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7年遇范某患秋燥感冒,服用桑杏汤加味治疗(里面有杏仁),晚间服药后又吃粟米粥一大碗,2小时后,上吐下泻。家人未服用杏仁但是和他一样吃粥,其量比他更大,却没有出现吐泻症状。查《日用本草》有粟米“与杏仁同食,令人吐泻”的说法,而粟米的作用是健脾和胃,补益虚损,清虚热,为我国传统的主食。将小米煮粥时,上面会浮一层细腻的粘稠物,形如油膏,俗称米油,最有营养。在感冒时吃粟米,本来不犯忌讳,但是和杏仁一起服用,除了让他感冒不愈,又添“新伤”,可见谚语“吃药不忌口,坏了大夫手”之言不虚。
饮食与某些药物之间存在不能同用的情况。在患病服用药物过程中,有些食物能增强药物疗效,食之可增进健康,有些食物会降低药效,甚至发生不良反应,产生毒副作用。所以,病人服药时有些食物应忌食。明确食与药忌内容及其原理,对于老百姓的身体保健很有意义。
1.谷物与用药
荞麦
荞麦不可与平胃散、白矾同食:《本草品汇精要》云:“不可与平胃散及矾同食,食之杀人。”注:平胃散乃古方,由苍术、厚朴、陈皮、甘草、姜、干枣组成。
荞麦不可与石膏同用:据《名医类案》记载:有一妇人欲自尽,就到药肆买砒霜,卖药的人对妇人买砒霜目的感到可疑,就将石膏充作砒霜卖给了妇人,妇人回家后就用荞麦面做饼食之,结果妇人还是死了。这说明了石膏与荞麦性相反,服用虽不致死,恐对身体不利。
绿豆
中国人在端午节时有吃绿豆糕的习俗,按中医的认识来看,就是用其解毒。但从传统的解毒来看,绿豆并不解补药药性,所以服用中药补药并不忌用绿豆及绿豆制品。
绿豆不宜与杏仁同用:吴瑞《日用本草》云:“勿近杏仁,则烂不能作索。”作索,即不能做成粉丝。
绿豆也别与板蓝根等清热解毒制剂同用:因为板蓝根等清热解毒制剂性凉,而绿豆也是寒性很重的食物,若胃寒者同食二者会加重胃寒的症状,也容易发生腹泻。
黑大豆
服用厚朴时不宜吃黑大豆。厚朴所含的成分和黑豆中富含的植物蛋白结合,会产生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随息居饮食谱》云:“服厚朴者忌之。”
黑大豆不宜与蓖麻子同用:蓖麻子中含蓖麻毒蛋白及蓖麻碱,可引起中毒。但是湖州农村有将蓖麻子炒热吃的民俗,也未见中毒,可能由于加热使蓖麻毒蛋白破坏。但是如果和黑大豆同时吃,哪怕是炒熟的蓖麻子,吃了也会出现中毒症状。《随息居饮食谱》云:“服蓖麻子者,犯之(指与黑大豆同食)必死。”
2.果品与用药
柚子
如果服用避孕药的妇女喝了柚子汁的话,那么她在美妙时刻过后就有可能成为一名母亲。原因就在于柚子阻碍了避孕药的药效。还有一些抗生素与柚子汁一同服用可能会导致腹泻或阻碍治疗的效果。另外有资料表明在服用氯氮平等抗精神病药,西沙必利等胃肠药,环孢素A等免疫抑制剂,咖啡因等中枢兴奋剂等药物的时候,只要饮用一杯柚子汁,就可能引起不适。过敏的病人在服用抗过敏药特非那丁期间,食用柚子或饮用柚子汁,可致心律失常,严重时可引起心宣纤维颤动,甚至猝死。同理在服用钙拮抗剂硝苯地平、维拉帕米、地尔硫草等药物的时候,也不宜吃柚子。
李子
不宜与白术、苍术同用:二者相畏,李子降低白术、苍术的疗效。
此认识首见于唐代甄权所着的《药性本草》。
3.肉荤与用药
牛肉
牛肉不宜与牛膝同食:牛肉助火,而牛膝有下行作用,能治疗咽喉肿痛、吐血、高血压等,二者性能不符,不宜同用。李时珍说:“牛膝忌牛肉。”(《本草纲目·二卷·服药食忌》)牛肉不宜与仙茅同食:仙茅有小毒,辛热性猛,牛肉甘温助阳,同食如火上加油,若阴虚阳亢者尤其不能食。另外,仙茅含有鞣质,与牛肉中高蛋白相遇形成鞣酸蛋白,药效损失,故不宜。李时珍说:
