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
刘仁调任自治区党委派驻同心县委的工作组组长,万超调宁夏人民出版社任副社长。
夏 ****中央宣传部委托青海省委召开西北五省(区)编辑座谈会,出版社派路倞、陶干臣、刘和芳三位同志参加。
10月 宁夏人民出版社编制人数50人,实有职工46人,其中社长1人,办公室3人,政经组8人,文艺组7人,美术组15人,出版组5人,编务组3人,行政勤杂4人。从本月开始,出版社为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组织编辑下乡劳动,挖鱼塘,开菜地,建农场,直到1962年自治区党委决定出版社“下马”。
11月 根据区党委“精简机构”的指示精神,出版社进行大刀阔斧的精简,由原来编辑定额50人,实有45人,精简为21人,编余24人。将现有的编辑组合成一个编辑室,将出版组、编务组并入办公室。
11月 区党委宣传部江云部长指示编制21人可增加一些,出版社研究后将新编制定为30人。
科技杂志《科学普及》(旬刊)创刊。
1961年
10月 宁夏人民出版社从报社分出,编辑出版、行政管理等完全独立,对外仍用出版社名义出书,编制扩充到45人。社长室6人,政治经济组10人,文艺组7人,美术组8人,画报组6人,出版组5人,编务组3人。编辑出版业务仍由区党委宣传部领导,行政管理由区文教厅领导。
国庆节后 宁夏人民出版社5位同志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分南、北两路去各市县调查农村对图书的需要情况。南路走了中卫、固原、泾源、同心、中宁和青铜峡六个县(市);北路走了永宁、灵武、吴忠、盐池、平罗和石嘴山六个县(市)。这次调查使出版社对我区农民的图书需求有了全面具体的了解。
1962年
1月 宁夏人民出版社共有职工36人、农工2人,其中党员11人,团员4人。刘仁任社长、万超任副社长,编辑部主任为李中,办公室主任为潘秀夫。
4月26日 宁夏人民出版社精简调整了一大批干部:史学珍、陈珠凤、孟慕颐、杨步升、刘书尧、邵秀娟、陶干臣、陈苏文、陈兴起、李采臣、陆顺兴、丁家祺、宋慧英等。
5月1日 宁夏人民出版社被撤销,并入宁夏日报社,只保留10名工作人员(其余全部调出或被精简),作为宁夏日报图书出版部,负责图书的出版编辑工作。图书出版部对区内使用“宁夏日报图书出版部”的印章,对区外使用“宁夏人民出版社”的印章。出版行政管理工作则由报社经理部和印刷厂分别对口办理。出版社的“下马”,给宁夏的出版事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7月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出版社稿酬暂行办法》实行。
7月 出版部为报社的编辑出版图书的专设机构,在报社编委会的领导下,组织书稿,对书稿编辑加工,并按发稿程序最后将书稿交印刷厂印刷出版。出版印制的管理工作由经理部负责。出版部内撤销原有组的编制,实行编辑分工制。
1963年
1月1日 刘仁调同心县委工作。
出版部在《1963年工作计划》中写道:“根据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指示,1963年我区的出版工作,必须高举******思想的红旗,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面向农村,把支援农业,支援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放在图书出版工作的首要位置上来,集中力量出好为农村读者迫切需要的图书。”
4月 出版部共有13名工作人员,其中正式编辑6人:张纪恒、洪雷(政治编辑),李兆仁(文艺编辑),路倞、宫燕侠(科技编辑)、李铁良。美术编辑3人:孟慕颐、高汝法、杨步升;助理编辑3人:李瑞兰、王碧云、陈苏文;编辑部主任:李中。
4月 《出版部交换样书保管工作的规定(草稿)》和《出版部图书档案工作的规定(草稿)》开始试行。
1965年
出版部共13人:洪雷、路倞、张纪恒、李兆仁、宫燕侠、王碧云、李瑞兰、李铁良、高汝法、陈苏文、孟慕颐、杨伟心、孙在平。
出版部出版本版图书28种。
1966年
9月4日 《宁夏日报》报道,自治区召开毛主席著作印刷发行工作会议,准备印制《******选集》5.5万部,《毛主席语录》70万册。
1968年
2月27日 毛主席著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出版办公室正式成立。办公室由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副组长徐洪学兼任主任,李健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由有关单位抽调。
4月1日 自治区毛办召开毛主席著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出版、印刷、发行工作会议。自治区各市、县46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代表共70人。
