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一百一十六年,离人类战胜不死神王已经过了一百一十六年。
又是一天的开始,与往常不一样的是今天余丰年满十六岁了。
余丰年,一个瘦弱黝黑的男孩,有着一头还算整齐的短发。
十六岁已是成年的年龄,成年了就不能像以前那样过日子,所以在今天,他有话要和师傅说。
余丰年是个孤儿,从小跟着师傅,说是师傅,其实却从没有教过自己任何东西,可师傅说要是没有点什么关系,他就找不到理由把自己养大,总不能当做爷孙,这他可折寿不起。
房门被推开,可却没见人,按说这个时间师傅应该还在被窝里。
走进房中,只见桌子上放在一封信。
“先恭喜我的徒儿十六岁了,十六岁,成年了,你长大了。”
“陪我了这个糟老头十六年,实在是有够闷的,我知道你是想去外面闯荡,那就去把。”
“你在王都大学院有一个师兄,叫王学之,你可以去找他,这个年龄读书虽然晚了点,可总比不读的好。”
“我虽然老了,可还能照顾好自己,用不着牵挂,不和你亲自道别,是不想像娘们一样婆妈。”
“今天是你十六岁生日,没能送你点什么,只能让你去做想做的事,千言万语只有一句,希望你能快乐。”
眼泪滴落,信中的内容不煽情,可余丰年还是忍不住流泪,哪个少年不想闯荡,可十六年的生活也是不能割舍的,师傅知道自己会犹豫,所以直接帮自己下了决心。
仍是一样的房间,却少了一个人。
余丰年知道师傅说一不二,他已经帮自己下了主意,那么就没可能改变了。
收起信,跪在地上叩了三个响头,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三个响头是告别,也是对十六年之恩的无以回报。
————
一个时辰后,驿站。
余丰年不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所以决定了的事就得立马做,要不然一久就可能会反悔。
简单一番整理后,余丰年踏上了路程。
野拓城位属荒山间,只有一个规模不大的驿站。
余丰年本来没有打算去王都的,可突然有了个王都大学院的师兄,让他改变了想法,到王都找师兄读书应该会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野拓城到王都有一段不小距离,对余丰年来说更是遥远,远得不知道在东南西北。
不知道路在何方,来驿站总是没错的。
驿站,陈管事处。
“您好,我想问一下怎么去王都?”余丰年道。
“第一次出门?”陈管事摸着自己的八字胡问道。
“是的。”余丰年道。
一个不懂世事的小孩,要不是看他一副寒酸样,陈管事绝对会痛宰一番。
余丰年个头不算矮,但瘦弱又黝黑,衣服虽没补缝,却洗得发白,给人第一印象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吃不饱穿不暖,要不是精气神看起来还不错,都要以为他是不是身体有什么毛病,或是受过什么虐待。
要说身体有毛病,倒是没,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生过病,连小感冒都没。
要说受虐待,倒是有一点,从懂事后,师傅除了睡觉就是吃饭,所有的活都是他一个人在干。
看是榨不出油水的,陈管事叹息道“生意人说生意话,你若想省钱,就买张地图自己走着去,要是有点钱,可以坐马车,当然若是钱够多,我们这里也有马匹卖。”
“地图一两,坐马车十两,马匹一百两,童叟不欺。”陈管事道。
“不知道马车什么时候走?”余丰年道,走路不知要猴年马月,骑马自己又不会,只有坐车最妥当了。
“现在正有一批马车要出行,你要就抓紧时间,不然下一批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陈管事道。
“那我就坐马车,这是十两银子。”余丰年从怀里掏出十两银子。
看着余丰年干脆的拿出十两银子,陈管事不由一愣,自己是不是错过了什么,要知十两银子够普通人过一年,可余丰年却没有半点犹豫,根本不像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对了,地图我也要一张。”余丰年又拿出一两银子,道。
陈管事终于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自己错过了痛宰大肥羊的机会。
…………
共有六輛马车,前面三輛坐着人,后面三輛拉着货物,同时还有三个骑马带着兵器的汉子,这就是此次驿站前往王城的队伍。
拉着货物的三輛马车是一个样的,坐着人的马车则由前往后,一輛比一輛好。
最后一輛马车坐着一男一女,男的身穿锦衣十足富贵样,女子衣着得当却不高贵,可男子反而对她恭敬有礼。
第二輛马车是一群商人,后面三輛马车上的货物大半是他们的。
最前一輛马车则是各式各样的人,不大的空间里塞了十个人,虽不算拥挤,却也说不上舒适,余丰年就是这輛马车上。
余丰年的座位是最里面靠右,挨着窗户,算是车内最好两个座位之一,这等好位置本来是轮不到他坐的,要不是靠左边的座位上坐着一个杀胚的话。
黑色的长发遮脸,只露出了数条恐怖的疤痕,灰色的劲装裹身,不算强壮,却充满干练,再加上怀中一把没鞘利剑,眼前的男子完全是一个杀胚。
马车里的人就算是挤得难受,却也不敢和这男子靠近半分,要不是余丰年上了车,男子可能就一个人坐两个位置了。
余丰年怕死吗?当然怕,不过他又有点粗线条,他看出男子的年龄和自己相当,就算真的是个杀胚,其本质还是和自己一样,是一个没真正长大的孩子。
“你好,我叫余丰年。”余丰年道。
男子低头没有说话。
“同坐一輛马车,就算是有缘,你难道打算一路不和人说话吗?”余丰年道。
男子仍旧没说话。
难道是个哑巴?
