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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汉文(10)

是的,他还会回来的。他还会买美丽而无用的东西。他会买下圣克莱门特教堂的版画,他会把它从画框中取出来,藏在制服里带回家。他要把那歌谣完整地从查林顿先生的记忆中挖出来,他甚至要将楼上的房间租下来。这些疯狂的念头一度出现在他的脑际,持续了足有五秒钟,让他兴奋得忘乎所以,他没有隔着橱窗察看就走到了大街上。他还编了个曲子哼起了歌。

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

你欠我三个法寻,圣马丁——

突然,他整个人好像由内而外地冻结了。就在他前面不到十米的地方,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人走了过来。是小说司里那个黑发女孩。光线很暗,却不妨碍他认出她。她直视他的脸,然后又迅速走着,好像没有看到他。

有那么几秒,温斯顿吓得一动不动。之后,他向右转去,步伐沉重地走开了,一时间竟没发现自己走错了路。他思考着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毫无疑问,她正在监视他。她一定跟着他来到这里。他不能相信,在同一个晚上,他们同时出现在和党员所住地区相距甚远的街道上,仅仅是巧合。无论她是思想警察还是热忱过头的业余侦探,都无关紧要。只要她正在监视他,就足够了,也许她还看到他走进了那家小酒馆。

连走路都变得困难了。每走一步,口袋里的玻璃都要撞击他的大腿,他甚至想把它拿出来扔掉。最糟糕的是,他的肚子疼了起来,他觉得若不能马上找到厕所,他就会死掉。然而附近偏偏一间厕所都没有。过了一会儿,疼劲儿过去了,只留下隐隐的痛感。

这是一条死路。温斯顿停下来,站了几秒,不知如何是好。然后他转身沿原路返回。这时他突然想到,就在三分钟前,他才和那个女孩擦肩而过,若他跑起来,说不定能追上她。他可以跟着她,一直跟到僻静的地方,然后用石头打碎她的脑袋,口袋里的玻璃足够重了,完全能拿来一用。但他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单是想象所耗费的力气就让他难以忍受。他跑不动,也砸不动,她年轻力壮,她会出手还击。他想快点回到活动中心,并在那儿一直待到关门,然后把这当做晚上哪儿也没去的证据。但这不可能,要命的疲倦感抓住了他,他只想快点到家,好好静一静。当他回到公寓时,已过了晚上10点,到11点公寓的总闸就会关掉。他走进厨房吞下几乎满满一茶杯的胜利牌杜松子酒,然后回到桌子旁,坐下来,从抽屉里拿出日记本。他没有立即将日记本打开。电屏里,一个粗哑的女声正唱着爱国歌曲。他坐着,注视着日记本封面上的大理石花纹,他试图不去听那歌声,但他做不到。

他们会在夜里逮捕你,总是在夜里。对此正确的做法是,在他们到来之前自杀,有些人确是这么做的,很多失踪实际上都是自杀。但在这世上,人们不可能得到枪支,也不可能得到任何能迅速将人置于死地的毒药,自杀需要莫大的勇气。他意识到一个令人震惊的道理,疼痛和恐惧会带来生理上的无助感,越是到了需要特别用力的时候,身体就越是不听使唤地僵在那里。若他的动作够快,他就能将那个黑发女孩杀死,但正因为他的处境极其危险,他失去了行动的力量。面对危险,人要对付的不是外在的敌人,而是人自己的身体。即使现在喝下杜松子酒,腹部的隐痛仍让他无法条理清楚地进行思考。他突然发现那些看上去英勇、悲壮的事情都不过如此。在战场上,在刑讯室中,在即将沉没的轮船里,你会忘记你所对抗的东西,因为身体将成为最大的问题,就算你没有被吓倒,没有痛苦哀号,生命仍要和饥饿、寒冷、失眠搏斗,要和胃疼、牙疼搏斗。

