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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第一部帝国时代

辇台被旋风吹翻

容颜被假面隐藏

此时

新共和国将使自己的人民苦恼

红白颠倒国无宁安

——诺查丹玛斯

楔子

诺查丹玛斯历1484年6月亚森

六月的亚森,总是伴随着暴风雨。尽管还是白天,但,天空浓郁的乌云,似乎是随时都可能坍塌下来,将整个世界统统毁灭。雨,滂沱的雨,已经不能用一滴一滴,一幕一幕来形容了,天地之间的雨,就如同是一个水柱,仿佛不将大地全部淹没,绝对不肯罢休。

赫本·冯·鲁道夫缓缓阖上放在膝盖上的《圣经》,抬头望了眼窗外。此刻,正好有一道闪电从天儿降,好像一把利斧,生生将天空劈成两半。就着那道闪电,可以看到赫本俊美的轮廓。

赫本上个月刚刚过了自己十六岁的生日,生日宴会上的来宾,无不被他的翩翩风度所折服。从他漂亮的金发,好像绿松石一样闪耀的眼睛上不难看出,他身上有着纯正的雅兰特人的血液,事实上,他名字中的“冯”,也无声地向外人宣布,他是贵族出身。

谈起出生,赫本的父亲,艾德·冯·鲁道夫总会高扬起自己肥厚的双下巴,趾高气扬地指着墙壁上不知道多少年以前的祖先画像,诉说着鲁道夫家族往昔的辉煌。曾几何时,鲁道夫家族先人追随日德曼皇帝左右,曾几何时,鲁道夫的府邸是首都普林顿最辉煌的建筑之一,曾几何时,鲁道夫家族的三百合的族徽出现在皇帝的仪仗之中……

曾几何时,曾几何时……

又是曾几何时,鲁道夫家族在政治这个勾心斗角,没有硝烟的战场中落败,渐渐远离了权力中心,然后,家道中落,甚至离开了普林顿,到亚森这个偏远小城里安顿下来。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鲁道夫家族虽然无法与过去相比,可在亚森,这个仅有万余人的小城镇里,它还是赫赫有名的望族,无数乡绅都想把自家女儿嫁入鲁道夫家里,在生日宴会上,年仅十六的赫本,在现身宴会的当时,就被各色美女团团围住,那些人身上厚重的香水味,差点让赫本窒息。

可惜,赫本面带微笑,对每个人都很温柔,温柔地保持着距离,又不让人觉得拒人千里之外。他谨记着父亲对自己的谆谆教导,年迈的艾德·冯·鲁道夫眼睛里露出希冀的神色,抚摸着赫本的脑袋,道:“重振鲁道夫家族辉煌的使命就要靠你了。”

对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说出这种话,在旁人听来,几乎都要怀疑艾德是不是老糊涂了。恰恰相反,艾德很清醒,比任何人都要清醒,如果说,上帝问他,这辈子做出什么骄傲的事来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说,他的儿子赫本·冯·鲁道夫就是他的骄傲。

十六岁的少年会做什么?会穿着短裤在操场上踢球?会和鸭子似的说着蹩脚的一门外语?会面对天书一般的物理公式茫然无知?

是的,那些都是十六岁少年会做的,但,绝对不是赫本,绝对不会是赫本·冯·鲁道夫!小小的年纪,他已经可以和说着日德曼语的父亲谈论报纸上的新闻,同时,用列颠语与家庭教师加西亚·吉斯说着昨天的作业,接着,还会拿捷利语抱怨厨娘早餐做的难吃。然后,他推出自己做的新式除草机给园丁,让他好好修正修正花园里的草坪。加西亚先生几次向艾德老爷提出辞呈,言辞诚恳地说,自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教小鲁道夫的了。

这么看来,艾德将鲁道夫家族的希望寄托在赫本的身上,也是理所当然的了。他甚至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赫本绝对会再次把三百合家会挂进普林顿。为此,他绝对不会让亚森这里的姑娘和赫本扯上一点关系。一来,这只会耽误赫本的前程,二来,这些姑娘会玷污鲁道夫家族的血统。赫本应该娶一个有着显赫声望的家族的女儿,让赫本今后的事业锦上添花,而不是拖后腿!

