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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毕业季(一)

初三下学期,该是初中生涯中最难熬的一段日子。一个年级的所有同学都将面临不属于义务教育的升学压力,这压力变个形,就是多如牛毛的试卷和考试。另外,晚自习时间也大有改变,由原来的两节升级为了三节,每天到22:00才能完结白天在学校的生活回家,到家后还不能及时睡觉,吃点夜宵又要继续做作业、背单词或看书,用功到23点半左右,人若真困了,就去睡下。第二天,6点半又要起床、洗漱、吃饭,然后去赶7点20分的早读。周末放假时间,自然也做了调整,从原来的双休变成了放周末一天,星期六老师们用来了给同学们补课。

四月里的一个好天气,三爸突然来到了镇上,推上他破旧不堪的三轮车去修。他说他要把三轮车改装成老上海常用的黄包车,用来拉人赚点钱。他顺便还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即是他和疯美人杨菜花结婚的日子。当他向我说出这事的时候,一脸都是愉快的笑容,像年轻了好几十岁似的。

三爸结婚的日子选的特别棒,风和日丽,空气温暖,最好的是那天是星期天,我也能够丢掉学校和学习,不顾一切的前去祝贺。他的婚礼办的很简单,没有热闹的婚庆,没有大花轿、吹唢呐,没有请上所有的亲朋好友,只是我们这个大家庭的四代人一起吃了个饭。这一天,新郎官三爸穿的衣服都是旧的,像刚从地里除完了草回来。而杨菜花,是女人,要比男人爱美一点,换了一身红色的干净的粗布衣服和裤子。我和光哥2岁多的儿子小桃子看见了,就躲在角落里悄悄的讨论大妈、二妈、四妈和杨菜花到底谁更漂亮。结果,那小子直接给了一个我心中想的答案,而且还是对天发誓讲出来的。我以为他是在瞎说,就问他为什么。他居然爽快的答出了原因,说扬菜花做的食物好吃,所以人一定就漂亮。

另一方面,爷爷和奶奶经过时间的消磨,反对三爸和杨菜花成婚的想法被侵蚀了。所以,两为老人很高兴,一边吃着菜,一边还谈论了不少两口子过日子的经验,惹得在场的大部分人笑的前俯后仰。后来,爷爷还讲了一个为一碗干饭吵架的事。

他像很多说书匠一样,引用了想当年为开始。

“相当年,我们家穷得很,干饭都吃不起。一天,老婆子说想吃干饭了,我就不许,还骂她嘴巴高贵,心眼下贱。她一听,就不得了了,拿了把镰刀来跟我打架。那时候,人年轻嘛,冲动的很,三五两下就把她放倒了。然后,我饭都没吃,就出去挣那工分。我就在那个土里低着头想,一碗干饭,哪里够一家子人吃呢。后头,到了晚上,我也不去吃饭,想节约点粮食。在门口蹲了一哈儿,她就给我端了碗红苕稀饭来。我瞪了她一眼说,都吃干饭了,这个留着明天再吃。不料,她居然笑了,丢下碗躲到了灶房去。你们猜,这是怎么一回事。哈哈!原来我一走,她就老实了,把那一碗干饭倒进锅里煮成了稀饭。所以,两口子过日子,有了信任和默契才是最重要的。”

小桃子听完,两颗眼珠子就转了起来。他站起来用手去拿了一块酥肉,便对爷爷说:“太太!幺爸不相信你,他说你在骗人啊。”

我忙努力的反驳道:“什么!我一个字都没讲,明明是你自己的想法,为啥要扯上我,小滑头。”

末了,大家都是乐呵呵的笑,烘托出了一场简单而真诚的婚礼画面。

三爸是结了婚,而在学校里,唐剑和杨暮雪正在闹分手。大人们分手,要分财产和小孩子,还可能会上法庭面红耳赤的对峙。而唐剑的分手,不免显得过于凄凉,令人不由的想浑然泪下。当然,接受分手带来痛苦的人是唐剑,我无法体会,只能时而扮演成一个吸收他伤心的黑洞,时而扮演成一个安慰他的情场老手。分手后第十天早晨,唐剑吃着以前他为杨暮雪准备的爱心早餐,情感又爆发了出来,过往的画面又化作钢针开始扎他的心脏。他痛到了深处,便来找我陪他去走廊上散心。我们一起来到走廊上,面对着春日的阳光站定。自由的鸟儿在校园里穿梭着,自由的风偷袭了我们白色的衣角,时而弯曲。我们,看起来是那么的惬意,仿佛一对不会参加中考的自由人。

唐剑看了看自己手中喝去一半的鲜牛奶说:“六月!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分手吗?”