他翻开日记本,记下的内容非常重要。电屏里的女人唱起了新的曲子,尖利的声音像玻璃碴儿一样插进他的大脑。他努力回想奥布兰的样子,这日记为他而记,或者说就是给他写的。他开始想象在被思想警察带走后,他会有怎样的遭遇。被处死是意料之中,如果他们没有马上处死他就没关系,但在死前(虽然没人说过,大家却都知道)在认罪的过程中,他将不可避免地尝尽苦头:他会趴在地板上尖叫哀求,他的骨头将被打断,牙齿被打掉,头发被鲜血染红。

若它们都指向同一个结果,为什么要忍受这些呢?为什么不把你的生命缩短几天或几个星期呢?没有人能躲过侦查,也没有人能拒不认罪。一旦你犯下思想罪,你就注定要被处死。为什么他们要做那些恐怖的事儿,又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难道是为了让未来记住吗?

他又尝试着想象奥布兰的样子,并成功了一点。“我们将在没有黑暗的地方相见。”奥布兰曾这样对他说过,他自认他明白这话的含义。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未来,人们永远不会看到。但是,若具备了预知的能力,就能秘密地分享它。电屏里传出的声音正骚扰着他的耳朵,让他无法顺着这个思路畅想下去。他叼起一支烟,有一半烟丝都掉在了他的舌头上,又苦涩又不容易吐出来。在他的意识里,老大哥的脸取代了奥布兰。就像几天前所做的那样,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看着它。硬币上的那张脸注视着他,神情凝重、沉静又充满警惕,而他黑色的八字胡后面藏着的又是怎样的微笑?好像一个沉重的不祥之兆,他又看到了那几句话:

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

汉文九

上午过去一半,温斯顿离开他的小隔间上厕所。

长长的走廊里亮堂堂的,从走廊的另一端走来一个人,是那个黑头发的女孩。自旧货店门口遇到她的那个晚上起,已经过去四天。当她走近时,他发现她的右臂吊着绷带,由于绷带的颜色和制服的相同,在远处看不出来。她也许是在操作那台大型搅拌机时弄伤的手,小说的情节雏形就是在这搅拌机里形成的。这种事故在小说司里非常常见。

二人相距大约四米时,女孩摔倒了,她几乎面朝下摔在地上,疼痛让她发出尖叫,一定是跌到了那条受伤的手臂上。温斯顿立刻停下脚步。女孩已经跪起来,她脸色蜡黄,嘴唇被衬得更红。她看着他的眼睛,那楚楚可怜的神情与其说是出于疼痛,不如说是出于害怕。一种奇怪的感情涌上温斯顿心头。在他眼前的是敌人,是想杀死他的人,但同时又是一个受了伤的、正忍受疼痛并有可能骨折的人。他本能地走过去帮助她,当他看到她刚好跌在缠着绷带的手臂上,他好像也疼了起来。

“你受伤了吗?”他问。

“没事。我摔到了手臂,过一会儿就好了。”她说着,心跳得厉害,脸色明显变得苍白。

“没摔坏哪儿吧?”

“没,还好,疼一会儿就好了,没关系。”她将那只还能活动的手伸给他,他帮她站了起来,她气色恢复了一些,看起来好多了。

“我没事,”她说得很快,“就是手腕摔着了。谢谢,同志!”

说完,她就朝着之前的方向走了,她脚步轻盈,好像真的没事儿。整个过程不过半分钟。对温斯顿来说,不让感情呈现在脸上已经是一种本能,况且这事发生时,他们刚好站在电屏前。然而,他还是很难掩饰他的惊异,就在他将她扶起来的两三秒钟里,她迅速将一件东西塞在他手中。毫无疑问,她是故意的。那东西又小又扁。他从厕所门口经过,将它揣进口袋,又用手指摸了摸它。原来是一个折成方形的纸条。

他一边上厕所,一边摸捻着将它打开。很明显,里面一定写着某些信息。有那么一瞬,他忍不住要到马桶间里看它。但这太不明智了。正如他所知,没有哪个地方靠得住,电屏无时无刻不在监视人们。

