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6948000000020

第20章 爱若是(6)

一开始,她只替我割了一行小麦,然后是两行,三行,一直割了四行,只给我留下了两行,她还是将我远远抛在后面。小麦在她的手里排着队倒下,她露出的胳膊已经晒黑,间或从挽起的衣袖间露出白皙的肌肤,闪烁着亮光,汗水将她的衣服湿透,衣服的颜色变深了,那双赤脚掌交替直立着,蹦紧脚弓的小脚板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巧妙地躲避着麦茬。芳没有回头,一直割到地头,她站起身,用胳膊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双手掐腰,真是威风凛凛。见我还没有到地头,就又蹲下来帮我割那两行麦子,一直到和我会合。我低着头,不好意思看她,只看见她的镰刀,一下、一下,飞快地割了过来。此时,我发现她割麦子很巧妙,用镰刀钩过一片麦子,左手反腕抓住麦子,把麦子推得前倾,“唰”,镰刀一闪,麦子顺势铺地,倒下了,迅速、快捷。而我的动作只有一个字,笨。最后,她说了两个字:“闪开。”我歪着身子,闪到一边。她弯腰探身,放慢了速度,用镰刀勾住麦子,轻飘飘地一钩镰刀,“唰”,一行麦子到底,“唰”,最后的麦子应声倒地。

她看了我一眼,我没敢看她。我终于“完成”了任务,好不容易直起腰来。我心中很激动,很感激,却什么也没有说。那时不流行“谢谢”,可是“谢谢”二字就能表达我的心情吗?有多少话该说啊,翻江倒海,什么也说不出。

我瞥见她的表情很平静,没有笑,头发被汗水沾在了脸上,有点乱,但很美。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她的面庞,却没敢注视她,匆匆一瞥,瞬间我感觉到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幸福。芳,像姐姐,是姐姐。她比我大两三岁,青春美丽的少女,刺激了我的感官,拨动了少男幸福的心弦。但我当时只想到了一个美丽的姐姐帮助了我,我好幸福。其他的就很迟钝,情商忒低。

芳是骑自行车到农场来的,她要载我回学校,并且特意告诉我,她是看着同学们都走很远了,才又返回来帮我的。就是说没有人会看见我被她载着。她真是看出了我的心思,我哪里敢坐她的车子呢。

我为了坚决拒绝她,离开了道路,走进了庄稼地。她站在路上,推着自行车,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盯着我,但我当时并不明白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眼光。

我埋头在地里走着,离她越来越远。她骗上自行车,走远了。

我立刻抄近路往学校跑去。我提着一把镰刀,拼命地跑,拼命地跑,我要赶在她到达学校之前到校。

我成功了。当她走进教室时,我已经坐在座位上看书了。我用眼的余光看见她,她看见我坐在座位上时,她愣了一下。

事后男同学没有人糗我,好侥幸没人知道芳帮助我割小麦的事。

如果是现在,我会骑车载她的,沿着乡间林荫小路,颠颠簸簸,摇摇晃晃,让她无法坐稳,不知道她会怎么做。那个曾经的好时光,也不能说被我愚钝地浪费掉了,留在记忆里的青葱回忆,更是无限纯粹的美好!

后来劳动少了,学习多了。学习是我的强项,我由怕劳动而丢失的自信,在学习中慢慢找了回来,当上了最受老师重视的学习委员。芳还是劳动委员,劳动少了,推车运送肥料、割小麦等,这样的重活再也没有干过。

她为什么对我那么好?我觉得也未必是为了什么。当然,我也从来没有自作多情地以为她对我有什么所图。我想过报答她,可是一直没有找到报答的机会。甚至从割完小麦之后,我们都没有说过什么话,就毕业了。

14 值得怀念的伤痕

她是女中豪杰,喜欢在酒席桌上遇见他。只要遇见他,她就会像男人一样豪爽地大口喝酒,大声说干,痛快地一饮而尽。把啤酒杯碰得当当作响,将涂着口红的唇深深埋进金黄泡沫中,让美丽的腮帮子鼓起来,让啤酒流淌进咽喉,发出快乐的咚咚声。咽下啤酒,“哈——”,痛快的呼出带有啤酒醇香的那口大气,咬着牙坚持不去厕所,心甘情愿地一醉方休。

