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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是真才子自风流——晚唐诗人杜牧

唐代才子众多,如繁星满天,使人眼花缭乱。满眼的才子,风流者却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多,首当冠之以风流才子的诗人非杜牧莫属。晚唐诗人杜牧是一个富于传奇色彩的人物,他出身官宦,他的祖父杜佑曾经当过宰相,又是著名的历史学家。所著《通典》是我国第一部记述典章制度的通史,有非常高的学术价值。这样的家庭环境,使杜牧不容选择地要把自己放在一个制高点上来设计理想的人生目标!他写过政治军事论文,还注译过《孙子兵法》,很以这方面的才能自负。穆宗长庆二年即822年,杜牧20岁时,已经博通经史,尤专注于治乱与军事。23岁便写成了《阿房宫赋》。文宗大和二年即828年,26岁进士及第。谈及杜牧的进士及第,还有这样一段佳话,有一本叫《唐摭言》的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个小故事。当时,朝廷派礼部侍郎崔郾到东都洛阳主持进士科考试,百官公卿都到城门外摆好酒席饯行,车辆之盛,官员之多,实属罕见。此时太学博士吴武陵也骑着一头毛驴过来凑热闹。他一见崔郾,便把他拉到一边,拍着崔郾的肩膀说:“老弟担负此任,乃是人心所向,众望所归,老夫年迈,不能为朝廷排忧解难,但仍愿出微薄之力,今日为你荐一贤士。”接着他将杜牧所写的《阿房宫赋》呈给崔郾,并当面诵读了《阿房宫赋》,崔郾也是一个有品味的知识分子,听后赞叹不已。吴武陵趁热打铁,要求崔郾在接下来的考试中将杜牧点为状元。崔郾面露难色,推辞道:“状元已经有了,第二三四名都有了,就让他以第五名进士及第吧。”崔郾回到酒席上,同僚问他吴博士来做什么。崔郾回答说,他向我推荐了一名进士。同僚连忙追问是谁,崔侍郎回答说是杜牧。旁边立刻有人接着说,听说杜牧其人才气很大,只是行为不太检点,喜欢烟花风月,经常出入红灯区。崔侍郎重然诺、讲诚信,对其他同僚的说三道四不予理睬,录取了杜牧。不过他以这种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在考试前就如此轻易地决定众多考生命运的做法,还是让人对唐朝的科考产生怀疑,那里究竟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黑幕呢?不过,杜牧终究没有辜负吴武陵的期望。

大和二年即828年,杜牧在洛阳高中进士,感到无限荣光,若干年后,唐代进士便以杜牧为荣了。不过,这里有这样一则小故事,足以说明前面朝廷官员对杜牧的诟病决不是空穴来风。说是杜牧未曾及第前,风流洒脱,浪漫不羁,常出入红灯区,在风尘中有不少红颜知己。有一回他看上了一位青楼小姐,他在这家青楼盘桓了有些日子,一天,他打算去考试,临走前,他的这位红颜知己和他难舍难分,对他是海誓山盟,信誓旦旦,感动的杜牧拔下自己的一颗牙齿交给这个女子作为定情礼物,并承诺等他从科场下来,一定将她输出来,并答应娶她为妾。杜牧一下科场,就去找这个青楼女子,可这个青楼女子对他非常冷淡,杜牧一气之下索要他的定情礼物,那女子打开一个箱子,对杜牧说:“请便吧”。杜牧一看,箱子里装满了牙齿,杜牧一下子被惊呆了,悄然离开青楼。

等放榜以后,杜牧榜上有名,他高兴地赋诗:

东都放榜花未开,三十三人走马回。

秦地少年多酿酒,却将春色入关来。

放榜的时候,洛阳的花儿还未绽开。三十三名中举的进士骑着高头大马得意洋洋地行走在长安大街上,他们要去参加各种庆祝活动,出席各种酒会。在庆典会上,喝着秦地的美酒,心情舒畅,满面春风,仿佛春色就是被他们带进长安的。这时的杜牧,顾盼生辉,一举手,投足,都是才情万种。他们一行三五人来到曲江寺院,碰见一位打坐的僧人,攀谈起来。僧人便一一讯问了几个人的姓名,依次轮到了杜牧,他非常得意地报上大名,满以为僧人会大吃一惊,露出追星族的狂热,谁知这位僧人听后面色平静,并淡然地追问杜牧,现在从事何种职业,这让杜牧分外失落,同行的朋友赶紧把杜牧连中两元的喜事拿出来炫耀,僧人依然不为所动,诗人很是惆怅,现场赋诗一首:

