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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旅行的意义(5)

没等姑姑的病治好,便把她弄丢了,再没找回来。我带她去市场,不留神的空当,她便消失了,穿着那件带红色花纹的白裙。我反复奔跑在市场的南边与北边之间,有十几趟,并大声呼叫,最后坐在地上号啕。行人冷漠地走,仿佛没人看得见我。

丧失了唯一触摸到我心的人,之后我只有把自己封闭了起来,任孤独和绝望把我淹没,并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我幻想出姑姑的模样,这样我可以一直照料这个不懂事的她,不再把她弄丢。我那么爱她,那么爱。

可妄想毕竟是妄想,总有破灭的一天。现在我醒来了,恍如隔世。一切幸与不幸的遭遇,原来都是自己的幻梦一场,做了五年的梦,也实在够久了,该醒了。

权当穿梭一次时空。次日,我们要离开二龙湖了。

走前我特意去看了那匹枣红马,它正在岸边,背负着两个小孩子缓慢移动,我心想,终究只是个畜生。我走到它面前,说:“嗨,你还好吗?”

他大眼睛看着我眨了眨,又被小孩子驱使着向远方移去。我自嘲地笑笑。

二舅送我和母亲驶离二龙湖。我悠闲地靠在车后座上,看着窗外飞掠过的景色,阳光大片地在上面浮动,熟悉的气息消失不见,一个多美好的午后。我已下定决心,过一个正常人该过的日子,向我的未来走去。别了,二龙湖,别了……雪女。

我爱你,因为你懂我爱你。

我清楚你生于哪种情绪,你生于孤独。好巧,我也是。

姑且让你与我的所有瓜葛都留在梦里。我洒脱地想。

猛地,一辆旧捷达在高速公路上反方向与我们擦肩而过,向二龙湖驶去,和二舅的那辆一模一样。一瞬间,我甚至看清了驾驶座上闪耀着两颗金牙,后座上有两个虚影。

过会儿,二舅对我说:“明天是我在二龙湖工厂的落成典礼,我带你们去看呀?

权当旅游了。”

我顿了顿,又顿了顿,最后恋恋不舍地看了眼忽的坠落的太阳。

我轻轻说:“好。”

旅行的意义

文/潘云贵。

清晨,我摘下一朵含露的小花,把它别在门上。我想告诉母亲,我要开始独自旅行,在日落前抵达自己的远方。

我不知道这场旅行需要走多远的路,或许是一百公里,或许是一千公里。我不知道这场旅行的目的地是个什么地方,或许是热情的岛屿,深夜的巴黎,或许是下雪的北京,忧郁的土耳其。我所知道的是日落之后任何地方都是我的远方。

我的背包里装满了糖果和玩具,还有各种颜料和几张画纸,我爱吃糖,我爱画画。尽管母亲说糖果会毁掉我的牙齿,画画会影响我的学习,但在这场旅行中,她说什么我都听不到。我所能看到的是,在我的前方,一条路向我铺来看不到尽头,两旁的风景华丽展开,发出油彩一般的光。

风温柔地从每一片鸟声栖息的叶尖走过,太阳的脸庞渐渐明朗,暖暖。我从路上停下,走入旁边的小花园里。秋千上坐着几只小猫咪,它们快乐兴奋地唱歌。

猫妈妈则守在花园里老鼠挖出的洞口。隐约听到一个男孩的哭声躲藏在高高的花丛后面,我好奇走了过去。他蜷缩在角落里伤心地流泪。“男孩是不该哭的。乖。”

我说。他的哭声停了下来:“哥哥,我迷路了。”“你的家在哪?妈妈呢?”我急切问他。“家?我不想回家,妈妈会打我。我用石子打破了邻居的玻璃,妈妈说我是坏孩子。”男孩继续哭着,我放下背包,用毛绒玩具和一袋糖果买走了他的伤心。

“哥哥会带你走的,别哭。”

远处有风吹来,抚过脸,温暖得像母亲的手。我看见一个女人含着泪水走来,她抱起正在吃糖的孩子,静静抚摸着。是他妈妈吧,我猜。女人用慈爱感谢的目光看了我许久,然后风又吹来,花园消失,布景苍白。路继续向前延伸,我的旅行又开始了。

中午,吃了一路的糖,牙齿发酸,而肚子咕噜了好多遍。我向路的两旁瞧去,希望可以找到一个能暂时歇脚的小店。看到了,有一座旅馆,房顶上面的小红旗正向我打招呼,我飞奔过去。店门前摆满了好多鲜花,炽烈的阳光在上面踏着明亮的舞步,像斑斓的梦。一位少年戴着棕色小帽,手里轻抚着小白马软软的鬃毛,“骑着我的白马去草原好吗?不要让我爸爸看见。”见到我,他就叹起气来,“爸爸说我要继承他的事业,不能去当骑士了。”他应该和我年岁相仿,带着一点稚气,却又满脸无奈。我拍拍他的肩:“别灰心,跟你爸爸再好好说说。你的梦会实现的。”

