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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粉落想丢人了2

粉落的这双玉莲,也正是周大山最隐秘的喜好。周大山在紫草坪乃至琵琶镇上,都是闻名的新潮人物,他一直有意无意领导着琵琶镇的潮流。而且,他就像一杯用中国茅台和法国威士忌调兑出来的酒,混和了中西方文化的味道。总之,在琵琶镇,在紫草坪,提到周大山,人们都会觉得,他就是一个新潮人物。时兴中山装时,周大山在琵琶镇第一个穿中山装,时兴西服时,他又是第一个穿上一套洋气十足的白西服。即使后来,养尊处优的生活让他发福了,身体有些变形了,可是他在琵琶镇一带的优雅,依然没有多少改变。

但是,周大山在中国文化方面,却又表现得非常守旧,尤其是他有两样特殊爱好,与国粹从根部紧紧连在一起。这两样爱好,一样是女人的金莲小脚,另一样是蓝田玉器。在周家,藏在他几个姨娘卧室的玉石还不算,仅他的书房里,就有各式各样的玉石,摆满了整整两面博物架。这在鸡山县也是少有收藏玉石的主儿。

周大山对这两样物件,不仅痴迷于一般把玩,他更有着超乎常人的研究。比如,这粉落生得一双上好的玉莲,无意间被周大山发现了,便央了警察局长雷传志作媒,八抬大轿把这女子娶回家,做了第六房。还没有入洞房,他便把花轿当成了临时洞房,品足了粉落玉莲的滋味,尝饱了粉落的甘露。回到家里,除了忙正事,周大山三天两头要往镇上读书人家里跑,跑的结果就是抱回了一大摞线装书,里面全是画的女人小脚,从鞋样到女人裸着的脚样,得了闲暇,他就对着粉落的小脚,细细地品评。因为喜欢玉的缘故,周大山从第一次见到粉落的三寸莲脚时,就将它改名为玉莲。在周大山心目中,这个玉莲,简直就是一位与粉落平起平坐的第七房,每每与粉落行事之前,他总是先要与粉落的玉莲极尽人间之温存,享尽了男女之能事。

日子长了,周大山对有关女人小脚的来龙去脉,比谁都知道得多。每当他握着粉落的玉连时,他就会轻声问:“你可知道,这天生美妙的尤物,为什么叫三寸金莲?谁是缠足的始作俑者?”

粉落只顾在他的抚摸里面享受,哪里还有心思顾及这缠足风气的来源,便只是哼哼叽叽,或者呻吟浅笑,算作是对周大山的回答。

周大山像是在对粉落和玉莲诉说情话一般,絮絮说道:“我想你是不知道的,你一定想不到,这金莲的得名,源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那个齐东昏侯可能和我一样,是一个非常宠爱妃子的人,他与爱妃嬉戏,将剪成莲花形状金箔铺在地上,让爱妃潘妃赤脚从上面走过,构成了一幅‘步步生莲花’的图象,‘金莲’这个名字,便由此而来,由此传开了。其实,缠足的始作俑者,还有一说,就是那位‘绝代才子,薄命君王’的南唐李后主李煜。李煜有一个爱妾名叫金娘,这位金娘能歌善舞,妩媚风骚,李后主曾为她筑了一具六尺高的莲花台,饰以宝物细带,金娘就用帛将足缠裹住,使那她那双脚纤小屈突,脚尖缠成新月形,然后在莲花台上翩然起舞,来博得后主欢心,后人因之誉为‘莲中花更好,云裹月常新’。对宫妃金娘而言,本是一个非常平常之举,哪里料到,此举受到了当时士大夫们的激赏,从此让裹脚之风,越过宫墙,吹向民间,作为一种礼俗,流行于教坊乐籍,以招引客人。到了南宋,缠足的风气开始炽烈,赵令畴在一首《浣溪纱》里描写家妓缠足:‘稳小弓鞋三寸罗’,刘过也写过‘亲玉罗悭,销金样窄,载不起盈盈一段春’,‘忆金莲移换’,‘似一钩新月’等词句。清代有一个名叫方绚的人,作了一篇《香莲品藻》,将女人的小脚分门别类,划分为五式、三贵、十八种、九品,分出了个高低贵贱还。也有人认为,缠足是为了方便婚配,防淫奔,女人只要扭着一双小脚,就不能轻易地跨越庭园与别人通奸了。你看看,这小小的小小脚,没想到有这么多名堂吧?”