家住城南杜曲旁,两枝仙桂一时芳。

老僧都未知名姓,始觉空门气味长。

杜牧自视甚高,极想有一番作为,可是他并没有脱颖而出的能耐,时代也并不特别照顾他,给他一试身手的机会。加之他秉性刚直,又爱发议论,因而,二十六岁进士及第后,有十几年时间一直在节度使手下当幕僚。他本来就是个风流才子,既感到郁郁不得志,于是就放浪形骸之外,干脆流连于歌楼酒馆之间,寄情酒色,留下了好些风流故事。

大和二年即828年十月,杜牧进士及第后的第八个月,他就奔赴当时的洪州,即王勃写《滕王阁序》的那个地方,开始了他长达十多年的幕府生涯。其时沈传师为江西观察使,他做了沈传师的幕僚。沈家与杜家为世交,沈传师是文学爱好者,对当时的知名文人都很眷顾,与杜牧的关系也颇为密切。他常常出入沈家,听歌赏舞,蹭饭蹭酒,还对沈家的一位叫张好好的歌女很有好感,可惜主人对此女子心仪已久,抢先一步,纳为小妾,使杜牧空有羡渔之情。大和八年,杜牧在洛阳与张好好不期而遇,此时的张好好已经沦落为他乡之客,以当垆卖酒为生。杜牧感慨万分,写了一首五言长篇《张好好诗》。由于情绪饱满,不仅文笔流畅,而且书法更为飘逸,为杜牧贏得了书法家的美名。

也就在这期间,杜牧的另一首与歌女有关的诗歌也同样为他博得了盛名,这就是《杜秋娘诗》。杜秋娘本是金陵美女,妩媚动人,能歌善舞,能联诗作曲,十五岁时,一曲《金缕衣》就俘虏了镇海节度使李锜,全诗是这样的: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首诗含义比较单纯,反复咏叹强调爱惜时光,莫要错过青春年华。从字面看,是对青春和爱情的大胆歌唱,是热情奔放心情的坦诚流露。如果有人将它的主题作“及时行乐”看,似乎境界低了些,如作“珍惜时光”看,便觉摇曳多姿,耐人寻味。据说李锜听后,兴奋异常,将她收为小妾,让她度过一段甜蜜时光。后来李锜起兵对抗朝廷,兵败被杀,杜秋娘作为罪臣家眷被送入后宫为奴。在后宫里她继续发挥自己的专长,充当歌舞姬,杜秋娘再以这一曲《金缕衣》俘虏了年轻的唐宪宗,被封为秋妃。杜秋娘虽然总是唱着同一首歌,但却能征服不同的人,可见她的智商很高。一个能俘获皇帝的心的女人,其个人魅力可想而知。她还经常不着痕迹地参与军国大事,深得宪宗皇帝宠信。后来宰相李吉甫劝唐宪宗再选天下美女充实后宫,宪宗皇帝自豪地说,有秋娘相伴,就足够了。穆宗皇帝即位后,还任命杜秋娘为皇子李凑的保姆。也正是这一任命,让她卷入权力的角逐中。李凑失势被废,杜秋娘也被撵回老家。不过,我还是要为杜秋娘说上两句,自古女子的命运多掌握在别人手中,而出身微贱的杜秋娘,却敢于凭着自己的才智向命运挑战,博得了一段辉煌的历程,光这一点足够令后人产生无限的钦敬之情。到金陵出差的杜牧,看见曾经光彩照人风华绝代的杜秋娘,如今人老珠黄铅华褪尽,不禁产生了怜香惜玉的悲悯之情,便提笔写下了长诗《杜秋娘诗》。这首诗脍炙人口,据说当时传唱大江南北,可能是因为大家对这个风云一时的演艺界的超女、政治舞台上的巨星太熟悉了。

