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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碧水青春

他在QQ上说明天要去凌海。我以为是像前几天那样的奔波,来回在一座城与另一座城之间。

看留言的时间,是下午一点多。那个时候,我正顶着一双十一厘米的高跟鞋站在公司大门口做指引和接待。公司三周年店庆活动,累死的都是后勤部门。好不容易挨到活动结束,两只脚已经惨不忍睹。

我趴在办公桌上,一边踢掉我那美丽又磨人的高跟鞋,一边给他打电话。

“喂。”

“嗯。”

“你在干吗。”

“在休息。”

休息?我的思绪停顿了几秒,“因为明天要去别的地方么?”

“是啊。昨晚没有休息好,所以现在要补眠。”

“哦。那你休息。”

我挂了电话,继续趴在桌上等下班。现在是下午五点,距离下班还有整整一个小时。同事姑娘端来一块精致的小糕点,闻着芬芳,却怎么也下不了口。是中午吃太多,在皇记,同事哥哥从广州跑回来办事,顺道请吃饭。

我爱吃的酱骨架。

其实长这么大,我也就吃过一次酱骨架,在今天以前。那是过了年,刚从老家回到深圳,病得一塌糊涂。感冒像一场瘟疫,迟迟不去。终日咳嗽,咳哑了嗓子,苍白了颜色。

请假数日,同事哥哥给我打电话,“小丫头,病还没好么?”

“嗷,快好了。”

“要不要我过去看看你。”

“好啊好啊,带吃的来。”

“你想吃啥?”

“肉,肉肉。”我坐在电脑面前张牙舞爪。

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每回别人问我要吃什么的时候,我总会第一时间想起肉。几乎就是脱口而出的那种:“肉!肉肉!”声音既兴奋又高亢。

其实,我并不是个非肉不可的人。当然,鱼肉除外。

都说自作孽不可活。

记得有次南歌过来看我,晚上带我去吃饭。一路上,我不停喊饿要吃肉,结果她给我点了一桌子的肉,梅菜扣肉,红烧排骨,粉蒸肉,各种各样,连汤都是肉丸汤。

那顿饭,吃得又爱又恨。吃到后来,实在撑不下了,桌上还剩下大半。

南歌在一旁虎视眈眈:“都是肉,你爱吃的肉。”

我闻言,深深打了个寒颤,瞬间有一种想死的感觉。

打那以后,南歌对我要吃肉的愿望总是充耳不闻。

当然,同事哥哥不像南歌那般狠心,在他那里,我总是有求必应。

比如,有一天上班突然瞄见他背着个绿色的休闲挎包来上班,那抹鲜亮亮的绿啊,晃呀晃得我心神荡漾。

到了快要下班的时候,我徘徊在他的办公桌前。一边晃荡一边用无比深情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盯着那只绿色包包叹气:“唉,真是好看啊。”

同事哥哥见状,一脸认真地盯着我:“喜欢吗?”

“喜欢啊,当然喜欢,可喜欢了。”欢喜溢于言表,我的眼睛里只恨不能冒出绿光来。

同事哥哥摇了摇头,伸手取过包包开始捣腾。我站在一旁看他将包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掏出来,心里瞬间乐开了花。

“给你。”

“喵呜,哥哥最好了。”我一把抱过包包,就往自己的办公室冲。

后来那只包包被我搁在柜子里专门放包包的那一格,它和众多包包们呆在一起。虽然还是喜欢,却从来没有背过,一次也没有。总觉得是麻烦,不习惯去捣腾。内心深处也有一些害怕和担忧,说不清楚为什么。

同事哥哥对我的宠爱,有一些来势汹汹。我是一个任性的小孩,把他对我的好理所当然当成是哥哥对妹妹的那种疼爱。

就像我说我要吃肉,他就买了香喷喷的手撕鸡和酱骨架提到七楼来看我。大病初愈的我毫不顾忌形象,在他面前啃完了一排酱骨架。

在这以前,我从来没有吃过酱骨架。因为美味,吃得极其认真。因为要与骨头作斗争,也吃得极其辛苦。

“你一块也不吃么?”当我啃干净第三块骨头的时候,我抬起头,一脸迷茫地望着他。这么好吃的东西,为什么不吃呢。

“我一会还要回去吃饭。”哥哥温柔地看着我。

“哇哇,好幸福!有老婆就是好。”我端起一根骨头继续啃,“唔,我也好想有个会做饭的老婆,吼吼!”一边吃一边嘟嚷着,早已无暇顾及一旁已经沉默了的他。

直到盘子里的酱骨架都变成了光秃秃的一片片骨头,我终于停下来,意犹未尽伸出舌头舔了舔手指。

“有那么好吃吗?”哥哥问我。

“嗯。真的很好吃。”我的眼睛铮亮铮亮,只差口水没流下来。

“下次再带你去吃。”哥哥轻轻拍了拍我的头发,眼里一闪而过的落寞忽然撞过来,那样陌生,让人有一些难受和不安。

我愣了一下,随即绽开一朵笑容:“好啊。”