粉落的额头已经有了一些汗粒了,她的眼神也变得神醉魂迷,见周大山问她,她想也没想便说:“你肚子里的东西,我哪里会知道呀,我又不是你肚子的蛔虫。”

周大山笑了笑,说:“你就是懒,不想动脑筋。”

粉落说:“一扯几千年的事情,我一个女人家,怎么会知道嘛?”

周大山说:“你反正是不知道,既然你不知道,那我就告诉你吧,就是女人缠了足之后,腿部功能退化,血液循环不畅,而腿部以上、腰以下的部位就相对发达起来,这样就变得更性感,更风骚,更让人爱不够,疼不够。”

粉落说:“你们男人,尽做些荒唐事,还要找一大堆理由,你不知道,小时候缠脚疼得我差点跳了堰塘。”

周大山说:“其实,女人的性感,不仅仅是她的臀部、乳房或大腿,还有小腿肚、脚趾、手指、臂膀、肩胛、脖颈、头发等部位,至于嘴唇那就更不用说了,有个词牌就叫《点绛唇》。不知道你听过那首《鼓儿词》没有,词里说到女人,竟然凭脚就可以分清她们的贵贱,‘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同是一般裙钗女,为何脚步两样声?”周大山说到得意处,竟把粉落的玉莲捏疼了,粉落呻吟了一声,周大山才心疼得连忙松开手指,将它们藏到怀里。

周大山看粉落的神情越来越不对劲了,便不再说三寸金莲的事,专心赏玩粉落那一对玉足。

粉落的玉莲被周大山拢在怀里,就像拢着一对兔子,兔子竟然在他怀里颤栗着,胆怯里面透出一种放荡。细看粉落的脚尖,真的像极了兔子的头,它们躲在周大山的怀里,时而探出头来觅草,四处试探,每试探到一个地方,总是那么不知轻重,以致在周大山的小腹上划动时,把他小腹上的肌肉都弄疼了。那是皮肤与肌肉错位之后的疼痛。可是,正是这种疼痛,燎发了周大山身上的潮水。它们从他的腰上开始奔涌,一直奔向他的双腿,然后是他的膝,然后是他的小腿。它们在他的小腿上行走时,他就开始神志不清了。他知道,那股灼热的潮,是奔他的脚而去的。他意识到这一点,就再也忍不住了,转身脱掉脚上的鞋子,坐到身后那把藤椅上面,将脚伸到了粉落的床上。他的脚像一只擅长辩别气味的狼,一爬到粉落的床上,就直向粉落那双晶莹的玉莲奔去,而此时,因为周大山脱鞋子被冷落了几秒钟的玉莲,像是得了一个喘息机会,然后就全神贯注地,如同怀春少女爱倚门而立那样,靠在锦被的一个角上,痴痴地立着,期待着周大山那双赤足的光临。

如茗像风一样进了院子,继而进了厢房,来到粉落门外。粉落的门虚掩着,微风把门缝弄得时大时小,如茗还没有临近粉落的门,就听到了粉落的呻吟声。她放轻了手脚,放慢了脚步,透过门缝,看到两双脚绞在一起。当如茗看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时,她脸上的香汗便流出来了。