也许是世交的缘故,在沈传师幕下,杜牧注重维护自己的形象。不过和许多官员一样,一旦离开自己的工作单位,到外地出差办公,往往就会有一些超出常规的举动。野史《丽情集》记载,杜牧很早听说湖州景色秀美,且多丽人,心向往之。有一次,他争取了一个公差前往湖州。当时湖州的父母官姓崔,是杜牧的老朋友,非常热情的接待了杜牧,并且杜牧还有幸参加了当地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赛舟会。在这次赛舟会上,杜牧有一个意外的收获,他看见一位老夫人牵着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只见她年龄虽然幼小,但看上去却是清丽脱俗,娉婷韵致。杜牧一见大喜过望,并为这个小女孩吟过数首诗,决定要娶这个小丫头,并送给她们厚重的聘礼,约定十年后定来湖州为官,那时再来娶小女孩。如果届时不来,她可以嫁给别人。

十三年后,也就是大中三年,杜牧如愿以偿地来到湖州担任刺史。上任伊始,他就派人去寻找当年的小姑娘,谁知那女孩已经嫁人三年,生了二子。杜牧也是心知肚明,这事怨不得别人,自己虽是个小官僚,可也是饱读诗书,受过圣人教诲,不能做伤天害理之事,所以只有用写诗来自我解嘲:

自是寻春去较迟,不须惆怅怨芳时。

狂风落尽深红色,绿叶成阴子满枝。

前两句是自叹自解,抒写自己寻春赏花去迟了,以至于春尽花谢,错失了美好的时机。把诗人那种自怨自艾、懊悔莫及的心情充分表达出来。第二句写自解,表示对春暮花谢不用惆怅,也不必怨嗟。诗人明明在惆怅怨嗟,却偏说“不须惆怅”,明明是痛惜懊丧已极,却偏要自宽自慰,这在写法上是腾挪跌宕,在语意上是翻进一层,越发显出诗人惆怅失意之深,同时也流露出一种无可奈何、懊恼至极的情绪。后两句写自然界的风风雨雨使鲜花凋零,红芳褪尽,绿叶成阴,结子满枝,果实累累,春天已经过去了。似乎只是纯客观地写花树的自然变化,其实蕴含着诗人深深惋惜的感情。用自然界的花开花谢,绿叶成阴,结子满枝,暗喻少女的妙龄已过,结婚生子。但这种比喻不是直露生硬的,而是若即若离,婉曲含蓄,即使不知道与此诗有关的故事,只把它当作别无寄托的咏物诗,也是出色的。隐喻手法的成功运用,又使本诗显得构思新颖巧妙,语意深曲蕴藉,耐人寻味。这使我想起了唐代另外一位诗人崔护的故事。有一年的清明节,崔护到长安郊外城南庄踏青散步,因为口渴,就向一处桃花盛开的农家走去讨水喝。从农家院子里翩跹出一位非常美丽的少女,捧给他一杯清水,并依在桃树旁凝视,这情景使诗人难以忘怀。次年,崔护又来这里,虽然景物依旧,但少女却不知去向,于是在紧闭的院门上写下了: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去年的今天,我在这个盛开着桃花的院子门前,见到了那位面庞美丽的像桃花一样的姑娘。时隔一年的今天,我又来到此地,那位含羞的姑娘不知去向了,只有那桃花依旧在和煦的春风中盛开。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少女的无限思念之情。从故事情节来看,这是一首即兴诗,它给人看到的似乎只是两个简单的画面——桃花映着人面,人面去后的桃花。巧妙地显示了人物感情的发生、发展和起伏跌宕的变化,诸如初遇的脉脉含情,别后的相思,深情的重访,未遇的失望等等,都或隐或现地表达出来了。给人以清澈醇美的感觉,令人回味不尽。

