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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

我叫桑尚陌。

据说起名时我妈执意要体现她一知半解的乐府情怀《陌上桑》,我那经济学教授老爸说,那就叫桑下陌,妈说名字里不许有下字,争来争去,我就成了桑尚陌。

爸妈叫我尚尚,说是取上上的谐音,意为天天向上;张帆等,叫我陌陌。

张帆是我指腹为婚的青梅竹马,但好在这是自由恋爱横行的年代——我和张帆二十多年死活就是不来电。

我们自小一起长大,吃喝拉撒,上学下学,恶作剧,互相包庇。

记得小学有次去北海春游,九龙壁下解散后,大家自由活动。我瞅见一个被保姆带出来玩的小乖乖手里拿着个棒棒糖,花里胡哨的糖纸,还没打开。我看得直流口水。那时候棒棒糖都是进口的,只能在友谊商店买得到,我基本上没吃过。

那小家伙儿看上去四五岁,穿着很神气,一看就知道是附近深墙大院里被带出来放风的,但是不凶,很好欺负的样子。我脑筋一转,悄声对张帆讲了计谋。他开始直摇头,后来我说分他一半,他才答应。

张帆跟那保姆说话,成功地引开了她五秒的注意力,我趁当儿从小家伙手里夺过糖就跑,临走前还对他做了个极其凶恶的警告手势和自认为无比惊悚的鬼脸。二十分钟后,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我和张帆高唱着《让我们荡起双桨》,踩着小鸭子脚踏船,共同销赃,你一口,我一口。

我提起这段不光彩的往事是想说,我跟他真是太熟了,熟到现在还可以互不嫌弃地共用一只碗喝茶。对他,我简直一点神秘感都没有,他就像个家里的男性成员,而我是坚决不搞乱伦的。我们没戏。

好在他对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他毕业后去了上海,每次回来都会被我敲诈请客,理由是他的工资高我好几档。我从来都挑平时舍不得花钱的馆子让他出血。他从不拒绝,却也从不掩饰地痛心他这辈子最不可预见又无力改变的错误就是认识我。

上次出血是两个月前。

他趁机替他哥们儿说话,“东子他……其实你该再给他次机会。”沈东宁同他一见如故,结盟后二人时常切磋如何整治我。

“给他多少机会都不如给他自由,同时我也获得自由。”我改作吟诗咏叹状,“我要对世界唱出自由的强音,抨击那宝座上的淫行恶迹!”

他对我这套见惯不怪,不恶心也不翻白眼,继续说:“咱东子是个多好的……”急刹车,因为被我圆睁的怒目截住,遂转了个弯,“陌陌,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男人?”

我斜着脑袋,眯了眼看着窗外,记得当时阳光明媚,春风萌动,柳叶生姿,于是我脱口而出一个十分应景的答案:“处男。”

见他挑眉瞪眼难以置信,唯恐自己听错了的样子,我又字正腔圆地重复了一次:“我说,我、要、处、男!”

全场哗然。

当下我才意识到,我又一次被他成功地作弄了,他就是算准了在音乐间断时惹我大声说出来,特地要我出丑的。

那之后我一直没理他,直到今天。

中午起床收到他短信,说为上次赔罪,请我去吃谭家菜,还嘱咐我穿漂亮点。

我本该有点骨气不回复的,可这是谭家菜啊……我不是没用私房菜讹过他,可谭家菜是私菜里较贵的那档,那价格+我的饭量,哎,自己舍不得去,还是继续讹他吧。

“你发横财了?”我端坐在张帆对面,喝着二百多一杯的橙汁,同时看菜单检查他预订的是否样样招牌。要道歉,那就得表示出诚意。

“请客户,”怪不得他今天衣冠楚楚,“多带你一张嘴也不嫌多。”

我就知道!诚意根本不是对我表示的。我放下菜单没兴致看了,死坐等吃。

“这男的不错,你自己抓住机会。”

“什么意思?”

“你妈交代的任务呗,什么意思。”

我毫不感激他在公款吃喝时竟然想着我,因为我很不满意他总把我妈的话当圣旨的那德性,于是转移话题到他的油头粉面:“瞧在上海浸染的,真是,你越来越向奶油小生的队伍靠拢了。”

他太了解我了,知道我这样说的潜台词就是你真TMD腻歪。他横眉冷对,劈出一句自以为能砍死我的话:“怪不得沈东宁也不想着把你追回来,他大概偷着乐都来不及呢。”

“他肯定偷乐呢,他最会偷了,还会偷情呢。”

“陌陌,你怎么老揪着那事儿不……”话说到这,他却突然收了口,改成一脸笑意。

原来是我跟着沾光的客户到了。

张帆介绍:“张一律。桑尚陌。”

