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编剧:宅鹧鸪
副编:无人
幕后:吴王,鹏哥,二宝,橙子,子宫,耗子,刘璇等人
我叫高哲一,本想捕获一只墓鬼做鬼纹,谁承想这墓鬼差点要了我们的命,还好我亮出了阴阳双鱼剑,莫名其妙的被当做主人。回到军营后发现李古楚死了,马元义隐约的说出:北疆唐家...。
“北疆唐家?那是什么?”我好奇地问马元义
他回答说:“是我们黄巾内部的另一大势力,一直和我们作对,那些北疆的家伙,善于使用毒虫,一直和我们作对,可他们胆子也忒大了,敢先拿古哥开刀。”
“拿着还有救不?”我焦急的问说
“毒已攻心,魂魄全无,已入地府,无回天之力,除非....。。”马元义说
“除非什么?!”那时我好像找到了一丝希望
“没什么,传令兵,程将军去哪里了?”马元义草草的回答了我,又叫了身旁的一个小兵。
“带领厉鬼营去了并州,不知何日能回。”小兵答道
“那好,你退下吧,通知全营明日头上不扎黄巾,统一扎白巾,为李渠帅,行葬礼!”马元义喊了一声悲愤,说道
我心想,厉鬼营去了并州?那鹏哥也一定去了,上帝保佑他不要出事,圣母玛利亚,耶和华与你同在.........
第二天
全营的人都起得很早,吴王也不例外,所有人都汇集在点将场上,点将台上摆着李古楚的灵位,所有人都低头默哀,马元义也是
又逐个将头上的白巾放到灵牌面前。随后马元义高亢的喊道:“今日子时,扬州渠帅李古楚仙游!奏哀乐!”
随后哀乐便传遍了整个军营,马元义说这哀乐选自【太平古乐】的一部分,可超度三魂七魄
轮到我摘掉白巾时,我不禁有一丝热泪盈眶,虽然古哥没和我相处太长,但我知道他性格温和,黄巾的许多事都是他告诉我的,他对我就想老哥哥一样,长兄如父的道理我不会忘的,可他为什么做了唐家的攻击对象,如果不是他该多好,
我为了不让别人看到我流泪的样子,头往青天望去,那天上,白云间,仿佛又有古哥和蔼的笑着,长须飘飘的样子
葬礼结束后,人死了自然要落叶归根,马元义吩咐一行人把棺材送回扬州,要是李古楚家里还有亲人,就多多道歉,说是打仗死的,莫不敢言是毒死的!
我们虽然不能去扬州,但还是要送出冀州境界的,送行的队伍浩浩荡荡,马元义在最头前撒着纸钱,我们则在中间护着棺材。
眼看就要出了边界,这时远处的土坡上一匹黑马,
这个场景我见过,一人一马,一刀斩敌将首级,他的脸上都是土灰,半黑半黄的披风式能隐隐看到血迹,他的眼睛也不再是黑色的,而是紫色
程远志骑着马飞奔到棺材前,滚鞍下马,一把就把棺材忒到地上,几个抬棺材的都重重的摔倒了,我,吴王和马元义都吃惊地看着他想要干什么。程远志什么也没说,用力想要把棺材盖打开,旁边一个抬棺材的小兵说:“程将军,我知道你和李渠帅关系好,可这棺材盖被铁钉定住了,你要真想再见一面,我去拿起子撬棺材盖。”
这时程远志才开了口:“不用,李痴史,你妈的不能死,你他妈凭什么死,我们都在为黄巾打仗,你他妈倒去阴间快活了。“说着手越来越用力,我看到有些血滴下来了,在我看到来这是不可能的,棺材盖本来就重,还被钉住了,平双手再怎么也撬不起来啊!
可我错了,我的想法要是用在普通人身上或许会对
可他是谁?程远志!!!!!!!!!
一刀斩敌于顷刻间,在我看就像神一样的男人
那一刻棺材盖真的被掀开了,我先是看到一颗颗钉子摇动了,接着便是木头折断的清脆声音,咔嚓
棺材盖被掀了一半,另一半还在上头,接着程远志又用血红的双手,把李古楚从棺材里报出来,驼上了马,又向军营飞奔了去。马元义楞了两三秒,便下命令掉头,回军营!
回到军营后
马元义带我和他首先回到了军机营,不久程远志便也来了,背着李古楚发紫的有些腐烂的身体来了。慢慢的把尸体放到地下,说:”长兄如父,马元义,你他妈快让他活过来,别怪我翻脸不认人啊!“
”活过来?三魂七魄全无,倘若还在或许能救回来,这魂魄都去了地府,你他妈让我如何招魂啊!“
滚,滚,滚,滚..。。
老子知道你他妈会去地府,老子就要去,你别废话,就今晚,我和你两个人!
你他妈疯了,阴曹地府你想去就能去啊,那里是十殿阎罗的地盘,厉鬼无数,阴间大地无限大,我们去了只有送死
马元义说
“扑通”一声,他跪下了,这个铮铮男儿
他和我和吴王,和马元义都不一样,我们都算是些痞子无赖,跪就跪,他是大将军,宁死勿屈
“老子求你了,长兄如父,我就这么一个老哥,只要让他能活,什么条件我都答应。”说着程将军流泪了,一时间泪水流到了下巴
“好好好,我答应你,你快起来吧,今晚,你我和我徒弟!”马元义把程远志扶起来,又指了指我
“他?他有灵觉么?”程远志问
“他的灵觉是天生的,比你的还要强,是个好苗子,带他去也好磨练磨练”
不对
不对
不对不对不对
“我设么时候有了灵觉?”我说
“在你第一次使用鬼泣术的时候我就发现你能看到冤魂厉鬼,这便是灵觉,普通人没有,你的灵觉是天生的,比后天的要强,今晚你愿去吗?“,马元义回答道
”恩,长兄如父,我去定了”我说、
阴曹地府?那个神话中的阴间真的存在,还有十殿阎罗?!!!!
厉鬼无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