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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那时候我们那里基本都是吃的井水,井里面距离井口砌一层五六米深的红砖,井口再给围起来,盖上面安个手动的铁制打水机,后面有根长把子,很古老,按一下就可以出水,如果动作够快,打满一桶水也就几十秒的时间。以前如果几共用一口井的时候,用水的都是用绳子拴在一个桶上面,人站在井口台子上直接往上拉。

回家之后迫不及待的打了盆井水。当把东西放里面用刷子刷掉表面的一层厚泥之后,发现这是一个约莫一个手指大小厚也就半厘米左右的一块青铜片,整体散发着一种青色,不像经常看见的电线里面铜丝的那种紫色的纯铜,因为只有纯铜导电是最快的。刚才粘了一层厚泥还怎么注意,现在洗干净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么小,看它的形状应该是个方形,现在四边已经被磨去一点,四个角看起来显得非常圆滑。因为四条边的线条非常的直才让人第一时间觉得这原来是个方型。。青铜片整体都非常光滑,虽然四角都被磨去了一些但上面雕着好像是什么东西的爪子却非常清晰,仔细一看,爪子上面还有密集的鱼鳞状鳞片。在这青铜片的中间部分在爪子雕像之外有一小孔,不知道做什么用的。

手中拿着这片青铜片心里感慨万千,刚才真的好险啊,当时如果再迟一点,我想自己可能就会死去,离死只有一线之隔,在短短的几秒中脑袋里面竟然可以想到那么多事情,在知道自己无法摆脱困境,在绝望中等待死亡的到来的那种感觉真的不是那么让人舒服。

我想也不会有人会喜欢那种感觉,真正在死亡中寻找到的那种感觉,不是一些带上N个保险措施去玩什么蹦极,攀岩什么极限活动中可以比拟的。简单的说,就是在一刹那你知道自己马上会死,但是你的意识还是非常清楚。

溺水的时候我记忆最深的霎那就是,在挣扎中感觉都是徒劳的时候透过不是清澈的河水看见上面那明亮的天空,心中突然就一下子想到了很多。那一霎那虽然很短,但是却让人非常难忘。

好在,现在我终于还是好好的活着,看着手中的青铜片,越看越喜欢,看见那个小孔,就用红绳穿着挂在了脖子上。希望以后能一直保佑我。

在看过的书籍中看到,在脖子上面挂这种类似的长命锁在明清时候叫“寄命锁”。是挂在儿童的脖子上的,那时候的人们觉得挂上这种“寄命锁”能去灾辟邪,保佑小孩健康成长。最早可追溯到汉代。一直延续至今,到了现在,这种长命锁也慢慢演变成一种时尚,一种配饰。

所以青铜片被我挂在脖子上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特别,只会认为挂的只是一种特别的吊坠罢了。

从那次溺水时间之后,我的性格变的十分的豁达,对一些事情不会像以前那么喜欢斤斤计较。以前因为侦探小说看多了的原因,什么事情都喜欢刨根问底。现在只是对和自己有关系的事情才会去在意。从改变了之后,自己发现这样活着更开心,世界上的事情你不会什么都会搞明白。而有的事情,你也会越想越糊涂。

真正影响我之后人生方向的事情要从高考结束开始说起。

我想生活在现在这个社会中的人大部分都经历过高考。

当然也有各种原因没有参加高考的同学,对次我报以深深的敬意和羡慕。

因为没有经历过高考的人是无法体会到高考前后的那种心情。高考前如果你不复习到夜里三点,而早早睡觉,你会觉得自己对不起全社会。每天不到6个小时的睡眠,让人精疲力尽,支撑下去的只是父母和自己给自己的压力。

考试的那几天,紧张已经不能说明考生的心态了,每年高考晕倒考场的同学比比皆是。

考试后,虽然可以稍微轻松下来,不用天天复习到深夜了,但是等待通知书结果的那种期待中带有一点担心也是不好受的。而结果可能会影响你以后走的路的方向。

好在我总算一切顺利的通过了考试,等待着考试的结果。在等待结果的时候我来到了我表叔家,就是以前是考古队司机的那位表叔。要说起我这位表叔,也是有段历史的。

我爷爷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俩个妹妹,兄弟姐妹五哥,我爷爷排行老二,而他弟弟排行最小。这个表叔就是我爷爷弟弟的儿子。