我几乎已经算不清,这是他第几十次问我了。但为了照顾他的情绪,自己还是很认真的答道:“我真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作为你的朋友,我不愿把那些伤心的事从新挖出你的心。”

“呵!我们的分手,居然是因为一本******杂志,太不可思议了,我简直不敢相信。”

我心想,你自己活该,没事偏偏要陪她一起看什么杂志。可嘴上却要虚伪起来,很淡然的说:“切!该死的杂志,都是它的错,拆散了一段天造地设的因缘。”

“哎!杂志啊!杂志!你为何要把男人如何糟践女人的事写成小说啊!我真是恨啊!”

“不要难过了!你比古时候的白居易可要幸福得多,那家伙,因恨都能写出一首歌来。”

“算了吧!你小子根本就不想帮我逃离爱情这片苦海,居然还在开玩笑。白居易的《长恨歌》可是长篇叙事诗,哪算什么歌。你当人家是古代歌星啊!”

我不慌不忙的看着篮球场上奔跑的初一新生说:“你不要生气,这个就叫爱情转移法啊,能把爱情专一之人变成随便转移爱情之人。你想想,这一点不就是人类适应社会的良好进化吗。如今的你,已经算进化中的佼佼者了,未来一定会一片光明、一帆风顺的。”

唐剑很是遗憾的说:“嗨!此去今年,本该是良辰美景。怎奈何人心依旧,旧人却追赶时髦,逃向了天之涯,海之角。”

我说:“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吧!不,也许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更适合来形容爱情这东西。”

唐剑摇着头道:“嗨!六月兄!你始终还是不懂爱!毛出席不是说,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爱情总是苍桑吗?”

这最后一句话是唐剑失恋后说得最多的,那也许是他对人生最为精辟理解吧。可杨暮雪到底为什么跟他分手,我是一直不知道,而且也真不想去知道。这段时间里,我为自己的升学机会很是担忧,开始了全身心的恶补课程,决定让自己做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圣人。然而,收效并不尽如人意,成绩向沉入水缸里的石头一样,始终提升不到水面来。眼看临近考试时间只有两个月,我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孤注一掷,不要命的去买资料书看,12小时不间断的做各个科目的试卷。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夜里1点睡觉,早晨6点起床,下课时间出了上厕所,也是安静的背诵英文单词。到了唯一的假期星期天,我也几乎不出门,整天呆在木楼上看书、背书、做题。如此下来,我坚持到5月初的月考,成绩总算有了一点突破,从原来的年纪200名上升到了143名。当我看到自己的成绩后,长久一来憋足的一口气,一下子松了。因为,在东观初中里,年纪前120名能够有机会冲刺市重点中学。我相信自己再努力一段时间,升学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只是考不到一个好中学罢了。

东观初中的整个初三年纪,在学习方面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稳扎稳打的优秀生(杨暮雪、沈心文在这一层次)。第二层是努力冲刺的中等生(我和韩力就在这层次里挣扎)。第三层是那些想破罐子破摔、尽情享受最后初中时光的“大爷”。大爷们每天的生活很是潇洒,不听课,看小说或漫画,不做作业,睡觉或偷跑出学校玩。老师们也都管烦了,于是决心做一回给你自由的诗人,赢得一点那些同学们的好感。

杨海和杨一帆该算是第三层中的精英人物,不但常常迟到,还把旷课当成家常便饭。他们俩上辈子很可能是同一个人,因得罪了阎王爷,才被一分为二投胎到人间。他们俩都很讨厌上英语课,而且又都讨厌上英语课的许老师。所以,他们俩专门挑英语逃跑,专门在英语课上游览梦乡。次数多了,许老师便给了他们俩一个特权,就是上英语课可以不来,如果来了,一定要安静的睡觉。他们俩也是得寸进尺,从此不再来上英语课,连英语书都不愿去看一眼。我知道这事后,很为他们俩担忧,毕竟大家从小玩到大,很不忍心他们的读书生涯就此决断。于是,5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我跑去了他们俩住的寝室110。他们的寝室号的确很牛,成员更是个个霸气,二班里身体最好的几个男同学全都聚集在此。所以,他们寝室成员在班上又有个外号叫“敢死队”,其意义是指有人想找死,就能免费去找他们服务。这天,我走到寝室门口时,发现“敢死队”里一半的成员都不在,剩下的6个人也坐在下铺的床位上吃晚饭。杨一帆见了我,就拍着他床上的碎花被子叫我过去坐。我坐下来,杨海便扔过来一颗绿箭口香糖道:“今天没回家吃晚饭,来享受食堂的包子啊?”我将他给自己的口香糖揣进牛仔裤荷包里,然后咬了一口在食堂买的肉包子说:“享受你妹!这包子,太难吃了。”杨一帆吃的是面条,会发出簌簌簌的声音。我看他一脸满足的样,就靠过去闻了闻面条的香味,果然比手中的包子有味多了。而杨海,吃的是蛋炒饭,用钢叉猛抛了几口就递给我说:“尝一下!今天的蛋炒饭很特别,蛋特别的多。”我爽快的吃了几口,要过一张纸巾,搽掉嘴边的油道:“真没撒谎啊!估计是食堂的师傅在跟老板闹矛盾。”杨海说:“也许吧!但还可能是师傅昨夜撸的太疯狂了,手一直在发抖。”随后,“敢死队”成员们都是一阵傻笑。当然,我也笑了,但绝对不是傻笑,而是你我都懂的淫笑。笑完了,我就开门见山的去劝杨一帆和杨海,让他们抓紧时间复习,争取考一个市级中学。可杨一帆和杨海的答复,确实令我想也没想到。他们俩居然打算读完初中就跟一个亲戚去外地打工。