8月21日 经自治区革委会批准设立“宁夏人民图片社”,出版宁夏新闻照片。
10月 图书出版部从报社析出,划归自治区毛办。这时的图书出版部与宁夏日报其他部门的绝大多数同志一起被下放到贺兰山下的农场劳动改造,图书出版部只剩下3人,工作实际已停顿。
1969年
6月16日 自治区革委会发出《关于加强统一领导出版、发行工作的决定》,决定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毛主席著作办公室下设四组(政工组、编辑出版组、发行组、后勤组)负责统一领导、计划、安排全区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决定二:撤销宁夏日报图书出版部和宁夏新华书店建制。
8月6日 宁夏革委会政治部下文通知,从8月15日起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毛主席著作出版办公室印章,同时启用下设四组及财务专用印章。
11月6日 根据区革委会“建设一个战备印刷厂,规模不要超过新华一厂,即宁夏新华二厂”的决定,区革委会政治部于7月下旬抽调专人负责新华二厂的筹建工作。毛办李健同志先后两次去固原进行实地调查选点工作,11月6日,区革委会政治部向区革委会作请示报告。
1970年
4月 编辑出版组又分为编辑组和出版组,隶属自治区新华书店革委会。
7月25~29日 全区毛主席著作、毛主席像出版、发行工作座谈会在银川市召开。
1972年
3月 自治区革委会政治部下发通知,审查清理**********前原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般图书。原宁夏人民出版社自1958年10月筹备成立至1966年底共出版各类图书、课本329种。其中:政治、经济读物91种;农业、科技读物40种;医药、卫生读物13种;文化教育读物14种;文学艺术读物106种;中小学课本65种。
8月 新闻杂志《宁夏新闻照片》(季刊)创刊。
9月 原宁夏人民出版社17名干部归队,编辑出版人员得到充实。
10月 根据****中央[1971]43号文件,批转******《关于出版工作座谈会的报告》的精神,区毛办指派专人会同有关单位,对“**********”前和“**********”开始至****反党叛国事件发生后宁夏版图书,认真进行了审查清理。**********前,我区共出版宁版图书268种,作报废处理的共218种;**********开始至****反党叛国事件发生后,我区共出版宁版图书247种,作报废处理的共232种。中央财政部和******出版口于同年9月4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增拨报废图书资金的通知》。核定我区报废图书资金240万元,并要求于1972年年终以前拨给存书单位。
1973年
7月 自治区革委会决定撤销自治区毛办,恢复重建宁夏人民出版社。
1974年
5月 自治区党委批准成立宁夏人民出版社,下设办公室、编辑部、出版部,全社共有职工51人;同时决定,宁夏人民出版社代行出版行政管理工作。
12月 根据区党委《关于成立宁夏人民出版社和宁夏人民出版社代行出版行政管理工作的决定》,宁夏人民出版社下属单位启用新印章:宁夏人民出版社办公室、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部、宁夏人民出版社编辑部、宁夏人民出版社资料室、宁夏人民出版社新闻图片部、宁夏人民出版社财务专用章、宁夏人民出版社物资专用章。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华书店革命委员会印章作废,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华书店印章。
1975年
1月 宁夏人民出版社的建制正式恢复。
1月27~31日 全区印刷技术革新座谈会在青铜峡县召开,出版社、新华印刷一厂、宁夏日报印刷厂、各市县旗印刷厂及各有关印刷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10月20~26日 全区图书发行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委宣传部,各市县旗商业局和新华书店的负责同志,部分农村图书发行员和业余义务发行员的代表,以及区级有关局的负责同志,共79人。
11月3日 根据区党委的安排和出版社情况,贯彻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出版社从即日起,用一个月时间搞好机关的学习整顿工作。
11月18日 区书店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选举,一致同意李德庆、姚鸿儒、马逵三同志为支部委员,李德庆为支部书记。
12月,出版社人员达60人。
12月10日 出版社从即日起在自治区第二招待所召开全区年画创作会议,会期约一个月。
1976年