杜牧开始放浪形骸的生涯,应该是在扬州担任牛僧孺的掌书记之时。扬州这个名字,不仅充满了诗情画意,令人心驰神往,而且是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地方,还是一个闻名中外的历史文化名城。这里不仅有“泗水流,汴水流,流到瓜州古渡头”的瓜州古渡头;有风光旖旎的瘦西湖;有京杭大运河的邗沟渠。而且,东渡扶桑向日本传播中国佛教文化的鉴真大师曾经生活在扬州;李白、孟浩然、杜牧、欧阳修、史可法、以郑板桥为首的“扬州八怪”、朱自清、汪曾祺等古今文化名流,也曾在扬州留下过他们的足迹……然而,真正让我们向往扬州,并促使我们了解扬州的,却是晚唐著名的诗人杜牧和他那些回忆扬州的诗歌。翻开杜牧的诗集,最亮丽的、千百年来乃至今天一直受到人们喜爱的那些诗,很多是写扬州的。可以说,杜牧用诗歌传播了扬州的美名,扬州成就了杜牧的诗名。那时沈传师上调为吏部侍郎,不知什么原因,杜牧却没有能够追随而去。或许正是仕途上的蹉跎,让他有些自暴自弃;或许是三十一岁的他过于年轻,经受不住诱惑;也或许有些才子禀性如此。杜牧一生中,曾两度在扬州生活过。第一次是在833年至835年,833年四月,杜牧答应淮南节度使牛僧孺的邀请,由宣州(今安徽宣城)来扬州,在其幕中任推官、监察御史、转掌书记。在唐代,节度使府掌书记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职位,因为节度使府公务繁重,牛僧孺委任杜牧为掌书记,可见对他的器重。总之,在扬州的那些日子里,杜牧日日宴饮,夜夜笙歌。大和九年,他升任监察御史,即将离开扬州前夕,牛僧孺给他饯行,叮嘱他以后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风情不节”。碰见喜欢的女孩子,尽管可以娶回来放在自家小院里,反正纳小妾没有数量限制,不受社会规则约束,你可以尽情去做。不要大半夜一个人四处乱钻,闯红灯区,以致夜不归宿。杜牧开始还矢口否认。当牛僧孺派人拿来一大堆档案,上面尽是保安人员追踪保护杜牧的工作记录,写着“某年某月的某一晚,杜书记夜宿某家,拂晓安全归来”之类的话语时,杜牧的内心里又是惭愧又是激动,领导这样关心爱护自己,唯有死心塌地追随领导,洗心革面的侍候领导,才能对得起领导对自己的知遇之恩。只可惜在以后的日子里,牛党长期处于下风,即使得意之后也忘记了杜牧,唯有李党的领袖李德裕牢牢地记住了杜牧是对方阵营的人,每当杜牧有抬头的趋势,就毫不留情地将他打压下去。南宋的周必大很羡慕杜牧碰上了一位好领导,他说唐朝藩镇的那些幕僚,上班都很辛苦,可以说是两眼一睁,干到熄灯,哪有时间钻窟窿打洞,基本上没有闲暇,工作时间远远超过八小时,比我们今天的白领还要辛苦。然而杜牧就不一样了,他可以四处闲逛,看来,牛僧孺对他是另眼相待。不过,领导的爱护不是那么好消受的,那是要以前程为代价的。临离开扬州时,杜牧与自己的红颜知己扬州当地的一位歌女作别时,写下了两首著名的赠别诗: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多情恰似总无情,惟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其一,着力描述这个女子的年轻美貌,体态轻盈,身姿袅娜,美丽无比,接着用豆蔻含苞待放来比喻女子娇嫩的美质。十里扬州,车水马龙,花枝招展,美女如云,真正让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卷起无数珠帘,不知有多少红衣翠袖的美人,有哪一个能比得上她的。这一句不仅将扬州珠光宝气的繁华气象传达出来,也在贬低扬州所有美女中突出一人之美,起到了众星拱月的效果。

