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时间悄然流逝,白天黑夜相互交替出现,就像是约好了一样,彼此忠于职守。当东方出现一抹鱼肚白的时候,那一轮红日渐渐出现在城市的上方,并不焦热的日光带来的仅仅是光亮,这个城市已经不需要再用霓虹灯维持生命了,太阳为他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街道上开始陆陆续续地走上了很多的人,汽车们也发出刺耳的尖叫声。
路旁的早点摊位上排起了长长的队,有西装革履的白领,有背着书包的学生,也有看着儿孙的大爷大妈。摊主飞速地在摊位上移动着,让人眼花缭乱。
红灯停,绿灯行。当好不容易等到的绿灯亮起的时候,刚刚睡醒的汽车们发出“轰轰轰”的吼叫声,然后唯恐落后但又有条不紊的行驶着,偶尔会因为某个新手的操作不当而导致拥挤的车队发出阵阵激烈的鸣笛。
但正是这喧闹的声音,浓郁的人类气息,才使得这座城市充满生气。
张轩从床上坐了起来,他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揉了揉有些惺忪的眼睛。
清醒了一点的时候,他从床上下来,慢慢地走到了窗户那里。他打开窗户,一股浓重的焦油味直扑入他的鼻孔然后随呼吸进入路到他的肺,他忍不住剧烈的咳嗽了起来,这一下他是真的清醒了。
虽然是十八楼,已经是非常高的楼层了,但那股气息还是传了上来,并没有因为高度而让它感到胆怯。这是城市快速发展的弊端,是文明进步不完善的体现,毕竟有得亦有失,相信以后这种情况不会再出现吧。
他看了看远方,极目瞭望。除了楼还是楼,枯燥无味。只是这天气阴沉沉的,像是谁惹老天爷不高兴了,难道是谁抢了他的棒棒糖吗?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今天有雨。至少天气预报上是这么说的,至于什么时候下,有时候会因人的心情而定。
张轩转身又回到了床上躺着,他把双手枕在胳膊下,眼睛看着天花板发呆。
一旁的庞智转了个身子,又继续呼呼大睡,还发出粗重的呼噜声。完全没有要醒的样子,不过没关系,今天上午他们并不上课,而下午他们会最后一次返回学校,去拍毕业照。那是一张凝聚了三年青春的照片,尽管有再多的不舍,再多的留恋,这一天终归是要到来的。这也意味着他们要长大了。
当然,这也意味着张轩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
三年了,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一场三年的恋爱谈下去本就不易,而一场三年的暗恋则更加的困难。没有真正情侣之间的互相扶持勉励,只有自己一个人孤独的舔伤,像是荒凉的草地上的一头雄狮或许只是一只遭人唾弃的小黄狗。
还想要去逃避吗?已经逃避了那么久,久到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
他把身子转向了一旁,把右臂枕在头下,静静地思索着。他眼睛忽的一瞥,一本书安安静静地躺在地上,一阵风从窗户那里吹来,吹开了封面露出那一行墨色的字迹:
行动吧,因为只有在行动中才能说明你是什么。——〈法国作家)萨特
或许,这世上真的有什么暗示,这句话他曾看了无数遍,但都未曾真正注意过它。而此时它的突兀而来终于是体现了它的价值。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
房间里蓦地安静了下来,只能听到桌子上的闹钟指针跳动的声音,“嗒嗒嗒”每走一步都像是一把锤子砸在心上。它一生都在不停的走着,却也一世都走不出那一个圆。如果时间真的可以轮回,那我们现在在哪里呢?开始和结束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他忽然想到了些什么,于是重新坐了起来。他起身下床迈开地上的垃圾径直走到书桌前。他漫无目的地翻着散乱着的书籍,不像是整理,因为翻腾又使它们更加的凌乱。他找到了一张白纸,又不知道在哪里找到了一支水笔。他笑了笑,不知道是因为找到了纸笔而笑,还是因为接下来要做的事让他忍不住高兴。
他想着,该写一封情书吧。至少他觉得这是一件必不可少的事情。
