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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在蝴蝶翅膀上下棋的天使

在浪漫之都巴黎举行的一场艺术品拍卖会上,一个名叫奥黛丽·塔图的6岁小女孩报了名,她要拍卖的艺术品名叫《一窗风景》。

拍卖会开始那天,所有人都带去了自己的艺术品,奥黛丽·塔图也带去了,但是,拍卖会没开始之前,她不给任何人看,只把艺术品装在了一个黑色的盒子里,煞是神秘。

拍卖会开始了——

阿姆收藏的一件中国青花瓷以50万法郎的高价被人买走。

路易斯祖传的一只玛瑙烟斗被人以20万法郎的高价抢拍走。

吉列姆手里拿的是一位根雕大师多年前亲自为他雕刻的根雕,5分钟时间不到,也被人以30万法郎的价格买走。

最出风头的要数加斯帕了,他从地摊上淘到的一根银簪子,竟然拍到了75万法郎!

轮到奥黛丽·塔图展示自己的艺术品了,她小心翼翼地从黑色的盒子里拿出一个破旧的小型摄像机。她的这一举动瞬间引起了在场专家的一阵唏嘘:这是谁家的孩子,跑到这里给大伙开玩笑,这个破摄像机能值几个钱,还是不拍为好吧!

奥黛丽·塔图从大伙的眼神里读出了强烈的质疑,她说,各位叔叔和阿姨,能给我5分钟的时间,听我讲讲我这件《一窗风景》的美丽吗?相信听了我的讲述,您一定不会失望的。

奥黛丽·塔图边说边打开了摄像机,并把它接到了大屏幕上。画面上,立马出现了一扇古朴的红木窗户,被它框住的是一个很小的园子,园子里鸟语花香,蜂蝶翩跹,一位老人在园子里抱着一个小女孩欢快地追赶着几只蝴蝶。

老人对孩子说,奥黛丽你知道吗,每一只蝴蝶的翅膀上都趴着一个天使,你只要追赶它,并与天使对视,就能成为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快乐和美女永远属于对一只蝴蝶感兴趣而不是视而不见的人。

女孩说,爷爷,这样说,你肯定和蝴蝶翅膀上的天使对视过了,你每天总是笑嘻嘻的。

老人答道,当然,不光对视过,我还和那些天使们聊过天,他们还邀请我加入他们的队伍呢!

女孩欢呼着,我马上也能从蝴蝶的翅膀上看到天使爷爷了……

视频放完了,奥黛丽·塔图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对着麦克风,她高兴地说道,我的爷爷,今年春天从我家对面的教堂出发,乘坐一只大大的红木方形盒子,出了趟远门,然后,好久没有回来,后来,我在蝴蝶的翅膀上找到了他,他正和一群天使下棋呢,爷爷下棋的技术很差,因为他总是走神看我……

拍卖会上瞬间静得出奇,然后,一个声音高喊到:我出100万法郎,我愿意透过那扇窗户,看看那座园子,我愿意出120万,我出160万……

后来,一位企业家花500万买走了女孩的视屏资料,依照视频资料的内容,企业家专门筹建并复原了那扇窗口里的所有内容,还建造了一座主题公园,公园的名字叫做“在蝴蝶翅膀上下棋的天使”,公园建成以后,游人如织,络绎不绝,许多家长都把这个公园当成了开发孩子想象力、教育孩子感恩的场所,据说,最近,以“在蝴蝶翅膀上下棋的天使”为背景,许多大导演都争相在这里拍一部电影呢!

一位诗人听说了这个故事,写下了这样一句话:一个孩子心里流下一滴晶露,这露珠,润泽了大海!

推母亲进城听戏

正值阳春三月,路两旁的花朵开得正艳,男人在从家里出发,推着擦拭一新三轮车送母亲进城,一路上,母子二人有说有有笑,阳光暖暖地照在明晃晃的车圈上,发出一种灿然的光,引得路旁的行人纷纷回头。

男人的母亲是个盲人,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城市和乡村无非都是眼前的一块黑布,男人非要让母亲进城“看一看”,其实,哪里是看呀,充其量也就是听一听城市里车水马龙的声音。

男人是在城市里出苦力的人力三轮车夫,一天也挣不了几十块钱,即便如此,还要匀出来一些给在镇上读书的儿子,所以,半年了,男人也没存几个钱。但是,男人知道母亲一直以来压在心底的愿望,那就是到市里最好的一家戏院去听一场豫剧。

要知道,并不是谁都能进那家戏院听戏的,单单是一张门票就要将近100元,所以,男人用了将近一整天的时间才说服母亲。男人推着母亲一路走一路给母亲介绍,男人说,妈,今天戏院里上演的是您最爱听的《打金枝》,待会你可要仔细听喽,保准唱得比村里响器班的黄春唱得强。

是吗?母亲惊奇地回头冲儿子笑得咯咯响,因为,在她的印象里,还没有人能有响器班的黄春唱得强呢。男人一边兴高采烈地给母亲介绍豫剧团里的演员,脚下一边不停地“画圆”,男人觉得自己骑得够快了,哪知道快进城的时候,母亲还是睡着了。

男人停下车喊了几声母亲,母亲并没有应,铺了海绵的三轮车厢里,母亲睡得很安详。男人不再喊了,他脱掉了自己的外套盖在了母亲的身上,怕她着凉。然后他骑上车,缓缓地载着母亲向戏院的方向驶去,喧嚣的市声的确太吵了,母亲似乎并没有睡沉,朦胧的睡意里,她翻了个身,把头朝向了车厢的右边。

距离戏院约摸还有半小时的车程,细心的男人突然改变了主意,他决定找个安静的地方让母亲睡上一会,等母亲醒了,再去戏院也不迟。

哪里最安静呢,男人想到了市区的曹氏公园,那里是老年人晨练的好去处,年轻人少有人去,即使有几个老年人,也都是练习太极拳的,少有声响。男人就这样推着母亲进了公园。并找到一个温暖的墙角,把三轮车停下来,看着母亲甜蜜的睡着。

男人原本觉得母亲最多睡上一个小时,哪知道,母亲睡了一个半小时还没有醒的意思。男人急了,因为距离戏院开场还有四十分钟的时间,如果母亲再不醒,恐怕这趟城就要白来了。男人上前再次喊了几声母亲,母亲再次翻了个身,嘴里嘀咕了几句呓语,仍然没有醒,男人再喊时,发现母亲皱起了眉头。他再也不敢多喊,带着焦急,任由母亲睡下去……

男人也没想到,母亲这一睡就是三个小时,整整一场《打金枝》都让母亲给睡没了。母亲这一觉睡得特别香,树上的鸟儿叫得那么响,都没有把母亲吵醒,直到母亲喊着男人的乳名,男人才知道母亲醒了。

饭馆里,男人要了两碗炸酱面,母子二人吃得很开心。男人一个劲儿地埋怨母亲,说她昨晚没有休息好,母亲却满脸堆笑说,孩子,我明白你这份孝心,其实,对于我这个瞎眼婆子来说,啥戏院不戏院的,演得再好,扮相再美,我也看不见,还不如听一听收音机呢……

下午,男人沐着夕阳推着母亲回家了,三轮车上,母亲唱了一路,从《打金枝》唱到《穆桂英挂帅》,又从《朝阳沟》唱到《花木兰》,那份精神劲儿和来的路上判若两人。

其实,憨厚的男人哪里知道,来时的母亲并不是真睡啊,她是不忍浪费儿子的血汗钱呀!

一角钱一根的白发

不知从哪一天起,爸爸头上出现了白发。

妈妈告诉爸爸,爸爸却坚决不信,还自诩自己满头黑发。于是妈妈发动我和小妹帮爸爸找白发。爸爸夸下海口:一根一角钱。

于是我和小妹变成两只小蜜蜂,在爸爸的头上边飞来飞去,寻找那黑发中开花的头发。那一根根开花的头发,可以酿出属于我们那个年龄的蜜来。一根白发一角钱,可以买两块奶糖,四块橡皮一只本子,还可以在小伙伴面前炫耀一番。

爸爸那时候比较忙,我们只是在吃饭的时候才能遇到他。我们一边吃饭,一边“深情”地望着他,确切地说是望着他的头发。我们多希望从爸爸的头上发现一根白发呀,那样,我们小小的内心就能得到大大的满足。

有时候,好不容易看到一根白发,我们就会把碗筷一丢,窜到爸爸的身边,为争抢一根白发,不小心把白发周围的黑发也拔了下来。只见爸爸的眼角一抖,接着就长长地吁出一口气。痛吗?我和小妹得意地问。爸爸假装痛,一边揉着头一边假装生气,却又笑笑说:不痛不痛。看到那根被小妹抢去的白发,我责备她把黑发也拔了下来,便说:怎么能不痛呢?那根白发应当是我的。你都把黑发拔了下来。

白头发,就像秋天的树叶,你们看那些树叶都是自动落下来的吧。爸爸解释说。但那黑发呢?我争辩道。黑发就像那没有变黄的叶子,你们发现没有,没到秋天也会有绿树叶掉下来呀。爸爸说。小妹得意地举着那根白发和到手的一毛钱,欢快地跳着跑开了。

这样日子一直持续到初一。到初二的时候,我们似乎一下子长大了,不再拔爸爸头上的白发。有时看到爸爸的白发,倒有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有一天吃饭,妈妈忽然说怎么好长时间不见你们抢爸爸的白发了。我们吃着饭,都不作声。爸爸开玩笑地说,是不是嫌钱少了,那我出一块钱一根,行不行?