他沮丧地摇头,用爱怜的目光看着白马。小白马很乖,不断地把脸凑向少年,希望能安抚他心中的伤。

这时,宽大而坚实的手轻轻拍在了他的肩上。是他爸爸吧,我猜。男人走回旅馆拿了一些面包和牛奶给我。然后,他把少年扶上了马背,目光里给予了一种希望。男人摸着白马的头,解开了绳,突然用力拍了它。脱缰的马风一般奔向远方,它一定是背着它的小主人去找辽阔的草原了。仿佛是情节的重复,风吹来,一切消失。路又继续向前延伸,我的旅行还在进行。

傍晚的时候,我仰望天空,飞鸟用翅膀画了几条弧线,云朵染上玫瑰的色彩,大地披上金色的外衣。我不禁拿出画笔和纸,想要画出它们美丽的样子。几只低飞的鸽子向我靠近,我的思绪被小家伙抖落的白色羽毛所牵引,我走向它们,无意识地一直走入森林的深处。我看见一个中年人跪倒在墓碑旁,沉默地低头,好像在做忏悔,鸽子们安静地依偎在他身边。“叔叔,这些白鸽是你养的吗?”我好奇问道。

中年人抬头看了我,眼光黯淡:“是我父母亲养的,在过去的日子里,我忙着自己的事业而忘记了他们,而他们却一刻也没忘记我。这些白鸽是他们离开后留给我的礼物。”“叔叔,我能摸摸鸽子吗?”中年人听了我的请求,立马站起来,抱起一只鸽子准备给我,鸽子在他怀里像听话的孩子。

我伸出手的那刻,青色的光亮起,世界明亮而温暖。然而,一切又突然消失,只剩下一条路铺向远方。

我知道太阳就要落山了,旅行即将结束。于是我扔下背包,用尽全力向最后的目的地跑去。路旁的风景像电影影像,在我剧烈的喘息中迅速放映。白衣飘飘的年代,藏在日记里的心事,蓝色的纸风筝,想要飞翔的翅膀……那么多的风景如风般后退,我跑在路上。

其实,成长就是一场旅行。在路上,我看过了许多美景,听过了许多故事,我迷失在地图上每一道短暂的光阴。在路上,我累计了许多经历,挑选了许多礼物,我收集了地图上每一次的风和日丽。而到最后,我可能忘了临行前父母的一声祝福或是叮咛,可能忘了单独上路的日子里还有一些爱给自己取暖,可能忘了那些最熟悉的面容其实也是自己想看的风景。

日落了,黑夜舔着我的手指。我的远方到了吗?路灯的眼睛亮了,一座房子像昨天一样向我敞开,风穿堂而进。门上别着的那朵花还沾着清晨的露,我是不是又回到了原点?这场旅行多像年少时的梦。而年少时的梦,就像这朵永不凋零的花。

我又看到了母亲那张熟悉的脸,她叨叨说着:“都长大了,还像个孩子,一整天都跑哪玩了?”或许在父母的眼中,我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可是,我深知自己真的已经长大了。经过这一场旅行,我从清晨走到了黑夜,从孩子走到了青年。

蓦然回首,我才发觉,旅行的意义,已不是脚下踩着的土地,而是一路上看到的爱的真谛,它们已构成我生命的美丽。

告别的年代

文/沈佳英。

每到假期里,都能收到高中班长的短信,同学聚会或者结伙去学校看望老师。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次也没能去过。有时候是真有事,有时候只找了借口搪塞过去。

最近这一次,甚至连短信也没有回,班长也没有再催促,我有删短信的习惯,一直到几天后,才把这事又想起来。挺怅然地想,久而久之,我大概就是一个被忘却的人了吧。

潜意识里是在抗拒着回去,我始终把那个地方当成了一处异乡,恪守着要把自己当成那里的过路人。思索后总觉得是没有在那找到能够勾肩搭背调侃哭诉的闺密的缘故,断断续续联系着的是两三个说话特别戳中心窝特别适合聊人生的朋友,聊人生的人,是不能放在身旁,甚至是不会想念的。是一份会久久带着可以托付的莫逆之意。但不是身边的手帕。加上离散的钟爱,少不更事的辜负,年轻气盛的冲撞。只觉得见面都是三分尴尬。

于是我就没有找到,可以一起回忆的人。但其实我一直也想回去看看,不长不短的三年,我回头看到一生中最好的日子,都在那里了。我曾经拍过整整一个冬季的天空,我都曾熟悉过,晚霞何时抹过教学楼的屋顶,我都曾熟悉过,一尘不染的玉兰花会经几昼夜开至颓败。

