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9月过去一半,北京凉了下来,白天还是晒,烈日下这个城市让我陌生,还好一入夜就进入秋天。我下班回家总是十点以后,只穿衬衫微微觉得寒,小区里的紫茉莉开了,不怎么香,但空气中还是能闻到花朵的存在。我喜欢这种花,一不小心就会长到漫山遍野,比野草还旺盛的生命力,我羡慕那种无需控制的自由,我太习惯于控制,开始是强迫自己,后来变成本能。
前几天法官给我打电话通知案件的宣判时间,我立刻意识到那天是陈吟的生日,26岁,过了25岁就是真正成年的女人,我不大能接受这一点,我想紧紧抓住那个小包子不放。
我从来没有为她庆祝过生日,七年里每到这天,我就早早关掉手机,怕自己忍不住会拨出电话。只有在纽约那一年,可能因为飞得太远,我允许自己放纵了一把。
那天我去唐人街的超市买油盐酱醋和便宜蔬菜,因为想走路,在42街就出了地铁,沿着百老汇路一路往南走,纽约还很热,我走了半个小时,浑身是汗,现在再坐地铁,又是2。5美元,我想了想,还是继续往欠前走。
走到30街附近,有几个吉普赛女人在路边卖那些神神鬼鬼的饰品,我不知道怎么看中一个万圣节面具,做得很精致,镶嵌着一根长长的孔雀羽毛,她开口就是65美元,这笔钱够我买一周的菜,还包括果汁和牛奶。我想讲下来一点,但她是个女巫,心里有个水晶球,看到我无论如何会买下它,最后只让了五块钱,我掏出三张二十美元,把面具小心翼翼拿在手里。这是我给陈吟的生日礼物,虽然我并没有送给她,这个面具多衬她,戴上和摘下都能颠倒众生。
我当然知道陈吟是个颠倒众生的姑娘,她长得美,又是那种没有侵略性的美,永远落落大方,永远让人像在冬日里喝下一杯温暖而不滚烫的柚子茶,很甜,却不算甜得腻心。
那天在便宜坊其实我早就看到她,我的位置正对着包间门,上烤鸭的时候她和那个男孩子刚走进大厅,男孩子很高,她只到他的肩膀,他低下头去和她说话,她抬头笑了笑,侧面弧线是那样温柔,可以清楚看到她翘翘的小鼻头。我被这个画面刺痛,就像那天躲在她报社门口看到她和男同事一起吃廉价的鸡蛋煎饼。我有点困惑,搞不清楚谁才是陈吟现在生活的主角,那天的男同事,还是眼前这个帅气的男孩子,其实是谁也不重要,总之不会是我,不再是我。
走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他放在桌上的房卡,我很熟悉的标志,东方君悦,一股怒气突然涌上来,我故意大声跟边上的女客户说起陈吟,“一个记者”。还没走到车库我就后悔了,我不该这样,这样只能让陈吟在我的世界里消失得更快更彻底。
女客户明显对我有点意思,希望我送她回家,我装作抱歉地说:“哎呀,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有份重要的合同落在律所了,我得回去加个班。”
女客户走了,高跟鞋敲得很响,我没空去算这笔生意谈不下来会损失多少,我心里很乱。
我开车去了东方君悦,停在距离大门稍微远点的地方,隔了不到五分钟,就看到陈吟和那个男孩子走过来,他手里拿着好几瓶酒,她拿着一大包零食,陈吟走得慢,男孩子明显一直在配合她的步伐,进旋转门的时候,他用手轻轻护住她的肩膀。
他们进了酒店,一直没有出来,我是说,通宵没有出来。我确定这一点,因为我一直坐在车里,死死盯住酒店大门。
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七年里我无数次想象过陈吟会有了别的人,事实上,她没有别的人才是不可想象的,但当这件事真的发生在眼前,我又好像被人抽走经脉,在车里动弹不得。我把车里的两包烟都抽完了,想去边上的24小时便利店买一条,但我实在没有力气挪动身体,我瘫痪了。
早上七点,我还清醒得可以立刻上庭。我终于成功地把自己挪下车,准备进大堂等她,我要和她谈谈。但谈什么呢?让她不要和看起来特别帅特别温柔的男朋友住酒店?让她回到我身边?这难道不是特别荒谬特别可笑?