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她爽朗地哈哈大笑。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长得隽秀,看起来应该很文静,没想到面对他,她却真的变了一个样。她把左手背上的一块伤痕给我看,那是一次她与他一起喝高了留下的印记。

那天晚上,她遇见了他,喝得酩酊大醉,余兴未尽,边走路便嘻嘻哈哈地回味着酒桌上的豪迈,“啪”,摔了出去,本能地伸手去抓,东西没抓着,手却碰在了一束铁丝尖上,那是用来固定电线杆斜拉支撑的铁丝绳的接头。手破了,包扎了,还是留下了一块疤痕。自此,她再也不那么疯狂地喝酒了。疤痕就在左手虎口的后方,端起酒杯,她就会看到它,想喝酒的冲动就减退了。她时常自我欣赏,拿出来给别人看。一看到这块印痕,她就想起和他喝酒的情景,挺值得怀念,挺值得留恋与复习的一个不错的记号。

伤痕,有时候真的是挺美好的,值得怀念。某地的风俗就是相爱的男女,互相咬破对方的手,留下伤痕,留下爱的象征。有关风月,缠绵婀娜的电影《红河》,张家辉就被张静初狠狠地咬了一口。每想起这个镜头,我的心就很痛,我非常怕看到血。当时,电影里的男生非常平静地承受着女生疯狂的咬噬,鲜血就从她的嘴角流出来,看电影的我眼晕了,心脏受到了巨大的压力,我几乎晕过去,后面的情节无法再看。电影没看完,印象却难忘。

我第一次晕血,是在初中的时候。我的同桌是一女生,吃红本粮的。我是个地道的农民的儿子。那个年代,红本粮高高在上,这是出身差别;那个年代,男女更是有别。虽为同桌,却没有任何交流。只记得她除了偷偷地看小说,就是“咯吱咯吱”地吃零嘴儿,像一只小夜鼠。我十分讨厌她吃零嘴,那不断侵来的阵阵香甜之气,时常逗引得我的胃“咕咕”鸣叫,馋得我无心学习,却最终都没有勇气看看她到底在吃什么。但那些香味,却分门别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在后来的生活中,一样样被印证,才知道她当年吃过大白兔,吃过橘子,吃过香蕉……这些记忆,占据了我多少内存?严重影响了我学习的储存空间。

吃吧,我让你“喀嚓”着吃!这更加重了我在桌子上划“三八线”的决心。似乎班里在流行划分界限,特别是男生与女生之间,如果不划分就是不正常。我认认真真地经过尺子的丈量,用粉笔在桌子上画出“三八线”,不敢用刀子刻,老师强调不准破坏公共财物。通过精确丈量,我们的桌子既不是严格的矩形,也不是菱形,而是梯形,下边长了零点六公分。因此,我至今记得那条“三八线”是斜的。她却一点儿都没有要划线的意思,还用纸擦掉粉笔的划痕。我赶紧补上,她就拿一本子铺在上面,故意把胳膊放在本子上,越过界,示威、挑战……那天,她的手又越过了界限,我挥动手中的书,吓唬她:“打击侵略者,打击侵略者!”我喊得全班人都能听得见,我也是故意喊给全班男生听的,看我多革命。

她很明白我的意思,就是不肯把手拿开,非常赖皮地侵占我的领桌,还用眼翻弄着我,似乎在说:“你敢!”我挥动着书,佯装砍向她的手,却真的砍中了。那是一本新书,《物理》;那是一只娇嫩的手,玉手。于是,锋利的新书页,砍破了那只娇嫩的玉手,伤口就在左手拇指的下方,手腕的上方,那是一个温度挺高的夏天,血液最旺盛的时刻,她伤口的血“唰”地流了出来。她就那么举着手,眼瞅着让血沿着手腕向下蠕动,那可是鲜红的女生的血呀。我傻了,万万没想到,我一下窒息了……后面的事情,我至今想不起来。醒来时,我躺在医务室。

几十年后,一次同学集会,她刻意坐在我的身边,我却硬是没有认出她来。我端详着她,用力回忆从前的她的模样,无论如何都对不上号。面前的她,富态福相,哪里还有当年俏丽的小姑娘的影子?