我们各吃各的饭,头也没抬,泪落到碗里。

四年后,小妹意外离开我们。几乎是一夜之间,爸爸妈妈的头发一下子全部变白,即使没有变白的地方,也是灰白一片。像经过霜打了一般。每当看到他们的白发,我就不由自主地阵阵心痛。

也许是两位老人彼此都接受不了对方的白发,终于在一个冬日的午后,买来几个粉红色的小盒子,烧一锅开水,又找来一把弃用的牙刷,在院子中间架起脸盆。我隔着窗子看着他们把粉红盒子里的黑色液体倒进一只破碗里,加水伴匀,接着彼此再围着毛巾把头洗净,然后,爸爸先坐下,让妈妈用牙刷把碗里的液体擦到头发上……

这是我看到的,冬天的最温暖的画面。

隔着玻璃,我泪流满面,双手合什,祈求上苍,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二老的白发由白变黑?如果有,我会付十块钱一根,一百块钱一根,行吗?

岳父和父亲同住院的日子

父亲像被我们兄弟绑架似的带到医院,急诊医生开出诊断书,先住院检查再说!父亲用抖不停的手,指着我们兄弟吼道,我不住院,我不花你们的冤枉钱,都是老毛病,看不看都一样!安慰一会儿父亲,我去办住院手续,哥弟向医生细说父亲的病史。

在医生的劝慰下,父亲安静下来,躺在病床上,片刻就让我们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打个电话叫母亲来医院护理就行了。哥对我使着眼色说父亲,护理的事就由我们兄弟轮流来,不是因为你双腿使不上劲,帮母亲解忧,不然真由着你不住院了!父亲不再说话,或许他在想,自己病了这么多年,全是母亲护理他,现在病成不能自理,再不听孩子们的话,真觉得对不起老伴……父亲深凹的眼窝里不知何时蓄着泪水。

刚安顿好父亲,岳母打来急急的电话,说是岳父肚子突然疼得直不起腰来,让我快回去送老人去医院。父亲一听,连忙让我快去,还吩咐哥弟陪我同去帮忙。哥建议留一人照料父亲,父亲又吼了起来,救人要紧,我躺在这里没事!

岳父急发病,病得不轻,我们赶到时,他疼得脸已脱色,不能行走。打的来到医院,我去挂号缴费,哥弟架着岳父前去急诊,B超、CT、心电图……一一做完,医生确诊,急性胰腺炎,住院治疗,刻不容缓。

岳父和父亲都住了下来,我紧张的神经才逐渐松弛。待岳父疼痛有所好转时,他才问起我,你兄弟咋巧来救我!我告诉他,父亲在你前一脚刚住院!

岳父住在前病房大楼,父亲住在后三层病区。哥弟说,现在取消你给父亲护理值班,全力护理你岳父。父亲也是这个意思。可我留在岳父的病房时,岳父说,我疼痛有了好转,能自理,你快去照看你父亲!回到父亲的病房,父亲一个劲地催我去岳父那儿,说是人家养闺女为啥,还不是为了在生病的时候,图个有你照应!

面对同时住院的父亲和岳父,我真有点左右为难。好在有妻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每天两个病房勤走走。可每天一去医院那儿,无论先去岳父病房,还是父亲病房,他们都会问我,那边去看过了吗?你父亲(岳父)好些了吗?面对他们的问话,我只好谎说,刚从那边回来,身体好多了!听到这样的回答,岳父(父亲)总是舒口气,接着又是一声叹息!我知道他们的舒气是为对方牵挂,可叹息为何?我一时不得其解。

回来我跟妻说起父亲和岳父的舒气和叹息的事,她说,她去医院他们对她也是这样。

还是女人心细,妻琢磨着说,生病的老人都希望子女前来病房探望,只是我们遇到两家父亲同时住院,要我分析呀,他们叹息的是,若是你先看了我的父亲,你爸心里多少会说,到底儿子大了,心不随父了;若是你先看了你父亲,我爸心里会想,到底不是自己的儿子……一听妻如此分析,我吓出一身汗,哪该咋办,才能打消他们的叹息呢?妻苦中作乐地说,他们都是老小孩,只要我们做到不偏心就行!突然妻灵光一闪,惊叫到,我有办法了!

再去医院,妻先去了我父亲那儿,我直奔岳父的病房,当岳父(父亲)问起我(妻)时,我们的回答,很令他们开心,而且他们还不失时机地向同病房的人夸我们的孝心!

一时,我以为找到两位同住院父亲叹息的原因。可当他们相继出院时,父亲和岳父说出同样歉疚的话,令我惭愧无容——他们说,这段住院的日子,我们两个老人让你操心了!说着他们发出一声重重的叹息!

原来,同住院的岳父和父亲,叹息的真正原因——怕我操劳过度!

秘密

女人去世以前,一遍遍喊着女儿的名子。她已经神志恍惚,声音低得连自己都听不见。后来她发不出一点声音,她的嘴张张合合,泪如潮涌。男人俯下身子,说我知道,我都知道。他握着女人的手,亲吻女人的手,任那只手慢慢变凉,任女人的生命,走成一条直线。

是车祸。女人在医院,硬撑了整整两天。男人想把女儿接过来,女人挣扎着说不要。不要,她流着泪说,别吓坏了她。

刚满一周岁的女儿,住在乡下奶奶家。她蹒跚学步,咿呀学语,牙床上发出米粒般的白色乳牙。她每天都在笑,每天都在哭,不管笑与哭,她都是快乐的。一周岁的她不懂生死离别,不知道识图本上可爱的蓝色的大货车,可以让自己,从此失去母亲。

回到城市已是一个月以后,男人去乡下接她回来。公共汽车上,男人用拳头堵住嘴巴,无声地号啕。怎么跟女儿说呢?假如可以选择,他宁愿撞上货车的,是他自己;假如没有女儿,他宁愿伴着女人,一起离去;假如,假如女儿可以原谅自己,他宁愿跪在她的面前,说上一千句“对不起”。

可是,怎么跟女儿说呢?

男人说妈妈出差了,很长时间,不会回来。

女儿眨着眼睛,说,妈妈。

可是妈妈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出差了……那是地图上找不到的地方……她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回来。

女儿眨着眼睛,说,妈妈,妈妈。

男人扭过脸去,看着窗外,任泪水无声滑落。油菜花染黄了天际,男人想起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的女人。女人一袭长裙。女人黑发飘扬。女人眸似春水,齿如美玉。女人将一枚戒指,戴上他的无名指。女人轻抚着凸起的肚皮,专注地为他煲汤。女人怀抱着乖巧的女儿,乳香四溢。女人弥留之际,哭着,喊着,说,我想妞妞……别让她来,她会怕……

……男人为女儿讲故事,洗衣服,做饭,买玩具;男人去幼儿园接她送她,不忘在头上插一根天线,扮成外星人;男人带她去动物园和游乐场,将她扛在肩膀上,风一般奔跑。男人努力让她忘掉妈妈,努力让她的童年,充满阳光。可是这怎么可能?安静时,女儿歪着脑袋,一遍遍问他,妈妈什么时候回来?

男人捂住了脸。他可以忍受一切,责怪,磨难,痛苦,孤独……可是他忍受不了女儿的眼睛。那眼睛清澈无辜,闪动着令人揪心的企盼。她只是一个四岁的孩子,可是为什么,她的眼睛里,竟也有那么深沉的忧伤?