周大山的脚,此时已经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公羊。他站在粉落那双合在一起恰似母羊的玉莲面前,静静凝视着她。此时,她慵懒地半躺着,与她的主人粉落躺在床的样子一模一样。在她的脚趾间,好像还有些微的喘息声,甚至还有呻吟声。他看着她,一开始还有些茫然,好像让血液充满了身体,有些难以自持的茫然。但是,他很快就镇定下来了,把脚趾和脚心全部放松下来,然后,他一步步向她移近,移到只有一寸的距离时,他停住了。他用大拇趾去触她的大拇趾,就像周大山用嘴唇去亲粉落的嘴唇一样,当大拇趾的肉尖尖触到她的大拇趾的肉尖尖时,有一种电流把他们俩同时麻醉了,电流通过他们传向他们主人的心脏,主人的身体也让他们的电流给麻醉了,他们彼此都在抽搐着。他就用他的大拇趾上的肉尖尖沿着她的大拇趾上的肉尖尖,轻轻转动、摩拭,在一圈又一圈转动中,一个肉尖尖摩娑着另一个肉尖尖,肉上的纹,把一种类似声波的痒,还有夹着摩擦生出来的热度,以及静电产生的麻酥酥的感觉,一起流进周大山和粉落的身体里。此时,周大山和粉落就像两块一黄一白的土地,他们就像二股甘泉,流进了两人的身体,发出着湿润他们的声音,甚至连清泉湿润他们身上的花草和树木的声音,都清晰可闻。这些声音全是通过他们彼此的表情和动作表达出来的。它们在他们的声张里,一纹纹地往开漫,直至漫到他们身上每一个细胞里面,让它们呈现出一种血脉喷射的状态。

当他们的脚与脚像两个身体一样紧紧贴在一起时,粉落的眼睛都有泪花了。她的两只胳膊拼命在空中舒展,像是要飞了的感觉。就在这时,如茗看到惊心动魄的一幕:周大山的脚,突然把粉落的玉莲压在了下面,然后他收拢五趾,紧紧聚成一个锥体,然后突然插入了那对玉莲的莲心。就在他进入她的那一瞬间,粉落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喊叫:“我要死了,妈呀,我要死了——”

如茗在粉落的叫声里,一下子变得浑身瘫软。她顺着门滑到地上,久久坐在那儿起不来了。半个钟头之后,周大山从粉落的房间里走出时,如茗还坐在地上。周大山一看到她那个样子,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一把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在抱她起来时,他的手箍住了她的****。如茗的****大而结实,像两个西瓜长在那儿。这是周大山所没想到的。他把如茗抱到一把红木椅子上坐好,然后洗脸去了。忙活了一阵子出来,如茗已经喘过气来了,脸上的红晕也已褪了一半,只是心脏还在松一阵紧一阵地跳着。

周大山用毛巾擦着手说:“说说,在村头上看到了什么?”

如茗说:“哦,什么?哦,村头上来了一对讨饭的,开口闭口要见你。”

周大山停住了手里的动作问:“两个讨饭的?要见我?”他的眉毛紧了一下,心想,一对讨饭的要见我,可见也不是寻常人,便说:“那你再去看看,村口上还有人没有?如果没有人了,你就把他们带回来,肉酒肉饭先招待他们一顿。”

“是。”如茗领了命正要走,周大山又一手搂住了她的腰,如茗的脚一拖,在地上刮出了“嘎”地一声,声音传到粉落屋子里了,粉落在里面大声问:“是什么东西响?”

周大山听了,赶紧松了手说:“一只贪吃的猫。”

粉落在里面大笑起来,笑完之后大声说:“真是一只贪吃的猫。”

如茗做事利索,很快就把那两个叫花子带回来了。她吩咐厨娘给他们做饭,自己就来向周大山禀报,顺手拿了一块绸缎,走进周大山的书房,她拿绸缎,是想给周大山一个暗示,待她有空了,她就会去给他擦拭书房里的那些玉器,而这个时候,她特别企盼老爷能够呆在书房里。其实,如茗心里头的这种企盼,很早就有了,从粉落没进周家的门,她的名字还叫四喜儿时就有了。只是那时没有现在这么强烈。因此,如茗像风一样吹进周大山的书房时,她那颗心,竟忍不住像一只小兔子一样乱跳起来。如茗进门时,脚步悄无声息。书房里,周大山正在擦枪,他擦得非常专心。如茗以往一直见周大山在书房里玩玉,很少见到他像今天这样在书房里玩枪,今天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在书房玩枪。