她举起左手让我看。我看着那只胖嘟嘟的手,羊脂玉手镯都快要长进肉里去了,我说:“真有点羊脂的韵味。”

啪,她一巴掌拍在我肩膀上,说道:

你什么意思!记得嘛,你砍破我的手?我没有告老师,我压根儿就没想告老师。记得嘛,我常常偷着看小说,那是爱情小说,禁书,里面恰好有一个女孩被男生伤了手臂,留下伤疤,使她再也不能穿短袖衫。那个男生常来看她。女生伤早好了,却不承认……后来,男生娶了女生,男生发脾气的时候,女生就会指出胳膊,男生一见那条伤疤,就立刻平静下来,乖乖就范,听话。

本小姐学习不好,却羡慕学习好的你,觉得能和班里学习最好的男生同桌,真幸福。你在桌子上划线,我觉得你真可爱,像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儿。你可以把整个桌子都占了,你学习好嘛,我没有怨言,反正我也不喜欢学习。可惜,你呀就知道学习,而且总是严格地坚守不超过那条线。我就故意把手越过线,我觉得好玩儿,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把手故意伸到那边去。谁知道你居然真的给俺砍破了手,真够狠心呀。可是我委屈地想,也好,我就赖着你,把伤疤留着,准备让你负责,永远负责。

你学习越来越好,我学习越来越差,那块伤疤更不争气,一天天变小,眼瞅着藏了起来,藏进了皮肤里面去了,没了。一点痕迹都没有,一点证据都没有了,那点可以赖着你一生一世的东西悄悄消失了。眼瞅着你去上大学了,一下子就从俺头顶上越过,飞走了。我很伤心,真的,谁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伤心。也许,我们无缘,如果有缘,那块伤疤就不会那么轻易消失。早知道,它会消失,我一定会去告老师,让老师狠狠地整你一顿,让老师为我作证。应该让你向我道歉,那样你就可以和我说话了,至少也让你记得我。我真傻,就像祥林嫂那样傻。我最要好的女同学问我怎么啦,我说没什么,用手捂着,坚决不让她看。你呀,那时只知道学习,一点情味都没有,白和你同桌了,别说情书了,话都不和我说一句。把人家砍伤了,扑通一声拱到桌子底下去了,还是我把你拖出来的。一开始,我以为你装熊,后来见你小脸儿苍白,浑身瘫软,你吓傻了。我赶紧用手绢将伤口包裹起来,叫来同学把你抬到卫生室去。还好一顿心疼呢,奇怪吧,你砍破了我的手,我倒反过来心疼你,你还一点感觉都没有。

她伸手又拍过来,我及时地躲开了。她继续唠叨着:

最值得后悔的是,那条带血的手绢至今保存着,不知道这次回来能看到你,该捎来让你看看。不过像你这样的只知道学习的,智商高,情商低,看了也白看,不会有感觉的。

我一直以为她只是一个爱吃零嘴的女生,哪里会想到她如此的细腻,有如此记忆力,难道这就是情之所至?伤痕,居然值得怀念,值得向往。男生女生,还有什么不值得怀念,不值得向往的呢?

15 扳指与碧玺

扳指,就是扳指,戴在指上,无论它是什么质地,多么值钱,它还是一个扳指。

但有人不相信。

一小女子得一扳指,象牙质地,格外喜欢。甚至认为,如此值钱的东西,戴在手指上不如戴在胸前,于是非要把它做为项坠佩戴不可。

但她已经佩戴了一枚碧玺项坠。

这块碧玺,是她外出时在一个碧玺专营店里发现的。她向柜台上扫了一眼,只有一眼,她就看到了这块碧玺,并喜欢上了。这枚碧玺,是未曾被任何人佩戴的新物。既戴之则爱之,她爱它,它也爱她。日久情深,便有了灵性!通灵之物不离身。自从她戴了那块光泽水润的碧玺之后,人漂亮了许多,精神十足,快乐阳光,事业也做得相当有起色,各方面都蒸蒸日上。

脖颈,戴不戴首饰,都可,看个人的爱好。既然要戴了,具体戴什么首饰,还是随个人的爱好。但你不得不讲究佩戴文化。您见过谁同时佩戴两串以上的项链,或者一次性戴两个项坠的?旅游景点,那些推销项链的小商贩儿,满脖子都是,却没有一根是属于他。

我们这位小女子戴了,同时戴了两个项坠,一块碧玺,一只象牙扳指。

我觉得她这就不讲究了。

我第一次看见小女子戴了一块碧玺与扳指时,是小女子非得要我看她戴了什么的。我一向不太注意女人佩戴什么首饰。我看着她挂在脖颈上应该叫做项坠的物件,十分奇怪,看了又看,还是没有看明白她戴的是什么。

她把项坠放在手心里,对我说:“这是两件。”然后,她把两个项坠分开来,件件介绍给我:“这是碧玺,这是扳指,象牙扳指,象牙的!”

