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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们恋爱吧(桑德)

前言

阳光明媚的早晨,这篇文终于完成了。

其实这个故事情节什么的基本早就想好了,只等落实,打出字来,可是落在我这个不良作者的手里,生生推迟了这么一百八十多天。

历时近半年时间……原因无他,懒病发作。

最近,我在想要不要在床头上贴个懒字- -

在好友Q群里,我成了这个字的代名词。某某人说忽然变懒了,就一定会再加上一句:被你传染的T T(哭)我们是物以类聚好不好,不要全推到我身上啊。

以前曾经写过元铮的两个好朋友,秦行云和宫泽逸,当时还以为会把他压箱底的。结果在个没预料的深夜,他忽然蹦了出来——就是你了。

做人要有始有终的,不是吗?

不管怎样,总算完成,给那三剑客一个交代了~

我最喜欢的元铮,会幸福的。

楔子

是谁说过,爱是突然来临的?

或许吧。

只是,经历的次数多了,再也没有初时的期待。

“……亲爱的,怎么还没到?我们不是约的5点钟吗,现在已经4点50了,可我连你的影子还没看到呢。”电话那头传来令人鸡皮疙瘩掉落地的撒娇声。

怎么以前没发现她的声音这么腻人?

才认识两天就叫“亲爱的”?

元铮下意识地将手机移开看了一眼,不紧不慢地道:“我今天去不了了,你自己找节目吧。”

“为什么?!”

“我的耳朵……”忽然提高的尖叫令他的听觉消失了瞬间。

“生病了……亲爱的,改天再约你,拜~”

按下挂机键,元铮气馁地将手机扔到旁边的床了,然后起身第N次看了眼挂在斜对面墙上的穿衣镜——

原本令他引以为傲的帅脸上,那时常放着超伏特电压的左眼此时异常清晰地印着拳头大的一块青。

“这就是你泡太多妹妹的报应。”

如果让好友秦行云知道了,一定会用极为正常极为平淡极为漫不经心的口气说这句话,他想。

而此时,他大概应该为自己还能如此幽默而鼓掌。

不过,如果真的因为他抢了别人的女人而挨顿打也多少说得过去,他不过是问个路,就被那个花痴给缠住,因此和突然领了一帮人出来‘抓奸’的小混混们大打了一场,连个解释奸夫不是他的机会都没有……虽然打的蛮爽的,可是,他的脸……

叹了口气,元铮重重地躺回床上,看来,今天要休息了。不只今天,三五天之内他是不可能出去见人了。

“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被秦行云嘲笑了一个星期的手机音乐又响了起来。

欧阳日光——看着手机上显示的名字,他愣住了。

这位校花大人不是在一个月前不明原因的和他分手了吗?这时候给他打电话?

“元铮?”

声音还是那么温柔。元铮也极尽温柔之能事,“是我,日光,有事找我?”

“我想见你。”

“……”

“不方便?”

元铮咧嘴,“也不是不方便。你叫我,我怎么都会去的……等我十分钟,我马上到,OK?”

“好。”

不到两分钟,元铮戴上超大的墨镜火速飞出房门,正换鞋的时间,客厅的门被推开,是位看上去三十来岁的美丽妇人,一身淡蓝色的职业装,乌黑的秀发在脑后绑成一个髻,高贵而优雅。

妇人怔了一下,“要出去?”

只是,她怔住的原因不是他要出去,而是这个时候他竟在家。

“晚上有约,不回来吃饭了,拜~老太婆!”

“喂!”来不及抓住飞跑出去的元铮,妇人气的叉腰,“说过多少次不许喊你妈老太婆,这死孩子,等你回来再跟你算帐!”

手指扭的咔咔作响,“看来,我的教育的确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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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就成了这副德性?”

就算是午餐也不忘捧着印有紧急文件埋首苦读的秦行云终于第一次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好友身上——黑漆的大墨镜,左手腕缠着厚厚的纱布,虽然看起来有些狼狈,对于女性来讲却又隐隐透着一股危险勿近的诱惑——从他们进入餐厅,就不断有关注的目光投过来可以看得出来。

“我早说过,****的你,迟早会有报应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拜托,我老早就说过了,好不好?”元铮几乎抓狂,“我根本对那个花痴样的女人没兴趣,真的只是问路啊!谁知道她男友神经病似的,打完一架还不算完,居然在街上偶然遇到又勾来一帮小子接着打!”

