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夏至高潮。我的高潮是高铮。
我们用尽一切时间见面,怎么见都嫌不够。
我俩挤在床上看电影,拿来各自的收藏,对比之后发现交集太大,几乎重合,不得不去买新的,我俩都没有的,遂奔广院买碟。
他用摩托载着我,从西北穿城到东南。我顶着他给我买的那顶大粉红猫盔,一路小猫儿一般趴他身后,背着他对朝他放电的小妞儿们反放电,看谁电过谁。没错,爱情让我癫狂。
这家店的老板我比他熟,特地从后边给我拿了好些新来的碟。我哗哗就挑好了。高铮付钱时,老板悄声跟他说了几句话,只见他耳根刷地红了,迅速蔓延到脸上,转头对我说了句“你等我会儿”,就跟老板去了后屋,剩我一人在外边纳闷。
没多久,他出来了,拉着我就往外走。
我匆忙中甩了老板一句再见,摩托前问他:“搞什么神秘呢?”
他抱我上去,脸还红着,却埋着诡笑:“回去告诉你。”
一路疾速,飞驰到家。
进屋我摘下头盔又粘上去:“他到底领你进去干吗了?”
他看看我,勾嘴角,那弧度仿佛蓄谋了一路的邪念。
“我说高铮,”我左手扇扇子,右手端起桌上的茶杯咕嘟一大口,“你别卖关子了。”
他这才从包里拿出刚买的那堆片子,挑出其中一张不是我挑的,递给我:“这个。”
“这是什么?”这碟没封面。
“毛片儿。”
我倒。
倒完了我怒,“你、你、你需要这个嘛?!”有我,你还需要这个吗?
“不是我自己看,咱俩一块儿。”
我晕!
他紧抿着嘴巴不作声,看似不为所动,那小弧度却把他给出卖了。
“喜欢听就说出来。”
“喜欢,”他承认,起了身,“我有东西给你。”
我在床上翻了个滚,等,看他从一本书里抽出一张折好的信纸,躺回来,交给我。我没直接打开:“什么?”
“给你写的情诗。”最认真的调,最肉麻的话。
他把小臂搭在自己后脑勺,枕着,正了正身子,拉我也躺下:“猜猜什么题目。”
我紧挨在他身边,想了想,他肯定不会来悱恻缠绵那套的,“你不会写了个‘三百双
袜子’、‘三百件胸罩’之类吧?”
“还就是。”他鼓励我,“继续猜。”
“裙子?”摇头。“毛衣?”摇头。“围巾?”摇头。“手套?”点头了。
“‘三百副手套’?”哥哥,这也叫情诗?
他又点头。
信纸仍在我手里折着,但似乎根本没有打开的必要:“这里头写的就是三百次‘一副手套’?”
他还是懒着不动,声音流出得沉静而平缓,缓住我的激动:“桑桑,你打开看看吧。我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敲出来的,可累眼睛了。”
信纸被我摊开。看着看着,我泪腺就开了。
他坐起来凑近我,用指腹抹去我脸上的泪珠,语调失了措:“怎么倒把你给弄哭了?”
我抽泣着耍赖:“说,你给多少个姑娘写过这东西?”
他被我的话怔了会儿,回过神来就把我放下,疏离至侧,不说话,眉头认真地蹙紧,嘴巴严肃地抿上,受伤受得很明显。
好吧,我承认是我不自信,我煞风景。我厚着脸皮贴过去,贴到他耳朵上去,没别人,可我说得很低、很低:“我也爱你。”
说完我拉回脸看他的眼睛,它们不负我望地即刻由黯转亮,真像书里说的那样,闪出流星般的光芒。“你有老式手动打字机?”
“刚卖,卖给收古董的了。送走之前,打了这个。”
老打字机不比电脑,无法复制粘贴,只得老老实实逐一敲。我翻个个儿躺到他身上:“最近又缺钱?”
“洗衣机坏了,修不好,得买新的;开学也该交学费了。”
我用目光摩挲着信纸,来回游移在那简单直白的内容里,怎么都舍不得抽离:入眼字头“TomyS”,正文整一篇“GLOVES,GLOVES,GLOVES,GLOVES,GLOVE……GLOVES,GLOVES,GLOVE”(不必逐个数,看那架势肯定有三百,没任何差错),最后落款一个“G”。
他在说三百次他爱我。
还有什么情诗能比这更直指人心?
高飞和我们一起吃饭。它有很好的身体素质,如此被它大哥亏待,却越长越帅,体型棒极了。我问高铮:“它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吧?有么?”