此时,我才明白,那是两种项坠,同时佩戴啊。我说:“你怎么把它们穿在一根绳上呀。”

她说:“我喜欢。”

人家自己喜欢,咱还能说什么。我始终替她感觉别扭!

她戴着那块碧玺多好啊、不想佩戴了,也没关系,可以放起来,休养一番嘛。换一件别的项链、项坠戴疗,这本是正常的事,但,怎么能将扳指当项坠来佩戴呢?

扳指,射箭时会在右手拇指上,用以钩弦,护手的器物。无论它是什么质地,都小可佩戴在胸前作为项坠的。这枚扳指,虽然价格较贵,但它是一名物,不知经过厂多少年、多少人、多少事。象牙,即使是粉碎成粉末,每一粒都记忆看大象的今生。是肉然走到生命的尽头,得其善终的大象,一定是带着大象一生的快乐与幸福,福佑着佩戴者。如果是因为象牙被人猎杀的大象、一定会携带着无尽的忧伤与怨恨,佩戴者岂不是与一团哀怨交缠在一起嘛。既然是扳指,说不定,上面还沾染了猎物的血迹,是一件不祥的杀生之物。戴在一个屠夫的手上,无所谓。戴在一位小女子的手上,把玩起来,不伦不类。如此戴在脖颈之上、****之前,断然不妥。不美,不吉,更不祥。

同类推荐
  • 极度威胁

    极度威胁

    一本惊心动魄的纪实之作,亦是一本国际背景下弘扬正能量、塑造当代中国形象的大书。作为“感动中国2014特别致敬”的英雄业迹实录。2014年3月,埃博拉疫情突然在西非爆发。这是一种人类束手无策的病毒,感染性强,死亡率极高。一时间,世界各国谈埃色变。中国选择坚定地与非洲人民站在一起,共抗疫情。9月,中国医疗队和检测队,共59人在9月中旬抵达疫情最为严重塞拉利昂,他们在医疗第一线,也是生死第一线,面对极度威胁,和当地人民一起,稳定了疫情,迎来了转机。
  • 南京往事

    南京往事

    南京的地方民风、习俗,生活习惯、方式,都与我的家乡有着许多相近之处,令人对它很容易产生亲近感。而与它长久相处之后,更是被它的历史、文脉,气质、风韵所吸引。城市处处可见宫殿、衙署、学宫、梵刹、府第、园囿的身影或遗迹,还有秦淮河上的桨声灯影、石头城头的星河横空、乌衣巷里的堂前燕子、朱雀桥边的夕阳野草……这些都会把人的思绪引向辽远的时空。南京雄浑、刚毅、质朴、洒脱、温润、灵秀、风雅、苍凉的气质与韵致,也格外令人迷恋、沉醉。
  • 啊!那往昔的幸福幻想:莱蒙托夫诗选

    啊!那往昔的幸福幻想:莱蒙托夫诗选

    俄罗斯“民族诗人”天才作家莱蒙托夫,虽然仅在世上生活了二十七个年头,但他以四百四十九首抒情诗和二十七篇长诗攀上了俄罗斯浪漫主义诗歌的最高峰。本书共收录莱蒙托夫的爱情诗、浪漫诗、英雄诗共200余首;译者是著名俄语文学翻译家顾蕴璞先生。正如梅列日科夫斯基所说,“普希金是俄罗斯诗歌的太阳,莱蒙托夫是俄罗斯诗歌的月亮。···脱离行动后的静现对普希金是一种得救,对莱蒙托夫来说却是诗人的死亡,刀刃的生锈。在普希金笔下,生活渴望成为诗;在莱蒙托夫笔下,诗渴望成为生活。”莱蒙托夫是一个天生的诗人。
  • 努力,只为不辜负自己