他回到办公间,坐了下来,将这张纸随随便便地往桌上一放,放到了桌上的一堆纸中。他戴上眼镜,拉出语音记录器,“五分钟,”他对自己说,“至少等五分钟!”他的心怦怦地跳着,发出很大的声音。所幸他的工作只是例行公事,更改一堆数字并不需要耗费太多精力。

不管怎样,纸条上写的肯定和政治有关。他估计有两种可能,一种的可能性较大,即像他担心的那样,那姑娘真是思想警察。他想不通思想警察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传递信息。但也许他们有他们的原因。这纸片也许是威胁,也许是传票,也许是要他自杀的命令,也许是个圈套。而另一种可能虽然荒诞不经却总出现在他的大脑中,他试图将它压下去却徒劳无功。那就是,纸条根本不是思想警察送来的,它来自某个地下组织。或许真的有兄弟会!那女孩就是其中一员!毋庸置疑,这个想法的确荒唐,但纸条一触碰到他,他就萌生了这个念头。直到几分钟后,他才想到了更合理的解释。即使现在,理智告诉他这个信息也许正意味着死亡——他仍然对那个不合理的解释怀抱希望。他的心剧烈地跳着,在对语音记录器叙述数字时,他好容易才控制住自己不让声音颤抖。

他将已经完成的工作纸卷起来放进输送管。八分钟过去了。他把眼镜扶正,叹了口气,然后把另一堆工作材料拉到面前。那张纸就在上面,他将它铺平,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大字:

我爱你

他太吃惊了以至于忘记将这个称得上定罪证据的东西扔到记忆洞里。尽管他非常清楚,表现出太多兴趣相当危险,但在将它扔进记忆洞前,他还是忍不住又看了一遍,想确定上面是不是真的写着那几个字。上午剩下的时间,他已无心工作。要将精力集中在琐碎的工作上本已不易,在电屏前隐藏自己的情绪就更加困难。他觉得肚子里有火在烧。在吵闹闷热,拥挤得像罐头一样的食堂里就餐异常痛苦。他原打算吃午饭时一个人待会儿,但他的运气太差了,笨蛋帕森斯跑过来坐到他身旁,身上的汗味几乎将炖菜的铁皮味盖过,不仅如此,他还喋喋不休地说着仇恨周的筹备情况,他对女儿用硬纸板做了两米多宽的老大哥头部模型格外兴奋,这正是他女儿所在的侦察队为仇恨周准备的。让人烦躁的是,在喧闹的人声中,温斯顿几乎听不见帕森斯讲些什么,他不得不一再要求他重复那些蠢话。他只看见那女孩一次,她和其他两个女孩坐在食堂的另一端。她们似乎没有看到他,他也不再向她们张望。

下午要好过些。午饭刚过,他就收到了一项复杂的工作,要好几个小时才能完成,他不得不将其他事情暂时搁置。他要修改两年前的一批生产报告,以损害某个受到怀疑的内党要人的名誉。这是温斯顿最擅长的事,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他都将那女孩置之脑后。但很快,她的面容就又浮现在他的脑中,引起了无法按捺的强烈欲望,他很想单独待上一会儿。他必须独自待着才能将事情理出头绪。今晚他又要到活动中心去,他匆匆忙忙地在食堂里吃过无味的晚餐,然后赶往活动中心参加看似一本正经、实则愚蠢不堪的讨论组会议,他打了两场乒乓球,吞下几杯杜松子酒,又听了半个小时《英社与象棋关系》的讲座。尽管烦得要命,但这是他第一次没有离开的冲动。看到“我爱你”后,他心里充满生存的渴望,为小事冒险愚不可及。直到晚上11点回到家,躺在了床上,他才开始好好思考问题。黑暗中,只要默然不语,就能躲开电屏的监视。

