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这个夜晚与白天一样繁华的城市,一个身躯凛凛的男人一手挽着西装,一手拎着公文包走在纽约的街头,那依旧车水马龙。这是纽约正值冬季,他走到一家店前看着橱窗中,女士模特上一条蓝色的围巾发愣。
不记得是多少年前了,那是一个圣诞节吧,他们认识的第一个圣诞节,女孩跑了很多地方也不知道送他什么好,只是在橱窗前看到一条蓝色的围巾。蓝色?他应该喜欢蓝色吧,衣服是蓝的鞋子也是。
于是她满意的买了下来,当给她的朋友看时他们大笑她,这不是女款的吗哈哈。于是她气呼呼地说:“送你了。”本来她还寻思着重新买样礼物,可是回宿舍就收到他的信息: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
林浅,你还好吗?
顾森回过神来,三年前他刚毕业便有了去美国工作的机会,他知道他不可能放下事业,就对林浅说:“如果三年后我回来,你还喜欢我,那我就娶你。”顾森犹记得林浅那时的异常坚定的神情:“如果结局注定是你,那么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说着她一把扑到顾森怀里,紧紧的抱着,过了很久很久两人才放开。
顾森喜欢走夜路伴着霓虹灯的点点光亮和来往车流。在这城市的喧嚣中,在这街道的冷风中,仿佛只有他自己。他习惯了这种孤独,更多是享受。
相比张北晨,顾森更冷静,淡漠,严肃,但是他们一样不可一世,一样骄傲。
顾森有规律的生物钟,他在一间心理诊所工作。和煦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办公室,他闭着眼靠在座椅上,双手交错地枕在后脑勺。
走廊上拖沓的脚步声敲击着他的耳膜,随着两声敲门声顾森睁开了眼睛。一位女生走了进来,一袭亚麻色齐嘴短发下一双些许红肿的眼睛,脸色憔悴尽管这样她还是楚楚动人。
“忘不掉的人该怎么办?”她蠕动着她发白的唇,第一句话就如此直截了当。
“你能具体说说这是什么事吗?”他一贯是个有条理的人,懂得怎样循序渐进。
“他是我喜欢了很久的人,喜欢的程度到了非他不可。可他对我忽冷忽热,若即若离,当他对我很冷淡的时候我就会对自己说:何暖呀,他有什么好的!你的骨气都被自己践踏完了,忘了他好了,照样活的很好。但是他关心我一下下我就会忘了之前所有的不快乐,还是毫无保留地喜欢他。我真的受不了现在的自己,真的。这种感觉特煎熬,我该怎么才能忘了他。”
“你想想你真的非他不可吗?以后你会结婚生孩子,爱情会变成亲情,也许以后你老了,回想起来这段日子,你会发现其实你也没这么喜欢他。假设你们在一起了,时间会冲淡一切,誓言也都会改变,你们也会吵架,也会不合。你问问自己你真的做好和她一辈子的打算了吗,如果没有,那么为什么要牵手呢?再说他不喜欢你,你为什么还要强求呢。其实,爱过,就是一生一世。”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何暖起身欲走顾森又说了一句:“忘记一个人只需要时间或者新欢。”何暖踌躇片刻走便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