男人正为女儿,系着鞋带。那天,他跪在地上,久久没有起来。

不断有人给男人介绍朋友,女人或者女孩,处于敷衍或者礼貌,男人匆匆见一面,从此再无瓜葛。几年来,几乎每一个夜里,男人都在想她——想她的温柔善良,想她在香气浓郁的田野里赤脚奔跑——他知道她永不会回来——正因如此他才愈加想她——想到泪流满面——想到撕心裂肺——想到肝肠寸断——想到深彻骨髓——想到白了头发。

是的。那天,早晨,洗漱镜里,男人发现自己的鬓角,竟然如同霜染。这时的男人,不过三十多岁。

他知道女儿也想妈妈。他还知道,女儿的记忆里,妈妈不过是一个模糊的影子。一岁的年纪,能存下多少完整的记忆呢?她想妈妈,只因为她羡慕别的孩子,羡慕别的孩子的妈妈。只因为,她知道自己,应该有一位妈妈。

妈妈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了……那是地图上找不到的地方……也许,她很快就会回来。男人这样说。奶奶这样说。邻居这样说。幼儿园阿姨这样说。每个人都这样说。说时,心中充满不安和自责。其实,对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隐瞒实情,也是那般痛苦。

终于,女人的姐姐从遥远的城市赶来。她劝男人再娶一位妻子,她说你和妞妞,不可能永远这样下去。男人绞着手,说,我爱她。她说我知道你爱她……我也爱她……她是你的妻子,也是我的妹妹,可是照你现在这样,早晚得累趴下……找个人一起过日子吧——照顾好妞妞,不正是她临去前的愿望吗?男人说不出话,低了头,红了眼圈。是啊!照顾好妞妞,不正是女人的愿望吗?何况,他有权力永远欺骗自己的女儿吗?可怜的妞妞,已经长到了六岁。

男人真的遇上一位好女人。女人安静内敛,优雅善良。女人陪他散步,陪他聊天,给他洗满盆的衣服,在幼儿园门口,偷偷看两眼妞妞。男人不想让她过早与妞妞交流,他不知道当多年的谎言揭穿,女儿脆弱幼小的心灵,将会是怎样一种天崩地裂的痛苦?那就再等两年吧。再等两年,等女儿再大些,他想,他会把所有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她。

所以,那天,男人笑着对女儿说,妈妈就要回来了。女儿愣着,似乎不敢相信男人的话。男人说可是妈妈瘦了……妞妞,你还能想起妈妈的样子吗?女儿歪着脑袋,想了很久,摇摇头。男人轻轻地笑了,有些心痛,又有些欣慰——她毕竟,还是一个孩子。

女人拖一个旅行箱,进了屋子。女人冲妞妞扬开双臂,招呼她过来。妞妞怔着,呆在原地,表情竟然有些拘谨。男人说妞妞,不认识妈妈了么?妞妞仍然呆怔着,不肯上前。男人说快叫妈妈啊!妞妞就冲上前去,叫一声妈妈,扎进女人的怀里。男人看到,那一刻,女人的眼睛里,饱含了泪花。

吃过午饭,女人随妞妞去她的房间。女人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妞妞说,我知道你不是妈妈……你是她的朋友吧?

女人一愣。

妈妈她已经死了。妞妞认真地说,我是听奶奶说的……前些天,奶奶跟爷爷说,被我听到了……只有爷爷、奶奶,加上我,知道妈妈死了,当然,现在,还有你。妈妈在我一岁的时候就死了,她回不来了……可是别人,包括爸爸,都还以为,她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出差……

女人已经说不出话来。

如果你能对我好,能对爸爸好,我同意你做我的妈妈。妞妞拉过女人的手,勾起她的小指,说,这是咱们之间的秘密,千万不能让爸爸知道……如果他知道,他会很伤心……

男人站在门口,咬着嘴唇,静静地听。脸上,早已经亮晶晶一片。

暖透一生的奶酪(友情)

伟大的对手,永恒的朋友

俗话说:没有王者的襟怀,便成就不了霸业;没有独步天下的雄心,便没有蛇蜕龙变的超越。这样的道理,在“乒坛绝代双娇”的王楠和张怡宁身上得以淋漓尽致的诠释。

当14岁的张怡宁走进国家乒乓球队的时候,王楠已是赫赫有名的世界冠军了。因为她俩同归于教练李隼的门下,为了方便管理,便让她俩同居一室。那时的小怡宁生活自理能力还很差,王楠每天除了收拾自己的床铺之处,还主动帮这个“小不点”整装叠被,给予很多的照顾。当王楠看到张怡宁整天板着脸不苟言笑,就开玩笑地对她说:“你这个小姑娘,什么都好,就是不爱说话。想扮酷啊?”被逗乐的张怡宁不好意思地说:“你是大名鼎鼎的世界冠军,我在你面前总是有点心怵啊。”王楠说:“我看你非常的有发展潜力,说不定我最强有力的对手就是你,你若过不了‘心怵’这一关,日后怎么与我对垒啊?”小怡宁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但是,王楠的激励,却让她从心底感觉到自己成熟了不少。

王楠非常喜欢这个有点倔强的小师妹,每到周末的时候,王楠就要买回一大堆张怡宁喜欢吃的零食来与她分享。没想到有一天,张怡宁正在宿舍里津津有味地吃零食的时候被教练李隼撞上了,他非常的恼火,说每运动员的饮食结构都是有规定的,怎么能随便吃零食?非让小怡宁交代是谁让她吃零食的,但张怡宁只咬定:“零食是我自己买的,与任何人都无关。”事情过后,王楠乐的抱住张怡宁说:“你这个小丫头,没把我供出来,还挺够哥们义气啊。”

自1997年张怡宁进国家队以后,王楠连续获得几个世界冠军。王楠的如日中天的气势,给同屋的张怡宁很大的震动。有一次,她充满期待地问道:“楠姐,世界冠军是什么滋味?”王楠笑着拍了拍张怡宁的肩膀说:“呵呵,眼馋了不是?日后过了我这一关,你就知道世界冠军的滋味了。要记住:如果不想当世界冠军就不配待在国家队,至于金牌的滋味,当然比巧克力更甜了。”听了王楠的话,张怡宁暗自激励自己:“总有一天,我也要尝到冠军的滋味!”

2000年以后,张怡宁终于在国家队中脱颖而出,成为名列世界前茅的种子选手,但是,王楠总是像横亘在自己面前的一座不可愈越的大山,对王楠的“心怵”成了一个阻止她前进的瓶颈。两人在宿舍里说话的时候,王楠总是鼓励她说:“要想拿冠军,你还必须练好自己的绝活,一定要打出自己的风格和特点。”在王楠点拨下,聪明的张怡宁很快形成了自己的快速多变、起拍凌厉的球风,特别是前三拍的攻势,更是打的出神入化。

2001年的世乒赛上,王楠和张怡宁双双杀入决赛,这两个同居一室的姑娘第一次在世界赛场上相遇。急燥的小怡宁也许太想战胜自己的偶像了,结果一交手就被王楠打乱了阵角,失控的她甚至连招架还手的力量都显得不足。在领奖台上,获得银牌的张怡宁哭的像个泪人似的,站在冠军位置上的王楠拍拍她的肩膀后,干脆把自己的金牌挂在了张怡宁的脖子上。现场的观众为王楠的举动鼓掌喝彩,深受感动的张怡宁也破涕为笑。离开比赛场馆后,王楠拉着张怡宁去吃冰激凌,并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你的水平绝对没有问题,主要是你太想赢下比赛,这反而给自己造成很大的压力。冠军拼的不止是技术,更有心理。你还年轻,以后会有机会的。我当年就同样是在邓亚萍的阴影下走出来的,我相信你也会的。”

在王楠的影响和激励下,张怡宁渐渐地冲破了“心怵”的瓶颈,开始成熟了。2002年,两人又在釜山亚运会的决赛中再度相遇。两人打的难分难解,高潮叠起,直战至3比3平,最后一局,张怡宁以9比11艰难获胜。比赛一结束,王楠就拉着她说:“你今天发挥的太出色了,祝贺你!”这是她在世界性的大赛中第一次战胜自己的师姐和偶像,拉着王楠的手,她竟然哭的说不话来。

从此以后,两人就在世界性的大赛中常常会师决赛,并且互有胜负,真正成了中国队里的两根顶梁柱。私下曾有人议论她俩究竟谁是“女一号”、“女二号”,但她俩却从来没有在乎过这事。有一次,听了这样的议论后,王楠曾对张怡宁说:“乒乓球比的是技术,都完全摆在台面上,此消彼长,这完全是正常的事情,等过几年,我们都不打球了,到时候再回头来看,争一号二号的虚名有什么意义?不过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如果为这事分心,多不值得啊。你的技术这么好,潜力又大,将来肯定有得冠军拿,不要让一号二号的议论影响你的心态。”在王楠的影响下,张怡宁自然也对这样的虚荣看的很淡……

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上,这两位相互激励、共同前进、既是朋友又是对手的“冤家”,又一次在决赛中相遇了。她们的对垒,无疑是世界级乒乓球运动员的巅峰对决,虽然最终王楠以1:4输给了张怡宁,只获得了银牌,但是,在人们的心中,她们都是赢家,她们都是具备王者气慨的英雄,她们共同向世界展示了自己的王者之风:竞技不是竞争,荣辱不在输赢;携手才能共进,相扶同赴巅峰!