谁能想到出去约个会也会遇到被人举刀追着砍的状况!只是,该死的,和欧阳日光的约会也因此泡了汤。

秦行云耸肩,斯文俊秀的脸上浮现淡淡的笑意。“原来这就是你消失了三天的原因。”

“如果可以,我还想再久一点才出来的。”元铮愤愤地吃进一口炒饭,大嚼特嚼,化悲愤为食欲。

这副样子要他怎么见人?手上的伤不说,总能找个借口遮过去的,但眼睛那么大一块的瘀青被看到了,岂不是有损他英俊潇洒的形象?只是,原本要猫在家里一个星期的计划被突发性更年期症状的老妈的唠叨破坏,迫使他提早出关。

不过,究竟是什么使自认走在时代尖端的老妈忽然转性热衷起大谈教育问题,他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为祸人间。”

秦行云为他的复出下了评语,然后埋首在手上的文件里。

“什么为祸人间啊,你都不知道被十个臭男人围攻的我有多么的凄惨。”元铮欲哭无泪,“虽然把他们痛扁了一顿,可我也因此挂了彩啊,”说着,举起层层包袱,纱布上面还有美女护士留着电话号码的手臂,“因为这,昨天早就联系好的走秀都只能推掉,害我少赚了不少!”话说,这次的走秀是规模相对来讲比较大的,钱也很高,他的损失不小哩。

“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款新型摩托吗,真想马上骑回家……你听我讲话好不好?”

“我在听。”

“你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感觉他是一个人在唱独角戏。

“我听不听,和我的眼皮应该没关系。”

“……”

自从和校篮球队的主力队员夏滢恋爱,他似乎就成了准岳父的好劳力,公司大小事都经他手处理。“你那位呢?怎么不见?”这对双面胶很少见他们不是粘在一起的。

“欧阳日光要出国,夏滢最近都在陪她。”

元铮愣了一下,“她要出国?”

“嗯。”秦行云轻描淡写地应声,看也不看他一眼。

她要出国,那么那天的电话是想告诉他这件事吗?

心里突然一阵失落,“她真的要出国了……”

“似乎是真的。”秦行云终于抬起眼皮,“如果是真的喜欢她,就不要装作不在意了。”

他并不确定好友是不是真的对欧阳日光动了真心,但元铮对她与其他女生是明显的不一样,那不经意的温柔神情,是即使作为多年的好友也不常见的。

所以,他是动了真心吗?

……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还是,连他本人也并未理清头绪?

“元铮?”

元铮将盘中剩下的炒饭满满地堆进口中,半天,才抬起被墨镜遮住的半张脸,含糊不清地说:“这家的炒饭……还真难吃。”

※ ※ ※

他应该去问候一声吧,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曾经是一对恋人。

恋人,很美好的称呼。

交往过很多女生,可是能令他与这个词联想起来的,只有她一个。

他们是曾有过很美好的回忆,无论是夕阳下的散步,图书馆安静的相偕而坐,还是午夜载她与人赛车,在他来讲,都是愉快的回忆。只是,或许真的只是对他的愉快回忆,而她——她是怎么想的,他不知道。在当时,他以为她也与他有着相同的感觉,可是却在他们相处整一个月的那天,她提出了分手。

习惯性的,他没有问理由。

以往,无论是他或是对方提出分手,都不问理由。

这一次,也习惯性的,他没有问出口,虽然,很想知道。

云淡,风轻。

元铮斜身靠在校园草坪上一棵粗壮的大树上,抬头仰望着天,因为戴着墨镜的关系,湛蓝的天空看上去灰蒙蒙的。

他应该去看看吧?

终于下定决心,起身,手机音乐突然响起。

“今天晚上的生日宴没忘吧……你会来吧?”

“我没忘。”他的声音仍是平时的漫不经心,只是在电话那头看不到的目光中有些许的无奈。“罗梦红女士,我还没到老年痴呆的地步。”

不过说实话,他怎么就真的给忘了呢?