我在大堂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茫然地苦苦思索这个旷世难题。思索了一会儿,陈吟和男孩子从自助餐厅走出来,他明显刚洗过澡,穿着细条纹衬衫和藏蓝色西裤,还是低头和陈吟说话,我不得不承认,陈吟和他般配极了。
我没想到陈吟会主动走过来和我打招呼。我更没想到,我会这样毫无破绽地撒谎,说自己只是约了客户在这里吃早餐。
陈吟向男孩子介绍我,说我是“远方亲戚”,我自作多情地想,也许这是报复我昨天说她是“一个记者”,但更有可能的是,这就是现在我在她那里的定位,远方亲戚,多年没有联系。
男孩子叫冯南,很普通的名字,他明显看出我和陈吟之间有什么不对,但他表现得非常大方,和我握手,看着我的眼睛,毫无闪躲退缩,也毫无恨意。他当然不恨我,陈吟站在他身边,他对全世界都会格外宽容。如果我有这个地位,我也会如此。
我看着他们出门打车,冯南为她开门,轻声和她说话,她也轻声回答,他们看起来都没有睡好,脸色苍白,但肯定和我脸色苍白的原因不那么一样,我突然觉得庆幸,庆幸自己撒了那个谎,否则我实在难以自处。
后来那段时间,我试着让自己消化这件事,每天给自己说一百遍:陈吟有了男朋友,他们看起来很幸福。
说一百遍并没有太大用处,除了让自己每天有一百次剧烈的痛苦。
但不管怎么说,我接受了这个事实,陈吟不再是我的小包子。我还是每天买报纸,还是把这视为我一天中最为私人的时刻,但她的名字渐渐消失了。也许是两个人正在休假,那个男孩子看起来会带她去欧洲,看遍博物馆,然后坐在台阶上吃法棍。
我从来没有休过假,就算在纽约我也只去过一次大都会,一次MOMA。大都会的门票是捐赠制,我只出了一美元,学生卡可以免MOMA门票,我坐在莫奈的荷花池面前发呆,只觉得连续熬夜写paper,非常非常困。我后来去了后花园,在罗丹的雕塑边上美美睡了一觉,醒过来时太阳西沉,我坐地铁回到学校,在校门吃了一个五美元的肉夹馍,然后走进图书馆,猛吸一口气开始写作业。
以前我拼命存钱去美国读书,后来我在美国拼命读书以便毕业后挣钱,后来我拼命挣钱了,却发现期望一起休假的那个人,并没有停留在原地。
就是这样,法国人喜欢什么来着,C‘estlavie。
宣判那天我没有看到陈吟,案子我算是赢了,当时合同上说好不判死刑我就能拿到一笔很大的律师费,家属期待的最好结果是死缓,但是我打成了无期。被告的儿子很高兴,当即给了我现金支票,说晚上请我去国展那边吃厉家菜。我摇摇头,说我还有事情要回律所。
其实我是没有心情,我反复打量那一堆记者,陈吟不在,她总不会一直休假。我看见她的男同事,和一个非常稚嫩的小姑娘站在一起,我终究没有忍住,走上前去问他们:“陈吟怎么没有来?”
男同事打量了我一会儿,冷冷地说:“她辞职了,以后不会来法院。”
我着急起来:“那她去了哪儿?”
他犹豫了一下,说:“我也不知道,可能还没决定。”
他是知道的,但他不想告诉我,陈吟告诉了他什么。我突然焦灼地想知道陈吟会怎么讲我和她的故事,但其实我没有勇气听,我怕她会讲出一个结尾,我不希望这个故事已经结尾。
他俩走了,说着急赶回报社写稿。我做了一件非常荒唐的事情,我偷偷开车到他们报社,然后等到晚上十点,那个男同事终于出来了,一个人。我突然想到,如果他坐地铁回去,我就完全白等了这大半天。
还好他打了车,我一路跟着,上次开庭后请记者们吃饭,我听到了,他和陈吟住在一个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