红粉知音与蓝颜知己

沈寿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绣坛才女,而张謇则是清末的状元,由于共同对艺术的追求和热爱,他们之间曾演绎过一个相知相怜的动人故事。今天读来,仍不失是一段有关红粉知音与蓝颜知己的佳话。

沈寿的父亲是一个收藏家,在艺术气息较浓的家庭环境的熏陶下,沈寿自幼便爱上了刺绣,特别是在嫁给了艺术修养颇高的余觉之后,两人相互取长补短,其绣品竟然赢得了慈禧太后的青睐,被赐“绣圣”之名。没想到获得太后恩遇之后的余觉,竟然连娶两房姨太,这让从小便是大家闺秀的沈寿怎能接受呢?自此夫妻反目,余觉便不再过问沈寿,从此,心灰意冷的沈寿只好用酷爱的刺绣来打发孤寂的岁月。

张謇原本就是一个大才子,考上状元以后,由于受张之洞办实业思想的影响,便在南通办了许多的企业,并且都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后来,他又在南通办了一所刺绣传习馆以彰显中国的刺绣艺术,这无疑需要一个深通绣艺的人来管理,于是,他就想到了大名鼎鼎的沈寿。没想到沈寿一到南通,张謇就对这个才貌双全的瘦弱女子心生了一段怜爱之心。而沈寿也早闻张謇的才名,心下也是倾慕不已。

沈寿在传习所除了工作之外,就是专心于刺绣。1915年,沈寿将她的三件作品送往美国旧金山参加“巴拿马——太平洋国际博览会”,没想到她的三件作品竟分别获得了金银铜奖,并且有一美国的富商愿意出高价收买获得金奖的《耶稣像》。然而,沈寿却激烈反对说:“请速派人将《耶稣像》取回,万不可流失海外!”这让张謇更对她的为人与气节增加了一份敬重。然而,她的丈夫余觉知道后,为自己痛失了一大笔钱而对她大加问罪。她本有肝病,这一气竟卧床月余。她的丈夫竟然连一次都没来看望过她,倒是张謇常常来探望她,并给她请最好的医生。这让她从心里感受到一丝丝的暖意。

沈寿的病时好时坏,总有一种大限已到的感觉,一想到自己多年积累的刺绣经验就将随自己而去,不觉心下悲伤,日日垂泪,心想:如果丈夫若不是沉湎于酒色堕落不振,也可让自己的心事付与他说。而今还有谁能理解我心啊?然而,张謇却猜中了她的心事,并对她说:“雪君(沈寿的字)的织绣才华和智慧,天下共识,你何不编一本绣谱,以使你的绣艺流传百世?”

沈寿叹了口气说:“我病已至此,哪里还握得动笔啊?”张謇说:“只要你有此心,我愿为你执笔,你只要口述就行了。”

就这样,他们俩共同协作,一个说,一个写,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由张謇亲自题名的《雪宦绣谱》一书终于印刷出来了。此书的写作,也让张謇更加深了对沈寿的爱慕之情,特别是看到她终日忍受着被丈夫抛弃的痛苦,心中更是隐隐地作痛,他觉得她有权力来争取自己的幸福生活,于是,他以《咏柳》一诗表达自己对她的倾慕:“要合一池烟水气,长长短短护鸳鸯。”

沈寿当然也不是无情之人,她怎不理解张謇的心意呢?这些年来,自己得不以到丈夫的关心和爱护,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若不是张謇这些年对自己的关怀和照顾,恐怕自己的生命早已如一片秋叶不知所终了,更何况他知我心曲,日日伴我创作绣谱,了我平生之愿呢?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是,尽管如此,自己毕竟没有离婚,还是一个有夫之妇,我怎能辱没自己的清白和张先生的令名呢?尽管古人云:“人生一世,知音难求”,但是,古人不也有:“发乎情而止乎礼”吗?想到这里,沈寿也和了一首《咏柳》诗:“垂柳生柔荑,高高复低低;本心自有主,不随风东西!”张謇读罢此诗,亦能理解沈寿的一片苦心,直到沈寿病死,他都没再提一个“情”字……

QQ签名背后的战争与和平

我到现在还记得初次见面时他把我搞得那一副狼狈相。

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一入高一,我这个不擅长体育的家伙就给推出去打羽毛球赛。没办法,我们班男生少,我又是班长,身先士卒,不死不行。但是,这也死得太难看了。

和我对垒的家伙高度足有一米八,被阳光晒得黝黑的脸,一看身板就是练家子。后来我才知道,他是隔壁班的体育特长生。奶奶个熊!

那一战,裁判哨子响了不到10分钟,他就已经劈吊、抢点、救球,充分在大票女生面前展示了他的动作敏捷度、身体柔韧度和抽球扣杀的力度。10:0,11:0,12:0,13:0,14:0,15:0,第一局结束。我忙活得鸡飞狗跳,还是摆脱不了到处捡球的命运。那一刻,我真想杀了他,再自杀。

我气得眼睛发花,没看清是谁在他耳朵边上附耳说了几句小话,反正到了再上场的时候,他打得温和些了,还故意让了几个球给我。后来熟了才知道,是他们的班主任看不过眼,扯着他说:“小铁啊,都是人生父母养的,给人家个面子,别太过分了啊……”

从那天起,我的QQ上的签名就成了:“小铁啊,你是人生父母养的啊。”

第二天,英语年级统考,我考了99.5分,他考了55.5分,于是,他的QQ签名也就成了:“小木啊,你也是人生父母养的啊。”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是怎么熟起来的,好像是我开始不乐意搭理他。后来他跟人要了我的QQ号,才渐渐说上了话。一来二去,我发现这人嚣张跋扈的秉性下还是有那么一两丝善良的本质。这是我原谅他的主要原因。

当然,这也是在他采取了实际的道歉行动之后。

在学校食堂吃完晚饭,他把我叫到一边,神秘兮兮拿出两张电影票:“喂,有没有兴趣?”

是炒得正热的《长江七号》。我傻兮兮地问:“这个电影,是说的长江上一艘编号为七的船的故事吗?”他用很不可思议的眼神看我一眼,我被刺激得脸一红,觉得自己有够呆。所以当他说有没有胆量今晚去看的时候,我一个鼠胆之辈,也居然连假也不请,就和他跑出去了。等翻墙回宿舍,被两个班主任逮个正着。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就出现了在学生们来来往往去食堂的路上,一黑一白哼哈二将被罚站的奇观。不断有人吃吃笑,我四处睃着有没有地缝可以钻。第二天我一有机会上QQ,就把签名改成了“小铁,你陷害我!”于是,他的QQ签名也变了:“小木,我冤枉,我也被罚站了!”

日子打打闹闹地过去,我越来越发现他豪爽、仗义背后的细腻和温情。他和同学们出去吃饭,我胃痛不肯去,他就特意买回皮蛋瘦肉粥;我又爱感冒,他就干脆买一大堆常备药,堆满我的抽屉。有一次,他竟然还要送我一百块钱,被我坚决拒绝了。其实不怪他,有段时间,我确实是比较缺钱。可是不怪他又怪谁啊?!

长这么大,我一直是个乖乖仔,交的朋友也是循规蹈矩的“好学生”,他的坏和痞我一开始接受不了,后来像剥桔子,把外面粗涩的皮剥开,发现里面的桔瓣竟然甘甜多汁,于是,我就“吃定”他了。距离他的生日还有两个月的时候,我就在琢磨了:送他什么好呢?

他是运动健将,自然离不了运动鞋。我替他看中了一款阿迪达斯,可是要500多块钱啊!这份钱跟家里要不太可能,只好从自己身上挤。我的小金库里有200元,然后我从家里带了好多豆儿酱,中午和晚上就可以不用吃炒菜。这还不够,又周末跑到校外的小饭馆打工,洗菜、洗碗碟,一天9块钱。这也不够啊,所以元旦我都没回家,揽了一份散发广告单的差事,站在十字街头,给路人往车筐里塞广告纸。这么一来,我的工作任务就很繁重了,好容易上一次QQ,签名档就改成简洁明快的一个字:“!”。

然后,紧跟着,我就发现这个死小铁的签名档也改成了一个字:“?”真没创意。

当然,我知道他有疑问。平时老和他粘在一起,这下子他却堵我好几次都堵不着人。可是,他又怎么知道,我正为给他准备生日礼物焦头烂额呢?