他拿起笔,笔尖刚刚想要落在纸上却又戛然而止,就那样停在了半空中。
那一刻,他真的有种撞墙的冲动:妈的,词穷了。他居然不知道要写什么,脑子里一片空白,一片空白,比白漆都白。早知如此,都该好好学习,不然也不至于连写封情书都手足无措。
正当他抓耳挠腮一筹莫展的时候,一旁的异样直把他吓得一个机灵,手中的笔都掉在了地上。
“我靠,吓死我了,你干什么呢。”张轩有些恼怒的看着一旁不足自己十厘米的庞智,他的脸都快要贴到张轩的脸上了。
庞智揉了揉鼻子,一脸不在意的样子,他扫了一眼白纸和张轩,随意的说道:“怎么,这是要给谁写情书呢。”
不得不说知张轩者,庞智也。庞智有时候真的像是张轩肚子里的蛔虫,永远都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不过虽然被说中事实,但张轩嘴上仍狡辩着:“哪有,我能给谁写情书。我就是学习,对学习。”这话说得连他自己都不信。
“切”庞智白了他一眼:“就你那小心思我能不知道,还学习。拉倒吧。”
场面一度陷入了尴尬。
“阿智,你说我该不该跟她告白。”张轩扭向庞智问道,神情难得严肃。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高考过后,你和她很难再有任何的交集。而且说句不好听的话,你也未必就能成功。所以,从结果上来讲都一样的。”庞智分析的头头是道,末了又说道:“我还是那句话,不要让自己后悔。”
张轩弯腰重新从地上捡起那支笔,左手拿着那张纸对着庞智扬了扬:“帮我个帮呗。”
庞智摇了摇头,有些无奈。他拿起手机,说道:“说吧,这次又要借鉴哪位大师的话。”
张轩挠了挠头,一脸懵逼说:“我也不知道啊。”
庞智真的是无语了,他想了想,居然真的还想出点东西来:“印度诗圣泰戈尔的那首《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庞智真的有表演的天分,只见他下一秒就融入一个诗人的角色,他深情地朗读着:“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的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
却装作丝毫不在意
没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一颗冷漠的心在你和爱你的人之间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说到这里,庞智忽然停了下来,顿了几秒钟,他舔了舔嘴唇又继续神情地朗诵道: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了解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在天,
一个却在深潜海底。”
当庞智全身心的投入其中时,一旁的张轩不觉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满心的震惊:“你居然会背这么长的诗。”
庞智好像依旧沉浸在诗歌的曼妙氛围中,只见他双手放在胸前,两眼微闭,圆圆的脸上浮着一个陶醉的微笑。尽管这看起来并不好看。
“咳咳,不要注意这些细节,你看看这首诗是不是很适合你。”过了一会儿,庞智一手负于身后,一手握拳放于嘴前清咳,真有一副文化人的样子。但还是不能忽略那放在一旁的泰戈尔诗集。
“这首诗写的确实很美,而且也符合要求,但”张轩犹犹豫豫无法下决定,“可我还是想用自己的话,尽管可能不那么地深情。”
“说到底这些还是你自己的事,我充其量只是提供参考,我能帮你的或许只有那么多了。”庞智耸了耸肩说道。
“放宽心啦,阿轩,成不成功的都无所谓的啦,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呢?好女孩多的是,再找不就是了。你看我不也是单身狗一只吗?”庞智拍了拍张轩的肩膀,安慰似的说道。
“嗯。我知道。”张轩勉强地朝庞智露出一个微笑,那意思好像是不用担心。
不过这还没开始就有些悲观的情绪,可是极为的不好啊。