他要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如何和那姑娘保持联系、进行见面。他不再觉得她有设置陷阱,这不可能。当她递给他纸条时,她无疑情绪激动。显然,她吓坏了。他没想过拒绝她的示好。而就在五天前,他还想用石头砸烂她的脑袋。但这没关系,他想象着她赤裸年轻的肉体,一如梦中情景。他原以为她和别人一样脑袋里装满谎言和仇恨,肚子里一副铁石心肠。只要一想到有可能会失去她,他就一阵恐慌,那白皙的肉体很可能会从他手中溜走!而他最担心的,若不能马上联系到她,她也许会改变主意。只是安排见面困难重重。就好比在下象棋时,你已然被将死却仍想再走一步。无论面朝何方,都有电屏对着你。事实上看到那张纸条的五分钟内,他就想尽了所有办法。趁现在还有思考时间,他又一个一个地将它们检查了一遍,就好像把所有工具都摊在桌子上排成一排。

显然,今天上午的相遇无法再重来一遍。若她在记录司工作,事情就简单得多。他对大楼里小说司的分布情况印象模糊,他也没有借口到那里去。若他知道她的居住地点、下班时间,他还能想办法在她回家途中和她相遇。但跟在她身后可不安全,在真理部外面晃来晃去一定会引人注意。至于寄信给她,则完全办不到。因为所有信件在邮递时都会被拆开察看已不是秘密。事实上只有很少人还在写信。若必须传递什么消息,人们就用印有文字的明信片,只要将不合适的话划掉就行了。再说,他不知道女孩的名字,更别说她的地址。最后,他认为最安全的地方就是食堂,若能在她独自一人时坐到她的桌旁——这张桌子必须在食堂中间,不能离电屏太近,周围还要很嘈杂——所有这些条件都具备了并持续三十秒,他就能和她说上几句。

此后的一个星期,生活如同令人焦虑的梦。第二天,她不在食堂,直到他要离开,她才现身。哨声响起。她似乎刚刚换了夜班,他们擦肩而过,没有看对方。第三天,她在老时间出现,却有三个女孩和她在一起,还都坐在电屏下。接着,连续三天她都没有来。他的身心备受煎熬,极度敏锐。他的每个举动、发出的每个声音,进行的每个接触,他说的以及听到的每句话,都无法掩饰,这让他痛苦万分。即使在梦中,他也无法逃开,不能不想她的样子。这些天他都没有碰日记,如果说有什么能让他放松一下,那就是工作,有时,他可以忘记自己一连工作十分钟。他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一点线索都没有。她可能蒸发了,可能自杀了,可能被调到大洋国的另一端——而最糟糕也最有可能的是,她也许只是改变主意,决定避开他。

第二天,她重新出现,手臂上已没有绷带,但手腕处却贴了膏药。看到她,他非常高兴,忍不住凝视了她好几秒。接下来的一天,他差点就和她说上了话。他走进食堂,她正坐在一张远离墙壁的桌子旁,只有她一人。时间很早,人不是很多。领餐的队伍缓缓移动,温斯顿快要挪到餐台前的时候,排在他前面的一个人突然抱怨没有领到糖精,耽搁了两分钟。好在那女孩仍然独自一人坐在那里。温斯顿领到饭菜,向她走去,一面假装漫不经心,一面打量她周围的桌子,寻找空位。他离她只有三米远了,再过两秒,他就能来到她身边。但就在这时,身后,突然有人喊他的名字“史密斯”,他假装没听见,那人又喊了一句“史密斯”,声音更大了。没用。他转身一看,原来是个金色头发、模样蠢笨的年轻人。他叫威舍尔,温斯顿对他并不熟悉。他面带微笑看着温斯顿,邀请他坐在他旁边的空位上。拒绝是不安全的。在被人认出后,他不能单独和那个女孩坐在一起,否则就太引人注目了。因此,他带着友善的笑容坐下来。那个愚蠢的金发男孩也对他笑了笑。温斯顿恨不得用十字镐将他一劈为二。几分钟后,女孩所在的桌子旁也坐满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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