就在当天晚上,回到宿舍,要暖被窝,从里面抖出一叠钱来,足有5、600.“喂,谁的钱?”我抖着钱使劲问,没人回答,我们宿舍的小三儿面壁坏笑。我一把把他扳过来,“怎么回事?”他无奈招认:“刚才铁头儿来过,坐你床上不知道摸索什么,肯定是他放的。这家伙,行贿……”我气笑了:“我一个穷学生,他行个屁贿。”拿着钱去找他,他不好意思地摸头:“看你,快成非洲饥民了。这钱先拿着用,吃好些,将来还我,记得付利息。”我把钱硬塞给他,转身走了,鼻子有点酸。

钱终于攒够了,我兴奋得直蹦高,马上跑出去买了一双崭新的阿迪达斯,偷偷摸摸拎回来,搁在床底下,准备三天后小铁过生日的时候送给他。

吃过晚饭叫上小铁和我们宿舍的小三儿去校门口溜达了一圈,一边走一边想象着小铁收到新鞋的高兴样子,不禁嘿嘿直乐。正乐着,碰上小铁的朋友阿辉。这家伙可粘小铁了,走哪里跟哪里,像个跟屁虫。不过自从我和小铁交上朋友,他就总有些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他是我们历史老师的儿子,现在替他爸往家买油,自行车前把上挂着一桶,后座上又夹着一桶,怪玄乎的。我们赶紧帮他拎到家属楼上,喝了一杯水,就走了。

第二天,气氛有些怪异。班主任把小三儿叫出去,表情严肃地不知道问些什么。后来,历史老师又把小铁从隔壁班叫出来,不知道问了些什么。下课了,我问他们怎么了,他们都笑着说没事。但是,气氛渐渐坏掉了。无论我走到哪里,身后都会留下一串窃窃私语。

终于我发现问题的根源所在。阿辉说,我们从他家出来后,他放在储蓄罐里的500块压岁钱就没有了!而且,按照推理,小三儿和小铁家境都不错,只有我前段日子吃咸菜喝白开水,又四处打工赚钱,正说明我缺钱。谁想到有人竟然从我床底下发现一双崭新的阿迪达斯。这不是明摆着我就是贼?

我气晕了。尤其在小铁的生日聚会上,我拿出这双新鞋,他表情严肃地问我哪来的钱的时候,我更是气得胸口堵得说不出话来,尤其是看到右手中指的一个大口子,这是我在小饭馆切菜的时候留下的“纪念”:“你个王八蛋,你怀疑这钱是我偷的对不对?你的朋友是贼对不对?”

他也看到我的伤口,伸手欲摸,我像被火烫到,火速抽手,夺过鞋转身进了宿舍,从钥匙链上摘下小剪子,拼命在鞋面上戳戳戳,似乎要把满腔的委屈和愤恨都发泄出来!小铁察觉事情不对,紧跟在后,赶紧拉我,两下一错劲,我一剪子戳上他的手背,他唉呀一声,血就流出来了。

我吓傻了,旁边同学们一涌而上,拥着他就去了医务室,临走他竟然还记得回头冲我一笑:“嗞——别怕,我没事!”我跟了两步,又折回来,看着被我戳得千疮百孔的鞋,泪又再一次涌出来。

那天晚上,我又做了一次坏学生,跑网吧里上了通宵。心乱如麻,只瞅着显示器发呆,顺手把QQ签名改成了:“友谊是狗屁!”

此后,我一直对小铁避而不见,或者干脆视而不见。他屡次要和我说些什么,都被我冰冷而陌生的目光吓住了。可是,当我看见他手上缠着的白绷带,心里还是疼得一抽一抽的。难道我真的要失去这个朋友了吗?为什么他的QQ签名档里,是一片空白?

不知道小铁在忙什么,几天都一直不见他的影子。终于,有一天晚上,他把我硬约了出来,眼睛里闪烁着不易察觉的愤怒。他手上显眼的白绷带去掉了,戴上了一只手套。我很想看看手套里面的伤,又说不出来。阿辉在他身边低着头:“小木,那钱我找着了,对不起。”

原来,为了洗刷我的冤枉,他收集了全班同学的证词,证明我每天的伙食标准和平时的为人行事,又找到那家餐馆的老板,开具了我打工收入的证明;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也找了一份发广告纸的工作,亲身实验一天能挣多少钱,然后大略算出我挣了多少钱。然后,就得出了这双鞋的价格与我的这一切价格相差无几,甚至略有赢余。通过这些,终于向历史老师证明了我的清白。然后,他严肃质问阿辉这一切到底怎么回事。阿辉再也装不下去,告诉他,因为嫉妒他整天和我在一起,所以才突发奇想,想陷害我一下。

于是就有了今天这一幕。阿辉声音小,小铁不满意:“大声点!”阿辉听话地大声说:“我错了,对不起,那钱不是你拿的!”

声音在寂静的楼道里轰响,我含泪看着小铁,小铁意味深长地看了看阿辉,又看了看我,这个粗人福至心灵地说了一句话:“友谊不是独占,是朋友就希望他好,更好,日复一日地好。”

从此,我的QQ签名就变成这句话,一直用到现在。小铁的签名档也变成这句话,也一直用到现在。还有那双被我戳得千疮百孔的球鞋,他一直穿在脚上。

这就是这场QQ签名背后的战争与和平。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彼此守望,互相扶持,一路同行。

暖透一生的奶酪

她曾暗暗地喜欢过他,但一向自卑的她,从未跟任何人坦露过这个秘密,只是把一份清纯的情感永远地压在了心底。

那时,她和他在那所教学水平极其落后的乡中学读书。她是他的前桌,但两人几乎没说过几句话,因为她那时平凡得实在是太不起眼儿了,成绩优异的他却一直是老师和同学眼里的焦点。后来,全班唯一考入县城高中的是他,自然他也是全班唯一一位大学生。再后来,他考上了研究生,去了美国。这期间,他和许多同学都断了联系。

初中一毕业,她便开始年复一年地伺弄那几亩责任田。20岁那年,她听从父母的安排出嫁了。她嫁的那个男人懒惰又好喝酒,且时常粗野地打她,打得她身上紫一块青一块的,让人看了心疼。

在一个炎热的夏日,她那喝醉了酒的男人,失足跌落到村外的一条小河里,溺水而亡。后来,她又嫁给了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安稳日子没过上一年,她的第二个丈夫又不幸在翻山抄近路回家时,被采石场突然炸响的哑炮掀起的石头,砸中了太阳穴,连半句遗言也没留下,就匆匆地撒手而去。

这时,她已是两个女儿的妈妈,小女儿刚刚满月。守着两间破产草房,加上一大摊子外债,日子窘迫得让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苍老十多岁。

村里有人背后说她命硬、克夫,她也惶惑:自己的命咋这么不好?怎么连一份艰难日子也不让自己支撑下去?

偏偏在这个时候,更大的不幸又降临到了她的头上——她被检查出患了严重的肝炎,医生叮嘱她一定要少干重活,还要抓紧时间治病,要不然,恐怕……面对那冰冷的诊断书,她欲哭无泪。

在那个飘雪的冬天,她木然地踟躇在村边的冰河上,心冷得如拂面的凛冽寒风。是女儿那一声声急切的呼唤,让她揩去眼角的泪水,拖着沉重的身子走回家中,点燃潮湿的柴禾,给漆黑的小屋添一份暖意。

这个春节该怎么过呢?无法挥去的愁绪缠绕在她的心头。

傍黑时分,村长大声嚷嚷着,给她送来一张寄自美国的贺卡。那是一张十分精致的贺卡,上面画了一块大大的奶酪,还有两行充盈着诗意的话语——真情如奶酪,芳香永远飘逸在岁月的深处。

哦,是那个不曾忘怀的他寄来的漂亮贺卡。他的一语简单的问候,宛若一缕温馨的春风,吹入她几欲绝望的心田。捧着贺卡,她的眼角一阵灼热——这么多年了,难得他还记得她这个同学,记得给这个藏在山旮旯里的“丑小鸭”,送上一份真诚的关心和祝福。

“妈妈,这是什么?”四岁的大女儿指着贺卡上的奶酪问道。

“这是奶酪,很好吃的一种东西。”其实她也只是听说过,从未品尝过奶酪的滋味。

“那我们什么时候能吃到奶酪呢?”女儿的眼睛里闪着渴望。

“会的,我们会吃到奶酪的,妈妈一定让你们早点儿吃上奶酪。”她紧紧地把一双女儿揽在怀里,一个热烈的希望开始在心头荡漾。

没错,就是那突然而至的一张贺卡,那一语久违的问候,让她骤然感觉到被关切的温暖,感觉到眼前的生活远非自己想想的那样糟糕,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等着她去做呢。

一番思虑后,她拿出家中全部的积蓄——50元钱,买了两对种兔,开始圆一个大大的、又是真切无比的梦。她的勤劳和坚毅,终于感动的上苍。三年后,她成了全县有名的“养兔大王”,100多平方的大房子盖了起来,银行里的存款已突破了十万元,她的病也在北京彻底地治好了。

