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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千形万象(6)

洋人排队另有一套,他们是不拘什么地方都要排队。邮局、银行、剧院无论矣,就是到餐厅进膳,也常要排队听候指引一一入座。人多了要排队,两三个人也要排队。有一次要吃皮萨饼,看门口队伍很长,只好另觅食处。为了看古物展览,我参加过一次两千人左右的长龙,我到场的时候才有千把人,顺着龙头往下走,拐弯抹角,走了半天才找到龙尾,立定脚跟,不久回头一看,龙尾又不知伸展得何处去了。我仔细观察发现了一个秘密:洋人排队,浪费空间,他们排队占用一里,由我们来排队大概半里就足够。因为他们每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通常保持相当距离,没有肌肤之亲,也没有摩肩接踵之事。我们排队就亲热得多,紧迫钉人,唯恐脱节,前面人的胳膊肘会戳你的肋骨,后面人喷出的热气会轻拂你的脖梗。其缘故之一,大概是我们的人丁太旺而场地太窄。以我们的超级市场而论,实在不够超级,往往近于迷你,遇上八折的日子,付款处的长龙摆到货架里面去,行不得也。洋人的税捐处很会优待主顾,设备充分,偶然有七八个人排队,排得松松的,龙头走到柜台也有五步六步之遥。办起事来无左右受夹之烦,也无后顾催迫之感,从从容容,可以减少纳税人胸中许多戾气。

我们是礼义之邦,君子无所争,从来没有鼓励人争先恐后之说。很多地方我们都讲究揖让,尤其是几个朋友走出门口的时候,常不免於拉拉扯扯礼让了半天,其实鱼贯而行也就够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到了陌生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便不肯排队,而一定要奋不顾身。

我小时候只知道上兵操时才排队。曾路过大栅栏同仁堂,柜台占两间门面,顾客经常是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水泄不通,多半是仰慕同仁堂丸散膏丹的大名而来办货的乡巴佬。他们不知排队犹可说也。奈何数十年后,工业已经起飞,都市中人还不懂得这生活方式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项目?难道真需要那一条鞭子才行么?

谦让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腆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相,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屑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作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地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地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地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的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旅行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泠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地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地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地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癖,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响地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哪里去找?

观光

一位外国教授休假旅行,道出台湾,事前辗转托人来信要我予以照料,导游非我副业,但情不可却。事实证明"马路翻译"亦不易为,因为这一对老妇要我带他们到一条名为HagglersAlley的地方去观光一番,我当时就踌躇起来,不知是哪一条街能有独享这样的一个名称的光荣。所谓haggler,就是"讨价还价的人"。他们没有见过这种场面,想见识一下,亦人情之常。我们在汉朝就有一位韩康,卖药长安,言不二价,名列青史,传为美谈。他若是和我谈起这段故事,我当然会比较地觉得面上有光,我再一想,韩康是一位逸士,在历史上并不多见,到如今当然更难找到。不提他也罢。一条街以"讨价还价"为名,足以证明其他的街道之上均不讨价还价,这也还是相当体面之事。好,就带他们到城里去走一遭。来客看出我有一点踌躇,便从箱箧中寻出一个导游小册,指给我看,台北八景之一的"讨价还价之街"赫然在焉。幸好其中没有说明中文街名,也没有说明在什么地方。在几乎任何一条街上都可以进行讨价还价之令人兴奋的经验。按照导游小册,他们还要看山胞跳舞。讲到跳舞,我们古已有之,可惜"舞雩归咏"的情形只能在书卷里依稀体会之,就是什么霓裳羽衣剑器浑脱之类,我们也只有其名。观光客要看的是更古老的原始的遗留!越简陋的越好!"祝发文身错臂左衽",都是有趣的。我告诉他们这种山胞跳舞需要到山地方能看到,这使他们非常失望。(我心里明白,虽然他们口里没有说出,他们也一定很想看看"出草"的盛况哩。读过swift的"一个低调的建议"的人,谁不想参观一下福尔摩萨的生吃活人肉的风俗习惯?)后来他们在出卖"手工艺"的地方看到袖珍型的"国剧脸谱",大喜过望,以为这必定是几千年几万年前的古老风俗的遗留。我虽然极力解释这只是"国剧"的"脸谱",不同于他们在非洲内地或南海岛屿上所看到的土人的模型,但是他们仍很固执地表示衷心喜悦,嘴角上露出了所谓aserendipicsmile(如获至宝的微笑),慷慨解囊,买了几份,预备回国去分赠亲友,表示他们看到了一些值得一看的东西。

我有一个朋友,他家里曾经招待过一位观光女客。她饱餐了我们的世界驰名的佳肴之后,忽然心血来潮想要投桃报李,坚持要下厨房亲手做一顿她们本国的饭食,以娱主人。并且表示非亲自到市场采办不可。到我们的菜市场去观光!我们的市场里的物资充斥,可以表示出我们的生活的优裕,不需要配给券,人人都可以满载而归,个个菜筐都可以"青出于蓝",而且当场杀鸡宰鱼,表演精彩不另收费。市场里虽然顾客摩肩接踵,依然可以撑着雨伞,任由雨水滴到别人的头上,依然可以推着脚踏车在人丛中横冲直撞,把泥水擦在别人的身上,因为彼此互惠之故,亦能相安。薄施脂粉的一位太太顺手把额外的一条五花三层的肉塞进她的竹篮里,眼明手快的屠商很迅速地就把那条肉又抽了出来,起初是两造怒目而视,随后不知怎的又相视而笑,适可而止,不伤和气。市场里的形形色色实在是大有可观,直把我们的观光客看得不仅目瞪口呆,而且心荡神怡。主人很天真,事后问她我们的菜市与她们国家的菜市有何分别,她很扼要地回答说:"敝国的菜市地面上没有泥水。"

这位观光客又被招待到日月潭,下榻于落成不久的一座大厦中之贵宾室,一切都很顺利,即使拖人的船夫和钉人的照相师都没有使她丧胆,但是到了深更半夜一只贼光溜亮的大型蟑螂舞着两根长须爬上被单,她便大叫一声惊动了全楼的旅客。事情查明之后,同情似乎都在蟑螂那一方面。蟑螂遍布全世界,它的历史比人类的还要久远,这种讨厌的东西酷爱和平,打它杀它,永不抵抗,它惟一的武器是反对节育,努力生产。外国女人看见一只老鼠都会晕倒,见蟑螂而失声大叫又何足奇?舞龙舞狮可以娱乐嘉宾,小小一只蟑螂不成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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