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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嫁衣的故事(1)

(1)

第二次见到巍时,我化了个淡妆,实际上,我是请化妆师化的。我给一个鞋子品牌拍照片。但其实我没搞清楚是什么鞋子,据说是欧洲的,很贵。这让我想起我过去讲给佟佟听的笑话:你听我们的音乐真的是很时尚,我们乐队只比欧洲落后五年。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个男性化妆师是很少见的行业内的非同性恋者。他的两个女助理,开始替我补妆。我说,我一会想去见一个男孩,我希望自己能在他眼里好看些。于是她们就没有给我摘下我的假睫毛。她们细致地把我脸上的脂粉擦去,又重新上了一遍护肤油,简单地把妆整理了一遍,于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在镜中神采奕奕。

三个人一起出发去打车。实际上我们等了将近十分钟才打上车,我穿着一件杏色皮夹克冻得有点发抖。我焦虑不安,感觉自己要病了。其中一个女助理给了我一包感冒药。(这包感冒药在巍离开一个月后,我在书包夹层里发现了它,我犹豫了几次才扔掉了它)

北京已经开始严重堵车。我在车上给巍发短信,说我可能晚到,他说,不要紧,我也在路上堵着。他甚至表示要来接我。但是时间久远,我不记得他是真的这么说过的,还是我自己想象的。

我把两名女助理送到了国贸的地铁站。没有留她们的电话。想起来,我便是这样一个人,记得任何一个对我善意的人,却没有留过她们的号码。在这个盘根错节的网络社会里,我是一个孤零零的,缺乏人际关系的零余人,即使,我生活在中国最庞大、最具文化意义和冒险家色彩的城市里,也忍耐了十几年的孤独。

车是在一个亮着灯的大饭店门口停的。巍站在门口接我。他穿着那件黑色的呢子大衣。在他离开的时候,他也是穿那样的一件大衣。

我难免内心赞叹男人与黑色大衣的夙缘。巍穿黑色大衣站在门口为我开车门。他儒雅极了,教养非常好。他身上有一种明朗的阳光的气息。而他身材高大,匀称,他也许不是一个分外出彩的男人。可是他在我的眼里,却是唯一的一个,素昧平生,却礼貌殷勤的人。

我是在他从门口向我走来,替我开车门的那一瞬间,对他心生好感的。这让我们在一起走进电梯的时候,我都是眼看地下。在我有好感的人面前,我一贯如此,看地下,惟恐眼睛泄露内心的秘密。

我在二十多天前的雨夜里认识巍。我们刚刚在一个LIVE HOUSE看完一支冰岛乐队BANG GANG的演出。巍没带雨伞。他在我身后问,可不可以打同一把伞。我同意了。黑黑的看不清他的脸。我们一起打伞到路边去打车。他个子很高,手轻轻扶了一下我的腰。我们一起打上车后,他把我和另外两个女孩——佟佟和张帆分别送回了学校。小提琴手张帆说,她当时注意到一个细节:我们一起打伞时,伞是一直向着我的方向倾斜的。

这样的细节有过几次证明是真实的。我们住在一起,有一次,我不喜欢洗碗,巍主动帮我洗碗。那是最后一次,我们一起吃晚饭。我计算了做饭的成本,我认为做饭,比两个人分别在外面吃快餐,要实惠,要好。

巍后来送我一条项链。那条项链其实很美的。但是我自己看不到它的美,分手后为了避免伤心我把它送给了佟佟,我才意外地发现它其实很美。我是必须通过失去,才能够领会别人对我的一番深意。巍还送我一棵碧绿的小草。我有点担心养不活,巍说,不要紧,它只要喝很少的水,它很好养活的。

巍很快拿来一个相机。他说,平时你可以玩它了。但是我对数码器械是非常不敏感的。后来他走时,他也带走了。他还带来一件马甲,说在家可以穿着它保暖。他忘记带走马甲了。还有衣柜里的一条长裤,后来我都收拾好了,还给了他。那棵小草留下了。放在朝阴的窗旁。我不知道,这么冷的天,一棵缺乏照顾的小草能活好吗?我时不时给它浇水。