那天,她领着两个女儿,走进了省城的一家精品美食屋,第一次“奢侈”地买了两大盒奶酪,母女三人欢欣地品尝了起来。

真是味道好极了!那股特有的芳香,只有她才能品味出来。

坐在布置得漂亮的卧室里,拧亮台灯,她再次打开他寄来的那张贺卡,轻轻地抚摸着那块诱人的奶酪,她眼睛湿润着,喃喃自语道:“谢谢,谢谢老同学,是你冬天里的那一句温暖的问候,才让我拥有了今天的这一切……”

数年后,他偶然地得知自己当年不经意地寄出的一张贺卡,竟然改变了她后半生的命运,他不禁深深地感动了,他决定:从此以后,一定想着时常给远方所有的朋友,都寄上一份真诚的问候与祝福。

这是我最近在回乡的列车上听到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在细细地品味时,我蓦然发觉:在我们平凡琐屑的生活中,多么需要那样濡染心灵的情感奶酪啊。如果人人都能慷慨地馈赠他人一份真情,那么我们眼下的日子里,又该增添多少奶酪一样的芬芳呢……

有一个玩笑叫伤害

在美女如云的师大,各方面均十分平平的她,当年可以算是一个丑小鸭了。当同寝的姐妹们快乐地拥抱爱情时,一向十分自卑的她,却紧锁柔柔的心扉,生怕受到一点点小小的伤害。

那天中午,她不经意地在《美学》书里,忽然发现一张纸条,内容是约她晚饭后在操场左门那棵老榆树相见,署名是“一个你有好感的男生”。

会是哪个白马王子呢,她将平素有好感的几个男生猜了个遍,也没猜出是谁,但整整一个下午她都沉浸在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之中,她第一次体会到了被爱情簇拥的感觉是那样地美好。

早早地吃了晚饭,她对着镜子认真地修饰了一番,轻轻哼着一支大家熟悉的恋歌,在好友慧子惊讶的注视中走出寝室。

约定的时间到了,操场上已经出现好几对恋人了,她好感中的男生还没露头。

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在老榆树下徘徊着。半个小时漫长得像一个世纪似的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等待中的那个他连个影子也没有,她不由得焦灼起来,暗暗地恨起失约的那个不知名的他。

她在心底猜想着他迟到的原因,并认真地思考着是否原谅他。但直到暮色降临时,那个她望眼欲穿的他还没来临。她生气地一跺脚,真想马上离开,但心犹不甘地又留下了。

又过了一会儿,她班很帅气的男生杨楠从一边走过来,一脸平淡地告诉她:“约你的那个男生让我告诉你,他今天有事不能来了。”

什么?他这不是有意捉弄吗?一种被欺骗感觉立刻涌入心底。她大声地对杨楠说:“你回去告诉他,我永远恨他。”说着快步地跑回寝室,趴到床上,一任泪水汩汩流淌。

第二天,她便知道了那天是“愚人节”,那个让她出洋相的男生就是杨楠。可她无法原谅他的恶作剧,真的像那天说的那样,将原来心目中对他的好感全都抹去了,剩下的唯有恨了。

后来,杨楠不止一次诚恳地向她道歉,说他只是想跟她开个玩笑,没想到竟伤了她的心。对此,她只是漠然说了声“算了”,实际还在耿耿于怀。

快毕业时,杨楠痛苦地问:“真的不能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吗?”

“即使错了,也错到底吧。”她心痛而决绝。

这时,同寝的姐妹们都有了护花使者,唯她还在天马行空地独来独往,虽说她也知道杨楠各方面都很优秀,可一想到当初自己像个榆木疙瘩似的在操场上傻等的情形,她心里就隐隐地又一丝难过,她知道她们之间已隔着一道鸿沟了。

毕业后,杨楠曾到她工作的小县城看过她一次,彼此客套了几句,便匆匆告别了。此后,两人就音信断隔了。

如今,她和杨楠都早已各自成家了,可她还是念念不忘当年他的那个玩笑。就这样,她固执地错过了青春岁月中的那一份缘。

十年后的大学同窗聚会时,杨楠再次为当年自己开的玩笑致歉时,她带着悔意微笑着说:“那个玩笑叫伤害。”

“是的,是伤害,于你于我。”杨楠轻轻地点头。

两个人眼里流露着同样的晶莹,那是只有他们彼此能读懂的内容。

泪流满面的夏天

我落榜了。

与其说这是一个黑色的六月,倒不如说,这是我人生中死去的一段时光。我闷在家里,不接电话,不踏出房门一步,不和父母说一句话。

倒是父母,小心翼翼地问我,今天,咱吃点什么。我要么阴沉着脸不说话,要么粗声大气地说,别问我,你们就当我死了。

父母吓得赶紧退出我的屋子,轻轻掩上房门。

我曾经对高考设想过无数的结局,包括最坏的结局。但是,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我真的会考不上。分数下来的那天晚上,乔均给我打电话,说,李朗,是不是你的卷给看错了,你怎么会考不上。

我在电话这头声嘶力竭地喊,滚,不用你假惺惺,我就是不想考上。说完,“啪”的一声,挂掉电话。

那一段日子,我一定疯了。

我一直对乔均没有好感。他是我们班的学习尖子,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最可气的是他的长相。夏天的时候,他上身一袭雪白的衬衫,下身是一条蓝色的牛仔裤,白云蓝天似的。他一到操场上,就会惹得好多女生在教学楼的某个角落,尖声喊他“帅哥”。我向来痛恨看起来完美无缺的人,当然,我也不会放过乔均。

尽管,自初中始,我们俩就是同班同学;尽管,他一直当我是好朋友。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对他怀有仇恨的情绪。高二的时候,我病了一段时间,从家里回来后,乔均便凑过来,说,李朗,课程落下了,我帮你补吧。说完,他拿过自己的学习笔记,摆开架势,要给我补课。

我说,不用了吧,我就是再落下一段时间,也不至于差成什么样,你自己学好就不错了。当着好多学生的面,我这样说他,他的脸红得像一块布。看着他讪讪地离开,我“噗哧”笑了,心里无限惬意。

乔均,你以为你真是盘菜啊。

但乔均是个没皮没脸的人,第二天,他便再凑过来,说,李朗,我还是帮你补补吧。我有什么好说的呢。看着他满脸大汗的样子,我暗自笑,心想,你讲吧,反正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就是了。

是的,我不会领你的情的。

乔均最可恨的地方,就是他的霸道。高中三年,他次次考第一。有几次,我乘风破浪,都快追上他了,然而,总有不测的风云,逆势而来,我只好望洋兴叹。仿佛,命中注定,我只能活在他的屋檐底下。

嫉妒他的人,不止我一个。有一次,在厕所的墙上,不知道是谁,写下这样一句话:乔均,你是个傻蛋。字很大,含着一种刻骨铭心的恨。乔均看到后,悄悄擦了。我见乔均很在意这样的事,便趁晚上无人的时候,用左手也在厕所的墙上写下类似的话。然后,再去告诉他,说又有人说你的坏话了。这时候,乔均往往很紧张,说,在哪里。我说在厕所的墙上,他便疯一般跑去。望着他着急的背影,我笑了,心想,他真是个傻蛋!

高三的时候,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班里只有一个名额,班主任说,民主测评吧。结果,乔均高票当选。我只有稀稀拉拉的几票。晚上的时候,我被班主任叫到了办公室,班主任说,李朗,乔均想把这个指标让给你,他知道你想考军校,这样可以给家里省下点学费,省级三好生,有10分的加分呢,他说,给了你,你会更有把握些。毕竟,你的家庭条件不好,母亲又有病,乔均也是为了你着想。

当时,我斩钉截铁,只说了三个字:我不要。

我觉得,这是乔均对我最大的羞辱。

然而,高考结束后,我彻底失败了。整整一个月时间,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回过头来,把十多年的成长历程在脑海中细细地梳理一遍,我要想清楚,我到底失败在什么地方。

7月,阳光依旧明媚,我回学校复习了。大批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开始送抵学校,每一个考上的同学脸上都漾满笑容,我的脸上也漾满笑容。当然了,北京那所著名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我也看到了笑容满面的乔均。乔均一把抱住我,说,李朗,你要好好读一年,你一定会考上的。

我也抱住了乔均,紧紧的。我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量。

乔均,真心祝贺你。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感觉到,我的这句话,是那么真诚,真诚到我突然间泪流满面。我对他说,乔均,我用一个月的时间,想明白了好多问题,是的,我必须要复习的,除了知识上的很多欠缺外,更重要的,我在做人上有更大的问题,我要用更多的时间学学做人,我发现,做人才是立身之本,只有把人做好了,才智才会最大程度上成全一个人,成就一个人。

那一天,乔均抱着我久久没有松开,因为,他一样,也泪流满面。

用左手温暖右手

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消沉,就找同事老王喝酒、吹牛和解闷。老王跟我同姓,年纪比我稍大些,为了区别开来,我们就老王、小王地叫。