“你这臭小子就是这么跟你妈说话?!看来,这几天和你沟通的还是不够。”听了他宛若平常的口气,罗梦红的声音显得轻松了不少,不似刚才的小心翼翼。

“沟通?”他真的笑了,“一直是你在说吧?”他只是极努力地使自己不至于昏睡过去而已。

“臭小子,真不知我怎么会把你教育的这么没大没小。”

“因为——遗传,可怕的遗传因子。”

罗梦红气结,却也说不出反驳儿子的话——她的口才一向不错,可是遇上自己的儿子,却心服口服的甘拜下风。

找不到反驳的话,她开始转移话题,尽责地嘱咐他参加宴会时注意的事项。

“妈,我也不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宴会了,不至于每年都要重复一遍上一年说的话吧。”元铮的耳朵有些疼,多年来同样的话,他已经可以倒背如流了。

“那你都知道了,我就不多说了。”罗梦红大概也觉察到自己的罗嗦,尴尬地笑了。“对了,忘了跟你说,小桔今晚会回来——”

小桔?

在他生命中凭空消失了整整七年的‘姐姐’,终于要回来了。

“她应该会直接去大宅,在那里就可以见到了。别再动不动就逗姐姐了,儿子,你已经是成年人喽。”

“……我知道。”恐怕不知道的是她吧,竟然用这种唬弄小孩子的语气跟他讲话。

又聊了几句,他挂上电话。

“小桔。”

这样轻轻地念着她的名字,脑海浮现出很久不曾出现过的开怀大笑的女孩子的脸。扎着半长的巴尾辫,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笑起来弯成亮闪闪的新月状,或许不是最漂亮的,或许不是最温柔,但却一定是最开心的。

想着,心里忽然温暖了起来。

※ ※ ※

和预想的一样,热闹非凡。

只是家里人的聚会而已,却因为庞大的家族人数,显得比之交际宴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然是一家人,可是,仍有见面却叫不出来名字的时候吧。

想到这儿,元铮嘴角轻挑出一丝浅笑,为这无聊的宴会找到些许的趣味。

宴会的主人公仍未登场,想必是同每年一样,在他认为最隆重的时刻才会登场吧,如同那些高傲的明星般,往往比其他人要晚到一些来彰显其身份的特殊。

“哦?你来了?”

即使躲在隐蔽的墙角,终于也还是被‘不甘寂寞’的人察觉。

“我就想,这么热闹的时候不会少得了你。怎么,感觉不适应吗,竟然窝在这儿?”

元铮漫不经心地端着酒杯,看了眼面前这个眼底明显带着鄙夷的男子。就像是天生的冤家一样,从他十四岁第一次见面,他们就像是斗鸡一样,互相看不顺眼。

“是有些不适应,这么高级的宴会,第一次参加呢。”明明浓眉大眼的,可他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副讨厌相。

听出他的讽刺,男子皱了皱眉,嗤笑一声。“再不懂规矩,至少把墨镜摘了吧。看看这种场合,你觉得这样很有个性?我希望,你不要把在外面散漫招摇的一面带到这里来。”

元铮向后撩了下长发,隔着墨镜似乎将他的不屑看得更清楚。

“我都不知道你是如此关注我,我在外面是什么样你居然也一清二楚。”

“元铮——”

“我找了你好久,怎么躲在这么偏的地方?”愉快的女声打断两人的斗嘴。

元铮偏头看过去,小桔就站在他的面前。

一袭水蓝色长裙极细致地勾勒出她修长的身材,黑色的秀发随意散在肩头,将镶满碎钻的圆形耳环若隐若隐地挡住。与记忆中的容颜有些许改变,脱去了天真的笑脸,多了些成熟味道。

“红姨在找你呢。”说着,勾上元铮的手臂,转身对旁边的人笑道:“不介意我带走他吧?你们有时间再聊吧。”

露出一抹微笑,她才挽着元铮一同走开。

“你胳膊怎么了?”手感似乎不对呢。

元铮嘻笑,“锻炼的时候没留神,打偏了。”

不疑有他。“哦?要小心些嘛。”

“我妈应该在偏厅和女人们正聊的热火朝天吧。”元铮随手将已经空了的酒杯放到服务生举在手上的托盘上。

慕容桔收回挽着他的手,笑了。

“你们怎么还是和以前一样,总是在吵呢,都这么大了。”

“没办法,”元铮耸肩,“我天生长着一副让他讨厌我的样子吧。倒是你,一走六年,也不说偶尔回来瞧瞧,连电话都不打。”

“你知道我这人,一向不爱打电话的。”

“现在也是吗?”

“嗯?”