繁华的街头,林立的商铺。人们不知疲倦地流连其中,或是疲于奔命,或是乐于享受。生命的气息这里从不缺少,像是林子里低声吟唱的鸟儿,若是失去了这些生命,失去了这些都市的喧闹,则城也是死城了。
人群里三个少年并排走着,但从站位来看显然是中间的那位地位高一些。不说那鲜艳明丽的衣着,但是那气质便是让的一旁的两人望尘莫及。
“老大,这大热天的,我们去哪?”朱坤脸色发苦的说道。
“不想来,你就回去,那那么多的废话。”王淼鄙视似的看了他一眼。
“去花店。”那位气度不凡的少年淡淡的说道。
“去花店干什么?送谁花?”朱坤是一脸的不解。
“告白啊,还能干什么?”又被王淼狠狠地鄙视了一把。
朱坤不屑地“切”了一声,就你知道的多。
“老大,你跟嫂子不都确定关系了吗?告白,还有必要吗?”王淼没有再去理会朱坤,留他自己一个人瞎转。
“虽然是确定关系了,但是那时候不是上学嘛,知道我们关系的人也不多。而且告白,我还是初恋,这么重大的事怎能那么草率。”孙奇岳说道。
“那老大你这算是昭告天下啊!”王淼恍然大悟的样子。
“不错,我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悦含是我的女朋友。”说这话的时候,孙奇岳的脸上忍不住的得意,甚至可以用得意忘形这四个字来形容。
“老大如此豪爽,小弟真是佩服,佩服。”王淼作了个古人拱手的动作,说道。这马屁拍的不知比朱坤那个二愣子高明了多少。
不知不觉间,三人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玫瑰花恋。一个算是比较有名花店。三人侧身一拐便是进入其中。
刚刚进入,便是一股掺杂着万千花香的浓烈气味扑鼻而来,浓烈的使人神清气爽,清淡的让人如痴如醉,隐隐约约间给人一种身处天堂般的感觉。
“先生您好,请问有什么能为您服务的吗?”一个二十多的年轻女孩轻轻地走到了孙奇岳的旁边,用极其温柔和礼貌的话语询问道。
“额,那个,请问告白的话适合送什么花比较好?”孙奇岳尝试性地问道。
那女孩笑了笑,又说道:“请问您是初恋吗?”
“初恋?额,对,是初恋。”
“初恋的话,我们建议您送紫色丁香花,紫色丁香花的花语是初恋,初恋往往不需要红玫瑰那样浓烈,有这种淡淡的清香萦绕心头最合适不过了。”说着,女孩走到一个花架上,拿出一束新鲜的紫色丁香花。
“除了这个还有其他的吗?”孙奇岳看了看,美是很美,但是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我们这里还有用红玫瑰拼成的心形图案也很不错,如果您需要的话,我们还有专门为表白推出的花束,像这种十五朵白玫瑰也是寓意初恋。”
孙奇岳看着女孩推荐的各种花束,摩挲着下巴,想了想说道:“麻烦您把刚刚看的都打包,我全要了。”说着,他从钱包里掏出一张信用卡递给女孩。
女孩双手接过卡,说:“请稍等。”便匆匆向前台走去。
“老大,还需要准备点其它什么的吗?只送花是不是很单调。”王淼若有所思的问道。
“其他的吗?暂时还没想好,你要是有想法的话,那这事就交给你了,记得一定不能出什么差错。”孙奇岳很认真的对王淼叮嘱道。
“放心吧,老大。一定给你办的漂漂亮亮的。”王淼笑着点了点头,拍胸脯子似的保证。
“老大,说真的你跟嫂子简直就是天造地设,还有就那什么来着,反正就很般配。”朱坤好不容易想说两句好听的,但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那还用你说吗?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老大这么优秀,嫂子这么漂亮,真的是羡煞旁人哪。那个臭屌丝张轩不是还喜欢嫂子吗?也不撒泡尿看看他长什么样,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王淼的嘴不得不说很是毒辣,扁人直扁的体无完肤。
孙奇岳听了这话,似乎很是受用,不免心中暗暗得意。只见他嘴角微微上扬:“我会让他们知道的,悦含只能是我的女朋友。他们最多也就是炮灰而已,优秀的人总是需要炮灰作铺垫的。至于那个张轩,他连告白都不敢更别说会成功了。”最后他嘲讽似的用仅仅自己一个人可以听到的声音说道:“暗恋?可笑,无异于毁灭。”
狭小的房间内
“我想我应该是一朵死去的花,不然怎么就盛开不了呢,我想我应该是黑夜的孩子,不然怎么就那么害怕阳光......”