    努力,只为不辜负自己

    中国散文学会常务会长红孩倾情推荐中考、高考常考作家精选散文大阅兵国内散文评论家誉其作品:“清雅与俊朗并存,幽思与慷慨齐飞。”文章精选自美文作家张亚凌在国内外报刊发表的散文随笔,书中数十篇文章被选作中考真题及高考模拟,收录进寒暑假作业、地方语文精英教材及多种课程辅导资料,多篇文章被译为英文,深受读者喜爱。
  • 流芳

    流芳

    作者对一百多位中外名人的传奇爱情故事,作了细腻、感人、真挚的抒发和阐释,一百多个催人泪下的爱情经典,尽现“流芳”的生动,不一样的经典诠释相同的真谛——最深的爱和最重的情,会随时日一起成长,永世流芳。我们都曾经拥有美好的、纯纯暖暖的、如淡蓝天空般清澈的爱情。现在,无论那份爱怎样,无论对方怎样,无论自己怎样,无论时空、际遇怎样,我们依然相信真爱的存在,真心爱过,就是高贵的。总有这样一个人,在你的生命里,在我们的生命里,流芳……
热门推荐
  • 八美图

    八美图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千古之不死邪帝

    千古之不死邪帝

    “离山之中,紫微星出。腥风血雨,江山易主!”一个新的帝皇,正在离山之中,悄然出世。
  • 相遇告别

    相遇告别

    回忆青春总会有那么一些人,陪伴自己。相遇总是简单而美好的,正如那时的友谊与爱情。在回忆中一层层剥掉自己伪装的外壳,找到最本质的模样。我们憧憬爱情,追逐梦想,正如林荼与辜姜亦的牵手,夏戚戚的执着,陆坦的守护,木静的不顾一切,还有许多路过他们身边的人。如果是无可逃避的成长,他们在命运的重击下又能否保持初心,经得住那一声轻轻的告别呢?(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圣界邪神

    圣界邪神

    万古圣域,圣光下丑恶的腐朽,无辜的少女…飞来横祸,红颜劫难,云陌踏逆天之路,踏圣界,舞九天
  • 傻女为妃:双面皇叔来抢婚

    傻女为妃:双面皇叔来抢婚

    她,离筱忍,是天耀皇帝手下第一把交椅丞相幺女!丞相府上下待她如珍宝,个个宠她无度。连她硬要嫁天耀三王爷的要求,丞相大人也上书皇帝,逼婚三王爷!奈何此女幼年痴傻,胸无点墨,是天耀上下的一大耻辱,更是战神三王爷一生的污点!他,君陌离,天耀唯一的皇叔,却被皇帝一家子防如狼虎,甚至被人下毒五年!只能做天耀一位拿俸禄的悠闲王爷。人前,他是面容绝玉,温润似水,待人温雅,没有一点杀伤力的病弱皇叔;人后,他是暗中铺下大网,手握生杀大权,性情乖张不羁的黑夜帝王!但是,皇叔,你不能仗着自己长得好看,就说其他男人都丑!陌离,莫离。你名中有我,我姓中有你,我们注定天生一对。
  • 甜宠千金:追你没商量

    甜宠千金:追你没商量

    ps:1、热腾腾的小苏文,现代架空,不喜的看官别拍砖~2、悬疑!浪漫!甜虐!保证猜不出后文!
  • 生命里的光芒

    生命里的光芒

    她是拥有8国混血的贵族公主,会说9国语言,骨子里透着傲冷,唱歌,跳舞,商业,琴棋书画,不在话下,一个天生孤傲的人。她中文名字是慕凝。他是娱乐圈的当红小鲜肉,却和和男明星绑上了cp。他以为自己的生活就要在娱乐圈走完时,缺遇上了他,他是王耶波慕凝霸道式追夫,王耶波小奶狗式撒娇,敬请期待
  • 举天皇自传

    举天皇自传

    这是一个英明神武帅气逼人的好皇帝,利福万民,造化千秋的故事。不接受反驳。如有驳议,杀你全家_(:з」∠)_。本书又名《你的傀儡皇帝》和《幼帝皇宫生存手册》
  • 平淡的感动

    平淡的感动

    不论发生什么,生活总是要继续,有生活必然就有故事,我记录的就是一个普通家庭平淡生活中发生的感动
  • 宁做逍遥客

    宁做逍遥客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谁人能逍遥,谁人又不渴望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