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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瞳孔里的天空(2)

像多少年前那个未曾到来的夏至。

想像《夏至未至》一样安静到消失声音,被人遗忘存在的痕迹。像多少年前那个未曾到来的夏至,一切都未曾来到。

很喜欢小四写在每个章节前的小诗,华丽,用极富诗意的意象描绘了极为开阔的意境。雨水充沛的夏季,连绵的香樟,以及扑向死亡的芦苇,成为篆刻进青春的皮肤的经典。当这些小诗被我不经意地研读时,青葱的字眼在我的脑海里唤起熟悉的回音,发掘出回忆深处的共鸣。我忽地想起我曾在什么时候读过这些小诗,心底涌起激动而又惊喜的感觉。没错,是它们,是这些精致的字眼,曾滋润过我年少的心。

初二上学期时我抽屉盖的背面被这张桌子的上任主人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各种各样的小诗。题目都是彩色笔写的,每首小诗都排成整齐的方阵,堆在一起就像一张有规划的手抄报。小诗中记忆最清晰的是“跳过绿春悲秋忍冬和来年更加青绿的夏天”、“白雪染上黑色”,“你又带着一脸明媚与白衣黑发在路的岔口出现”,让我那一整个学期都诗兴大发。当初我以为这些诗是这张桌子的上一届主人想出来的,很长时间都对他崇拜到要死。直到现在,当我在《夏至未至》上翻到了这些华丽的诗句,我惊讶到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但是感谢《夏至未至》,感谢那个在我的课桌上刻下那些诗句的人,滋润了我那段岁月。

可能是因为这相隔两年的缘分,我很喜欢这本书。从华丽的文字开始,从清新的风格开始,从那不急躁的、缓慢地在稳中求进的情节开始,我爱上了它。是它,以及《处女座》之中的《摇曳之夏》,让我莫名其妙地爱上了夏天。

于是,就莫名其妙地以为夏天最容易滋生出暖昧的情愫,于是,夏天给我的印象因它们的文字而颠覆,记忆里单纯的炎热和冰淇淋不再能代表夏天,夏天应该是茂盛的、青葱的,水气弥漫的,空气里飘散的是充沛的雨水和叶子清新的气味,拥挤着涌入鼻腔。头顶上是吱呀乱叫的老旧电风扇,窗外永远是连绵不断的绿树,白光闪烁,眼前的男生扑面而来的是青草与洗衣粉混合后的干净味道。

然后,一切都因此而纯净。

然后,夏天的一切都带有了回忆时的淡然与悠长的韵味。似乎本该是这样。

似乎本该是这样,像多少年前那个失去夏至的夏天。

其实我一直没搞懂,“夏至未至”究竟是什么意思。书中应该是彻底地没出现“夏至”这个词,故事也不是在夏至到来之前结束,而一个在夏天里起承转合的故事,就是被这么理所当然地安上了这样一个名字。然后平凡的夏天也因为这个故事而有了生命。

有了生命的夏天,什么样?

现在正是一个摇曳的八月尾,空气渐渐褪去了锐利的温度。夏天以一日之差让我恍惚之中觉得已经结束了,是的,风吹来已经变得毫不留情。一个阑珊的夏天。

我是在夏天燃烧得正旺盛的时候买了这本书,和很多同学一起看的。其实很对不起小四,就像小四心里也觉得对不起七七一样。关于这本书的反面人物,到最后就连小四都没忍心去揭穿,就算她在最后做了很多对不起主角他们的事。可是没忍心,我也没忍心,虽然看完这本书后,我们达成了一致意见,把“程七七”列入了骂人词汇表,对某人表示极度不满时就大声地对他说:“你这个程七七一样的人!”

