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灰蒙蒙的,下着小雨,轻柔的雨丝夹着风,从行人的脸庞轻拂过。风经过的地方,都穿上了一身颜色暗沉的衣裳,建筑物白得发亮,天空暗的阴沉。
“不放假就不下雨,天天大太阳,一放假就下雨,天天都乌云,天天都阴沉,这日子还让不让人过了?!”里笙透过窗看着窗外轻飘着的雨丝,一脸愁容道。“反正你也不出去。”在椅子上坐着看书的莫以冷不丁的就给里笙背后一刀,里笙转过头脸色阴沉的看着莫以,莫以却依然在那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头不曾抬,眸不曾瞥。
“你少打击我一句会没肉吃吗?”里笙心情不美丽了,本来就讨厌这天气,只能待在家里,莫以还老是在家里打击她。唉,天下之大,却没有她的容身之处啊!里笙默默感慨了自己充满悲剧的人生,要是莫以听到她此时内心的独白,估计又得好好的话不带刺也能把里笙气得半死。“不会。”莫以浅笑道,这妮子真是太喜欢吃了,在家里都快要养成猪了,不过也是他养的。
“那你干嘛还要打击我呢?”里笙一脸很委屈的表情,仿佛今天莫以没有给她吃肉一样。“因为你制造出了理由让我打击。”莫以这意思十分明显,就是在说是里笙自己造的孽,故意制造出理由好让他打击,也就是说里笙喜欢被他打击呗。“莫以,我甘拜下风,以后我都不敢再跟你说话了。”里笙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意味深长的看了莫以一眼,正准备留下一个沉重的背影然后赶紧跑回房间再也不要出来的时候,莫以把手中的书合了起来。
“感慨完了就去干活,不是文人墨客就别装。”莫以淡淡的甩下这么一句话,起身回到房去。唉,看来做饭的命还是逃不过啊。里笙本想着能够就这样混淆视听然后迅速的跑回自己的小房间去,再把门反锁,这样莫以就拿她没办法了,她也可以多吃一顿莫以煮的饭了,莫以的手艺真是不赖。但是如果里笙知道莫以都是从网上学来的,估计要气的吐血了,这是一个天赋的问题,有些人一学就会,有些人要学好几年才会。里笙只好系上围裙去厨房做饭了。
晚上,里笙一个人在电脑桌前郁闷的打着游戏,平时莫以都会和她一块的,而且今天要打副本,他怎么会没来呢?里笙想进莫以的房间看看,可是又不敢进去,她还记得上次进莫以的房间时遭到了他强烈的谴责,弄得她进去前一身轻松,出来后一身狼狈。里笙思考再三,还是决定勇敢赴死了。
里笙有了上次的经验,先礼貌的敲了两下门再做决定。过了五分钟,房内依然没有动静,里笙忍不住好奇心,又有点担心,就轻轻的开了一条门缝。在仔仔细细反反复复的瞄了几眼后,里笙蹑手蹑脚的走了进去,那一瞬间,里笙感觉自己是在做贼啊。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说的是这样么?呃,她又不是真的做贼,怎么能够把她说得那么猥琐呢?!
里笙走进去后对莫以的房间的第一感觉就是,整洁。实在是太整洁了,作为一个男生,房间不是应该都很乱才对的么?呃,里笙想到这不好意思的想起了自己那像鸡窝一样的房间,相比之下,性别真的是值得怀疑啊!里笙觉得自己的内心里应该是个汉子,莫以的内心里……里笙悄悄地关上了自己作死的大门,先顾好眼前再说。
里笙看见莫以躺在床上,盖着两张厚厚的大被子,里笙心中一慌,他该不会是发烧了吧?虽然整个人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这大热天的,盖两张厚厚的大棉被总归说不过去吧?里笙想把手放到莫以的额头上试试看,但是又害怕莫以把他反咬一口,好心没好报。
里笙猛地眨了眨眼,深吸一口气,咬咬牙,颤抖着把手放了上去。好烫!里笙吓得把手缩了回来,怎么会这么烫?莫以不像是身体这么弱的人啊!“莫以,你感觉怎么样了?”里笙正不知道怎么办,这时莫以微微睁开了眼睛,眼神奇怪的看着里笙。
“那个,那个,莫以,我不是故意要进你房间的,我就是看你待在房间里这么久没出来,所以很担心你,所以就……”里笙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莫以轻轻挥手打断了。“去放药的抽屉里拿那瓶写有××的药来给我。”莫以虽然病了,脑子还是清醒得很,不像里笙一遇事就迷糊的性格。“哦哦!”里笙顿时清醒了(感觉她是去了哪里梦游了,魂都飘走了,连莫以还在生病都忘了,就是这样的有责任心),嗒嗒嗒的跑出去又跑回来,唯一的不同就是手上多了瓶药和一杯白开水。
莫以吃了药,再一次安心睡下了。里笙看他一脸淡定,心中不免有些担心,可是她又不能说什么,因为莫以下了逐客令……里笙轻轻地关上门,看着这不大的房子此时只有她一个人随意晃着,感觉心里有点空空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孤独,但不是害怕,而是一种来自内心最深处的渴望与恐惧,并存着,混乱着。
里笙关上了所有的灯,独自站在阳台发着呆。宇宙里的那些星星离他们是那么遥远,但同时也是光芒灿烂,一点一点,亮晶晶。风吹过街角,树叶摩挲着发出沙沙的声响,夜深人静的时分,尽管两眼望去空无一人,但喧嚣的城市依旧在某个角落里狂欢,又或者是在哪一个不为人知的酒吧、巷尾,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花红绿柳间,是沉沦在这个世间的寻欢者,他们扭动着腰肢,尽情的摇摆,喝得迷离大醉,再砸着一把又一把的粉红色,笑着,醉着,无声了,也泪流满地了。
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把很多怀揣着梦想、很多心本纯真的人,都毫不留情的狠狠践踏,踩在脚底下狠狠羞辱后,又潇洒挥挥手离去,带着一副虚伪的笑容,由始至终。很多人在这场战役里,最终变成了行尸走肉,而那些还仅存一点善良的人,都近乎绝望了,若想生存,必须改变自己,这就是原则。
优胜劣汰,在各种各样的都市肥皂剧里普遍的要命,但不要以为自己就是里面的女主角或者男主角,可以有一天实现灰姑娘遇到白马王子的美梦,又或者碰到一个精明能干完美到无可挑剔的美女上司,现实就是,老板一般都是几十岁的老头,上司一般都是过了三十岁的剩女,缺的不可再缺,残的不可再残。小说里的美好,就留在脑子里,工作还是好好工作,或许某天,可以碰见命中注定。
里笙不想成为这样的人,她希望自己可以不忘初心,和莫以一起成为出色的人,漫漫人生,如此不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