他摇摇头:“没合适的,宁缺勿滥。”
我笑。
他却无比认真严肃:“我的兄弟,当然要以我为榜样。”
我还是笑。
“笑什么?你以为谁都像你,稀里糊涂就找一个凑合。”
我不笑了。
静默横亘。
半晌他低低开口:“对不起。我以后不说了。”
“我不是生气,”我过去揉揉他头发,“我是后悔。高铮,我如果早几年遇见你就好了……”
他没说话。
我在心里掐算,若要时间倒退到我认识初恋之前,那时我二十岁,那他就是十七……呃,一大学女和一高中男谈恋爱,的确不太现实。怪不得他不接话。
今天没有穿堂风,屋里燥热,他光着上身,线条如猎豹般矫健俊美。光滑的额头,服帖的鬓脚,直展的锁骨,精瘦的肌肉,汗珠一路密布,说不出的性感。他这模样我已见过不是寥寥数次,却仍是仿若初见般的撩人,撩得我一次又一次动心,沉溺,投降。
我捡起他脱下的汗衫:“你有肥皂么?我把你衣服洗了吧。”其实我不会洗衣服,就连内裤都扔洗衣机。大学住校时,每周末回家我都能拎回去一大包衣物,后来这也晋升为我和沈东宁吵架的原因之一。可我现在却主动提出给高铮洗,我就是乐意,我心甘我情愿。
高铮去厕所拿出一块皂给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没专门洗衣服的皂,就这一块,洗手洗澡都用它。”
他的劲头让我迷糊:“你这么高兴干什么?”
“你亲手给我洗衣服啊……”
我们都是如此容易满足的人。他给我打首诗,我就进砂似的流泪;我给他洗衣服,他就吃蜜似的兴奋。爱情,如此浅简,如此深刻。
“我看着你洗行不行?”
我“嗯”,其实心里念叨,但愿你也不会手洗衣服,这样你就看不出我的破绽了。
我接过皂来,一股檀香,是老牌的檀香皂,通常只能在本土超市最不起眼的货架底端才找得到,一如他的酸梅晶,他的老枕巾,他的白汗衫……还有他本人。
高铮是个老套的人:第一次跟我搭讪时用的言语,第一次被我羞辱后的愤离,第一次约我写的字条,第一次吻我时的生涩。可我就是喜欢这个老套的人,揪了心地爱惜,丢了肺地沉溺,让我给他洗一辈子衣服我都愿意。
我一边洗,他一边看,仿佛要把这镜头刻录进脑盘里。衣服不脏,只有汗迹,我这个拙手竟也洗得轻松,我问他:“还有别的么?都拿来,一齐了。”
他摇摇头,“你洗一件我就满足了。我尽快去把洗衣机买回来。”
“你拿出来吧,我带回家跟我的衣服一起洗衣机里。”他衣服少,攒不起,可别没得穿。
他对这个折衷的法子也很满意,妥协,统统交出来。包括内裤。
我像每个大学周末一样,抱着一袋子衣服回了家。进门时被我妈撞个正着,她匆匆扫了我一眼就转头继续看电视,漫不经心地问:“拿着什么呢?”
“衣服。”我说着就脱了鞋进了房间,在床上把他的和我的分成深色浅色各两堆,然后捧着浅色那堆放进洗衣机。我打算今晚搞定它们,明早再洗深色的,争取一个上午就晒干,下午给他送去。
我开机倒洗衣粉,调温调速,这时我妈进来了,我连忙盖上盖子,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慌什么。
她盯着我问:“嘛呢你?”
我故作沉着:“洗衣服呗。”
“这是谁的?”她说着就从背后变出一件汗衫,显然是从我屋里拾获的。此刻我心里非常庆幸某人不穿深色内裤。
我讨厌她的明知故问:“还能是谁的啊?……他洗衣机坏了。”
“看来……”我妈随手一抛,衣服进了篮子,“你俩关系已经很到位了啊,连衣服都敢拿回家来洗。行,上次问你他的情况,你说不熟,那现在你也甭掖着藏着了,给我老实儿交代吧。”
我知道这事不可能一直拖瞒下去,反正我都认定他了,交代就交代:“高铮,男,21,T大工程力学系,开学大四……”我还没说完,就被她就打断了。
“大学还没毕业?还比你小三岁?”她一脸不可置信。
我点头确定。
“得,多了甭说,明儿个你赶紧去给我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