一道炸雷将赫本从回忆中拉回到现实里,他微眯起双眼,试图在可见度几乎为0的窗外里,找到熟悉的屋舍的踪影。即便不用真正看到,赫本还是能够轻松勾勒出屋舍的样子:低矮的屋檐,薄薄的木板,四处透风的墙壁。本来,屋顶还有几处漏雨的地方,好在上周周末的时候,赫本有过去帮忙把屋顶给补了起来。当然,他这个举动是背着老鲁道夫的,要是给艾德看到,非要捂着心脏晕倒过去。赫本这个鲁道夫家族的未来,跑过去帮助一个平民修葺屋顶,传出去成何体统。

在赫本看来,这个举动没什么大不了的,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本身就是理所当然的。

算起来,赫本这个生来带着吸引人目光天赋的人,身边从来不曾缺少过伙伴,可要说朋友,一个都谈不上。大家彼此客气,见面时亲密寒暄,在沙龙上夸夸其谈,转脸之后,又形同陌路。尤其是父亲对自己期望有加,鲜少让他和下等人接触,更是将赫本的交际的圈子减少到极致。

然而,这并不代表赫本没有朋友,至少,那个住在破旧屋舍里的维希·拉诺便是赫本的友人。也许,是因为两人地位差距太大,赫本反而没有了负担,在维希面前,赫本再也不用扮演一个彬彬有礼的贵族少爷,可以抛掉繁琐的礼仪,自由自在地和维系在田野里奔驰。赫本喜欢那样的感觉,那种风里带着麦子的清香,从面颊上拂过的感觉。

他和维希的要好,艾德也有所耳闻,也不止一次的阻挠过。老鲁道夫不是没有看过儿子和维希一起时,露出的天真笑容,他感到一丝欣慰,为了重振鲁道夫家族的荣辉,他使得儿子丧失了许多快乐,能够看到赫本开开心心,他这个当父亲的,自然也觉得开心。

但,那个维希的家境和鲁道夫家相差太远,远到已经不能用天差地别,而是要用天渊之别来形容了。维希的母亲科迪娜·盖博早年是个**,后来,嫁给了一个尤因商人戴夫·拉诺,过了几年安分日子。那个尤因商人戴夫生意失败,宣布破产。家中产业全部给债务人拖走抵债,房子都没了。雪上加霜的是,科迪娜丢下年仅五岁的维希和丈夫戴夫,与一个男人私奔而走。戴夫就此一蹶不振,整日酗酒,勉强靠着打零工为生。更加糟糕的是,戴夫本身脾气暴躁,喝酒以后更是火上浇油。科迪娜在的时候,戴夫将火都发在科迪娜身上。科迪娜走了以后,小拉诺便成了替罪羔羊,身上总是给戴夫打得遍体鳞伤,根本没见好过。周围人都传言,科迪娜八成是给戴夫打跑的。

要是维希只是个平民,老鲁道夫睁只眼闭只眼也就算了,偏偏是这个背景,他当然不肯让宝贝儿子赫本和维希在一起。即便如此,赫本还是偷偷地和维希来往,只是比以前更加小心翼翼而已。

“哚,哚,哚。”

有什么声音轻轻叩着隔壁房间的玻璃,赫本没太在意,当是雨水打在上面的声音。过了一会,那个声音还在,赫本不由觉得纳闷起来,要是雨水的话,这个敲击也太有节奏感了吧。赫本起身到了隔壁房间,玻璃窗外,似乎有什么东西。赫本顺手打开灯,接着吓了一跳,维希穿着一件白色睡衣站在窗户外面。赫本顾不得思考,连忙把窗户打开,将维希让进来。结果,窗户才打开,一阵大风就吹进了屋里,维希仿佛经受不住风一般,指指从窗户外面扑倒进来。