其二,先写诗人对妙龄女子留恋惜别的心情,“多情恰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手,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致使他觉得,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达他内心的深情。“惟觉樽前笑不成”,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人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惜别之情通过那彻夜流溢的烛泪传达出来。因为留恋难舍,告别宴饮通宵达旦,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杜牧于大和七年至九年间(833—835)曾在淮南节度使牛僧孺幕中任推官,后来转为掌书记。此时韩绰就任淮南节度使判官,二人是同僚。大和九年,他升任监察御史,离开了扬州,他曾写诗《寄扬州韩绰判官》寄给韩绰,诗的内容是这样的: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这是一首调笑诗,与友人韩绰调侃。意境优美,清丽俊爽,情趣盎然,千百年来,传诵不衰。前两句“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回忆想象中江南的秋日风光。青山一带,隐现天际,绿水悠长,迢迢不断。眼下虽然已到深秋,但想必温暖的江南草木尚未凋零,仍然充满生机吧。扬州地处长江北岸,但整个气候风物,实与江南无异。不少诗人写诗歌颂扬州,说明扬州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简直是花团锦簇,四季如春。而诗人此刻正在北方中原地区遥念扬州,因而他自然而然地将扬州视为风光绮丽的“江南”了。“草未凋”与青山绿水组合在一起,正突现了江南之秋明丽高远、生机勃勃的特征。诗人非常怀念繁华的旧游之地,在回忆想像中便赋予扬州以完美。这两句特意渲染了山清水秀草木常绿的江南清秋景色,正是要为下两句想象中的生活图景提供美好的背景。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诗的三四两句由写美景转到旧日同游好友韩绰身上,点醒寄赠之意,趁此表现出扬州特有的美景佳胜,和自己对它的怀念遥想,诗人将回忆之地集中到“二十四桥明月夜”,因为此景最能集中体现扬州风光的繁华独绝和浪漫美丽。二十四桥是唐代扬州城内桥梁的总称,“二十四桥明月夜”将活动场所集中于小桥明月,实际上等于说整个扬州的明月夜,更加突出扬州的“江南”水乡特点。杜牧在扬州做幕僚的两年中,经常于夜间到十里长街一带征歌逐舞,过着诗酒流连、风流放纵的生活。当时韩绰想必也常与诗人一起游赏。所以诗人设问,此时此刻,你在二十四桥中的哪一桥上教歌妓们吹箫作乐流连忘返呢?这幅用回忆想象织成的月明桥上教吹箫的生活图景,不仅透露了诗人对扬州繁华景象及令风流才子们醉心不已的生活的怀恋,而且借此寄托了对往日旧游之地的思念,重温了彼此同游的情谊。既含蓄地表现了对友人的善意调侃,又对友人现在的处境表示了无限羡慕。

后来他还写了《遣怀》诗回顾这段美好时光:

落拓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此诗追忆扬州岁月之作。诗的前两句是昔日扬州生活的回忆,“落拓江湖载酒行”,是说诗人潦倒江湖,以酒为伴,留恋于秦楼楚馆、美女娇娃之中,过着放浪形骸的浪漫生活。“楚腰纤细掌中轻”一句运用了两个典故,楚腰,指美人的细腰。“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掌中轻,指汉成帝皇后赵飞燕,体轻,能为掌上舞。从字面看,两个典故都是夸赞扬州妓女的美貌,但仔细玩味“落魄”两字还是多少传达出了诗人很不满于自己沉沦下僚寄人篱下的境遇,因而他对昔日放荡生涯的追忆,并没有一种惬意的感觉,只是痛苦的回忆,又有醒悟后的感伤。“赢得青楼薄幸名”,“赢得”二字,调侃之中含有辛酸、自嘲和悔恨的感情。这是进一步对“扬州梦”的否定,可是写得却是那样貌似轻松而又诙谐,实际上诗人的精神是很抑郁的。诗人的“扬州梦”生活,是与他政治上不得志有关。一副痛心疾首追悔莫及的姿态,似乎一别扬州,他就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其实,反思的背后更是炫耀与向往。年纪大了,官位高了,他自然得收敛一些,不过,逮住机会,他仍然会故态复萌。

