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晚会上,我混在众多歌手中登台亮相,挺带劲地从民歌唱到美声。余兴未足,晚会后好几天,还在哼唱那几首歌,一时间真有一种自己会唱歌的错觉。先生捂着耳朵直摇头:“白开水,白开水。”他原来总说我写的文章是白开水,现在我唱的歌也是白开水。看来,在他眼里我就像狄更斯笔下那位大卫考伯菲尔的姨祖母,刻板而无趣味,让我扫兴之至。
其实,先生说的有理。论唱歌,我是外行。我天生有一副不怎好听的嗓子,脸皮又薄,一向行事缩手缩脚,很在意别人的感觉与评论。因此,小学毕业后就再没有在人前唱过歌。上大学时,班里要出节目,选中了《音乐之声》中的两首歌。全班一共只有四位女生,我想躲都没处躲,只好硬着头皮去滥竽充数。彩排时,编导光见我张嘴,听不到声音,恨得要拿指挥棒敲我。
很羡慕那些天生银质嗓子的人,也很自卑自己没有好嗓子。我先生的嗓子不错,据说带着点金属撞击音。只是一张嘴就跑调,纠正也没用,说是不知道调在哪里。我们这样一对有嗓子没调有调没嗓子的搭档,却有一大帮爱唱歌也会唱歌的朋友。家里早在十多年前就置办了卡拉OK的设备,专供爱唱歌的朋友尽兴发挥。偶尔地,我也会拿起话筒捏着嗓子唯唯诺诺唱几句凑热闹,先生总取笑我太拿捏放不开。在他看来,唱得好不好没关系,要唱就得放开来唱。所以,他唱歌是很放得开的。不管别人怎么唱,也不管什么调不调的,任由嗓子跟着感觉走,直唱得五彩缤纷,让人耳晕。想同他一起唱的人就苦了——没法唱。听的人也苦了——没法听。于是,朋友们强烈建议他拜师学艺,找找调在哪里。先生便下了决心,拜了师。
我先生是个极其认真的人,拜师后,还真就认真地学了起来。别看他有一个学数理化的好脑子,在唱歌这方面,他就像金庸笔下的郭靖学武功,悟性实在不高。但他有郭靖般的毅力,肯下功夫。练了一段时间,还真让他找着了调的位置。去年夏天回国,与全家人团聚时,先生唱了一首老师句把句教出来的歌——《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父母兄妹一齐瞪圆了眼:没想到他还能唱出不跑调的歌来。
无独有偶,我的一位研究生同学也在同期开始学唱歌。这位同学与我从毕业便各自东西,他在东海岸当教授,我在西海岸做工程师,平时少有联系。2005年,他携全家来洛杉矶玩,闲聊中得知,我先生在学唱歌,便很兴奋,一副找到知音的样子。
我这位教授同学原先不会唱歌,嗓子也很一般。功成名就后,厌倦了学术研究,转而对唱歌有了兴趣。这下子不得了,他把用于学术研究的劲头和时间全部用在了唱歌上。学术是不再继续研究了,搞副业赚外快的事更无暇去做,一门心思只唱歌,每天练习三到四小时,从家唱到办公室。下课后,走回办公室就是一嗓子,唱得满楼道响。直唱的老婆皱眉同事躲,进步因此而神速。听说我们这里有合唱团,提出要与其中高手过过招。我着手为他办了一场唱歌派对,教授自然是主角。每逢他唱,他将双手交叉放在腹前,微闭双眼,非常地投入。合唱团的男士们很绅士,一脸正经地聆听品味,只在眉梢眼角飘出一丝不以为然的笑意,女士们却都毫不客气地笑得前仰后合。而教授只顾闭着眼睛唱,外界反应不但丝毫影响不到他的发挥,倒像是为他助兴加油,让他越唱越上劲。
转过一年,教授回国,通过了男高音的十级考试,拿了个证书。去年夏天,他又来此地,还想见见合唱团的高手们,高手们也想见识一下十级男高音的功底,于是我再次筹办唱歌派对。没想到,士别三年,真当刮目相看。一首《西部放歌》,教授唱得字正腔圆,圆润自如。尤其最后一句高音C把歌推到了高潮,众人听得心潮澎湃,口服心服。事后都说,上次看他唱笑掉了一个下巴,这次跌破了几双眼镜。
人哪,就得像教授和我先生那样,不必瞻前顾后,想唱就唱,才能活出潇洒、活出自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