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4月间,接受国家教委督导组来我县进行督导检查。这次督导检查,是先慈溪后象山,作为农村督导试点来进行的。规模大,要求严,程序完备。组成的督导人员,有国家教委视导员肖文,国家教委督导司副司长郑启明及督导司干部,省教委副主任邵宗杰,督导处处长丁可也,宁波市教委副主任张义彬,视导室主任王明光以及来自杭州、嘉兴、温州、台州、丽水、东阳、慈溪、象山等地的督导人员30人。邵宗杰任督导组组长。
督导检查内容:
1.办学指导思想: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投入;中等教育结构和劳动力结构变化对教育提出的要求;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办初复班、高复班,片面追求升学率等。
2.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情况:分批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规划和九个年段教育的落实,入学率、普及率、教育质量及流生比例。
3.基础教育:经费(两个增长)、学校布局、校舍设施(一无二有)、仪器、图书使用率。
4.师资队伍:小学、初中的公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比例及业务进修情况,知识分子政策落实,特别是民办教师工资的落实等。
5.学校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等。3月26日召开督导人员会议,听取了县府领导的汇报,而后分8个大组,历时9天,调查了全县丹城、石浦、爵溪、墙头、鹤浦、雅林溪等15个乡镇(占40%),20所中学(占39%),78所小学(占20%),召开座谈会48次,328人参加。与教师学生谈话81人次,听课14节,并察看了校舍场地设施和图书、仪器设备等。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指导的方式,通过评估与反馈,肯定了象山近三年来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经济社会的发展,“两个增长”落实,对教育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工作已落实,成效明显。注重教师的业务进修与教研工作,初等教育得到巩固与提高,办出了如石浦小学、县实验小学这样有特色的学校,办学条件也有明显的改善。
探讨的问题:
1.关于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问题。这是事关全民族素质提高的大事,凡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全部入学,不能以为大多数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是实施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据查:全县尚有637名儿童未入学,小学流生1332人,占3.5%。留级比例也较高,8岁占14%,12岁占40%,15岁(初中)占20%,普及教育仍需巩固与加强。对基本达到九年义务教育的少数乡镇,仍有困难的,宣布时要严肃认真,要有准备阶段。
2.关于教育事业进度问题。近四年小学减少,幼儿园、初中、高中、职高发展迅速,特别是高中,两年改制三年,发展很快。1986年全县高中在校生1364人,比1982年翻了一番,平均每年增长28.4%,师资缺乏,就从初中抽调。1984~1986年,有28名教师从初中抽调到高中,占高中教师数35.5%。丹城中学就有11名初中教师调到高中,全县高中还有11名代课教师。这样,不仅高中办不好,初中也办不好。因此,根据宁波市《办学纲要》精神,必须加强与提高小学,控制初中,不能把发展初中建立在代课教师基础上,师范毕业生,必须分配到初中任教。要改制高中,缩小规模,把大专毕业教师调回初中,保证初中质量。教育周期性长,要从长计议,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应改正的问题:鹤浦中学的初复班,要限期停办,严禁向中小学生乱收费。此次督导,队伍庞大,面广深入,为历次督导首例。
这次督导试点后,1988年,宁波市作出实行督导制度的决定。为加强督导工作,象山县教委于3月发文聘我为首任(中学校长级)督导员。1989年是反思的一年,经过春夏的动乱,更引起各级对督导工作的重视。宁波市(区)县相继建立了督导机构,象山县成立了督导室,配备了督学和兼职督学多名,并根据督导评估细则和实施方案,开展了经常性的综合督导活动和单项督导活动。当时我已被县人民政府聘任为长期督学,并领取了“督学证”。从此,在督学工作上,历时数年,在教委领导的带领下,与教委机关一起,足迹遍及全县各地,至1994年教委督导室改建督导科。这段时间里,我先后参加督导了金星乡中小学、新港中学、石浦中学、象山二中、贤庠乡校、珠溪中学、黄避岙乡中小学、东港中学、大徐乡校、东溪中学、中楼中学、泗洲头中小学、东陈中学、定塘中小学、爵溪中小学、西周中小学及下沈中小学,并对下沈中学再次进行了视察。每到一地督导检查,深入班级,听课座谈、现场察看、综合反馈,写出评估结论,提出改进意见以及限期改正的问题。其工作的连续性、严肃性、紧促感,深度与广度以及工作的艰辛,至今记忆犹新,终生难忘。
2010年9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