我现在想起来为什么喜欢巍,可能他是一个细致的普通男人,当然,他有一张让人放心的脸。他到底有多细致我无从得知,但是以我一贯有些孤僻的生活,巍能打动许多心房紧闭,但其实内心热情如火的敏感的人。

巍未必能打动其他人。但是他可以打动我们这类人。好比他在千万个人中认出我来,会对我说,我爱你。

佟佟问我,你为什么喜欢他。

我说,他出门前,无论心情多么不好,都会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佟佟诧异地说,这样的人很多啊。

我说,我只认得他一个。

巍的身体谈不上性感。但他有着一个巨大的,漂亮的性器。坐在沙发上,我仔细端详过巍的眼。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有点忧郁。不管怎么样,巍给了我久违的希望。凭借一个人的体温,我从来不畏惧这个世界的寒冷、乖戾和冷漠。我的心柔软之极。巍一定是一个好男人,和我一样,传统,普通的小人物。我一直希望自己的老婆是一个普通人。巍对我说。

我说,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啊。

巍是千万个普通男孩中的一个。出身公务员家庭,从小没有受过物质之累。内心可能单纯,自我,但是表面光滑可鉴。巍内心必须健康,阳光,敞亮。他比我懂事,更容易和周遭的人相处。他一定是孝顺父母。他年少时有过无数女友。他们和平分手。但是我相信巍一定处理得很好。我爱那些敞亮明亮的少年。仿佛我一直活在少年时期。那个阴郁的女孩子,对着爱人才会露齿微笑。

我给他买过袜子,洗发露,沐浴露,润唇膏,刮胡刀,我还为他买过一把口琴。我不知道在巍的原来的想象里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也许他觉得我的生活应该至少有些光彩,既然我这么才华出众。但其实我在日常里毫无光彩,甚至看不到才华所在。或者我的表达更为迂回,更让人迷惑不解也不一定。

我从不正面表达自己的愿望,也不经常做情感的交流。任何一个过于敏感的人,他们都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因为他们最容易受到伤害。这样的伤害从少年时期开始的,不可挽回,不可逆转。

(2)

我童年的家在南部的海边。涌动的海浪裹着生命的欲望奔赴海岸,途中被突兀礁石拦截,它裹挟的阳光就碎成了点点金黄。海鸥在礁石附近盘旋而飞,时不时发出一两声清脆的鸣叫。海岸附近有一座孤零零的白色建筑。他们说那里住着一个疯女人。她皮肤苍白,眼神空洞,茫然地望着大海,口中喃喃唱着不知名的歌。大人们说,她是音乐学院最出色的女学生,十九岁那年,穿着红色的嫁衣嫁给婚约中的男人,这个男人在新婚当晚就死了。他的血流了一地。他们都说,是她的情夫杀死了那个男人——然而没有人见到过她的情夫。所以,也有些人怀疑是她杀死了新郎。但这之后,她就疯了。这个憔悴的女人在我的童年里只出现过一次,之后她就消失了。

其实她没有消失过。她来到过我的梦里。她穿白色的衣裙,真是美极了。

在梦里,她住的白色房子周围主要是花岗岩,植物稀稀疏疏长得很少。隐约还能听到远处的海浪声。到了四月,荒地上丁香的迟钝花芽被春雨催促着绽放,山谷里的草已经开始返青,树木也开始抽出新的根芽。若有人在山谷里走久了累了,也还没有安心的遮荫和放心的蝉鸣,不过花岗岩墓碑投落的阴影倒可落脚片刻。

我问那个女人,她一直哼着的调子叫什么。她说,叫《嫁衣》。

她说的这是一个关于爱情和死亡的故事。她说,这首歌诅咒了她,让她的爱永不得其所。

在我孤僻的童年,她时常在我的梦里出现。还有那首《嫁衣》。

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 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

夜深 你飘落的发 夜深 你闭上了眼 这是一个秘密的约定 属于我 属于你嫁衣是红色 毒药是白色

但愿你抚摩的女人流血不停 一夜春宵不是不是我的错 但愿你抚摩的女人正在腐烂 一夜春宵不是不是我的错

(3)