杜牧离开扬州回京复命,途经金陵,在这个六朝故都逗留了一段时间,凭吊了南京的许多文化遗迹,曾留下了《泊秦淮》《江南春》等诗篇。我们先来看他的《泊秦淮》: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建康是六朝故都,秦淮河穿过城中流入长江,两岸酒家林立,是当时豪门贵族与官僚士大夫享乐游宴的场所。唐王朝的都城虽不在建康,然而秦淮河两岸的热闹繁华景象却一如既往。一句“烟笼寒水月笼沙”,描绘了在暮烟和凉月笼罩下的秦淮河迷蒙冷寂、幽静淡雅的水边夜色。“夜泊秦淮近酒家”是说在夜已很深时,诗人划船停泊在距离酒家很近的秦淮河岸边,镜头对准淮河岸边一家酒家。可见诗人每到一处,马不停蹄地奔走于歌楼酒家,寻找娱乐场所。因此,说诗人留恋于秦楼楚馆、美女娇娃之中,过着放浪形骸的浪漫生活也不为过。“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前的是一个正在唱《玉树后庭花》的歌女,由此引发出诗人对“商女不知亡国恨”的深沉感慨。《玉树后庭花》是南陈灭亡前夕陈后主制作的歌曲,被后世称为亡国之音。那个歌女唱的也许真是《玉树后庭花》,也许只是一般的流行歌曲。但由于诗人心中有一幅陈后主荒淫亡国的图像,而且蜻蜓点水一样老在现实生活中寻找叠合点,此刻也就在诗人眼前出现了。他表面上是指责卖唱的歌女不顾国势的日益危机,还在唱这种靡靡之音,实际是指责晚唐士大夫毫无心肝,在国家风雨飘摇的时刻,还这么醉生梦死地享乐。“犹唱”二字,微妙而自然地把历史、现实和想象中的未来串成一线,意味深长。于委婉曲折的风调中表现了辛辣的讽刺,以及深沉的悲痛和无限的感慨,堪称绝唱。表达了一个较为清醒的封建知识分子对国事怀抱隐忧的心境,又反映了官僚贵族正以声色歌舞、纸醉金迷的生活来填补他们腐朽而空虚的灵魂,而这正是衰败的晚唐王朝的现实生活的写照。

再看他的《江南春》: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这首诗前两句把千里江南莺啼燕语,绿肥红瘦的明丽春光铺展在读者的眼前,使读者的心胸也似乎扩展到能容纳千里的幅度。后两句借南朝迷恋佛教,大建佛寺,导致国力贫弱而终于沦亡的教训,来提醒晚唐统治者不可再蹈覆辙。

前两句“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写千里江南,黄莺歌唱,绿树红花,村庄傍水,城郭依山,酒旗招展,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迷人的江南经诗人生花妙笔点染,显得更加令人心旌摇荡。有意思的是明代杨慎,曾对此诗提出质疑,他在《升庵诗话》中说:“千里鸾啼,谁人听得?千里绿映红,谁人见得?若作十里,则莺啼绿红之景,村郭、楼台、僧寺、酒旗,皆在其中矣。”对于这种意见,何文焕在他的《历代诗话考索》中驳斥道:“即作十里,亦未必尽听得着,看得见。题云《江南春》,江南方广千里,千里之中,莺啼而绿映焉,水村山郭无处不酒旗,四百八十寺楼台多在烟雨中也。”何焕文的观点是对的,作为艺术的诗歌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丰富的想象性,千里江南,水村山郭,楼台寺庙,花红莺啼,都是诗人的想象,不必一一坐实。后面两句也同样,“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金碧辉煌、屋宇重重的佛寺,本来就给人一种深邃的感觉,现在诗人又特意让它出没掩映于迷蒙的烟雨之中,就更增加了一种朦胧迷离的色彩。这样的画面与前面的水村山郭、绿树莺啼的明朗绚丽相映衬,才能淋漓尽致的传达出江南春的丰富多彩,并给人以遐想。