“电话啊。”

慕容桔和走过身边的人一一打过招呼,才回过头。“是啊,这习惯一直没变。”

元铮推下墨镜,状似遗憾地叹口气。“看来,小桔还是没有谈恋爱啊。”

“你又知道了。”

“据我所知,通常不爱讲电话的人,在有了爱人之后,反而成天捧着电话讲个不停——”元铮挤眉弄眼,“像熬粥一样。”

慕容桔失笑,推了他一下。

“这么久不见,还是连声姐姐也不叫?”就知道消遣她。

“大两岁,算什么大啊。”元铮不以为意。

“大一分钟也是大……还有,怎么在家里还戴着墨镜?起针眼了吗?”

“我似乎没看不该看的东西。”

元铮食指向下勾住墨镜,左眼上淡淡的瘀青令她惊呼出声。

“你跟人打架了?!”

缓缓将墨镜推回,“被疯狗咬的。”

“疯狗?”咬的够准的。

“不分青红皂白就动起手来,不是疯狗是什么?”

“你……唉,疼吗?”慕容桔紧张地望着他,看上去似乎比他还疼。“看来胳膊也不是锻炼时弄伤的吧?”

元铮勾起大大的笑,上前撒娇似的抱住她。“还是小桔最疼我。”

心猛地一跳,慕容桔笑着推开他,“你都多大了。”

“多大呀?让我想想——似乎七老八十了吧。”

“你们在做什么。”一道威严却苍老的声音将他们隔开,不只他们,似乎除了静静流淌的音乐声,大厅里一下安静了下来。

所有的视线集中在他的身上。

“大厅广众的,像什么样子!”

“爷爷,我们是一家人,有什么呀。”整个大厅似乎只有慕容桔能笑得出来。

她快步走到老人身边,挽上他的胳膊,学着元铮一样撒娇。

“你们不是一家人,记住了,小桔!”

“……”

一切,还是没有改变。

“不想来就不要来,瞧这一身打扮,像什么样子。”老人冷哼,犀利的淡灰色眼珠扫视元铮一眼,然后像没有这个人一样,走向摆在大厅偏右的深棕色沙发。

人潮也向那个方向聚拢。

元铮低头看了看身上这件红色的碎花衬衫,果然是代沟,他的这身衣服可是今年最流行最受美女们欢迎的款式呢。

再抬头时,他看到人群中回过头望向他的慕容桔,目光充满关切。

勾起一抹笑,向她摆摆手,元铮潇洒地转身离开。

这个家族最高指挥者的生日宴,根本不需要他的参加,他也根本没有参加的资格。这个坚强如钢铁般的堡垒是他永远也溶入不进去的。唯一遗憾的是,让老妈失望了。

不过,他算是完成了任务——至少他是出现了。

“叮咚,叮叮咚。”

才走出慕容家的大门,手机短信传了进来。

你打了许多次电话,找我有事?——屏幕上显示着欧阳日光传来的讯息。

你一直关机——元铮停顿了片刻,又将打好的字删除,直接将电话打了回去。

“明天,我们见面吧。”

※ ※ ※

“以后不要和那孩子走的太近。”

慕容霆的头发已经全白,脸上也布满了皱纹,可是那双淡灰色的眼睛仍炯炯有神,在它直视你的时候,会有一种被透视的尴尬。

“都已经这么久了,您怎么还是不接受他呢。”慕容桔坐在他旁边,无声地叹息。

照理来讲,父亲娶了后母,最反对的应该是她,不是吗?怎么在这个家就完全反过来,她欣然接受,反而爷爷激烈地反对,就算是九年后的今天仍不改以往冰冷的态度?

是她太前卫,还是爷爷的思想太古板?

“你看看他,有能让人接受的样子吗?”慕容霆冷哼,“不学无术,一天只知道追女孩子,半点上进心也没有。”

慕容桔低头,轻轻一叹。

“他这个年纪,爱玩是很正常的。爷爷就算不喜欢他,至少不要当着众人的面让他下不来台,多难堪。”

“我难道还要顾忌到所有人的感受才能说话?!”

“爷爷!”

“知道了。”慕容霆一改严肃的面孔,笑着握起她的手。“我就是拿你没办法……我的孙女离开那么久,一回来就是教训自己的爷爷啊。这回回来了,就搬进来吧,留在我身边。”

慕容桔怔了一下,显然没想到爷爷会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

“怎么,不愿意?”

“不是!”她连忙解释,“我住在哪里都一样的,可是,怎么也应该和爸爸还有红姨打声招呼再说。”如果回国连家都没住一天就搬进大宅,不知会被人说成怎样……红姨也会难堪吧?

