶器的选取,一件在现场长期放置的装饰物,很像被人随手拿起的,非常临时的起意。但另一方面,凶器上有灰尘却没有指纹。有灰尘说明犯罪后并未擦拭,没指纹应该是戴了手套。这又具有预谋犯罪的特征。分析起来,后者的证明力远高于前者,再加上死者死在了一个他本不该去的地方,局势的天平似乎倾向了蓄意谋杀。也许可以认为,凶手经过充分的调查,选定了一个自备凶器的场所,然后把死者约去那里,趁其不备搏杀之。然而,我并不这么看。

“要阐述我的理由,必须先回顾一下尸体发现的过程。贵所长在与靳连城通电话时,忽听那边一声异响,电话就断了,再打也不通了。他担心对方突发急病,转而通知在所里加班的其他研究员放下工作去找一下。这些人之前还和靳连城在一起,可他出去时也没打招呼,那个全所最寒酸的小休息室也确是思维盲点,所以找了一圈都没找着。没办法,只好求助到失踪者老同学头上。你们学术带头人一听他带着资料出去的,立刻指示‘往最荒凉的地方找’,这才终于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死者。这个过程浪费了一些时间,足够凶手收拾收拾逃走的了。

“这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死者被攻击时,正在打电话!一个深思熟虑的犯罪者,不会选在这样一个时间动手。因为,这边的响动,比如尖叫,比如人家一下没死透喊出了你的名字,这些危险的信息都可能传到电话的另一端。冒这种险,实在太无谓了。这个细节,是决定性的,没错,本案一定是临时起意。

“向带头人了解了死者遁世求清静的爱好之后,他驾临现场之谜已不再是谜。可手套怎么说?这时,我考虑到了案发地点的特殊性:一个研究所,医用手套本来就是必要装备,听说还有硬性规定,在进行某些工作时必须相应穿戴。是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刚刚结束工作的某人,身上帽子、手套、鞋套、白大褂全副武装,在他换下它们之前,突然受到了某种刺激,导致凶案发生。这可以解释为何遗留线索如此之少,也可以从这些参与谋杀的物品入手,顺藤摸瓜去寻找它们的主人。

“在搜查中,我们在与现场相连的更衣室里,你的同事梁某的柜中,找到了绣有他姓名、溅有死者血迹的白大褂。它的归属性,毋庸置疑。梁某也承认这确实是他的,却否认杀人。在案件发生时——因有所长这个旁听者,案发时间相当精确,他正带着女友和几个网友一起KTV。那些人和服务员都可以证明,非常充分的不在现场。这太诡异了:如果是临时起意,之前未曾预料过凶案发生,那凶手身上穿的,应该是他自己的白大褂啊!于是,马上就有反面的声音出来了,说本案还是早有预谋,凶手把死者约去现场,正想用早已备下的衣物把自己打扮成工作中的样子——在研究所,你披挂着一身如此适合犯罪的行头,却不会引起任何人的警惕。他的运气非常好,无意间在更衣室一个忘记上锁的柜子里掏到一件白大褂,就不用穿自己的了。

“这令人为难的情况,出现得如此突然,险些动摇了我的判断。当时,我正在审问你们小梁;那位勇于坚持错误的同事,终于错误出结果了。他闯进来声称破译了死亡留言,交给我一个‘爽’字。我用之前那几条理由否定了他,并告诉他正确的推理应该是怎样的,从头到尾一直说到了现在这个地方。这时,已经洗脱嫌疑的梁某人说话了:‘警官,如果那人没想过反侦查,他就是喜欢穿别人的衣服呢?’这是为什么呀?小梁说了:‘因为穿自己的衣服要旧的。与其把自己的衣服穿旧,不如把别人的衣服穿旧。’然后就向我们推荐了你。‘那个人,我至今叫不出他的全名。他的姓,好像……姓金?大概是吧。但他的名,爽,哈哈,太有意思了,跟他这个人根本不搭嘛,简直是反义词。我记得可牢呢。’他还说:‘要说这样的人,我们所满打满算可能就这一个。要不是忽然提起个‘爽’字,我还真没往他身上想。如果只是偷穿个衣服,我肯定第一个想到他;可杀人,借他个胆子也不敢。’

“既然天降一个人选,我自然要了解一番。经过和小梁的谈话,我发现,确实,只有你这种……呃……习性的人,才能满足此案中的矛盾。而我需要做的,就是证明案发时间出现在案发地点的那个人就是你。我立刻想到了现场的一样东西,死者手中的那根笔。

“你知道吗?我们在现场,一共发现了两根笔呢。另一根是墨黑色笔杆的名牌钢笔,是靳连城回国时他国外的同事送给他的临别赠礼。它躺在那个小几下,不太容易发现。我想死者之前拿着资料出去看,也随身携带着它预备写写画画。他在沙发上坐定之后,眼睛盯着资料,顺手把笔拿出来,想放在手边那个摆着雕像的小几上。因小几和沙发扶手间有空隙,它便漏了下去,而小几下铺着块小圆地垫,靳连城也太专注了一点,故没有听见。就这样,他自己的笔失落了,而他死时握在手中的,并不属于他。那是所里统一批发来分给工作人员的。它是突然冒出来的,别人借给他的,凶手借给他的。在他接到第一个电话需要记录时,却没在小几上摸到自己的笔,恰好站在一旁的凶手把他的笔递了过来。我相信之后他又在死者身边站了很久,久到死者接了第三个电话,这时,动机出现了,他一时冲动之下,举起了近旁的雕像……所以,我只要证明那根笔是你的,就可以了。”