回到京城任监察御史的杜牧,因为在朝担任宰相的好友李中敏受到郑注的压制,深感前途暗淡,对政治心灰意冷,借口身体有病,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去东都洛阳。谁料这次消极怠工,使他逃过一劫。该年十一月,文宗皇帝与郑注合谋诛杀宦官失败,引起宦官疯狂反扑,大量无辜官员被乱刀砍死。然而在洛阳的杜牧,感到政治形势更加恶化,生活细节上也更为随意。当时洛阳最高行政长官李尚书在家里举办宴会,按照规定,监察部门的官员应该避嫌不能参加。但杜牧听说宴会上歌妓盛列,美女如云,连忙轻骑而来,连饮三大杯酒,然后对座中的歌妓一一扫描,最后把目标锁定在紫云身上,才回过头来对李尚书说,我曾经听说您家里有一个咏紫云诗的女子,今日一见,方知名不虚传。如果能把她送给我,我这一生就在也没有什么追求了。李尚书家妓中最负盛名的就是崔紫云,她的诗作词采清丽,长相端庄脱俗,深受尚书宠爱。众位歌妓听了杜牧的无理要求,都暗暗窃笑。杜牧见此情形,立刻现场赋诗一首:

华堂今日绮筵开,谁召分司御史来。

忽发狂言惊满座,三重粉面一时回。

咏完了诗,杜牧当即告别,准备骑马而去。李尚书见杜牧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也不好意思拒绝这个大才子的要求,于是就把紫云赠给了他。紫云临行前也献诗一首:

从来学得斐然词,不料霜台御史知。

愁见便教随命去,恋恩肠断出门时。

表面上对李尚书恋恋不舍,心底里甭提有多高兴,毕竟杜牧是个青年才俊,风流倜傥,蓬勃着生命的活力和生活的情趣,不同于李尚书那个呆板迂腐的如同枯木的糟老头。

842年,杜牧主动要求离京去做地方官,因为京官工资不高,他的家庭负担过重,杜牧多次请求外任,三次上书宰相,终于当上了湖州刺史。不久由湖州调任黄州担任刺史。到黄州以后,他遍游了黄州的名胜古迹,凭吊了当年周瑜火烧曹操的赤壁,当诗人站在滔滔东去的大江之滨,目视“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壮丽景象,回忆三国时代在赤壁所发生的吴蜀联军大败曹兵,从而奠定三国鼎立局面的“赤壁之战”,抚今追昔,不禁心潮澎湃,诗兴大发,挥笔写下了著名的咏史诗《赤壁》:

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

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一二句写作者在江边淤沙之中拣到一柄残戟,经过一番磨洗,辨认出它的确切年代,乃是赤壁之战的遗物,不禁引起了“怀古之幽情”。诗人以辨识一柄“折戟”的朝代的话语,置于诗作的开端,引发后两句的历史议论,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后两句是议论。在赤壁战役中,周瑜主要是用火攻战胜了数量上远远超过自己的敌人,而其能用火攻则是因为在决战的时刻,恰好刮起了强劲的东风,所以诗人评论这次战争成败的原因,只选择当时的胜利者一周郎和他赖以制胜的因素一东风来写,而且因为这次胜利的关键,最后不能不归于东风,所以又将东风放在更主要的地位上。却从反面落笔,如果这次东风不给周郎以方便,那么,胜败双方就要易位,历史形势将完全改写。因此,接着就写出假想中曹军胜利,孙刘失败之后的局面。但又不直接铺叙政治军事情势的变迁,而是间接地描绘两个东吴著名美女将要承受的命运。如果曹操成了胜利者,那么,大乔和小乔就必然要被抢去,关在铜雀台上,以供他享受了。这两位女子并不是平常的人物,而是属于东吴统治阶级中最高阶层的贵妇人。大乔是东吴前国主孙策的夫人,当时国主孙权的亲嫂,小乔是正在带领东吴全部水陆兵马和曹操决一死战的军事统帅周瑜的夫人。她们虽与这次战役并无关系,但她们的身份和地位,代表着东吴作为一个独立政治实体的尊严。东吴不亡,她们绝不可能归于曹操;连她们都受到凌辱,则东吴社稷和生灵的遭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们在不期而然的历史思考中,无意间揭示出一个历史的奥秘,许多帝王将相们可以“冲冠一怒为红颜”,也可以“冲冠一怒为江山”,但绝不会冲冠一怒为百姓。但他们常常为自己的那些不足为外人道的贪婪欲望披上了民族大义的神圣袈裟,罩上了家国情怀的绚丽光环。岂不知在这些神圣的袈裟和绚丽的光环下,隐没了多少劳苦大众的呻吟呼号,深藏着多少黎民百姓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怆。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在荒诞的背后隐藏着深深的悲凉。