接连问话无功而返,余丰年上下打量起了男子。
仿佛看出余丰年的心思,男子略带不悦道“我叫孟尝辛。”
“哈,原来你会说话啊。”余丰年马大哈道。
冷哼一声,孟尝辛又低下头。
余丰年却不觉得尴尬,见孟尝辛不高兴,反而哼起了小曲。
————
一路颠簸,时间已是过了三天,在这三天里,余丰年不时找话题和孟尝辛说,可孟尝辛却都不理会,只是时不时看着车后。
车后有什么?货物,难道他是想劫货,看他的样子还真像个歹徒,可又不对,他看着车后的目光比任何时候都温柔。
“今天就到这里,距离离开拓野山脉只有一个时辰的路程,先暂做歇息,明天全力赶路。”
离开拓野山脉后,到王都的路算是一马平川了,选择在这个时候歇息,为的是能蓄足马力。
在树林中找了一个空地,以马车为屏蔽,搭起了几个简易的帐篷。
已是黄昏时分,一行人围着火堆,各自吃着干粮,除了带刀的汉子在外围走动。
此时不死族已消寂多年,可没外患则有内忧,当今君主虽算英明,却少不了匪寇滋生,马队内又有货物,难免不会引起坏人的歹意,小心总是对的。
除了巡逻的汉子,还有一个人不合群,那就是孟尝辛,在离火堆十来丈远的一块石头上,他一人独坐着。
“怎么一个人在这。”余丰年出现在孟尝辛身后。
其实每当歇息时,孟尝辛就是自己一个人呆着,连睡觉也是在没人的地方随便找依靠就睡。
对他这样子,余丰年是习惯了,本不会打扰,可今天不同,他刚发现一件事想要证实一下。
余丰年不是一个特别八卦的人,只是和师傅一人生活了十六年,刚出牢笼免不了精神亢奋,总想找点事做,而马队中除了第三辆马车的女子,就孟尝辛和他年龄相当,自然就成为了最好的对象,至于他是不是杀胚完全不是一回事,自己又和他没仇,他总不会对自己怎么样,而且和一个杀胚多接触,说不定还能学习他装酷的本事。
孟尝辛埋头没理会余丰年。
“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余丰年不来由道。
孟尝辛身体轻微的颤抖了一下。
余丰年假装没看见,又道“我就没,活了十六年连女孩都没见过几个,是不是很失败,为了不继续失败下去,我打算有所行动,你看那个女孩怎么样,我等一下就去和她说话,看有没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马队中只有一个女孩,余丰年话中所指不言而喻。
气氛在此刻发生变化,如同利剑出鞘,孟尝辛站起来,道“你说什么?”
杀气扑来,余丰年却反而大笑了起来道“真的是这样,我果然没猜错。”
“你说什么?”余丰年的话让孟尝辛抓不到头脑。
“不要装了,你和那女孩有私情把?”余丰年道。
“你说什么?”同样的话,可语气却完全不同,一句话间孟尝辛杀气全失,还显得有点慌乱。
余丰年正打算揭穿说,却被制止了。
“不要说话。”孟尝辛突道。
不让自己说,难道是害羞了,余丰年考虑着要不要调戏一下,却发现孟尝辛的神情非常严肃,眼睛更在四处张望。
“怎么了?”余丰年道。
“有很多人正朝这里来。”孟尝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