是啊,小四写的基本上都是悲剧,而这本书之所以成为悲剧,就是因为程七七这个人。她为了自己,毁掉了好多人的幸福。或许,没有这个人还是会有一些人受伤,但她让结局崩坏得更为彻底。她怕遇见成为歌手后对自己造成威胁,果断扼杀了她的梦想;她想和傅小司在一起,于是“赶走”了立夏……实在让人咬牙切齿恨。

但还是不忍心。因为在陆之昂牺牲自己的人生“杀”死了傅小司的诬陷者后,傅小司的第五本画集之所以能成功发行,其实没有程七七的助力也是不行的。她喜欢了傅小司七年,但这七年间,她从未说出口也没有过表现,让自己的好朋友——同样喜欢傅小司的立夏幸福地度过了七年。这些都是她一个人在背后默默忍受。

之所以没忍心,是因为七七过去不是这样的人。她活泼,和一个陌生人讲上三分钟就可以变成老朋友,拥有一大堆朋友。她对立夏也特别好。还因为在书的开头也有一件事情让人不忍心。当李嫣然的司机开车撞了立夏,还一点诚意也没有,反骂她后脑勺不长眼睛时,七七开始了勇敢而又成熟的行为。她像忽然变成了一个大人似的,冷静而迅速地拿出了小本子抄下了这辆车的车牌号码,用同男生借的,没胶卷的相机开始拍地上刹车的印记,立夏自行车的位置,学校门前的减速带和墙上机动车禁止入内的标志,一直拍到司机惊慌尴尬地主动讲和。这是书中第一个令我振奋的章节,也因为她那天的作为,我也一直没忍心把她当作一个大反派。

说到李嫣然,我认为这本书的前半部分——平静、幸福的高中生活中的大反派就该是她了。而后半部——走入复杂的社会后的反派就该是七七和冯晓翼,其中冯晓翼这个人是最该千刀万剐的。她恶毒的嘴脸写满了阴谋。为了让自己的画集出现到人们的视野中,她不惜诬告傅小司抄袭自己,于是毁坏了他人一段幸福的日子。立夏的日子在泪水里度过,小司的日子在忧郁里度过,陆之昂的日子在监狱里度过……故事因她走向不可收拾的地步,堕入悲剧的深渊。

陆之昂,干得好。只可惜日后监狱里多了一双苍白而绝望的深邃的瞳孔,搁浅了颤抖的画笔和无尽的思念,于是一切美好再没有了续写的可能。

在浅川的日子,单纯而又美好,那时最大的悲痛也只是遇见的离开。在那里,一切都是少年的样子。首尾相连的香樟绵延着遮天蔽日,投下一座城市绿色的阴影。

从山坡的风中飘来,是青草的香味,身穿白衬衣的单车少年,从遥远的角落款款而来。漫着大雾的眼睛,看破离散的岁月。香樟顶着终年不谢的华盖,在大地上沉默,等待那个破啼未至的夏至。

于是高中的一切变得纯净,不含任何杂质,包括那些彼此来去的少年和默默改变着的少年。起初,我以为会在一起的是立夏和那个会嗷嗷怪叫的陆之昂,可陆之昂把她带进了傅小司的世界后就转身离开,真的是离开了。剩下了去想象陆之昂戴着小辫子的各种帽子是什么样子的,还有记忆里那些混合着干净气味的尘土飞扬。

那时少年一切都很美好。

可到了北京以后一切都变了。先是遇见作为先驱,放弃了浅川的一切义无反顾地来到了北京。可没有什么能改变她的本性,她放弃了最初的机会,开始在北京的底层挣扎着生存。后来七七成了著名歌手,傅小司成了知名画家,立夏成了他的助手。可是傅小司终究只能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可他那么有才仍要攀升上那么高远的天空。高处不胜寒,他不知道社会高处那么阴险繁杂,终于滋生出这样的惨剧。

其实悲剧还没有彻底到完全的地步。陆之昂的入狱是悲之大极。但当我看到遇见的恋人死去的时候,我的心还是颤抖。为什么到最后没有一个人能幸福?匆匆聚集的生命到最后彼此离散,在温和平静的高中时代就已经滋生出了致命的毒素。