两年后,朝廷认为他是个人才,不应滞留在地方,又把他调回京城,提拔为考功郎中,次年又升为中书舍人。当时人们重视京官轻视外任,削尖脑袋设法留在京都。留在京都,可以整天瞄在朝堂,与皇帝混个脸熟,自然提升的机会多,发展的空间大。而杜牧恰恰相反,一心想做地方官,而领导偏偏把他挽留在京都。在京都长安任职期间,他曾到过骊山华清宫,并有感而发写了三首绝句。华清宫是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修建的行宫,是玄宗和杨贵妃寻欢作乐的场所,后代诗人多以此为题写咏史诗,杜牧的三首绝句尤其精妙绝伦,脍炙人口。我们来看第一首:

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一句写华清宫所在地骊山的景色,只见花草树木,郁郁葱葱,亭台楼阁,错落其间,宛如团团锦绣。二句写忽然间,平日紧闭的宫门,一道接着一道缓缓地打开了。三四句是说原来一名专使骑着驿马疾奔而来,身后扬起一阵阵红尘。贏得的只是宫里妃子的展颜一笑。杨玉环爱吃荔枝,这点个人小嗜好本无可非议,特别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这点嗜好说不定还能增添她的个性魅力。但问题她不是一般女人,而是“三千宠爱在一身”的皇贵妃,于是,个人小爱好便演绎成了历史大波澜,搅得天翻地覆。据说,四川为了给朝廷上贡荔枝,一路上驿马不知踏坏了多少良田,又有多少马匹在传送的奔跑中毙命,还有多少驿吏在无法应差的情况下纷纷逃去。当杨贵妃远望“一骑红尘”开心的展颜一笑,那笑容背后潜藏着多少不幸。然而杨贵妃最多也不过有一种第一夫人的荣耀感,或许还会勾起一缕思乡之情,因为荔枝来自她的巴蜀老家。她绝不会想到,在驿马经过的漫漫长途中,有一个马嵬的地方,已为她准备了一座香冢。“妃子笑”这三字太有深意了,它让我们同样想到春秋时期,周幽王为博得宠妃褒姒的一笑,点燃烽火,导致国破身亡。诗歌通过送荔枝这一事件,鞭笞了唐玄宗宫廷生活的骄奢淫逸,也传达出诗人对历史的深切透视。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杜牧不愿到京城,据说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金华子》一书记载,杜牧曾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神仙言之凿凿地说他最后的官位就是紫微郎。杜牧一当上中书舍人,果然重病缠身,他自知不久于人世,写好墓志铭,并把诗稿烧掉了绝大部分。他的外孙裴延翰所收藏的杜牧诗篇,超过了杜牧自己留存下来诗稿的十之七八。看来,上天也嫉妒我们看到了太多的唐诗。杜牧为什么也要焚烧诗稿呢?因为他曾经批评元稹白居易写了太多的艳词俗语,认为这些艳体诗,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宋人刘克庄指责杜牧“风情不浅,青楼薄幸之句,街吏平安之报(即杜牧在扬州时保安人员的工作回报),未知去元、白几何”。言外之意,杜牧的艳体诗写作上与元、白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可能杜牧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为了给后世留下一个光辉形象,他有意识地毁掉了大量诗篇。但他没有意识到,后人对这些艳词的兴趣远远超过他的那些庄重严肃的诗文。

杜牧是一位正直清醒的诗人,他在正视历史的偶然性的同时也尊重历史的必然性,在承认历史的荒诞性的同时也触摸了历史的残酷性,在透视历史兴衰的深层因果关系的同时也预测了历史将来的发展走向。然而,末世诗人关照历史,往往鲜有治世诗人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更不具有盛世诗人的饱满与豪迈,有的只是对历史创伤的悲怆抚摸和无奈呻吟,从这个意义上讲,杜牧的诗只能是大唐落日的一曲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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