我闷头喝着晶晶亮的黄焖鱼翅,觉得被焖的不只是鱼翅,还有我。不知是不是同姓的人就会自来熟,听了半天我也没听到半句生意,张帆和那个张一律似乎相谈甚欢。

末了,他仍然牢记我妈那神圣使命,借口自己有事先行,烦请张一律送我回家。车里,我干脆身子靠右一侧,明目张胆地端详。

这是个周正的人:五官正,眼神正,身姿正,做派正。

不错,不错。

可我摸摸心口,完全不加速。

“怎么?吃得难受?”哎,他就连口音也正。

“不是,”我脑中交战了一下,“自测。”

我又把身子坐正,把脸扭向车窗。玻璃亮如镜面,我从里面看到他这数小时来的第一次微笑。

不再交谈,一路只余下静默。

其实我是有点失落的。

到家后不久就接到张帆电话:“怎么样?”

“没怎么样,连话都没有。我不是他那朵花,他不是我那棵菜。”

我边洗澡边想,这个张一律,虽没令我芳心怦动,可其实我是希望他喜欢我的。因为他显然很精英,被这样的人喜欢可以提升我的自信心不说,如果恰巧我又不喜欢他、不甩他,那这种良好的嚣张感简直可以让我飘上天。

我需要这种感觉,来粉饰沈东宁那个混蛋给我留下的疤。

桑小姐我今年芳龄二十四。

别家宝贝一岁左右开始吐字,我两岁,这时张帆已经能用断断续续的词凑句子了;等

到我终于可以出口成句,是差不多四岁了,此时张帆出口成章;他坐在电视机前看变形金刚时,我捧着看图说话看纸上的动物;他拿着成套的七龙珠时,我才开始学会看电视,看到忍者神龟直蹦高儿;学校课间,男生看军事天地,女生看花季雨季,我看格林童话;而当我试图和别人谈论《十七岁不哭》的那年,她们都一脸鄙夷地望着我:我们现在只看席绢………

我啰嗦这许多是想说,我是个晚熟的孩子。我的初潮来得比别人晚,初恋来得比别人晚,初吻也来得比别人晚。当其他女生已公然在寝室内讨论某项男女竞技运动的技术性细节时,我还迟迟没答应我那初恋想多次感触一下前胸柔软的请求。

于是不久后,我便看到了四年前儿童节的那幕。

之后某天,他千辛万苦把我逮到时说:“陌陌,你不是男生,你不了解那种冲动和需要。我是爱你的,我爱的是你。”

我那时根本不相信他的话,也拒绝深思。现在想想,他说的或许是出自真心没假,可他没意识到他其实不爱我。那是喜欢,不是爱。

爱要身心合一。你可以搞网恋满足你的精神需要,也可以搞一夜情填补你的身体空白,但请不要对你永不见面的网友或不再见面的ONS对象提“爱”这个字,这侮辱你自己的情商。虽然在初恋之后,我在寻找真爱的道路上又失败了一次半且因此身价暴跌,不具备足够发言权去讨论究竟什么是爱,但我至少能从经验教训中总结哪些肯定不是真爱。那时我们都还年轻,不该错把渺小的喜欢当成伟大的爱,都还根本不懂爱。像初恋那样不肯等到我愿意,或像我这样迟迟不肯交付身体,都说明我们距离爱还很远。爱应该是经得起等待的,同时却也是不需要迟疑的。

初恋往往都会成为被掐断的花骨朵,被老师、被家长、被当事人自己……反正被谁都一样,我不觉得可惜。或许与他所带给我的震撼有关,从那天起,桑尚陌突然加快了成长的步伐。

认识高锋是那之后一年。

我和朋友去看演出。他在台上拨贝司,我在台下抛媚眼。说实话他们的主唱挺烂的,整体拉低了乐队的水平,可这又与我何干?我喜欢的是他,准确地说是他的肢体。那是我长那么大头一次发觉,原来异性除了脸孔,身体某部分也可以令人目不转睛:灯光下他拨着贝斯的手臂的线条,完美极了。

不知是否飒蜜(北京词儿,意为漂亮姑娘——作者注)。我电波或磁场太强,我身穿一团漆黑、身处一团漆黑,竟被他在台上收到了信号,冲我勾嘴角。我离开台子走到一远角,依旧是漆黑,四下无人。现场刹音在一波技巧性高潮后,他没和同伴去后台,直接过来和我对面坐下。隔着桌子,我们什么也没说,对望着傻笑。

临末,乐队成员都搭他的车走,他也带上我,算一胜利果实吧。把他们逐个送回家后,他把车开到一个我已记不得是哪儿的地儿,就这样跟我待了一夜。那一夜我们不停地纯接吻啊纯接吻。

我在京城早上五点的晨光中醒来。灰雾茫茫,我却觉得一切突然就明朗了起来,有种即将脱胎换骨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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