我是十岁那年在衣橱的角落里发现那件嫁衣的。

它在黑暗中闪闪发光。这件古典的中式嫁衣,磨旧的金色丝线游走在暗红色的缎面上,上面镶嵌着小钻,图案繁复,纹路来回千转,一只凤凰盘踞其上,高傲地扬起脖颈延至领口,突起的眼珠却并没有因为玳瑁扣的年久失色而变得柔和。它做工精美华贵,只是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也有致命的诱惑。

母亲对这件衣服语焉不详。她有时候说是别人送的,有时说是外祖母留下的。母亲对此事保持了终生的沉默。

正如母亲不是本区最令人注目的女人一样,我也不是最绚丽的女孩子。关键在于,我们都同时保持了这种天生的自知之明和谦卑,甚至是笨拙。母亲从小提醒我的过失,以严厉的态度和棍棒责备我,称赞我身边的人是多么听话和礼貌,而斥责我却是多么无知而粗鲁。她经常说,就是因为你的不听话,我才变成这个样子——这样的话导致了我深深的自责和自卑。在我看来,她不告诉我关于嫁衣的来历是再自然不过的,我们本来就没有办法真的沟通。

父母不知道我学会了那首叫《嫁衣》的歌。我在儿童合唱团唱歌的时候,无非是一个瘦小的、面目平淡的女孩,也无人知道我的手,摩挲那件嫁衣时的难以言喻的快感和激动。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少女,自卑又孤僻。那件金光闪闪的嫁衣,是我最美丽的梦。

我没见过异国血统的生父。我听说他很早就遗弃了我们。我听说他亡命天涯,不知所终。我的养父爱喝酒。他不能给我爱,也不能给我安全感。我只须像一只刺猬,紧紧守护着自己。我离开那个家,坐了四十八个小时火车到了北京的时候,才十五岁。

(4)

从见到小龙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开始计算生命本身。即便是从一开始就相爱,我也还是觉得太迟了。

我在酒吧发现了他,我跟踪他,尾随他到了他居住的房子。他喝多了。我在他身边等他醒来。还没有等他醒来,我就要爱上他了。

我轻易地爱上了他的伙伴,他的同行,他的乐评人,他的老板,他的制作人,以及报道他们的报纸。我爱上他栖身的村庄和他的邻居,以及开往村庄的破败小巴。我爱上了阳光,爱上繁华的物质,温暖的肉体,爱上了和我同住的女孩子,她的疾病以及她死去的母亲。我爱上萧条寂寞的生活以及黑暗中难以启齿的情欲。我爱上那些轻浮放浪的华服少年,忍受并原谅了一切谎言和不公正。

我从来没问过他是否爱我。我没来得及问。

小龙的前身是新疆的一个加工厂的工人。十八岁那年,在工厂喧嚣的噪音和刺鼻的气味里,他忽然想,难道我的一生就这样度过了吗?

他决心改变自己的命运。花费了积攒的所有的钱,买了一把FENDER吉他。那是乌鲁木齐夜总会最贵的吉他之一。之后他一贫如洗。夜总会的吉他高手,在烟雾缭绕、夜夜笙歌的夜场,为妖艳的女歌手伴唱。直到有一天,他打算离开这颓靡浮华的一切。

他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住进了圆明园画家村。在往后的几年里,来自全国各地的乐手组建了无数风格凌厉的摇滚乐队,那是风起云涌的地下时代。小龙录制了几张凶猛彪悍的摇滚唱片。他和乐队在地下圈子里几乎成为神话,他们的乐队几乎具有一个现场摇滚乐队所有的特质:够暴烈,够难听,够诗意,够纯粹。小龙的吉他的强健的节奏是乐队的中心之一,甚至有人传说,那些外国女人去看演出,会为小龙在高潮时跳起来反拨吉他的瞬间所吸引。

这样的乐队不可复制。一个胸怀理想的时代一去不返,集体主义最终被个人主义所代替,往后就是一个物质的、娱乐的、更加动听、更能让人在酒吧里POGO的摇滚时代了。新的摇滚明星即将诞生,伴随着这个荒诞的物质时代。慌张的人们,笑脸更加愉快。