老王不太会喝酒,有时就被我硬拉去。他面露难色,我知道他大概有事要办,不过我跟他熟不知礼,可不管这些,大着舌头说:老王,咱们是朋友,是不是?是朋友,碰见朋友有困难,你也不帮忙。我把你当要好的朋友,让你陪我喝一点酒,你就推辞了……

我去找他的时候,一般都在外面喝得接近酩酊。心里苦哪,老想要借酒气挥发一番。套用我那时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需要听众。”其实那时的我根本就没有人愿意耐心当我酒话的忠实听众,后来我才明白,酒后乱说话的人最讨人嫌。但老王没有不耐烦,我头重脚轻走在他门外的走廊上,不等我敲门,老王就知道我来了。打开门,泡了一杯茶水。

我喘着大气,对老王说:“五花马……”老王就知道他家里即使有千金裘,也得呼儿将出换美酒。他先按住了我的肩膀让我坐下,喝茶,然后忙不迭地去附近的小店提酒。后来老王对我说,他去卖酒并不是赞同我喝得酩酊大醉。我问为什么。老王说,怕你出去摔伤了。

我一杯一杯地喝酒,然后“斟”出一瓶一瓶的酒话给老王的耳朵“喝”。老王一点也不推辞,静静地坐着,看着我那张酡红的脸,然后一“饮”而尽,不时穿插几句类似“好酒”这样的话。一直到深夜,都是我喝酒老王喝茶和听我的胡言乱语。酒总是激发人的豪情,我不胜酒力时,就搬出陶渊明的话对老王说:“吾醉欲眠君可去。”第二天早晨醒来,头脑清醒了,才发现自己睡在老王家中,我的衣服很整齐地叠放在一旁。地上有未干的水渍,我头痛欲裂,想起昨夜里我撕心裂肺般地呕吐过,惺忪的视野中晃动过老王忙碌的模糊身影。

老王的家人不在他身边,他的家中成了我那段失意日子的乐园。老王并没有象其他的人一样劝我不要喝酒,只是静静地坐在我的对面,看我喝酒,有时穿插几句话。一天夜里,我的电话响了,是老王打来的。老王说,我知道你睡不着,我正在看央视二套的“赢在中国”节目,很好看,你也看一看。很少看电视的我打开电视,第一次看见那位说出“智商和长相成反比”惊人高论的阿里巴巴集团总裁马云。那一期介绍的创业英雄就是他,其中他说的一段话给我很大的震撼。

马云在电视里说:“创业这么多年,我遇到了太多的倒霉事,但只要有一点好事,我就会让自己非常开心,左手温暖右手。”

我恍然有悟,浮想联翩:受冻的时候,真正呵护你度过寒冷的,还是你自己的体温。每个人的道路是属于自己的,在寂寞的行程中,寒意袭上心头时,我们要用自己的左手温暖自己的右手。

我打电话将这几句话说给老王听,老王在电话那头笑了,笑声很爽朗。我慢慢振作起来,戒掉酒,阴霾的心情也变得阳光起来。

过了一两月后,我才知道老王当时的日子也很难熬。他为治疗母亲的重病,债台高筑。我很后悔那时自己的冒失。再碰见他的时候,我心里有很多话,说出来又嗫嚅。老王拍拍我的肩膀,然后作出一个左手和右手攥紧的动作。

我们相视一眼,都笑了。

绝境中的友情

大地震发生的一刹那,女孩和男孩离开座位没几步,教室就坍塌了。那一刻,女孩虽然藏到了桌子底下,但还是在被重重一击后,昏厥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女孩吐出一口气,悠悠醒来。这时,她听见有个声音在呼唤她,是邻桌男孩的声音。可是,周遭一片寂黑,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她无法弄清男孩所在的位置,便动了动身子。剧烈的疼痛将她的意识扯得七零八落,天啦,无法动弹了!死亡的恐惧,让她哭出声来。

“不要怕,坚持住。我在这儿陪着你。”“保持体能,不要哭,不要乱动,总会有人来救我们的。”听到女孩的哭声,男孩镇定地说。

听到男孩熟悉的声音,女孩看到了一线希望。可难捱的痛楚让她再一次昏迷过去。

女孩并不知道,这时的男孩,已经不行了。地震抖落的水泥板冰冷地压在他的身上,血泊中的他,气息越来越微弱了。只有他自己清楚,属于他的生命正一点一滴地离这个世界而去。

他喊着女孩的名字。昏厥的女孩没任何反应。男孩知道,自己是没救了,但女孩也许还有救。这一闪念,让生命尽头的男孩有些兴奋,有些激动。他打开随身听,断断续续说了一些话,那是说给女孩听的。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从容地按下了放音键。

再一次醒来的女孩,虽然神志不清,却还是听到了男孩的声音,男孩时断时续的鼓励和安慰,让女孩变得异常平静。

终于,废墟外有动静了,女孩努力地喊出声来。救援人员将身受重创的女孩从废墟中救出来时。女孩泣不成声,指着废墟下面,说,还有人活着。然而,当救援人员想方设法将男孩从废墟中挖出时,他早就没有气息了,很特别的是,他身边摆放着学习用具——具备数码录音功能的随身听。

装上新电池,打开随身听,里面传出来的声音虽然非常微弱,且断断续续,却字字千钧,那是男孩鼓励女孩不要放弃,要坚强地活下去的声音。

闲花落地听无声

黄昏。桐花在教室外静静开着,像顶着一树紫色的小花伞。偶有风吹过,花落下,悄无声息。几个女生,伏在走廊外的栏杆上,目光似乎漫不经心,看天,看地,看桐花。其实,哪里是在看别的,都在看郑如萍。

教学楼前的空地上,郑如萍和一帮男生在打羽毛球。夕照的金粉,落她一身。她穿着绿衣裳,系着绿丝巾,是粉绿的一个人。她不停地跳着,叫着,笑着,像朵盛开的绿蘑菇。

美,是公认的美。走到哪里,都牵动着大家的目光。女生们假装不屑,却忍不住偷偷打量她,看她的装扮,也悄悄买了绿丝巾来系。男生们毫不掩饰他们的喜欢,曾有别班男生,结伴到我们教室门口,大叫,郑如萍,郑如萍!郑如萍抬头冲他们笑,眉毛弯弯,嘴唇边,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贱。”女生们莫名其妙地恨着她,在嘴里悄骂一声。她听到了,转过头来看看,依然笑着,很不在意的样子。

却不爱学习。物理课上,她把书竖起来,小圆镜子放在书里面。镜子里晃动着她的脸,一朵水粉的花。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物理老师终于忍无可忍,摔了她的镜子。隔天,她又带一面小圆镜子来。

也折纸船玩。折纸船的纸,都是男生们写给她的情书。她收到的情书,成扎。她一一叠成纸船,收藏了。对追求她的男生,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常有男生因她打架,她知道了,笑笑,不发一言。

老师们对她很不喜。全校大会上,校长拿她当反面教材,说某些学生早恋,再这样下去,学校要严肃处理的。大家偷眼看她,她面上全无羞愧之色,仰着脸听,微微笑着。放学后,照例和男生们打成一片,一起打羽毛球,一起骑着单车,穿过整条街道。风吹起她的长发,吹起她的衣袂,她看上去,像只扑着翅奋飞的小鸟。

高三时,终于有一个男生,因她打了一架,受伤住院。这事闹得全校沸沸扬扬。她的父母被找了来。当着围观着的众多师生的面,她人高马大的父亲,狠狠掴了她两巴掌,骂她丢人现眼。她仰着头争辩:“我没叫他们打!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打架!”她的母亲听了这话,撇了撇薄薄的嘴唇,脸上现出嘲弄之色,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整天打扮得像个妖精似的,招人呢。”

我们听了都有些吃惊,这哪里是一个母亲说的话。有知情的同学小声说:“她不是她的亲妈,是后妈。”

这消息令我们震惊。再看郑如萍,只见她低着头,轻咬着嘴唇,眼泪一滴一滴滚下来。阳光下,她的眼泪,那么晶莹,水晶一样的,晃得人疼。这是我们第一次看见她哭。却没有人去安慰她,潜意识里,都觉得她是咎由自取。

郑如萍被留校察看。班主任把她的位置,调到教室最后排的角落里,与其他同学,隔着两张学桌的距离,一座孤岛似的。她被孤立了。有时,我们的眼光无意间扫过去,看见她沉默地看着窗外。窗外的桐树上,聚集着许多的小麻雀,叽叽喳喳欢叫着,总是很快乐的样子。天空碧蓝碧蓝的,阳光一泻千里。

季节转过一个秋,转过一个冬,春天来了,满世界的花红柳绿,我们却无暇顾及。高考进入倒计时,我们的头,整天埋在一堆练习里,像舵鸟把头埋进沙堆里。郑如萍有时来上课,有时不来,大家都不在意。