“仙茅忌牛肉、牛乳。”(《本草纲目·二卷·服药食忌》)牛肉不宜与痢特灵同用:痢特灵是治疗细菌性痢疾肠炎的常用药,不要与富含酪胺的牛肉同用,否则会导致血压升高,发生意外。
牛奶
不要用牛奶送服头孢氨苄:头孢氨苄亦称先锋霉素IV号,是常用的抗生素,倘若同时饮用牛奶,则需要1小时才能达到高峰,且血液浓度不及空腹时的一半,这样就降低了疗效。
不要与氟喹酮类药物同用:氟喹酮类药物包括氟哌酸、氟嗪酸、环丙氟哌酸等,与牛奶同用,可生成不溶于水的络合物,影响药物吸收。
服用四环素类药物如四环素、土霉素、甲烯土霉素、强力霉素、二甲胺四环素等时不能饮用牛奶:因为牛奶中富含钙,与四环素类药物同用后,降低血药浓度,使疗效降低。
在服用治疗胃病的铋剂时不可服用牛奶,否则会引起中毒。
不要与止泻药同用,因为牛奶不仅降低止泻药的药效,其含有的乳糖还容易加重腹泻。
狗肉
狗肉忌与商陆、杏仁同食,《本草纲目》云:狗肉“反商陆,畏杏仁。”
狗肉忌与菱角、蒜、牛肠、鲤鱼、鳝鱼同食:菱角不宜消化,而狗肉也是如此,故不宜同用。大蒜辛热,狗肉温燥,二者更容易助火,故不同用。而牛肠、鲤鱼、鳝鱼因与狗肉的味道不符,不宜同时烹调食用。
白狗血忌羊、鸡:从食用来看,吃狗肉有“一黄二黑三花四白”
的说法,就是讲黄狗肉好吃,白狗肉不好吃,而白狗血就更不好吃了,若与羊、鸡肉烹调,产生怪味,故不宜同吃。
4.鱼蟹与用药
鲢鱼
鲢鱼不宜与甘草同用:近代医家张锡纯在其所着的《医学衷中参西录·药物·甘草》中记载了一桩奇事:“医士颜笃实人也,一日告余,曾在某邑为人治病,见一奇案,令人不解。有一农家人口颇众,冬月塘涸取鱼,煮食以供午餐,丁壮食鱼且尽,即散而赴工。妇女童稚数人复取鱼烹治佐食。及晚,有一妇初觉饱闷不适,卧床歇息,众未介意。次日呼之不起,审视则已僵矣。举家惊讶,莫明其故。再四考查,自进午餐后并未更进他种食物,亦无纤芥事故,乃取前日烹鱼之釜细察视之,除鱼汁骨肉外,惟存甘草一条约四五寸许。究问所来,据其家妇女云,小孩啼哭每以甘草与食,釜中所存必系小儿所遗落者。
又检所烹之鱼,皆系鲢鱼,并非毒物。且甘草亦并无反鲢鱼之说,同食者若干人,何独一人偏受其灾。顷刻邻里咸集。又久之,其母家亦至。家人据实以告众,一少年大言于众曰:‘甘草、鲢鱼同食毙命,千古无此奇事,岂得以谎言搪塞?果尔,则再用此二物同煮,与我食之。’言已,即促同来者照办,并亲自手擎二物置釜中。烹熟,取盘箸陈列席间,旁人疑阻者辄怒斥之,即席大噉,并笑旁观者愚暗胆怯。
届晚间固无甚痛苦,亦无若何表示,至次晨则僵卧不起矣。由斯其母家嫌疑尽释。按鲢鱼为常食之物,甘草又为药中常用之品,苟此二物相反,疏方用甘草时即当戒其勿食鲢鱼。”因此奇案,故张锡纯就主张用甘草时要戒食鲢鱼。
不宜与木瓜同食:两者食性不符。
鲤鱼
忌与天冬、朱砂、紫苏、龙骨同食:孟诜《食疗本草》称,服天门冬、朱砂者不可食。李时珍亦云:“紫苏、天门冬、丹砂、龙骨忌鲤鱼。”(《本草纲目·二卷·服药食忌》)上述药食不宜相配,其机理尚待探讨。
螃蟹
不宜与荆芥同食:中药荆芥可以治头痛、感冒。吃荆芥如果再吃螃蟹,容易动风,也会导致呕吐、腹泻。
5.菌类与用药
木耳
木耳不宜与麦冬同食:否则会引起胸闷。
服用维生素药物时不宜食:黑木耳含有多种维生素,服用维生素时食用木耳可造成药物蓄积,另外木耳的化学成分对合成的维生素也有一定的破坏作用。
木耳不宜与四环素类同用:黑木耳所含钙和药物结合生成络合物,使营养价值降低,抗菌作用减弱。
银耳
不宜与铁制剂同用:缺铁性贫血需补血,而银耳含有丰富的磷,容易和铁制剂结合形成不溶性沉淀物,降低食物营养作用,降低药物疗效。
与前两章一样,下面列出一个便查的对照表,补充我们上面的内容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