我听后惊讶了许久,还用一些法律向他们解释了一下童工的定义。可是,杨一帆只是很淡然的笑了一阵说:“月娃!这社会那么大,你以为都像电视、电影里面说的那样光鲜。人人都要生活的,每个人归根结底都是一头嗜血的猛兽。当然,等猛兽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后,他(她)就会变了,变得很好、很温顺。”

到了晚上,自习课,我一直都心不在焉,好像有个人在脑袋里用狗尾巴草给思想挠痒似的。总之,坐着也不是,站着也不是,爬着也不是,心乱如麻,情绪极为紊乱不定。上完第二节自习,班上就有十多个同学逃走了,教室后排也因此出现了许多空空的座位。我看着那些空空的座位,反射着日光灯的光,享受着电风扇的风,心如一片死寂之地。我忽然感觉自己好累,不想去做任何事,不愿去思考任何一个问题。我自然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回味着教室之外的夜色,爬在了堆书如山的课桌上。突然,父母的身影出现在了脑海里,父母的声音开始在脑海里游荡。我立刻又睁开了眼睛,望着窗外的灯光默默的对自己说。

“嘿!哥们!你可不能逃课啊!你必须要去考一个好高中,上一个好大学,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只有那样,你才算对得起自己父母多年的养育之恩。再说,你好好的学习,为的也是自己吧!等你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这一定是一件不会后悔的事。”

我试着努力的说服自己,让自己安定下来,继续看书复习。就在我几乎快要镇定下来的前一秒,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伴着我的姓名从后门传进了耳朵里。我转过头,刹那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美丽面庞。那面庞是那么的安静,那么的单纯,那么的让人着迷。那面庞上深邃的瞳仁传来了忧郁的柔光,那面庞上小巧的嘴巴给出的动听话语划破了空间的沉闷。眼神一转,我又注意到了那面庞之下的衣着,一件天蓝色衬衣紧贴肌肤,将身材的凹凸有致展现的淋漓尽致。一条乳白色的长裙系在腰间,晚风中,如水般柔美。我强烈的压抑住了内在的丝丝心动,喊出了她的名字——王灿灿。我不知道她来找自己有什么事,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在这时候叫住我的名字。一切的一切,我都无从可知。

我只能站起来,走向门口,然后有些怯懦的问道:“王美女!稀客哈!找我有事?”

王灿灿笑着说:“嗯!有那么一点事。对了,你最近复习累不累呢?”

“当然累了,像条哈巴狗啃骨头一样啃书本。”

“哈哈!那走,逃课,忙里偷闲一下子。”

我一时呆立在了那儿,完全不敢去相信这话是从看起来极为内向的王灿灿口中说出。

王灿灿见我呆了,又继续说:“怎么?怕了,我还以为你是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啊!”

我缓过了神,犹豫了一小会才答道:“还是算了吧!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王灿灿瘪了瘪嘴说:“好!在你!那我先走一步了。”

我僵硬的点了一下头,向她挥手告别。看着王灿灿渐渐远离的背影,我的视线不由自主的僵硬了,无论如何也转回不到教室里。我的心更像是被什么东西猛然击中,隐隐的痛了一阵,接着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又从中响起。

“走吧!放松放松,就一节晚自习,不碍事。更何况,你现在根本无心学习,留下来也只是守一份对得起父母的安稳内心罢了。”

内心的话刚说完,虚无的一片空间里又响起了另一种声音。我烦躁极了,气愤的摇了摇头。我决定什么也不去想,把恐惧和自责丢掉,把学习和未来丢掉,把一切的烦恼丢掉,勇敢的飞奔出了压抑的教室。我拿出了在足球场上奔跑的速度,向学校的大门跑去。一路上,我都在搜寻王灿灿的身影,但终究没有收获。这样的结果,令我莫名的感到了失落,渐渐就把脚步放慢了,开始转身回望那黑夜下灯火明亮的教学楼。我站住了,一个人呆呆的站在篮球场上,心乱如麻。我在不断的犹豫着,考虑自己是该走出学校大门还是跑回教室继续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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