某一天,突然传出一个震惊的消息:郑如萍跟一个流浪歌手私奔了。班主任撤掉了郑如萍的课桌,这个消息,得到证实。

原来,在我们上课的时候,郑如萍却常常一个人,在大街上晃。有天,她就遇到了那个流浪歌手,那人的吉他,那人的歌声,那人眉间的忧伤,击中了她的心。她义无反顾地跟着他走了。她给父亲留了张纸条,留言简单,只说,我走了。

我们这才惊觉,真的好长时间没有看到郑如萍了。再抬头,教室外的桐花,不知什么时候开过,又落了,满树撑着手掌大的绿叶子,蓬蓬勃勃。教学楼前的空地上,再没有了绿蘑菇似的郑如萍,没有了她飞扬的笑。我们的心,莫名地有些失落。空气很沉闷,在沉闷中,我们迎来了高考。

十来年后,我们这一届天各一方的高中同学,回母校聚会。当年的两层教学楼,已变成七层的科技楼了。不见了那棵开满桐花的树。那里,新砌了花坛,里面种着许多太阳花,还有虞美人,花开得欢欢的。

我们在校园里四处走,寻找当年的足迹。身边不时跑过年轻的学弟学妹,他们青春的脸庞,像极鲜嫩饱满的橙子。有老同学在操场边的一棵法国梧桐树上,找到他当年刻上去的字,刻着的竟是:郑如萍,我喜欢你。我们一齐哄笑了:“呀,没想到,当年那么老实的你,也爱过郑如萍呀。”笑过后,我们长久地沉默下来,我们想起那个绿蘑菇一样漂亮的郑如萍,竟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下落。

“其实,当年我们都不懂郑如萍,她的青春,很寂寞。”一个同学突然说。

我们抬头看天,天空仿佛还是当年的样子,碧蓝碧蓝的,阳光一泻千里。但到底不同了,我们的眉梢间,已爬上岁月的皱纹。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有多少的青春,就这样,悄悄过去了。

青春的秘密

搬入新房,妻帮我整理书橱,无意间发现我的中专毕业留言册,胡乱翻看起来。未看几页,她便惊叫起来,指着一页,酸溜溜地责问我:“这页留言作何解释?”我接过一看,原来是班上一个名叫高峰的女同学的一段留言——在这毕业留言之际,请允许我叫你一声哥,无论天荒地老,让我们都共同守护曾经青春的秘密……面对这样的留言,也难怪妻醋意袭心,她一定认为我和这位女同学有一段缠绵的恋情,更何况我不止一次跟妻信誓旦旦遇她之前从未恋爱过。我微笑着跟她讲了留言上所谓的“青春的秘密”。

1993年我在连云港读书。一天,收到大哥的一封信,说是父亲动了第二次大手术,家中境况一日不如一日……看到此信我如雷轰耳,漫无目的地走在操场上,心情黯然到极顶。

在一个周末,我谋得了一份在建筑工地上一周只打工一天半的小工,然而打工要避开同学挺难,一到周六上午课结束,我就草草收拾几件衣服塞进布包里,对舍友们谎说哥的一个徒弟开了家服装店,请我去帮帮忙。同学们也不在意,他们都知道我哥是开缝纫店的。由于我干活肯下力气,时间不长就和工友们打成一片,一到吃饭的时间,他们总为我在马路边的路灯下留有一席之地让我吃饭。起初,我不愿抛头露面,因为工地前的马路是同学周末散步、逛街、到异校会老乡的必经之路。工友们知道我的苦衷后都笑我多心,说别人不会注意到我们工地的,再说,戴着安全帽哪里还有学生的样子……

就这样,我小心翼翼地在路灯下一次次和他们共进晚餐。

一天晚饭,我正和工友们一边说笑一边埋头吃饭。突然,我刚一句玩笑话结束,一双美腿尽收我眼底,且举步不前,当我抬起头,怔住了——面前站着的是身穿草绿连衣裙的同学高峰。她见到我的装束也很吃惊,好久才吞吞吐吐地说了句:“你……你怎么在这儿?”我丢下碗,挠着头皮,像犯了错的孩子,请她不要告诉别人。最终,她使劲地点了点头。原来高峰是出来买卤菜的,当她行至我们吃饭的路灯下,无意听到我的声音,才疑惑着停下的。那一次,她大方地把所买的卤菜全倒进了我的碗里。

暑假到了,同学们陆续回家。而我夹一页草席,一张床单来到了工地准备过一个暑假的工地生活。暑假打工还未到一个月,哥打电话到班主任家,问我的去向,班主任急急地向市区的同学打听。高峰只好找到我,问我是否需要她帮忙。回家是肯定的了,想到学校早已紧锁校门,生活用品带回家是个累赘,于是我就请高峰帮忙。

新学期开学,高峰有意无意朝我会心一笑。直至天快黑时,她避着同学递给我一页纸条,尔后一边笑着走了。打开纸条一看——吃饭的路灯下,7点整,我还你物品……

路灯下,我从高峰手中接过干净的已卷起的席子和折叠得棱角分明的床单,还有淡淡的香味扑鼻而来,我刚想说句“谢谢!”,高峰已疾步走了。那一刻,我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我讲完这个“青春的秘密”时,妻子说:“这个高峰真可爱,什么时候去连云港,你一定带我去拜访她!”

熟悉的陌生人

手机一阵蜂鸣,拿起一看,竟是几年不见的老同学的短信:“小江,局长在吗?”

短短六个字,让我觉得温暖,把他那总是急促的样子勾画了出来。

我想起刚才局长还在隔壁对来访者打招呼,便立马给他回了短信:在,马上来。

“没想到才来几个月,不少同学都知道我在这里。”我对对面的刘主任说。

刘主任看着文件,头也不抬地说:“毕竟是要害部门。”

我听了笑笑,到走廊上瞧了几遍,仍不见他的踪影,回到屋把门留一条缝,心想他来了肯定先到这里打个招呼。

不一会儿,门外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果然是他,高大壮硕的身影。我立刻站起来,他却目不斜视,一往无前的样子,径直敲局长的门,听到应声进了局长办公室。

我回到屋里。几分钟之后,隔壁传来他和局长的道别声,我起身,先给他倒杯水。

屋内一暗,他走了进来。我放下杯子,伸过手准备和他紧紧拥抱,他却走到刘主任面前,亲热地说:“刘主任,你好啊?”没想到他和刘主任也熟悉。

“喔,小高?”刘主任伸手和他握在一起,接着说,“坐坐坐。小江倒点水。”

我笑着把水端过去,他一惊:“哎——,你也在这里?”

我像掉进冰窟窿一样,僵在那里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刚才的短信难道不是你发的?我没有说出口,气得有点发抖。

“你们认识?”刘主任问。

“我们以前同学。没想到他也在这里。”

我刚想说什么,他却又转过脸对刘主任说:“我来找你们局长有点事。”

“找到了吧?”刘主任不知道他刚才过去。

“找到了。”

“办好了?”

“估计没问题吧。”

……

两人不紧不慢地聊着,我一句话也插不上嘴。心想:难道人真是易变的动物,想当年我们可是一起吃一起睡、无话不谈形影相随的好兄弟啊……我拿起笔在纸上胡乱地画着。

他喝完水,和刘主任握手分别。

我站起来,本想伸出手,却怕碰一鼻子灰,又缩了回来。他朝我点点头,又挤了几下眼睛,淡淡地说:“我走了。”

办公室又恢复了宁静,可我心里却很不平静,什么也做不下去,一会儿弄弄邮箱,一会写写提纲,一会翻翻材料。

手机又是一阵蜂鸣,又是他的短信。我犹豫着打开收件箱:“小江,我在楼下,速来,我们聊聊。”

我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摇摇头,最终还是对刘主任请了假。

他在楼下一棵桂花树边上,悠闲地吸着一根纸烟,另一只手还捏着一根,见我过去,急步走上来,一把将我拥在怀里。

“过来怎么也不说一声?好不容易才听别人说你过来。今天有事,正好见面。”他连珠炮似地不容我说话,并把烟往我手里塞。

“我不抽烟。谢谢。”我很平静,心想倒要看你葫里卖的是什么药。

“装什么正经啊,读书那会还嘴里一支耳上一支呢。”说完把烟放在嘴上点燃递过来。

我接了,拿在手里,没有抽。

“哎,在这边干得怎么样?”他吐一口烟问我。

“还行。”

“还行?”他倒有些吃惊,有些不屑。

“这里可不是一般地方啊!平时说话做事都要小心。”他愤愤地说,“就像刚才,我明明知道你在那里,我却不能先去,我到你那屋不得不冷落你,要不然人家领导怎么看?这里可是衙门,不是你我叙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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