“别发呆了,该走了。晚了就拍不上毕业照了。”庞智拍了拍张轩的肩膀,说道。
“这么快吗?我还没,还没。”说着说着他渐渐低下头沉默了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别想那么多了,尽人事,安天命。顺其自然吧。”庞智当然知道张轩在担心什么。
“我渴望是一只孤独飞翔的蜻蜓,在美丽的花丛中自由的穿行,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只萤火虫,在每一个夜晚都会有光明......”
“好了啦,别像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自然一点,嗯,开心开心。”庞智为了安慰张轩,也是操碎了心。
“是不是所有的麻雀都会在冬天里死去......”
“不是所有的麻雀都会在冬天里死去。”张轩随口而出。
庞智先是一愣,随即也是认真的点了点头:“对,不是所有的麻雀都会在冬天里死去。”
“走吧,阿智。”张轩忽然从床上坐起来,走到门后的一块大镜子前,整理了一下衣服,深吸一口气说道。
庞智看着他,偏头一笑,跟了上去。
临走的时候,他关掉了手机里放着的歌曲,是纣王的那首《涩》,在他关闭之后,因为延迟的原因,传出来那最后的一句:“是不是只有漂泊的人们,才知道生活的苦涩。”
“老爹,我们要走了。”庞智来到客厅,桌子上吃剩的饭碗已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庞叔正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左手拿着一份报纸,右手点上了一支烟,他的面前还放着一杯冒着热气的清茶。听了庞智的话,他放下了报纸,稍稍坐正身子,抬起了头。
“叔,我们走了。”
“你们现在就走吗?才几点啊。”说着,他抬起头看了看挂在墙壁上钟表,他只是稍稍扫了一眼,其实他根本就没有看到时间。就在他抬头看表的这一瞬间的空闲,他的脸上露出一种无奈和不舍。
“是时候了。”他叹了一口气说道。不过这句话不像是对庞智两人所说,而是对自己说的。
庞智和张轩相互对视,无奈一笑:老爹,这是怎么了,莫名其妙的。
不过他们并没有过多的思考,而是相继走出家门,就在房门即将关上的那一刹那。庞叔用仅仅自己一个人可以听到的声音喃喃细语道:“一路,平安。”
随即,“砰”的一声,房门被重重地关上了,能够看到门外的那一条门缝也被针线缝合了,只留下伤好后的疤痕……
“今天天不错啊!你看阿轩,晴空万里,微风和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春天呢。”庞智还沉浸在诗人的角色里无法自拔,刚一出门就又指点江山似的对着天空抒起情怀来了。
“那你是没见早上,乌云密布,雾霾连天,天气预报还说有雨嘞。”张轩看了一眼天空,确实是晴空,而且今天的天气也完全没有以往的热,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六月的天,娃娃的脸”。
不过就是不知道这个晴天能维持多久呢?天气预报真的就是不准吗?这些恐怕你不看下去是不知道喽。
“我想到了点东西。”张轩兀地说,而后立马转身开始跑。
一旁的庞智先是被吓了一跳,然后一脸茫然地跟了上去:“喂,阿轩,你去哪啊!等等我啊。”
在一个偏僻荒凉的小巷子里……
终于庞智拖着一身赘肉晃晃悠悠地跟了上来,他刚一到地方就忍不住“呼哧,呼哧”大口喘着粗气,就当他感觉好一点的时候,他抬起头看着前面半蹲着张轩的背影。
那背影一动不动,他的主人想必是在极认真地关注着某物吧。
庞智皱了皱眉,心中充满了疑惑:阿轩刚刚到底想到了什么,现在又看地那么着迷。不过这一切似乎都近在眼前了。