赫本慌了神,大声叫女仆准备热水给维希洗澡,接着,他不顾维希身上浸湿的衣服,紧紧把他搂在怀里,希望自己的体温能够让维希舒服一点。

老鲁道夫听到儿子的叫喊声,连忙赶了过来,劈头看到维希·拉诺浑身湿漉漉地躺在自家波希米亚地毯上时,差点就跳起来要揍那小子。再仔细一看,拉诺的样子有些异常,脸上看不出任何血色,嘴唇都是煞白,在看看他身子,艾德的脸色几乎也要变得和维希一样煞白,大块大块的青瘀都看不出原先皮肤的颜色了,要不是给雨水淋了,大概,眼下流在地毯上的不是水,而是血了。老鲁道夫不是个冷血的人,他听说过戴夫经常打维希,却始终没有在意过,寻思着,怎么说也是自家小孩,断不会下毒手。但,眼前的景象,让鲁道夫意识到自己错了。看样子,很有必要在雨停之后,和戴夫好好谈谈了。

女仆手脚麻利地给维希准备好了洗澡水,赫本小心翼翼地将维希放进水里。他一接触到水,马上感觉到那水温实在太烫,可那维希大半个身子都下去了,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赫本兑了点凉水进了浴缸,又将维希身上的衣物给脱了。那副躯体简直就和破烂成碎片的娃娃,再用针线拼凑起来的一样。

过了不知道多久,维希的皮肤上才出现点血色。赫本见他睁开眼睛,连忙抓住他的手。“维希,是我,赫本,你还好吗?”话音刚落,赫本便后悔起来。这个样子,但凡眼睛能看的,都知道与“好”扯不上关系。

维希·拉诺没有回答,呆呆地坐在浴缸里,仿佛真的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娃娃一般,两眼空洞地望着前方,没有焦距。赫本死死握住维希的手,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让维希的灵魂不至于脱离肉体。金发的少年一遍又一遍呢喃着,好像在许诺,又好像在发誓:“维希,维希,我会保护你的,我再也不会让你受到伤害……”

艾德最终同意让维希在家里住上一段时间,他自己则在第二天跑到戴夫那里。当艾德冒着雨,打着伞,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泥泞的路上跋涉了十余分钟,伸手刚要敲门的时候,门自动打开了。艾德隐约觉得不对,空气里似乎带着铁锈的味道。他试探着叫了几声戴夫,没有任何人回应,屋里空荡荡地,仿佛从来没有人住过。他硬着头皮进到屋内,就着微弱的光线,他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屋内,是一片腥红,腥红的窗,腥红的墙,腥红的桌,腥红的椅……触目所及,都是一片腥红,红得让人觉得是不是自己的眼睛流了血,看什么都是红的。然而,流血的,并不是自己的眼,而是戴夫,他倒在地上,身下一大片血迹。

等警察来了以后,验尸官说,戴夫至少给人砍了三十多刀,难怪会流出那么多血来。现场虽然有留下打斗的痕迹,可始终没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更加让警方头疼的是,由于连日大雨,室外可能出现的痕迹也给洗得干干净净,唯一留下的痕迹,只有艾德来的时候脚印了。警方试图从维希那里得到什么线索,但,目睹自己的亲人给人砍死,尤其是死得那么凄惨,维希的精神状态还是不稳定,警方说不了几句话,维希马上便会捂着脑袋大声嚎叫,根本不愿意回忆起那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办案的警员也是有孩子的人,他看到维希那么痛苦,不忍心继续折磨这个少年,心头默默为他祈祷,祈祷这个孩子能够早日从阴影里走出来。警员又在外围调查了几天,发现那个戴夫酗酒赌博,无一不好。现场勘查的探员,还从床底下发现出一具女尸,初步鉴定,很可能就是戴夫失踪多年,他口口声声和人私奔的老婆,科迪娜!杀了自己老婆,还心安理得地埋在床下面,戴夫晚上怎么能睡着的!

真是报应!要是戴夫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个警员都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拔枪毙了那个禽兽!

最终,这起杀人案以入室抢劫结案,凶手还是没有抓到。

ENDLESSISGOO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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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目,有必要在这里交代一下。

首先,整个小说的背景是架空的,其中的纪元,诺查丹玛斯历,是我杜撰的,部分参考了二战时期的德国。

其次,本文的起源是1484年。在公元1484年,多明我会的两个修士JakobSprenger和HeinrichKramer编写的《巫术之密》被教皇英诺森特八世(InnocentVIII)批准出版,这是人类历史上,基督教会第一次承认神怪力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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