五道口是他们的地盘,乐队刚刚出道的地方,第一次演出的地方,在那里获得过摇滚青年们的欢心。我夹杂在他们中间,沉默地看着他。 他们尖叫的时候我是沉默的,他们起舞的时候我依然是沉默的,我只是沉默地看着他,好像看着远古的雕像,好像这样之后,就可以牢牢记住他,永生不忘。

多年之后,我还会回来。但小龙已经不在那里。无数次我骑着没气的自行车穿过破败的街道。我只是沉默地看望着我的爱人。看他的身体,他挥舞的武器。我给他讲过故事,换取过他的亲吻,我后来又给别人讲过故事,每一次都会讲不同的故事。后来,五道口的人们都叫我:讲故事的伊涟。

我给小龙讲过四个故事。

那天晚上,小龙跌跌撞撞地站起来,走了出去。我也默默地站起来,远远地跟着他。天上飘了些小雪,落在我的头发上。我如梦游一般,随他回到家里。

小龙的家很小,既简陋又干净。

我温柔地给小龙按摩太阳穴。我给你讲故事吧,我说。

第一个故事,是“叶公好龙”。大家总是说,“YE”公好龙,其实它是“SHE”公好龙。这个故事说,叶公很喜欢龙,在家里的墙壁、斗梁、屏风、家具、冰箱甚至厕所的门上都画满了龙。龙很感动,决定现形以谢叶公。然后有一天电闪雷鸣,龙真的来了,然后叶公就被吓跑了。这个龙是谁啊?小龙迷迷糊糊地问。你是那个龙啦。那谁是叶公?当然是我啦!我耐心地说,我看到真的龙,就真的吓坏了。不对不对,我才是叶公,他的脑子转不过弯了。好吧,我很快就妥协了:你是叶公。不,小龙开始反悔,我是龙——龙,龙来了。他虚张声势,伸出手要来抓我。是的,龙来了,但是叶公并没有跑。这个叶公比较笨,她温柔地给头疼的龙按摩太阳穴。她不知道躲开龙。她心甘情愿。

第二个故事是“狼来了”的故事。小孩子在山里放羊,大人说,如果狼来了,你就摇铃铛,我们就会来救你。小孩子就摇呀摇,结果大人来了,狼却没有来;第二次小孩子又摇,可是狼还是没有来,大人又跑了个空;到了第三次的时候,大人想,小孩子又骗人了,所以没有理会。可是这一次,狼真的来了,小孩子就被吃掉了。这次谁是那个小孩子呢?小龙说。我说,你就是那个小孩子。你一摇铃我就会打夏利车跑过来了。我说,我们一起去动物园看大猩猩好不好?你永远不会被狼吃掉的,因为对于我深爱的人,我是一个永远有很多耐心的大人。

第三个故事你一定不会听过,是“小熊熊和花”的故事。我们的宿舍里,有一只小熊熊。是一只男熊。有一天,宿舍里来了一盆花。虽然很小很小,但是却很会开花。这盆花爱上了小熊熊,于是她就向他求婚。她为了向小熊熊求婚,一口气开了二十朵花,可是小熊熊比较笨。他还是没有明白花的意思,不过他们后来总算结了婚。小龙显然更不明白了。我叹了一口气。这个故事是说,这个小熊熊很笨,那是因为他是一个博士熊;可是你比他还笨,却不知道是为什么。小龙笑了。

他真是好看。他如唯一的亮光划过我黯淡的青春。我真是爱他。我在等他爱上我。 如果他还是没有爱上我,我将放弃等待。我将水性杨花,朝秦暮楚。我将结婚生子,长命百岁。

我轻轻弹着吉他,给小龙唱了那首《嫁衣》:妈妈看好看好我的红嫁衣,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

小龙动容:这首歌可是你写的?

我摇头:我在梦里听到的。

第四个故事,是《嫁衣》的故事。

我讲了在孤僻的童年,在那个海边的城市,流传的那个疯女人的故事。她时常在我的梦里出现。还有那首《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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