好在还有尾声,除了陆之昂在这里回忆过去衬托出了无尽的悲伤,立夏和遇见的生活还算过得去。她们还是回到了浅川,各自开始了平凡的生活,平淡,甚至会有庸俗,但无论如何也比在北京时要幸福。她们离开了过去,告别了过去。遇见寻找到了初恋开始幸福生活,立夏回了老家室县也开始了新的人生。立夏的离开很彻底,从此她的生命里没有傅小司,没有陆之昂,没有程七七,甚至没有遇见,这是最让我遗憾的地方。就算离开了傅小司他们,立夏还可以拥有遇见啊,这样两个人的生活可能会更幸福,可是:

遇见开始怀疑自己生命中是否曾有过一个叫立夏的女孩。

立夏有时来浅川远远地看见遇见,也只是默默地看着,不去喊她。

我希望有哪天是遇见发现了立夏,于是两人在无尽的香樟下缓缓抬头。

这是最后一个部分了。在这里我要讲一下这本书里我最爱的一个人物——遇见。不知道是否所有人在看过这个人物后都会产生,“她好像我”这样的感觉。像最后小四说的那样:

“我有时候轻微地想起你,都会觉得难过。不是因为你曲折的命运,而是因为你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肯认输。这样倔强的人生,像极了我曾经的样子。”

从她突兀的出现开始,从她没有女生的美丽名字开始,注定她与一般人不同。

她曾以问题学生的姿态存活于这个世上,像竖起冰冷的刺与全世界为敌。她在教室里不与任何人讲话,爱干什么就干什么,身穿奇装异服,每天晚自习点名之后就翻出校门找男朋友去酒吧唱歌。但经过立夏的感化,她成为立夏的好朋友。遇见真的很勇敢,很坚强。书中第二个令我振奋的章节就是立夏的菜汁泼脏了李嫣然的衣服,正不知所措时,遇见嚣张地过来凭借问题学生的有利身份,把李嫣然和旁边那一帮人格外解气地骂了一通,并毫不犹豫地答应赔她衣服再大摇大摆地拉着立夏走开了。

那一刻我觉得认识了遇见,是无力女生做的最给力的事了。

其实遇见很穷,比立夏还穷,甚至还要可怜。但她却是以一种毫不认输的坚强姿态在存活。她是那种坚强到让人心疼的人。她一直倔强地支撑着自己,勇敢永远符合她的个性,所以每当她失败,看到她流泪都会让人格外的心碎。当她得知李嫣然那件衣服要三百八十块而自己只有三百块时,像是被侮辱般地哭了;当她为了自己的音乐梦想告别浅川告别一切踏上寂寞火车时,哭了;当她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却因为程七七暗中使诈而与梦想无缘,哭得撕心裂肺。她的哭泣都倔强得没有声音,只沉默地流泪,除了未来被七七毁了的那一次。她的歌声远胜过七七,却一直跌打滚爬承受那么多痛苦从未成功。一想到她,就让人格外同情。

书中有一句立夏说的话:

“遇见,拉着你的手,无论是在哪里,我都感觉像是朝天堂奔跑。”

是的,有遇见在的地方就是天堂。不管发生了什么,只要遇见还跟立夏在一起,就让人觉得立夏还很开心,就让人觉得一切都还有希望。

想到遇见我会看见自己的影子,但我真的不如遇见。我像最初的遇见一样,习惯孤独的姿态。但我远比她幸福,我没有她那样苦难的经历。我像她一样坚强而又倔强。我不喜欢求助他人,因此所有的伤痛都要独自一人承受。我学会隐忍,我学会在人前伪装出毫不在乎的样子,自己一个人时却哭得撕心裂肺。我也和她一样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但却相反,他对我像遇见对立夏一样,他在的地方就是天堂。