这里面其实有个漏洞。如果是个聪明点的,完全可以说,“不错,那笔是我借他的。但我递给他之后,马上就离开了。至于谁是那个后脚跟进的凶手,我就不知道了”。确实,借笔的人,和杀人的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个。可魏南通经过前面的多次测试,已掌握了其心理素质、反应速度、逻辑能力的大致水平——这人,没这智商的。

“那笔是单位发放的,自然每根都长得差不多,没什么个人特征。我求教于小梁,问你用笔时有没有什么特殊的习惯——这灵感来自于我自己。我喜欢咬笔,审小梁那天我亲自做记录所以正在咬,我自然希望在这点上咱们有共同爱好。但小梁告诉我没有,他说,最近没看你折腾笔,好像你还觉得这次的笔挺好用的。但以前,似乎曾见过你把笔肢解了,笔帽、金属头、笔杆、笔芯散了一片。我很诧异,你怎么会觉得那种写一笔描三描的东西好用呢?但不管怎么说,既然你以前拆过笔,我只能寄望于这根你也拆过。而这么细致的活儿,也许会用裸手?于是,我把笔送去检验,吩咐他们仔细找指纹。可我没想到,估计那是工作时间,你拆笔时也戴着手套。虽然指纹没找到,但鉴识人员却发现了更加意想不到的东西。”

更加意想不到的东西?是什么?用力想,一定要用力,再用力……想不出啊。

魏警官显然无意为他解惑,天外飞来一句:

“怎么样?普洱茶好喝吗?”

什……什么意思?

“你以为这是局里的日常待遇吗?你以为每个人都可以在我们这儿喝到这种茶吗?招待每个嫌疑人喝普洱茶,公安局这么开要倒闭的!那是人家送给局长的礼物,我特地要来的。这个案子过于重要,我不想留下任何返工的隐患,必须保证每个细节的完美。据我分析你的性格,二十块一斤的茉莉花茶搞不定的事情,出名金贵的普洱茶多半搞得定。我必须保证你会喝,即使紧张到喉咙紧缩咽不下去东西也要拼了命地喝。”

喝?

“对,你以为你再能喝,真的喝得掉一桶水吗?你以为我要是没有目的,会乐意当个跑堂的吗?你以为现在你手里的纸杯,还是最开始的那个吗?那早被我们的书记员借着拿水的工夫,送到鉴证科去了。像接力赛一样,他们会火速赶工全力以赴,我想,纸杯上采集的唾液,和在笔芯尾端发现的,不一会儿就要出同一认定了!”

唾液?是啊,唾液!怎么忘了呀?

那样的笔,谁会觉得好用呢?他觉得好用的,是所里发给自己的那根,被他拿回家送给儿子了呀。既然要往家拿,自然拣好的拿。那之后自己用的,借给靳连城的,是小梁丢弃的、掉过珠的那根呀。他在把珠嵌上时,为了把水顶下来,对着嘴吹过的。

“你看,我们早就有了板上钉钉的铁证。我在这里和你磨这么半天的嘴皮,其结果也只是决定要不要在结案报告上写一句‘认罪态度较好’而已。我可是为你着想,我劝你最好领情,因为我最痛恨别人糟蹋我的善意。如果你想好了,咱们可以先交流一下为什么我喜欢咬笔头、你喜欢咬笔芯的问题。”魏南通诙谐又极尽轻蔑地一笑,“当然,这不是我最困惑的。我使劲理解却怎么也理解不了的,是你为什么做下这一切。是的,动机。好在我从不是拘泥动机的人,动机不是用来推理的,是抓到凶手后听他自白的。这正是你现在需要做的,来,告诉我,为什么是你?真的,没人会想到是你,如果不是无巧不成书,那个蠢孩子一门心思错解死亡留言又正好被离你最近的同事听到,我们就是把研究所从上到下摸烂了,也会忽略掉你。所有人都认为,凶手一定是个和死者差不多层次的人,虽略逊一筹却也上得了台面的人,构成竞争关系能从他的死亡中获利的人,比如因靳连城的存在而丧失升职机会的、无法统领研究项目的、被夺走学术奖项的。而你,怎么可能?你有什么好处啊?通常,阶层太不一样的人,只有阶级矛盾,没有利益冲突。前者导致革命,后者才导致谋杀。谋杀这种小打小闹,并不能让你获益,你懂吗?再说,你也不是有胆魄做这种事的人啊。虽然我对凶手没什么期待,但一个敢于出手灭杀国家级专家的人,至少该是个见了警察不抽筋的。听叶星说过你初审时的样子,简直可笑!有什么值得你这么冲动呢?别告诉我是嫉妒。跨度这么大,完全不符合食物链。如果一只老鼠想咬死一只猫,还在情理之中;如果它想给老虎点颜色看看,那就太不可思议了。你和靳连城,天哪!就你?凭你?你这样的人?”

“啊~~”歇斯底里的叫声。一直握在手心几乎捏烂的纸杯掉了,剩下的水都洒到腿上,空出的两只手上来扣住眼睛,掌下传来抽泣声,伴着崩溃般的喃喃低吟,“我这样的人……我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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