那盘被冷落的手撕鸡被同事哥哥用保鲜膜包好放在冰箱里。走的时候,他把厨房和客厅的垃圾袋一并提走了。其中的一个袋子里正装着我刚才奋力啃过的骨头。

我关上门,坐在沙发上发了很久的呆。

什么都没有想,也什么都想不起来。

狐狸公子,少年十九。

同事哥哥叫白树,迟我三个月进公司。与我一样,都是HR。我们公司属于集团制,每个HR负责一个独立的子公司。忘了说,我们集团旗下的子公司都是一家家汽车经销商,简称4S店。店卖的都是豪华高端品牌的汽车,比如宝马,比如奥迪,比如保时捷,等等。

白树负责的店和我负责的店正好隔堵墙。公司为了节约成本,把饭堂设在了两店中间的三楼。而且,连培训室和会议室也是两店通用的。

都说英雄不问出处。可英雄的出处却直接影响一个人的处事方法和行事作风。

我是个有强迫症的人,放置的东西必须清单整洁而明了,从实物到电脑文件到手机,通通如此。安排工作也必须是井井有条,一旦乱了,就必须放下手头所有的事情,先一条一条理清楚,再动手做。不然,心里就会非常难受,暴躁,不耐烦,一触即发。

白树做任何事情总是慢条斯理,一副天塌下来也不慌忙的镇定惹得我频频跳脚。好在我和他的办公室隔得不算太近,一个食堂外加两条长长的走廊,否则,以他那欠抽的程度,不死也要半残废。

经常在我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白树的电话就成了我爆发的导火线。

“在忙吗?”他永远都是这样,不急不缓,带着悠闲的口吻。

“嗯。很忙。”耳朵和肩膀夹着话筒,目不转睛盯着电脑屏幕,十指蹁跹,键盘噼里啪啦作响,能不忙嘛。

“有这么忙吗?”明显怀疑的口气,听着就让人来火。

“什么叫有这么忙?”我停下敲键盘的双手,很不耐烦抓起话筒准备挂电话。

“唉呀,那么大火气干吗。我是想问你要不要一起去吃饭。”白树见势不对,收起调侃,一本正经问我。

“哦。”

平常吃饭,我和白树几乎碰不到一块,除了像这样提前约好的。打菜的时候,看到我喜欢吃的菜,他会叫饭堂师傅多打一些,然后把盘子里的菜悉数往我盘里拨。

他总是这样,在惹得我不高兴之后,又很是殷勤地讨好我。

我总会忍不住和他吵架,因为工作上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比如他该给我发的邮件没有及时发给我,比如要传我的资料他忘了传,比如我要查的一些资料只有他那有,我火急火了地要,他迟迟地不给。

对一个急性子的人来说,还有比这更气人的嘛?如果可以,只想给他一顿胖揍,以此聊表心意。

中午在皇记吃的酱骨架,味道很怪,没有第一次的味美鲜浓。吃完第一块,再也不想伸手拿第二块。

白树见状,戴上透明手套挑了块最难啃的骨头。我偷偷瞄了一眼,不动声色吃着其他菜。

“这个骨头怎么有点苦。”他放下骨头,皱了皱眉头。

“嗯,是吧。我也觉得味道怪怪的,可能是咸过头了。”我继续吃着菜,心里感慨酱骨架的味道真是此一时彼一时。

“是你一路嚷着要吃酱骨架的吧。”同行的另一个同事哥哥推了推眼镜:“这盘都是你的啊,你可要吃完了。”

我唏嘘一声,拣了块最小的骨头,带着视死如归的心情默默开啃了。

白树打趣道:“你看她吃得多认真。”

同事哥哥附和:“是啊,好专业。连骨髓都被她戳出来了。”

看着他俩这么卖力黑我,我唯一能回赠的,只有一个大大的白眼。这么难吃的东西,如果不是怕浪费,我才不要啃。

一不敌二,好汉不吃眼前亏,老老实实啃骨头。

于是,中午美好的午餐时光就浪费在啃这么难吃的酱骨架上了。难吃就算了,那么多的肉,一时半会都消化不了,真真难受。

不用想,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再想起酱骨架这个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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