我都曾熟悉过,你的所有。我都以为我会拥有,你的一生。

就这样匆匆随了风。

除了少数几个人,三年里交集过的多数人那次作别后竟没再见过面。甚至没有认真地告别过,当初人人为着那最终的几张试卷焦头烂额。前途大过天。种植在我们身体里的人性似乎坚定不移地走着把自己的前途与利益放在第一位的程序。我们理所当然地奔赴与告别,一次次地,好像有着更高的希望,我们当然总是这样相信着,不然怎么会心甘情愿。但是我们又总是在回头,不是吗。

生在告别的时代,离别总觉得是理所当然。三年四年,随着程序离开了一拨一拨人。再往后又是快速的兜兜转转。来不及一场沉默的相送。身边留下的人太少,我们总是在回头时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曾以为每一次告别都是重新开始。甚至至今都存着这样的念头。好像到了一个别人对你一无所知的地方,就可以把往日里经过的难堪难过通通丢掉,初中,高中,大学,每一次都是独自一人离开一个圈子。挂着生涩的笑容对别人微笑,和最新认识的人一起走路。慢慢地融入,至一次分班,毕业,或者一直到厌倦。也曾经失望到不停不停地跟旧友写信,对过去怀念到根本无法珍重当下。又觉得或者我这一生都学不会活在当下。永远在被篡改过的记忆里来来回回地走。到下一次离别,才后悔那么多没有好好相待的遗憾。

告别的年代。也总是回忆盛行的年代吧。告别留下了那么多来不及,那么多遗憾。除了在记忆里修改,还有什么办法呢。一次次转弯,我们早已来不及从头。

谁知道哪一次挥手,就已经永失所爱。谁知道哪一次骑入了不同的路口,那些嬉戏着的少年就已经“各自有路走”。

最好的朋友如今和自己信奉着根本不同的人生。只好远远地观望着看他们在自己根本不熟悉的世界里欢笑着又叹了气,在需要的时候送上乐观贴心的安慰,然后获得“就知道你和我想的是一样的”这样的评价后悻悻地用“什么时候都可以找我”来完结。已经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生怕把人家吓一跳。

我永远忘不了那些十五六岁年纪还在长个的小孩,他们因着对未来的憧憬咬着深夜窝在床铺上兴致勃勃地用语言画着梦想。我并不知道他们其中的一些会在四五年后听到“梦想”这个词就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曾经也以为,重逢会很容易。现在偶尔想到的只是:聚散真容易。

时间可以改变的东西太多。很多人的皮肤松了,很多人的骨节悉悉率率地在缩小。很多曾相信的,就再也不信了。

我们之间,隔着一个幻灭的过程,在告别之后。但我还怀念,做梦的日子。

但我还不愿破坏,你还在经营的梦。

爱人轻易地消散,年少总不懂安排,以为任世界竞赛,任我们胡来。最后剩下好多的来不及就已经走散。在听过的没听过的歌词里徘徊,把自己放逐在了旋律里。是我还被你放逐在这个你轻松转身的世界里,这个你已经不屑了解的,我疲惫应对的世界。

转过身的人怎么看懂。记不住是谁先转过身。记不住是谁先伤感,谁先疲惫。

你知道,我是不愿意说厌倦。

我再也记不住太多事,适合告别的时代,念念不忘的,是不是只是一个背影。

谁曾经满面春风,至终于寂寂清风。谁曾经随着热闹绽着笑容,曾最轻松引发过最爱少年的笑容,都算不得数,都要随风。

都是落空。

等我们学会感慨,赖在原地上不走,来来往往涌动的人流摩擦着你的身体。

你等的人,也许早已经换了面孔。你弹落手上的烟灰,灼灼烧着的烟丝热烈而耐心,你说随便吧我就等在这里。反正兜兜转转说不定这儿会是你们回来的地方。

告别的年代,理该有很多重逢。却只有越来越远隔天隔海不断延长的距离。

直到我说的话,你再也听不懂。直到你穿戴上我最愕然的妆容。直到我对初遇的人,也再也提不起笑容。

但我就是怕,怕你漫不经心地叫住我,用那个只属于你的名字。

告别的年代,留下了很多废弃的名字。因为称呼它们的人已经离去,它们就长年累月地,整整齐齐地躺在一处地方,再也不被曾呼唤它们的人所使用。于是我常常独自把它们叫一遍,我像擦拭一把好刀一样,耐心地拂去蒙上的灰尘,在空气里,喃喃自语一个名字。好让它们有朝一日遇到主人的时候,能够从容不迫地停下脚步,转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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