4月 宁夏人民出版社拟建立蒙文图书编译室。当年7月宁夏人民出版社向区计委劳动局申请分配蒙文毕业生4~5人,蒙文图书编译室计划编制为25人。
11月4日 宁夏人民出版社根据****中央[1976]18号文件规定,通知区书店及各市县旗新华书店对涉及“******”****集团的书、画停售封存。12月28日,第一批图书清理完毕后,又上呈第二批处理图书目录。
12月15~23日 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轻工业部在山东济南联合召开毛主席著作出版用纸生产安排会议。宁夏人民出版社的霍一禾、路倞和区轻工业局的三位同志参加了这次会议。
自治区毛主席著作出版领导小组成立。
“**********”期间,宁夏只出版毛主席著作和学习小册子,分批印制《******选集》40万套,《毛主席语录》120万册。还有袖珍本1~4套合订本《******选集》和《毛主席论党的组织与党的建设》等。
1977年
1月25日 全区课本印制工作座谈会在中宁召开,与会的有11个县市印刷厂的业务负责人和工人代表42人。
7月25日 宁夏人民出版社关于涉及“******”的图书的清理从1976年11月到1977年6月,先后发出处理目录共两批52种,其中报废14种,封存37种。清查处理图书共计124万册,价值23万元。
9月 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颁布《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试行办法》,从10月1日起实行。宁夏人民出版社于1978年9月也制订了相应的《稿酬及补贴试行办法》。
1978年
8月 出版社在上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1978~1985年出版事业发展规划(草案)》中,建议成立出版事业管理局,并提到现有职工100人(包括宁夏新闻图片部25人),其中编辑人员26人。
10月14日 自治区党委批转了社党组《关于全区出版发行工作会议的报告》,同意成立自治区出版事业管理局。
12月4日 出版社下文《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华印刷一厂”印章,原“宁夏新华一厂革命委员会”印章停止使用;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华书店”印章,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华书店革命委员会”印章停止使用。
宁夏外文书店成立。
1979年
2月27日 自治区出版事业管理局转发******关于停止发行《毛主席语录》的通知,通知自治区新华书店、外文书店,各市、县、旗新华书店停止发行《毛主席语录》。
3月31日 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1979]27号文件批准成立宁夏印刷物资公司,隶属宁夏出版事业管理局(社)领导。为县团级企业单位,人员编制在原物资站的基础上增至20人。同年9月28日,万超副局长代表宁夏出版事业管理局(刚成立)召开出版部(包括物资站)全体职工会议,宣布了宁夏印刷物资公司成立的批文和调金长泰到公司主持工作的决定。
4月 文化杂志《塞上银幕》(月刊)创刊。
7月17~25日 全区图书发行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本年4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图书发行工作会议精神;评选和表彰了全区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7月 学术杂志《宁夏大学学报》(季刊)创刊。
9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出版事业管理局正式成立,但未另增编制,与宁夏人民出版社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分行政、事业两种编制。霍一禾任党组书记、局长、社长、总编辑,布凤友任顾问,陈晓光、万超任副局长,朱季燕任副社长、副总编辑兼编辑部主任,杨伯元任副社长、副总编辑。宁夏新华印刷厂、宁夏新华书店、宁夏外文书店、宁夏印刷物资公司同属出版社领导,宁夏形成了编、印、发、供一套完整的图书出版体系。
10月8日 出版局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华书店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试行办法》,此办法经全区图书发行工作会议讨论和修改,现转发各市、县、矿区新华书店及地区门市部试行。
12月3日 《宁夏日报》报道,我国第一部西夏专史——《西夏简史》由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由钟侃、吴峰云、李范文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