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文帝时,大臣淳(chún)于意被判肉刑(一种在脸上刺字或者砍足的酷刑)。他最小的女儿缇萦决定解救父亲,就跟随父亲一起进京。到长安后,缇萦向朝廷上书说:“我父亲当年当太仓长的时候,百姓都称赞他是个好官。现在他犯了法要受处罚,我心里很难受。人死不能复生,受刑不能复原,即使想更改错误都办不到啊。我情愿自己投入官府做奴婢,给我父亲赎罪,好让他有机会改正错误。”
这封上书情真意切,感动了汉文帝。最终汉文帝下诏免除淳于意的罪,并在这一年废除了肉刑。
趣解:改正错误,重新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