“过两天我再搬回来好吗?恰好,医院离这里也很近。”

虽然觉得没有必要,但慕容霆仍是点了点头。“那就还住在爷爷隔壁的房间吧。”

“好。”

“爸,敬亭让我问您,晚餐是不是可以开始了?”罗梦红走过来,微笑着问道。“大家似乎都有些饿了。”

不知是不是慕容桔的话起了作用,慕容霆虽然板回了脸,却没有对待元铮那时的不屑一顾,“那就开始吧。”

“是。”

罗梦红将视线移到慕容桔身上,“小桔啊,看到元铮了吗?”

“已经走了!”慕容霆硬声道。

“……哦……可能忽然有急事吧。”罗梦红神情颇为尴尬。

“你觉得他可能有什么急事呢!?”

“爸。”此时,慕容敬亭匆忙走了过来,“敬宇从南美赶回来了,说有好消息要向您报告。我让他先到一楼的书房等您去了。”

“好,我们这就过去。”

“你们也去忙吧。”慕容敬亭笑着看了罗梦红和女儿一眼,转身跟到书房去。

“……这孩子,太不懂事了。”罗梦红无奈地摇头,她苦心摄合儿子多多溶入这个大家庭,可他似乎总是逃的更远。

慕容桔安慰地抚上她的肩膀,“红姨,不要责怪他,他心里也一定不好过。您应该比谁都更清楚他是怎样的人,他有多不容易。”

“我知道。”罗梦红疲惫地叹息,可是,怎么说既然来了,也不应该转身就走啊。“如果他有你一半成熟,我也就放心了。”

“……”

立场不同而已,若是她在此时的境地,并不见得会比他处理的好,也许,她会直接选择离开吧。

元铮,已经很坚强了。

※ ※ ※

皓月当空。

窗外传来阵阵的蛐蛐叫,微风吹拂纯白的丝制窗帘澜起波动。慕容桔倒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仍是她离开前住的房间,甚至她走时摆放闹钟的位置都没有变。一切如旧。

虽然答应了爷爷搬到他那里住,可是,面对着不断向她诉说五年来所发生点点滴滴的红姨,已经到唇边的话突然就说不出来……或者,是忘了说。

岁月并没有在红姨的脸上留下痕迹,她依然是那样明艳照人。而她喜欢拉着人说个不停的习惯,似乎也还没变。她想,如果不是鉴于自己第一天回国,需要休息的考虑,红姨大概会坐在这儿和她聊上整整一夜。

可是,也许是飞机上睡太多,躺在床上至今已经三个多小时了,却一点困意也没有。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

为什么不是牛呢?她突然想。

或许她该换成牛试一试。

于是,就在她即将数到一百八十二只牛的时候,窗外传来极为清楚的摩托车声,“突,突,突。”越来越近,然后消失。

她歪着头,借着月光看到闹钟的指针指向2:22。

过了三分钟,房间外面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就在快要接近她房门的时候,躺在床上、却聚精会神听着外面声音的慕容桔清楚地听到硬物撞击到墙上“蹦”的一声,紧接着是一连串的低声咒骂。

下意识地,她打开灯,走出房门——

也许她应该关上门,再回去。

当慕容桔看到门外光着上身,满身散发着酒臭味的元铮时,她如此想。

“你还没睡吗?”元铮惊讶地挑眉。

虽然穿着可爱的小熊睡衣,发丝有些凌乱地披在肩上,但是目光炯炯有神,完全不是睡到一半被吵醒的模样。

不过话说回来,大夏天里穿着长睡裤睡觉的女人,还真少见咧。

在他十三岁的时候,她是唯一的一个,在他二十三岁的时候,见过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她仍是唯一的一个。

他的眼睛黑亮,不像是喝醉酒的样子。“……我听到很大的声响。”

元铮反射性地揉揉脑袋,“刚才脚滑了,一下撞到墙上——吵醒你了?”

“不是。”慕容桔退后一步,仔细打量他。“你怎么……弄成这样?”如果是不认识他的人,会以为他是个暴露狂。

“啊!”聊了半天,他才想起来似的大叫一声,然后又连忙捂住嘴唇,前后左右看了看,确定没吵醒任何人,才放下手,一脸的懊丧道:“是一个朋友啦,失恋了,找了我们一帮人喝酒,结果……”他咬牙切齿,“被他吐了我一身,衣服让我扔在院子里面的垃圾筒里了……天哪,我要疯了——不说了,我去洗澡,这一身臭,呕!”