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无力,我对别人不能像别人对我一样好。我想变成和遇见一样的人,一样的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像她一样把哭泣的朋友带进天堂,勇敢地用双手握紧希望的大门,指节发白,毫不屈服,直到脑袋被人打出黏稠的血。我想变成和遇见一样的人,一样坚强到让人心疼的人。想到遇见往往觉得太可怜,她承受的挫折最多,却毫不屈服。她有梦想,却屡屡被打击,然而她的泪水,都可以在声音被过滤后再喷涌而出。我们都承受了太多的痛,而如今,却要像她一样锁住那么多的悲伤,不让泪水溢流成河。

那些天堂,都埋葬在了那个破啼未至的夏至,死在那个失去夏至的夏天。

成群结队的芦苇扑向盛大的死亡,颠倒了黑白色差,你迷失了那个天堂,却写下了一个夏至的传奇,传奇里唱着传奇的人。

传奇里的男孩,教会我成长。

传奇里的女孩,教会我爱。

你们都是天使。

我在班主任的办公室里,在一个肮脏的墙角,呆呆地站了一个上午。

当班主任拖着我迈向校长办公室的时候,我依然倔强地仰着头。

班主任坐在沙发上向校长控诉着我的种种。我的罪行在她的描述下成了比杀人放火还要严重的事实。我摔门而去,脚步声铿锵有力。

我从教室提了书包,跑出了学校。

我漫无目的地奔跑,即使没有狼逐鹿的那种惊悚。

游走在街头,突然一种莫名而又熟悉的声音从周围的某个角落传来。轻轻的,我似乎隐隐约约还可以听到歌声轻轻的吉他声。尽管我现在的心情很糟糕。

我朝着声音的源头跑去——是一家音像店。

“你会是什么样子/长发还是短发/你会有什么坚持/梦想还是偏执/我看过你的背影/清晰却不熟悉/我记得你的眼神/想靠近却又远离……”

我望着叶子罅隙中透出的几点星光。那要比夜晚的霓虹美丽得多。我的心跳得很慢,和着这声音的节奏。舒缓,细腻……终于,我爱上了这声音,爱上了她的柔软和细腻。

于是,我开始将她的所有填进我正在延续着的记忆。

我开始用我的所有时间去接触她,去听她的歌,去记她的歌词,去了解她,去听她的巡演首唱,去看她的比赛,去为她投票,去买她的海报。去为她做所有与她有关的事情。

她叫曾轶可。快乐女声,自写自唱,绵阳天使……一个从小与音乐无关的90后女孩,在高中暑假的某一天开始学习吉他,用自己独特方式写歌唱歌的她,却在这个夏天引起巨大争议的波澜。她从在快乐女声舞台上演唱的那一刻开始,就被贴上了许多话题标签,但同时她的歌声也深深地打动着许多人。各界的舆论和猜测蜂拥而至,全部加注在这个19岁女孩的身上。对于这些,她并没有说过什么,只是笑笑而已,然后说我会更加努力。

面对猜测和质疑,她选择做自己。去做喜欢自己的事情,用自己对梦想的坚持给了所有爱自己的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也给了所有质疑她和讨厌她的人狠狠的眼光。

在她的歌声中,我爱上了她,爱上了她波动的旋律,爱上了她柔软细腻的声音。

时光的影子掩埋着正在长大着的记忆。直至它像藤蔓一样遍布记忆和时光的每个角落。我知道,那是天籁。是一种平凡却不失华丽的动听。她就像这藤蔓遍布了我的每个角落。

我学着她说话,学着她行动,学着她对梦想的坚持。

她用属于自己的方式写出了许多人纯纯的心声,她用细腻而有与众不同的声音唱着人性中最柔软的地方。她坚守着自己的梦想。

我相信她就是奇迹!

我坐在街头,望着超大LED液晶显示频。

她在舞台上抱着吉他,静静地唱着,眼睛闪着白光,充满着希望。她纤细的手指在琴弦上娴熟地摆动着,声音自然地融入简单而又动听的旋律中。幻化成了天使,在她的周围轻盈地飞舞。

那一刻,我真正地感觉到她就是我的天使。

后来她的每一场比赛,我都会准时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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