周大山书房的玉,几年来一直是如茗侍候的。老爷新买了什么玉器,什么颜色,什么模样儿,置放在哪个地方,如茗都一清二楚。她虽然不如老爷对玉那么了如指掌,但是,作为那些玉的保管者和那些玉的欣赏者,哪些玉金贵,哪些玉下贱,她与老爷一样心知肚明。当然,因为时间久了的原因,她也会对老爷那些琳琅满目的玉器产生爱惜之情,更有甚者,她会对个中特别有趣的玉器爱不释手,特别是那件雕着一个女童的玉佩,简直就叫如茗如醉如痴。那天,如茗到书房来叫老爷去喝下午茶,进了门,第一个跳入她的眼睛的,便是老爷正迎光端详的那块女童玉佩,只见阳光里面,那块玉佩通体透亮,光芒四射,一个女童,凌驾着祥云,双手合莲花,眼睛望着前方,脸上尽是安详。如茗看见这块玉佩之后,忘记了自己进老爷书房里是来干什么的,竟然长时间呆立着,好像自己一眨眼也成了一个晶莹剔透的玉人,惟有那双眼睛,不停地流露出入痴之后的迷茫。周大山是个琢磨女人的人精,他一眼就看出,这个水灵丫头一定是遇上心中的稀罕之物,他伸手在如茗眼前晃了晃,见她没有反应,他又晃了晃,还是没有反应。于是,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膊,轻轻一搡,如茗这才从恍惚中醒了过来,见老爷正抓着自己的胳膊,而自己被他手中的玉佩迷惑得不知所以了,于是脸上便飞起了两片红云,颔着下颌,不好意思起来。

周大山拿着那玉佩,站起身来,面对着她问:“喜欢这玉佩?”

在大户人家里当下人,即使老爷再喜欢你,你也千万不能爱上老爷家里的财物,而且不能有一丝表露。这是做下人最起码的规矩。基于这样的职业道德,如茗本是想摇头的,可是,她刚把头摇了一下,就下意识地变成点头了,好在,她马上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立即控制住了自己的头部动作,让老爷看不出她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就那么笑盈盈地站在那儿,让老爷将那只玉佩举在她眼前,还一只手抓着她的胳膊。

周大山说:“依我看,如茗你本身就是个玉做的人儿呢,要说,这玉佩还只有你这个玉人才配得上。”周大山爱玉,所以他把什么他喜欢的事物,人物,甚至猫狗,都要让它们与玉沾上边。这一点,就连来到周家时间不长的粉落也一清二楚。他如果把哪个女人叫作玉人,这不能说明别的,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对这个女人开始上心了。现在他叫如茗玉人儿,如茗自然心里明白了八九分,便不再有原先那份拘谨,她将手搭在周大山拿玉的手上说:“老爷又在笑话我了,人家一个丫头,哪能叫得上玉呀。”

周大山将握着如茗胳膊的手,移到了她的肩上,然后说:“你就不要扫老爷的兴了,不管你喜欢不喜欢这玉佩,老爷定要将它送给你,来,让老爷给你戴上。”说着,周大山抬手就将玉佩戴在如茗的脖子上,如茗简直抑制不住心里的喜欢了,她在周大山就要抽手的当口儿,一把将周大山的手和玉佩一块儿捂在脸上,然后靠进了周大山的怀里。

周大山拥着如茗,轻轻问道:“小玉儿,你可知道这玉佩的名字和来历吗?”

如茗抬起眼睛,眨了一下,说:“我哪里晓得呀?我又不是玉石收藏家。”

周大山拍拍她的脸蛋说:“傻瓜,跟了老爷这么久了,侍候老爷的玉石也快二年了吧,竟然连它们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

如茗说:“我只知道它们好看,好美,我才不管它们姓什么叫什么呢,那是你们老爷的事情。不过,我想知道这块玉佩的名字。”

周大山说:“还说不关心呢,告诉你吧,这块玉可不是凡俗之物,它是唐代的物件,叫白玉飞天,是我一个朋友从北京皇宫弄出来的,用它可以换八十担课的田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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