那时候还没有计划生育的概念,经过战争的时期,人口锐减,新政府希望人口增多。等带发觉人口增长太快的时候,已经是几十年以后了。那时候的人兄弟姐妹都很多,因为兄弟姐妹多,因为那时候人们的观念里面子嗣越多,那么以后家庭也就越强大。

我表叔家里兄弟姐妹有四个,上面三个都是女孩,可想我表叔小时候在家里有多受宠。

这也造成我表叔性格的一些恶习,在安徽发洪水那年,表叔也是一个半大小伙子了,很多人饭都吃不饱,只能吃一些红薯之类的充饥。而表叔家那时候却不愁吃不愁穿,还经常接济一些亲戚,因为和我家最近,所以小时候我家没少接受他们家的好处。后来慢慢才知道表叔那时候就已经开始收购一些以前的老东西,然后贩卖给一些从外地来收购古董的文物贩子,赚点小钱。

那时候人人家里基本都揭不开锅了,他却小康生活的水品,天天大米饭加馒头。我们那里以前不重小麦,能吃到那白白的大馒头,在那时候简直和做梦一样。

就因为做过这些事,所以表叔他才对文物有一定的见识,等到实行走出家门外出打工的时候,在那时候人才稀缺的年代,三叔在合肥谋到了一份给研究所打杂的职位,后来渐渐学会了开车,才给考古队开车。

我高考结束后,决定去表叔那里去玩,因为表叔和我年纪差的不是特别多,自小和表叔感情就很好。

表叔的工作怎么说呢,就是有事才会跟随考古队一起去现场。平常的时候都是待着没事的,因为不是内部人员的关系,所以三叔的工作只是开车。

我去的时候先给表叔打了个电话说我高考结束了,想去他那待几天。

三叔接到我的电话,也很开心,说他最近没什么事,过段时间可能要去趟外地,让我赶紧过去,带我好好玩几天,让我放松放松考试这段时间的紧张心情。

第二天早晨五点我就坐上了开往合肥的三轮车,那时候还没有大巴小巴的,去哪都是三轮车,还发车特早,一天只有一班,错过就没了。那时候是夏天,因为是早晨,风从车缝吹进来还是很凉爽的。

到了表叔告诉我下车的地方,一下车就看见表叔冲我挥着手。

因为表叔一直在外面工作,平常很少回家,有时候过年也在别的城市。没办法,自从给考古队开了几年车之后,可能知道的内幕消息太多了,组织决定让三叔正式加入了考古队,所以也越来越忙。

表叔还是老样子,一身的灰色的中山装,头发朝后梳的油光油光的,一看就知道擦了很多梳头油。脸上也说不上是变老,只是觉得比以前看起来更加的有一种沧桑感,给人一种很沉稳的感觉。

看见我表叔也很高兴,当即带我到当时最好的饭店合肥饭店吃饭,那时候合肥饭店已经有了西式早餐了。而现在估计还没过早饭的时间,表叔拉着我就往合肥饭店跑去。等到了那里却被站在门口的服务员告知早餐已经没有了。表叔一听说:“这么早?不是到十点吗?”

服务员看可能看我俩穿的不像有钱人,理都不理。

表叔低声骂了句拉着我来到对面路边早点摊吃混沌。要说安徽的混沌是一绝,薄薄的混沌皮,里面的一点精馅,汤清澈见底,在上面撒上一点小葱,滴俩滴自家磨制的香油。好吃的让人舌头都恨不得吞下去。哪像现在在外面吃的混沌,五花八门,有一会吃的混沌个头大的和杭州小笼包有的一拼了,完全不懂得混沌的精髓。

我和表叔边吃混沌边看着对面饭店出入的人,不经意看见对面刚才告诉我们早点没有了的服务员正对着我们翻白眼,可能刚才听见表叔的话,只是当时不好发作,看见我们在对面吃混沌,一个劲的翻白眼瞅我们,意思好像是在说,就你们这样还想吃西式早餐,也就吃混沌的命。表叔看见不甘示弱的瞪了她一眼。哪想,那服务员也不是省油的灯,看见我们瞪她,双眼使劲的一睁,狠狠的瞪了回来。就这样我们在那站在饭店门口连客人都忘了招呼的服务员的瞪视中吃完了混沌。直到喝完最后一口汤拍屁股走人时,她的眼睛还一直瞪着,真怀疑眼睛是怎么练的,怎么可以一直瞪那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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