庞智从张轩身后慢慢地看去,小心翼翼的样子倒像是作贼心虚,也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侦探,现在他要做的就是揭开这神秘的面纱。
他承认这是他看到的一切:一朵粉红色的玫瑰。
那一朵粉红色的玫瑰安安静静地立在那里,被墨绿色的枝叶围簇着。她所处的环境一个早就废弃的花池,四周已经不在是美丽的花儿,而是垃圾和垃圾。她就生长在那唯一的一块土地上,不足三尺。寂寥,落寞,孑然独立。就像是一个被贬落尘世的仙女,在混浊的乱世依旧拂袖高歌,诉说着愿望与美好。
一旁的张轩一面深深地享受着玫瑰花的美丽和她那醉人的香气,一面又宠溺似的用手抚了抚她的绿叶。
“这个,从哪里弄得。”庞智表示毫不知情。
“还记得当年我们去野外见得那株玫瑰花吗?”张轩提醒道。
听他这么一说,好像真的有那么回事儿。那应该是一年前吧,他们两个约定骑行去看日出,但还是因为庞智太重了,一路上压坏了三辆自行车,最后没办法只能退而求其次。去了趟野外。也就是在那里他们见到了这株玫瑰花。
“可是,那株不是已经死了吗?你又怎么救活了。”
“我没有救活它,我只是得到了它的花种。”说着,他脸上还抹过一丝得叹息。
至于那朵玫瑰是怎么死的,我就不在过多的解释了,美丽总会消逝的,但美丽也有不死的,伟大与平庸就看如何选择了。
“不过,怎么就开了一朵啊!”庞智比较好奇。看着这株玫瑰长得很是茂盛,枝繁叶茂的,不可能就开了一朵花啊?
“我也不知道。”张轩轻轻地摇了摇头。
“或许真正美丽的东西都是独一无二的吧!”
“孕育了那么久仅仅开出这一朵花,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庞智微微一笑道,“美丽是不需要瑕疵来衬托的,真正的美丽是数量无法取代的。阿轩,这或许就是真情。”
阿轩闻言,有些犹豫:“真的要那么做吗?可是这仅仅就一朵花,我如果摘了,那”阿轩欲言又止。
“不要那么想,这似乎就是上天的安排,这是上天给你的机会啊,这一朵玫瑰代表美丽,更代表你的真心。不然它为什么只开一朵,因为你的心只有一个啊!”
张轩陷入了沉思,他现在内心极为的矛盾,摘还是不摘?摘了或许会伤害一株美丽的生命,不摘却又已到了这种地步。
庞智站在张轩的身后,就那样看着他,也不说话也不动。
忽然一阵风吹来,轻轻柔柔地扑在身上,像是仙女轻抚脸庞,居然还掺杂着迷人的香气。
是玫瑰的香味,玫瑰花随着风剧烈摇晃着,尽管这多少有些不可思议,因为那风根本不足以使它颤抖。它摆着枝叶,像是人在招手,又像是急切地大喊。
张轩惊讶地长大了嘴巴,他回头看了看庞智。庞智很淡定,根本就没有因为这异象而有任何的惊奇。
那一刻,张轩似乎是明白了,或许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吧!
在他刚刚碰到花朵的枝茎的那一刻,还没有去用力折它。枝茎自己便像是冰碰到了火一样,融化了。
张轩顺势轻轻地拿下它,一朵散发着淡淡香气的花朵枝茎上还附着着三片绿叶。
没过多久,那原本还生机勃勃地玫瑰花树渐渐凋谢枯萎,墨绿色的枝叶一片一片的掉落,不一会儿,就化作一堆褐色的干瘪的枯物。风一吹,四散逃离,或许不是逃离,而是寻找它们的归宿去了吧。
张轩觉得这真的不可思议,好好的树怎么就消失了,这根本就不符合科学,这种事要是告诉科学家们不知道要引起多大的轰动呢。
然而,有时候科学也无法解释浪漫到底是什么?
他拿起那朵玫瑰,向着前方走去,他知道前面会是什么,现在的他只有前进。
一朵代表真心的玫瑰花和一束代表实意的玫瑰花究竟谁才是最美的呢?张轩和孙奇岳究竟谁会抱得美人归呢?尽管我知道你的内心已经有了答案,但我还是要把它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