说着,急匆匆地跑回她隔壁的房间。

他似乎仍像以前那样,风风火火,慕容桔失笑地望着已然关上的房门。

摇摇头,回到房间,看到床头上摆放着的包装精美的金色小纸盒,她才忽然想起似的拍了一个额头,拿起纸盒又重新走出去。

小声地敲敲房门,“铮?铮啊,我进来喽。”

久没应答,慕容桔推门走了进去,只见外裤、内裤都扔随意扔在地上,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流水声。

这个房间与她走时完全不同,充满了年轻的张扬与活力。纯白的大床与鲜红色沙发相对,书桌靠着窗外,除了银色新款的手提电脑,上面乱七八糟地堆着种种赛车杂志。书桌斜对面的墙前面放着她曾在杂志上见到过全银色的组合音箱。

她走到书桌旁,将手里的纸盒放到上面,转身才要走,元铮已经推开浴室的门出来。白毛巾盖在头上胡乱地擦着,一袭淡蓝色的浴袍敞着胸口。

看到她,愣了一下。“睡不着?”

“动作这么快?”好像还不到五分钟呢。

元铮嘿嘿一笑,坐到床边,还有擦着头发。“太困了,冲了冲就出来了……想找我聊天?”

这么晚的现在?想跟他来个禀‘灯’夜谈?

慕容桔笑了笑,重又拿起放到桌上的纸盒,走过去递到他手上。“送你的礼物。”

“我还有礼物?”元铮惊讶地将毛巾扔到一边,急忙扯开看上去十分漂亮的包装纸。

“是条项链。”慕容桔站在他面前,看着像小孩子一样欢喜地收着礼物的他,嘴角一直挂着笑。现在的他,就像第一次见面时,虽然是正值叛逆时期的十五岁,可是他却极为特殊地开朗,脸上总是扬溢着温暖的笑容。

“和红姨通电话时曾经谈到过你比较喜欢时尚的东西,所以,我觉得你也许会喜欢——”

“我喜欢。”元铮将手中龙形的项链晃了晃,直接挂上脖子。“很合我的口味。”

“你喜欢就好。因为听说你总是神出鬼没的,所以,今天逮到你,就先送过来了。”

“小桔。”元铮低下的头突然抬起,漾出笑容,“还记得你失恋那次吗?也是半夜跑到我这儿——”

他记性还真不赖。

不过,那个时候也真是奇怪,暗恋的人有了喜欢的人也够她伤心了整整一星期。甚至,那个她暗恋的人由始至终都不知她在喜欢他。

“那是因为你摔断了腿,我要护理你!”

可是,天知道,她以为他睡着了,才着魔似的自顾自地掉起眼泪。害他自作多情地以为她在心疼他的腿,劝了她好长的时间。在不堪他冗长的劝慰下,她才无奈地将真相说出,谁知竟成了他以后奚落她的把柄。

“好了,这么晚了,我要回去睡觉了。”说完,转身就走。

“你真的后来也没有再表白过吗?”他追问,“喜欢一个人至少要让人家知道啊!”

“我喜欢谁是我的事,干嘛要让他知道!?”

“……真是不讨喜的个性。”

慕容桔回头斜睨他,“性格自己喜欢就好了,干嘛要讨别人的喜欢?”

一句话说得元铮顿时无语。

她的话也并非没有道理的样子呢。

“还是没有人发现你温柔外表下,隐含着恶魔体质的真面目吗?”

收回在晚宴上见到她后的第一感观,这家伙——完全没有改变嘛,哪里有成熟!

慕容桔笑了,仔细想了想。“这么多年,经过我的努力,我几乎成功地将自己催眠,相信自己真的很温柔大方,善解人意。”

“结果?”元铮好学不倦地问。

“结果我发现每个人心里都有恶魔,我也不好做异类。晚安。”

门,咣地关上了。

而房间里慢慢消化她的话的元铮却笑了,笑得异常开心。

真的险些被她今晚的形象骗到,以为她终于变身成功,成了波澜不惊、千千万万个成熟女子中的一员了呢。

小桔还是小桔。

这大概是今天最值得开心的事吧。

他希望,至少她不要改变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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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对她一见钟情,暗恋她八年。高中时他们是前后桌的关系,但是三年下来说的话不超过10句。五年后,他们再次相遇。这一次,她赴约相亲,而他阴差阳错地被她错以为相亲对象。这一次,他决定不再让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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