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克林将装有手镯的沉香木盒放入苗复手中。“兄弟,这玻璃手镯你拿着吧!”
苗复推辞道:“洪兄,这怎么可以?这可是血族的至宝啊,我又不是血族,怎么可以收着呢?”
洪克林笑笑道:“别推了,既然它认你为主,你就是它当然的主人,虽然你不是我们血族,但你是本王的喋血盟友,又是我们伟大的创世神的使者,你不收下谁还敢收?”
苗复心中想了想那个没见过面的女友雪儿姑娘,还是收下吧。
“兄弟既然要走,本王令十二名美女一路上服侍于你,你是本王的喋血盟友,你我血脉相联,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要让你独自上路那么不好。”
苗复连忙拒绝,心想我要是带着她们走那得走到何年何月啊,现在我已经耽搁了七天,若再不走恐怕就算赶到巴东郡白水城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提前做出考题。苗复向洪克林诉说了自己的理由,洪克林想了想,“是这样啊,这样吧,我送你一件礼物,绝对是你无法拒绝的。”
说完,回头向和身后的婢女道:“来人啊,快将本王的赤云带来。”
一会儿,一个下人来到他们面前,“王爷,苗公子,赤云已经带到,就在院中。”
赤云?是什么东西?苗复暗中琢磨着。
“兄弟,走,我们去看看。!”
走到院中,映入眼睑的,是一匹血红色的骏马,此马高大异常,比一般的马匹整整高出大半头,神骏无匹。忽地,这匹马抬起前蹄仰天长嘶,嘶声轰亮如雷,果是一匹世所罕有的汗血宝马。
苗复一看到此马,就喜欢上了。
“兄弟,你走了,本王实在没有什么好送的,就将本王的爱驹送于你。”
苗复心中狂喜,“谢谢洪兄!真想不到天下间还有如高大的神驹。”
“在禁制我们血族的那个禁地,别的不敢说,好马有的是,虽然那个地方只有三四个郡那么大小,但有一大半的地方是广阔的大草原,呵呵,其上的好马成群,不下数十万匹,我们血族都喜欢骑马,毕竟那是一种贵族化的运动,我也极为喜欢,可是来到这儿后,没有了好的马匹,实在是大煞风景,所以本王在这四百多年的时间中,在全天下寻找回到禁制之地的道路之时,也顺便的找了一下各地的名马,终于让本王于二年前在中东大地上发现了这匹宝马,也只有这匹马才比以前本王在禁地见过的马要好。”洪克林得意的道。
苗复上前牵马,马儿回头张嘴就咬,苗复连忙躲开,马儿见没有效果,猛的发力,跃起前身就踹向苗复,苗复既已有了防备,从容闪开。好一匹桀骜不驯的烈马。
“洪克林笑道:“兄弟,赤云的性子极为的狂野,只有能驾驭住它的人它才肯当他的坐骑,兄弟,你快骑上试试。以的武功,绝对是可以的。”
苗复在赤翼山庄的这几天,在教孩子们学武之余,一直在潜心研究自己梦中的武学,自从做了那个奇怪的梦到今天,也就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一开始还是对这个梦中的武功持怀疑的态度,后来经过一些事情,渐渐的发现了这梦中的武功的厉害,但是那些天一直是事情不断,始终没有抽出时间来仔细研究,直到现在才有的时间。苗复终于好好的研究了一把,越研究越吃惊,自己梦中的这些武功个个都是绝顶武学,随便拿出一个就可以在武林中称雄了。在他研究时,洪克林在旁瞧着,自然知道他的武功强弱。
苗复再次上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翻身上马,赤云早有防备,见他过来就一直密切注意着他,可是却不想苗复的速度太快,还没躲避就已经骑在背上,大惊,猛得立起身来,长嘶一声,苗复不为所动,紧紧的挟住马腹,用力的握着僵绳,任凭赤云在那儿上窜下跳,左晃右甩,独自巍然不动。就这样折腾了大半个时辰,苗复暗暗惊讶赤云的体力,就过了大半时辰了,它还在那儿生龙活虎的跳个没完。看看时间不早,苗复跃下马来向洪克林和孩子们告别。
“本王在西都有一些产业,兄弟干脆到了西都就住在那儿,也好有个照应。”洪克林再一次劝道。
“不用了洪兄,有个朋友在西都给我订了城南的大乾客栈。”苗复说道。
收拾好行李,向洪克林问明的路径,骑上马,直向巴东郡的白水城奔去。
苗复原本没有骑过马,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苗复怎么说自己还有多年习武的身体底子和轻功,驾驭马匹还是可以的,尽管这匹马儿不服气,一路上如风驰电掣,颠簸不堪,苗复无奈只好在马上运用梦中千斤坠的武功,以使自己不至于落马,苗复也正好借此机会认真学习和实践的他的骑术。赤云就这样狂奔了一整天,苗复始终牢牢的骑在上面,但也累的疲惫不堪。呼,这赤云居然以这样的速度狂奔了一整天,也不见有多少疲惫之态。真是一匹绝世良马。
赤云见始终没有将苗复给颠下马来,也大为服气,对上苗复神情恭顺了许多。苗复心中颇为自豪。
天色已晚,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后打听了一下,苗复心惊不已,原来他今天一天所走的路足有一千五百里,原估计得三天后才到的白水城明天中午就能到达。能拥有如此宝马,苗复心中极为高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藏,收藏,收藏,看过的朋友,请收藏一下,歪歪在此谢过.没事的朋友,发一下书评,每天看书评是我的一大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